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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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sychology:Techniques and Applications心理技术与应用2023,Vol.11,No.9,559-5685591 引言非自杀性自伤(non-suicidal self-injury,NSSI)是指在没有自杀意念的情况下故意且反复伤害自己的行为,具有反复性、故意性和自我隐蔽性等特点(Zetterqvist,2015)。频繁实施非自杀性自伤可能会产生自杀行为(Castellv et al.,2017)。已有研究发现,如果青少年反复自伤,那么他未来一年的自杀意图将是普通青少年的5.7倍(Tang et al.,2011)。青春期是自伤行为的高峰期,青少年首次进行自伤
2、一般发生于12 14岁(Trmoen et al.,2013)。我国约24.9%的中学生有过自伤行为(Wan et al.,2015),且流行学调查发现我国青少年的自伤检出率远高于国外(Ross&Heath,2017)。非自杀性自伤是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因此考察非自杀性自伤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对预防和干预自伤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可能涉及家庭、学校和社区等方面的影响。郭丰波等(2021)的研究发现,亲子依恋的水平可以显著负向预测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除家庭以外,学校是影响青少年发展最大的微观系统(Bronfenbrenner,1979)。学校因素(如学校联结、校园
3、欺凌)对中学生问题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起关键作用,其中校园欺凌作为威胁校园安全的隐患已经成为近几年研究的热点(符婷婷等,2020;李伟等,2016;刘燊等,2022)。有研究表明被欺凌者比欺凌者感受到更多的同伴排斥,并会因为缺乏同伴支持而出现更多的负性情绪及问题行为(沈晓霜等,2019),被欺凌者可能会通过自伤等消极方式释放负性情绪(Van Geel et al.,2015)。因此本研究重点探讨中学生被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青少年自伤:家庭累积风险的影响及机制研究”(21B0491)。通讯作者:张珊明,E-mail: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叶坤1 张
4、珊明2 刘嘉慧2(1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湘潭 411201;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实验小学,惠州 516300)(2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湘潭 411201)摘 要 为探讨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及其作用机制,采用简版自我伤害量表、Olweus 欺凌问卷、Rosenberg自尊量表、简式Barratt冲动量表对湖南省、重庆市、江西省七所中学共1870名中学生进行调查,结果表明:(1)中学生被欺凌正向预测非自杀性自伤;(2)自尊在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起中介作用;(3)冲动性在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的直接路径以及自尊中介作用的后半段路径起调节作用。本研究有利于揭示中学生被欺凌是如
5、何影响非自杀性自伤的,对预防和干预中学生非自杀性自伤、开展学校生命安全教育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关键词 欺凌;非自杀性自伤;自尊;冲动性分类号 B842DOI:10.16842/ki.issn2095-5588.2023.09.00456011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欺凌对非自杀性自伤的影响机制。参与校园欺凌的角色分为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已有研究基于旁观者的角度探讨校园欺凌的负面影响(张荣荣,董莉,2019),还有研究从个体自身因素(如共情、道德推脱)入手探讨欺凌的发生机制(符婷婷等,2020)并关注校园欺凌与自伤行为的关系(陈小龙等,2019),但鲜有研究从被欺凌者个体的自身因素视
6、角探讨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的作用机制。相关研究显示,被欺凌者的自尊水平显著低于未被欺凌者,且受欺凌程度越高,其自尊水平越低(OMoore&Kirkham,2001)。由自我防卫观可知:当个体因消极事件导致自尊降低时,其会主动采取措施维护自尊,进而出现非适应性应对行为(Vogel&Mitchell,2015)。此外,个体易感性会影响自伤行为(江光荣等,2011),而冲动性是易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坚等,2013)。根据素质-应激模型(Diathesis-stress Model),青少年外化性问题行为是外界刺激与个体的气质以及个性特质等易感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Meehl,1990)。因此本
