“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_金梦玉.pdf
《“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_金梦玉.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_金梦玉.pdf(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 319“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Domestic shame should not be made public“:An interpret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family communication rules金梦玉 李偲廷*Jin Mengyu Lee Szuting摘 要:家文化传播深刻地型塑着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与社会之间的伦理范式。在华夏文化土壤的孕育下,中国的家庭拥有着一套特有的传播规范。其中,“家丑不可外扬”是从家庭立场出发、对于家庭内部负面信息进行有意阻拦的传播规范,其深度内嵌
2、于“家国同构”的古代中国政治结构中,体现了对宗法制以及家庭伦理关系的遵循与延伸。它要求家庭成员为追求集体“积极面子”、维护家庭和谐表象而做出有目的的忍耐。本文基于华夏传播的视角,通过对“家丑不可外扬”在塑造家庭隐私边界和规范家庭传播规训这两方面的作用进行研究,探讨传统中国宗法制度和家庭制度如何共同维系家庭内部负面信息的流动。作为前人未曾涉及过的一个研究方向,本文对于我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范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意义。Abstract:The dissemination of family culture has profoundly shaped the ethical paradigm be
3、tween family and society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Under the breed-ing of Chinese culture,Chinese families have a set of unique communication norms.Among them,“Domestic shame should not be made public”is a norm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negative information within the family from the standpoint
4、of the family.It is deeply embedded in the ancient Chinese political structure of“the same*基金项目:本研究系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华夏传播研究”(项目编号:JG22203)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金梦玉,男,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共党报研究、中医传播与文明比较等;李偲廷,女,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学生。320 华夏传播研究(第十辑)structure of the family and the country”,reflecting the follo
5、wing and extension of the patriarchal clan system and family ethical relations.It requires family members to pursue the collective“positive face”and maintain the appearance of family harmony to make a purposeful endurance.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Huaxia communication,this paper studies the effect
6、s of“Domestic shame should not be made public”in shaping family privacy boundaries and regulating family communicat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and discusses how traditional Chinese patriarchal clan system and family system maintain the flow of negative information within families together.As a researc
7、h direction that has not been involved before,this paper has a certain ground-break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study of Chinese traditional family communication norms.关键词:“家丑不可外扬”;家庭传播;家庭规训;家庭隐私;面子维系Key words:“Domestic shame should not be made public”;Family communica-tion;Family rules;Family privacy;M
8、aintenance of face绪论(一)研究缘起家是我国传统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的基本单位,也是传统社会交往的节点。一方面,传统家庭对于“家庭面子”的追求牵制着家庭成员有意识地把控家庭内部信息的流动方向,从而造成家庭信息的传播产生明显的传播边界;另一方面,在宗法观念的长期熏陶下,以“人情”来定夺家庭内部信息传播范围的传统蔚然成风,家庭传播规范呈现出明显的伦理化特征。作为一句耳熟能详的谚语,“家丑不可外扬”折射出的是有关家庭负面信息的有意隐瞒与自我消化,其观念早已嵌入到传统家庭传播的规范之中。本文将着重分析“家丑不可外扬”背后的华夏家庭文化背景,从华夏传播理论的角度解读其背后的传播逻辑。(二
