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无效民事法律行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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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青年 2023 年 02 月 第 03 期 综合论坛233浅析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樊则宇 石河子大学 新疆 石河子 832000摘要:在当下的法律情景下,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普遍出现的行为,在民事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基于当下法律情况和规定的复杂化,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开始大量出现。这要求我们在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领域进行研究,以此来更好地处理民事法律纠纷,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中的矛盾。关键词: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类型化分析;比较考察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从法学概念的角度来看,我国研究者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名词所给出的定义大同小异,表示的都是一个意思。举个例子,我妻荣在新订民法总则中给了无效民事法律
2、行为一个定义。王泽鉴的理念是,无效是指法律行为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一个肯定的结果。从上述研究者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作出的定义来看,我们可以很明白地了解到,其拥有三个主要要素:第一是从开始就自然无效;第二是当然无效;第三是确定无效。进而我们以研究者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进行进一步概括总结: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从一开始,当然且确定的不会产生当事人期望的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类型化分析2.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水平和精神状态或因为年龄,或因为疾病,相较于具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缺乏对自己行为的准确认识,
3、而且这种认识不仅仅是对行为社会影响的缺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对行为本身的是否,以及行为的意义也缺乏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实施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能正常发生效力,那么就很可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的财产造成不利后果。例如,一个七周岁的小孩子,在别人的哄劝下签订了出卖自己作为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其可能并不明白签订合同的内容和意义,法律应该,也必须使得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也是符合民法原则和理念的。事实上,在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论,有学者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需要下调至 6 周岁,但是也有学者认为,6 周岁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但是对是否能辨别
4、具体内容,还要受到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影响,对自己作出的事情还不一定可以完全承担责任。综上来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规定还是高一些较好,因此在民法总则中就将这一下限年龄设定为 8 周岁,而民法典也沿用了这一规定。这体现出我国在立法上前瞻性与可实践性并重,既尊重了未成年人,使得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施与自己能力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使之发生效力,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财产免受损失。2.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双方之间在通谋基础上形成的虚假意思表示是无效的,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一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基于两个原因:一方面,其对民法中的诚信
5、原则有所违背,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双方当事人的本意并不是使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那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与否也就意义不大了;另一方面,从反面说,如果此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那么其影响将是破坏性的。这类行为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关于行为本身,而是通过这类行为规避法律风险,钻法律的“空子”,如果任由这类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那么这将是对法律秩序的破坏。甚至如果这些民事法律行为不自始无效,而是在生效后一定时间归于无效,那么在其生效期间产生的影响也将是连锁的。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确保交易秩序正常推进,此类民事法律行为2023 年 02 月 第 03
6、 期 辽宁青年综合论坛 234应当自始无效。2.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强制性规定包括如下三种情况:第一,该行为被明确规定为无效;其次,即使没有明确地规范,然而其与其他规定结合同样可以推知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后,直接没有规定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和其他法律都明确了它的效力。此处的“强制性”指的是强行为或强行不为某种规范,而此种强制性辐射的范围不仅包括行为的是与否,也包括行为的特定方式和内容。一般来说,这里讨论的规范是禁止性规范,因为立法者不可能否定肯定性的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后果,只有在否定性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否定该行为的法律效果才是可行的。因此,这里讨论的强制性规定
7、应该被限缩为禁止性规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强制性规定都适用本款,存在如下几种不适用的情况:第一,存在明确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以直接将其作为裁判依据。第二,该强制性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准许。那么此时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无效,不在于本款,而在于是否经过准许,此时应当将目光转移至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准许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例如行政法中关于特定内容的合同必须经过审批,在判定合同有效与否时就不能依照本款(即要求合同必须经过审批),而是需要根据审批的要求具体判断合同是否生效。又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一定要通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能够看出,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绝大部分取
8、决于其代理人是否同意而非规定了需要准许的法律规定本身。这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是适用的。3 域外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类型考察3.1 大陆法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之考察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德国民法典的许多规定也为我国制定民法典提供了思路参考。例如双方通谋的虚假民事法律行为被具体规定在德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违背善良风俗(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值得关注的是,日本民法将社会公共利益抽象化,只要是关乎国家社会生活、政治基础、秩序的都属于公共利益,如赌博嫖娼等违法法律的行为。而只要实施了这些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那么就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我们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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