7、研究聚焦于中学生被欺凌对非自杀性自伤的影响,基于自尊的下降防卫观和素质-应激模型,从个体自身因素出发考虑自尊、冲动性在其中的中介和调节机制,进一步明确被欺凌对非自杀性自伤的影响以及对哪些中学生的自伤行为影响更强。1.1 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被欺凌是指个体受到其他个体或群体的故意伤害行为,如言语伤害、身体伤害和关系上被孤立等,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反复发生,并涉及权力的不平衡(Salmivalli,2010)。已有研究发现,校园中的负性事件是青少年实施自伤行为的压力源,并会影响其自伤的次数与频率(沈晓霜等,2019)。根据一般压力理论,压力源(被欺凌)会引起人们产生悲伤、愤怒、焦虑、低自尊等负面情
8、绪,当青少年对此难以恰当处理时,便会以自伤、攻击性行为等方式回避(Walters&Espelage,2019)。体验回避模型也指出,非自杀性自伤可以帮助个体回避或缓解不愉快的情绪体验(Chapman et al.,2006),所以具有创伤经历(被欺凌)的人可能会通过自伤来寻求帮助和逃避压力。有研究表明被欺凌者的自伤检出率比未被欺凌者高(Van Geel et al.,2015)。也有研究以初中生(童文德等,2021)、中学非毕业生(陈小龙等,2019)等群体为对象发现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显著正相关。为进一步探讨两者关系,本研究试以六个年级的中学生为研究对象并基于相关理论和研究提出基础假设:中学
9、生被欺凌可以正向预测非自杀性自伤(H1)。1.2 自尊的中介作用尽管以往研究已经揭示了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但仍需进一步探讨其内在影响机制。自尊是个体在自我完善过程中评价自我价值的重要结构,包括积极与消极评价(林崇德,1995)。自尊的社会计量器理论认为自尊是衡量个体被社会接纳的心理计量器,它监控并激发个体付诸行动以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Leary&Baumeister,2000)。一方面,中学阶段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需要发展同伴关系,如果个体在该阶段遭遇欺凌,不仅身体会遭受伤害,同时也会因缺乏同伴支持而感受到被排斥与拒绝,导致对自我的厌恶和更低的自我评价(童文德等,2021)。有
10、研究表明被欺凌会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自尊心且该影响将持续终身(孟月海,朱莉琪,2010)。被欺凌者的自尊水平与被欺凌的频率存在一定联系,即被欺凌的频率越高,个体的自我价值感越低,总体的自尊水平也随之下降(OMoore&Kirkham,2001)。另一方面,自尊下降对青少年的自伤行为产生显著的直接影响(Forrester et al.,2017)。自伤的自我惩罚模型指出,个体出现非自杀性自伤是因为对自己的愤叶 坤 张珊明 刘嘉慧: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5619 期怒感和厌恶感,这让他们觉得自己理应受到惩罚(Lieb et al.,2004)。低自尊的个体可能会更容易厌
11、恶自己,感知到被拒绝的失望感,而这反过来又会引发自伤行为(童文德等,2021)。王玉龙等(2019)研究也表明消极评价自我会引发具有自我惩罚性质的非自杀性自伤。此外,自尊下降的自我防卫观认为当个体因消极事件导致自尊降低时,会主动采取措施维护自尊,进而出现非适应性应对行为,这能够帮助个体重塑自我进而获得对自我的掌控感(Vogel&Mitchell,2015)。综上所述,本研究假设自尊在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起中介作用(H2)。1.3 冲动性的调节作用冲动性是指个体对内、外部环境的刺激产生无计划性的、迅速的反应,且具有该特质的个体不考虑冲动行为对他人和自身带来的消极影响(Barratt&P
12、atton,1983)。冲动性与非自杀性自伤联系紧密(于丽霞等,2013),与低冲动者相比,高冲动者出现非自杀性自伤的次数更多(王路等,2020)。素质-应激模型(Diathesis-stress Model)认为青少年外化性问题行为或危险行为是应激源与个体的气质、认知以及个性特质等易感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Meehl,1990)。有研究发现冲动性是与危险行为密切相关的易感因素,其可以调节应激性生活事件与自杀意念的关系,具体而言,高冲动个体在冲动性的作用下,更容易因为应激性事件引发自杀意念(朱坚等,2013)。而中学生自伤与自杀意念存在共病现象,两者呈现“同高同低”模式(侯牧天等,2022)。综