9、)研究回顾在华夏文化古籍中,有不少文本谈及了“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其中以宋代各家禅宗的灯录为甚。一如释守卓在世尊指天地中提到“周行七步便称尊,家丑那堪放出门”;“家丑不外扬,己德不自谈”出自释文准的自赞 其二;释梵琮的作品送浙翁禅师住径山中则发出了“家丑向外扬,生铁被虫蠹”的感慨。除灯录以外,元明清时期的部分戏曲、小说作品中也有涉及。例如以水浒“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 321传武松打虎为原型的明代昆曲作品义侠记的尾声中,潘金莲企图勾引武松不成,饰演武松的生角唱道“这回家丑堪羞杀”,表达了武松对潘氏企图乱伦、不守妇道行为的羞愤;明末文学家冯梦龙撰写的白话短篇小说集醒世恒言也
10、提道:“家丑不可外扬,倘若传互外边,被人耻笑,事已至此,且再作区处。”以上作品虽然创作于不同时期,但在对于“家丑外扬”的认知上,人们有关“羞”“耻”的感悟是较为一致的。虽然“家丑不可外扬”的说法自古有之,但目前我国社会科学领域内尚未出现专门探讨“家丑不可外扬”的学术论文。不过鉴于与“家”相关的问题在我国的社会科学领域属于重要论题,因此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国内学者为“家”这个论题提供了多维度的思考和解读方式,有关家庭和家庭传播的研究也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在社会学领域内,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了著名的“差序格局”概念。这一概念在家庭层面体现为“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线,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
11、差序向外扩大”。我国的家族是糅合了生育、政治、经济、宗教等多种社会功能的复杂集合体,结构上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费老将我国的家比作“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关于我国家族所承担的复杂功能,在人类学家林耀华 2000 年出版的著作义序的宗族研究中以案例研究的方式得到了较为完整的展现。林选择了福建省义序村作为田野调查对象,结合西方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理论范式,从宗族家庭、家庭个人、个人个人这三个关系层面上论述宗族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发挥的功用。费和林结合了西方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多学科的视角,对我国传统社会里“家”的形成原因、特点和功能进行了学术上的分析与阐述,是我国较早一批将西方学术理论与中国本土实际情况相结
12、合的学者。在此之后,有更多的学者投入到我国传统家庭的研究之中,近年来传播学学科内也出现了涉及家庭传播的专著和论文。我国传播学学者谢清果在其著作华夏传播研究媒介学的视角中,将家视为中华文化传播的“媒介域”,从其包含的物态媒介(房屋建筑、祠堂、家书家训等)和精神情感媒介(思乡之情、家国情怀等)两个方面阐述了我国家庭传播的华夏文明特色。王卫明、诸慧岚使用文献分析法,从女诫、儒家经典、蒙学读物、古代法律和古代家训之中寻找了大量与家庭传播规范相关的选段,补充了我国家庭传播规范研究的古代文献资料。罗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年,第 63 页。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北京:生活 读书
13、 新知三联书店,2000 年,第 7198 页。谢清果:华夏传播研究:媒介学的视角,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年,第 3133 页。王卫明,诸慧岚:古代中国的家庭传播规范,华夏传播研究2020 年第 2 期。322 华夏传播研究(第十辑)俊敏则是立足于对国外家庭传播研究成果进行梳理,阐明国外家庭传播的基本语境,并着重关注了家庭危机这一特殊情境的研究,为研究我国家庭传播规范提供了西方的对比视角。通过对以上的文献进行梳理后发现,前人对于我国传统家庭的结构特点和历史文化根基已经有了详尽的研究和阐述,极大地丰富了本文有关“家庭”和“家庭传播”论述方面的理论和案例,尤其是家庭“面子”观的提出,
14、对本文进一步挖掘“家丑不可外扬”之下的底层逻辑提供了探索路径。作为一种家庭传播规范,“家丑不可外扬”涉及的是对家庭负面信息的处理手段,什么样的文化观念催生了这种心理?该行为指向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本文着眼于华夏文化的根基,通过跨领域的寻找,为“家丑不可外扬”的家庭传播规范提供华夏传播理论依据。(三)“家丑不可外扬”的意指内涵狭义上的“家丑不可外扬”最早出自宋代高僧释普济汇编的佛教禅宗史书五灯会元:“僧问:化城鉴如何是各尚家风?曰:不欲说。曰:为甚如此?曰:家丑不外扬。”除五灯会元外,同时期的许多禅宗灯录也收录了类似的话语。这一情况的出现并非偶然,恰是体现了作为我国独立发展的本土佛教宗派的禅宗与我
15、国传统社会、传统思想流派的交融。有学者指出,禅宗点化了我国本土儒道两家之学,并催生出明末理学和宋元新教派。南宋孝宗在原道辩中提到,中国文化是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因此“家丑不可外扬”这句话最早出自禅宗之口,可以看出有关家庭传播规范的思考不再停留于各个家庭的行为层面,它已经是中国古代传统社会语境下约定俗成的一种家庭传播规范,而禅宗们做的便是对普遍现象的归纳总结,进而将自己的感悟传达给后世。“家丑不可外扬”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指的是家庭内部的问题不应当向外传播。虽然这句俗语一直到宋代才出现,但实际上此类思想已是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创作于周代的鄘风 墙有茨,就用隐喻的手法
