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问题剖析与启示建议_许怡婷.pdf
《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问题剖析与启示建议_许怡婷.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问题剖析与启示建议_许怡婷.pdf(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知识产权51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Dual Use Technologies&Products2023 年 2 月 总第 472 期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 的决定,强调专利开放许可是专利立法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确立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我国专利立法中的地位。通过对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构建进程的研究不难发现,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存在一定争议,以及行政调解在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发挥作用有限等。本文将对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深入分析专利开放许可的审查机制,并提出
2、我国专利开放许可的配套制度建议。一、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概述2015 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应当建立专利许可制度,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文简称:新专利法)第 50-52许怡婷1 柏萌峤2 杨国辉1 田晓旸11.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北京航天长征科技信息研究所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问题剖析与启示建议条对专利开放许可的内容作出进一步解释。充分了解各方对于专利开放许可的界定不难发现,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开放性。与一般专利许可的合同内容不同,许可一旦公开,所有社会成员均可通过专利行政机关开通的官方渠道对被
3、许可信息进行查阅,解决了专利许可形成机制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自愿性。专利权人须自愿提出开放许可的申请,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满足一定条件且批准后,再对开放许可专利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能够兼顾许可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三是明示性。专利权人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声明并明确许可费用,同样要以书面方式作出撤回开放许可。四是共享性。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质上是专利技术共享的一种主要形式,其运作模式便是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分享其专利技术并保留专利的所有权。二、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现存问题新专利法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引入,实现DOI:10.19385/ki.1009-8119.2023.02.003知识产权52军民
4、两用技术与产品Dual Use Technologies&Products2023 年 2 月 总第 472 期了从法律层面为专利技术和市场需求“牵线搭桥”的效果,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机关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解决现实中专利技术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构建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便利地获取专利许可提供可能,进而提高转化效率。从法律角度分析,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属于典型的法律移植,就其是否适应我国实际需求,还需进一步观察其在我国的具体运行效果。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仍存争议根据新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在作出开放许可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
5、出声明,明确表达许可意向与条件,作出向任何人给予公平、公开许可的承诺。然而,理论界对于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仍存在诸多争议。其主要争议点在于从合同法律制度的层面来看,该声明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目前,理论界分立为两大阵营。概括总结认为,开放许可声明具有要约的法律属性,且不以明确的许可费数额为生效要件,只要潜在被许可人的承诺达到专利权人之时,该开放许可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许可费数额的问题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即可。就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而言,事实上,新专利法已经在第 50 条和第 51 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相关内容,且倾向于将开放许可声明视为要约。但是,仍有一部分学
6、者从专利许可使用费、许可谈判等角度主张该声明为要约邀请。本文将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该问题进行回应。2.行政调解在开放许可制度中发挥的作用有限新专利法第 52 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由此可见,我国的立法模式将公权力机关的行政调解职能纳入到专利开放实施许可之中。所谓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在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依据当事人自愿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之上就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从而实现定分止争的效果。需注意的是,虽然行政机关主导行政调解的全过程,但是能否最终达成、执行调解协议,仍需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政机
7、关既不能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也不能干预调解协议的履行。由于行政调解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程序的运行成本。因此,即便是以行政调解的方式作为公权力机关介入开放许可制度的手段,实质上并没有影响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开放许可中的主导作用。我国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中设置以行政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公权力介入程序,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公权力手段降低开放许可的交易成本,确保达成开放许可,尤其是确保许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理的许可条件,从而保障专利技术的有效转化实施。然而,行政调解作为调解的一种方式,其本身法律效果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实现公权力介入程序的目的。更甚至,在行政调解失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我国 专利 开放 许可 制度 问题 剖析 启示 建议 许怡婷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