13、上,本研究假设,冲动性调节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H3)。另外,冲动性也可能调节自尊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的关系。低自尊的个体常常会因自我感不足而产生压力与情感脆弱性(Higgins,1987),高冲动个体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在面对压力时更易出现紧迫感,加剧低自尊对危险行为的影响(赵勇,2009)。相反,低冲动个体会采取更理智的态度去面对自尊感下降的影响,所以冲动性可能调节自尊对非自杀性自伤的影响。综上,本研究假设冲动性调节自尊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H4)。综上所述,本研究在考察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自尊的中介作用以及冲动性的调节作用,并建构如图1的有调节的中
14、介模型。当前研究不仅有助于明确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的关系及内部机制,而且能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干预与预防中学生自伤行为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启示。2 研究方法2.1 研究对象本研究在湖南省、重庆市、江西省七所中学选取初高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2000份问卷,剔除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为1870份,有效率为93.50%。其中男生920人(49.20%),女生950人(50.80%);初一308人(16.47%),初二254人(13.58%),初三288人(15.40%),高一378人(20.21%),高二316人(16.90%),高三326人(17.43%);被试年龄范围为11
15、19岁,平均年龄是14.971.82岁。2.2 研究工具2.2.1 简版自我伤害量表采用刘霞等(2019)翻译修订的简版自图 1 研究理论模型56211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我伤害量表(Deliberate Self-Harm Inventory,DSHI),该量表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有良好的信 效 度(Lan et al.,2019;Wang&Liu,2019)。量 表 由Gratz(2001)编 制,Lundh、Karim和Quilischf(2007)改编而成,共九个题项(如“割自己的手腕、胳膊和躯干”“用烟头、打火机或火柴烫自己”)。该量表根据过去六个月的实际情况评估个体的自伤次
16、数,分为0、1、2、3、4、5、5次以上(0表示没有,1表示1次,2表示2次,3表示3次,4表示4次,5表示5次,6表示5次以上)。计算所有项目的均分,数值越大代表个体的非自杀性自伤越严重。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系数为0.84。2.2.2 Olweus欺凌问卷采用张文新等(1999)翻译修订的Olweus 欺凌问卷(Olweus Bully/Victim Questionnaire,OBVQ),该问卷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有良好的信效度(张文新,武建芬,1999)。问卷包括欺凌问卷与被欺凌问卷两个部分,本研究采用被欺凌问卷分别测量言语被欺负行为(问题1和问题6)、关系被
17、欺负行为(问题2和问题4)、身体被欺负行为(问题3和问题5)和网络被欺凌行为(问题7)。让被试回答在一年内被欺负的频率(4表示一周几次;3表示大概一周一次;2表示一个月两至三次;1表示出现一两次;0表示最近几个月都没有)。计算所有项目的均分,数值越大代表个体受欺凌的程度越严重。在本研究中,被欺凌问卷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系数为0.77。2.2.3 自尊量表采用汪向东等(1999)翻译修订的Rosenberg自尊量表(Rosenberg Self-Esteem Scale,RSES)。该量表采用李克特4点计分,共十个条目,参与者需要在14等级上评价自我(4表示很不符合;3表示不符合;2
18、表示符合;1表示非常符合)。计算所有项目的均分,数值越大代表个体的自尊程度越高。该量表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有良好的信效度(闫艳 等,2021)。在本研究中,该问卷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系数为0.86。2.2.4 简式 Barratt 冲动量表采用罗涛等(2020)翻译修订的简式Barratt冲动量表(Barratt Impulsive Scale-Brief,BBIS)。该量表由Morean在Steinberg修订的BIS-11基础上再次修订而成(Morean,2014)。量表采用李克特4点计分,共八个条目(4表示经常;3表示有时;2表示偶尔;1表示从不)。计算所有项目的均分,数值越大