16、讽刺了卫宣公夫人宣姜和庶子的奸情以及家中丑事不堪向外言说的无奈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罗俊敏:家庭传播的研究路径与理论表达,中华文化与传播研究2021 年第 1 期。李光钦:禅宗的基本常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年,第 2426 页。杨文笔:中国传统文化导论,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 2020 年,第 61 页。“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传播规训之诠释 323由于文艺作品是对当时社会思想的勘寻与社会现实的艺术化表达,因此将我国古代的
17、文艺作品作为古代社会思想文化的载体进行研究,不难发现“家丑不可外扬”以一种家庭传播规范的形态在长达两三千年的时间跨度里代代流传。有关“家丑”的具体内涵,对此一直缺乏明确的定义。不过在儒家经典中,有“五伦”“十义”等涉及家庭伦理关系与道德规范的主张,尽管这些理念没有正面对“家丑”进行解释,但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划定“家丑”大致范围的依据。家庭作为一个集合概念,存在于家庭中的信息具有集体持有的特征。当一个家庭成员决定将自己的私人信息在家庭范围内公开,那就意味着这个信息的归属从个人持有转变为集体共有的隐私。因此“家丑”与其说是“家庭的丑事”,不如将其理解为是将成员的“私丑”向家庭公开后,通过家庭内部共
18、同达成的对该信息高度保密的一致协商,即“不外扬”;“家丑”一词体现了家庭成员负面隐私的最大扩散范围。除此之外,有关“外扬”一词中的“外”如何界定,也存在着模糊性,这是我国古代的“家”没有严格的边界限制导致的。按照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的概念,家的大小可以依据需要沿着单系的亲属差序向外扩大,因此“家丑”可以指“家庭之丑”,也可以指“家族之丑”、“氏族之丑”,与之相对的“外”的边界会随着“家”这个组织的大小而改变。一、家庭隐私传播的边界:集体化隐私塑造与控制家庭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雏形。有学者指出,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存在着两种社会力量:一种是以皇权为中心,自上而下形成等级分明的梯形结构的“管制
19、”秩序或国家力量;另一种则是以家族(宗族)为中心,结成“蜂窝状结构”自治体的乡土秩序或民间力量。在第二种社会力量中,每一个家庭都是其成员个人的集合体,个人的力量只有寄生于家庭之中才能得以整合与发挥实质性作用,家庭包办了成员的个体生活。当涉及由家庭内部向外传播的信息时,往往会受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对传播行为的审视,其中便包括了对负面信息的控制。中国传统家庭在对“家丑”的处理上,信息的流动具有很明显的边界壁垒。一般来说,只有家庭内部成员享有知情权,其保密程度极高。费孝通教授曾指出,Sandra Petronio,“Communication Privacy Management Theory:What
20、 Do We Know About Family Privacy Regulation?”,Journal of Family Theory&Review 2(September 2010).林语堂:吾国与吾民,黄嘉德译,长沙:岳麓出版社,2021 年,第 38 页。陈文玲:村庄的记忆、舆论与秩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第 1 页,转引自Vivienne Shue,“The Reach of the State:Sketches of the Chinese Body Politic”,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324 华夏传播研究(第十辑)
21、我国的传统社会具有“乡土性”的特征,其特点有三:一是靠农业来谋生;二是人和空间关系上的不流动性,安土重迁、聚村而居;三是熟人社会,村民们相互熟识,且这个关系网具有稳定性,终老是乡。在笔者看来,这三层关系具有递进的关系。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将劳动者固定在了生产场所之中,因而劳动者不会随意更改住址,人长时间地处于同一空间里,随着聚集者的增多进而形成村落,村民之间彼此来往,相互熟识,“家”是这张关系网上的基本节点。村落中每个家庭的大小家事通过村民间的日常交往产生流动,进而扩大传播范围;事件的影响力在这张关系网中得到强化。村民们关于一个家庭的印象会随着新的事件的发生而不断刷新,同时先前与此有关的记忆也会
22、因为新事件的出现而被传承下来。因此如果一个家庭的“家丑”被传了出去,便很有可能在家庭以外的关系网中反复流传成为外人眼中难以擦除的负面形象;若是不巧在此之后还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就会进一步演变成一种类别记忆,形成累加的记忆存储。如此一来,外人可能对这个家庭内的成员都普遍持有偏见,正所谓“鸡窝里飞不出金凤凰”;再加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偏向,我国传统家庭都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所以就算家中犯了丑事,也要“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争取处理得滴水不漏;至于对外言说,更是犯了家里的大忌。作为一种带有明显文化特征的普遍现象,隐私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涵在不同文化中具有差异性。西方的文化语境下更强调个人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家丑不可外扬 中国传统 家庭 传播 诠释 金梦玉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