19、代表个体的冲动性越强。该量表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有良好的信效度(罗涛等,2020)。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系数为0.73。2.3 研究过程与数据处理本研究已征得学校伦理委员会的同意,并在征得学生本人、教师和家长的知情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团体施测,问卷填答采用无记名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当场收回。以往研究表明年龄、性别与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显著相关(Daukantait et al.,2021),因此本研究以年龄和性别为控制变量。采用SPSS 20.0以及process V3.3插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运用Bootstrap方法(N=5000)检验路径系数的显著性。3
20、 结果3.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采用Harman单因素检验法将问卷所有条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第一个因子解释了19.55%的变异量,低于临界值40%,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有六个。因此,本研究中不存在显著的共同方法偏差。3.2 各变量的描述统计与相关分析各变量的描述统计与相关分析如表1所示。其中非自杀性自伤作为非连续变量采用斯皮尔叶 坤 张珊明 刘嘉慧:中学生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5639 期曼等级相关进行分析。相关分析结果表明,被欺凌、冲动性、非自杀性自伤两两呈显著正相关;自尊与被欺凌行为、冲动性、非自杀性自伤呈显著负相关;性别与冲动性、自尊、非自杀性自伤呈显著
21、负相关。这表明本研究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较密切,支持后续分析。3.3 自尊的中介效应分析在控制年龄和性别的情况下,采用PROCESS中的模型4检验自尊的中介效应。结果表明(表2),被欺凌可以显著预测自尊(=0.17,p0.001),自尊可以显著预测非自杀性自伤(=0.27,p0.001)。基于偏差校正的百分位Bootstrap法进一步发现,自尊在被欺凌与非自杀性自伤之间的中介作用显著ab=0.05,SE为0.01,95%的置信区间为0.030,0.066。总效应为0.30,直接效应为0.25,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20.0%。3.4 有调节的中介模型检验在控制年龄和性别的情况下,采用PROCESS
22、中的模型15检验冲动性的调节效应。结果表明(表3):将冲动性放入模型后,冲动性与自尊的交互项对非自杀性自伤的预测作用显著(=0.04,p0.05),同 时,冲 动 性 与 被 欺 凌 的 交 互 项对非自杀性自伤的预测作用也显著(=0.11,p0.001),说明冲动性既能够调节被欺凌到非自杀性自伤的直接路径,也能调节自尊中介效应的后半路径。为进一步揭示该调节效应的具体模式,以冲动性得分正负一个标准差为标准,将被试分为高冲动组和低冲动组,在这两组被试中分别考察被欺凌和自尊对非自杀性自伤的预测值,绘制简单效应分析图(见图2和图3)。如图2,在高冲动组中,被欺凌显著正向预测非自杀性自伤,而在低冲动组
23、中,被欺凌对非自表 1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关分析MSD1234561 年龄14.971.821.002 性别0.021.003 被欺凌1.350.52-0.02-0.011.004 冲动性2.310.500.30*-0.07*0.12*1.005 自尊2.860.57-0.21*-0.13*-0.16*-0.39*1.006 自伤0.470.900.03-0.11*0.26*0.19*-0.30*1.00注:*表示p0.05,*表示p0.01。表 2 自尊的中介模型检验预测变量方程1:非自杀性自伤方程2:自尊方程3:非自杀性自伤SEtSEtSEt年龄0.000.010.04-0.120.0
24、1-9.60*-0.030.01-2.56*性别a0.200.044.47*-0.260.04-5.77*0.130.043.01*被欺凌0.300.0213.40*-0.170.02-7.66*0.260.0211.59*自尊-0.270.02-11.85*R20.100.090.16F66.16*60.60*88.52*注:a性别为虚拟变量,男=1,女=2;*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下同。56411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杀性自伤的预测作用变弱(低=0.19,p0.001;高=0.28,p 0.001),表明随着冲动性水平的降低,被欺凌对非自杀性自伤的预
25、测作用呈逐渐降低趋势。如图3,在高冲动组中,自尊显著负向预测非自杀性自伤,而在低冲动组中,自尊对非自杀性自伤的预测作用变弱(低=0.11,p 0.001;高=0.33,p 0.001),表明随着冲动性水平的降低,自尊对非自杀性自伤的预测作用呈逐渐降低趋势。此外,由表4可知,在冲动性的三个水平上,随着被试冲动性水平的降低,自尊的标准化中介效应值也在减少,这表明自尊的中介效应也受冲动性的调节,具体的有调节表 3有调节的中介模型检验预测变量方程1:自尊方程2:非自杀性自伤SEtSEt年龄-0.120.01-9.60*-0.040.01-3.09*性别-0.260.04-5.77*0.1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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