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339-2020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江西省).pdf
《DB36∕T 1339-2020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江西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6∕T 1339-2020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江西省).pdf(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ICS 03.200 A 0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3392020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评定规程 Evaluation Regulation for Demonstration Zone of Integration of Cultural Industry and Tourism Industry 2020-12-29 发布 2021-07-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339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引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2、5 申创评定 . 2 附录 A (规范性) 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分细则. 5 DB36/T 1339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江西财经大学江西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晓平、邓晓明、邹勇文、胡海胜、胡林波、张 瑾。 DB36/T 13392020 III 引 言 本文件制定的主要目的: 是落实江西省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战略、 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文化产
3、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需要。 1、依托江西优越的旅游资源禀赋和越来越凸显的区位交通优势,通过文旅产业融合品牌的创建与培育,助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与转型升级,真正将江西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经济优势; 2、积极推进江西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文旅产业融合品牌创建,构筑更多优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项目、 业态产品, 提升江西文旅整体品牌形象, 助推江西文化强省、 旅游强省建设的发展目标; 3、通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这个抓手,推动、规范和引领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实现文旅融合项目的品牌引领、创新示范带动效应,达到促进江西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文化保护与传承、激
4、发和拉动市场消费等综合作用。 DB36/T 13392020 1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基本要求及申创评定的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正式运营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76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5、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化产业 culturalindustry 满足人们文化需要而生产、储存、分配和提供文化精神产品与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3.2 旅游产业 tourism industry 通过集合、交织、拓展“食宿行游购娱”传统六要素和其他新型要素而形成的产业链及其活动,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3.3 文化旅游 culturaltourism 观赏异国异地传统文化、追寻文化名人遗踪或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的旅游。 3.4 文旅融合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ourism 文化产业、 旅游产
6、业与相关要素互相渗透、 交叉聚合并突破原有产业边界而形成新的产业和业态的现象或过程。 DB36/T 13392020 2 4 基本要求 4.1 示范区范围面积不小于 0.1km2。 4.2 历史文化资源深厚,现代文化资源具有创意性,在景观环境、建筑风貌、配套设施、业态要素或企业文化等方面彰显了文化特色。 4.3 编制了总体规划或行动方案,规划设计编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自身发展、当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具有前瞻性、创意性和可操作性。 4.4 可达性强,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讯、智慧工程、应急安防等基础设施规划合理、建设完备,满足项目未来发展需求。 4.5 公共配套设施
7、齐全,接待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游客中心、标识系统、旅游厕所、讲解服务等公共设施完善,达到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及以上标准。 4.6 文化产业化效果及其综合效益明显, 文旅融合及其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有较为完善的文旅产业链。文化产业类示范区年接待游客量不低于 60 万人次, 旅游产业类示范区年接待游客量不低于 100 万人次;年纳税额均不低于 500 万元。 4.7 有专门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营机制规范,管理运营机构近五年内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未出现违规建设、破坏环保、安全事故等问题。 4.8 近两年内发生因申创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得申报
8、创建示范区。 5 申创评定 5.1 评定程序 5.1.1 申请 申创单位由其管理机构或运营主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申创单位相关材料,上报至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5.1.2 初审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相关创建申报材料后,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5.1.3 评定 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申创单位及其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检查、 资料审核和会议评
9、定。 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和择优确定后,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媒体上公示创建单位名单。在公示期满后,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予以确定正式列入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 5.1.4 创建 DB36/T 13392020 3 自公布正式列入创建单位名单之日起的1年内为创建期。示范区创建单位按照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进行对标创建。 创建期间,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5.1.5 认定 在1年的创建期满后,通过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验收、审核、认定等程序,正式认定为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
10、展示范区, 授予 “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称号。如验收考核未达标的,可在随后1年内申请复审一次,仍不达标的,取消创建资格。 5.1.6 批复授牌发证 通过创建评定的单位,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授牌、发放证书。 5.2 评定方法 示范区的评定指标分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业态融合、运营管理、效益评价、创新示范六部分,采取分项检查评分后计算总分的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分细则详见规范性附录A。 5.2.1 规划引领 5.2.1.1 规划编制:编制示范区总体规划,注重多规融合,文化主题突出,发展定位明确,产业体系清晰,符合当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示范区融合发展实施
11、方案或行动计划。 5.2.1.2 规划审批:通过专家评审,有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文件,或有当地人民政府的政府批复文件。 5.2.2 政策扶持 5.2.2.1 出台政策:示范区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扶持政策。 5.2.2.2 政策落实:落实本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扶持政策。 5.2.3 业态融合 5.2.3.1 旅游餐饮:有文化主题特色餐饮或地方风情小吃产品或场所。 5.2.3.2 旅游住宿:有示范区自身文化特色的主题酒店、主题民宿或主题客栈;提供有露营地、帐篷、房车、树屋
12、等个性化住宿产品。 5.2.3.3 旅游购物:有文创主题系列产品、旅游纪念品或土特产等线下实体展销购物场所,或有依托各类线上网络购物平台,或直播带货平台。 5.2.3.4 文化展示与体验:有展示非遗、地方民俗文化、示范区自身主题文化的产品和场所,有可参与互动的文化创意体验产品;有固定的文物展览与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有人文戏剧、主题表演、文化节事等文化演艺活动和场所。 5.2.3.5 商务会议:有商务会议的场所及设施。 5.2.3.6 康养度假:有为老年人、亚健康人群服务的康养度假设施。 5.2.3.7 研学培训:有为青少年学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等课程体系及场所设施。 DB36/T
13、13392020 4 5.2.3.8 休闲娱乐:有为游客提供唱歌跳舞、棋牌、书画、品茶、健身等活动产品及场所设施。 5.2.4 运营管理 5.2.4.1 企业文化: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及产品形象;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或参加各类公益性活动;制定了企业行为规范要求,自建培训系统,每年定期组织相关培训项目或讲座。 5.2.4.2 游客投诉及意见处理: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有投诉渠道;制定了投诉处理过程规定;投诉处理服务态度良好,意见处理记录完整,定期征询游客意见。 5.2.4.3 营销宣传:有旅行社、网站、电影电视、设立客源地办事处等传统营销宣传渠道,或有微博官号、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官号、快手
14、官号等新媒体营销宣传方式。 5.2.4.4 安全管理:有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形成定时巡查制度;有智慧消防和监控报警设备,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导览标识;有游览、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制度;有安全宣传说明或安全演示;公布有合理的环境容量;有应急处置预案和定期演练制度;有基本应急医疗服务。 5.2.5 效益评价 5.2.5.1 社会效益:带动当地社会就业,助力当地扶贫;推动当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效果明显。 5.2.5.2 经济效益: 文化产业类示范区年接待人数达到 60 万人次以上, 文化产业类示范区年接待人数达到 100 万人次以上;各类示范区年综合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
15、上,年纳税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 5.2.6 创新示范 5.2.6.1 体制机制:管理机构与协调、市场投融资、多规融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等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示范意义。 5.2.6.2 业态融合:业态产品或业态融合模式、数字科技运用等方面有特色鲜明的创新示范意义。 5.2.6.3 公共服务:道路建设、交通组织与服务、游客服务、智能讲解、厕所革命、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有创新示范意义。 5.2.6.4 运营管理:项目经营与管理模式、智慧旅游服务、标准化服务等方面有创新示范意义。 5.2.6.5 品牌推广:创建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各类品牌荣誉,品牌宣传营销推广方式具有创新示范意义。 5.3 评定计
16、分 5.3.1 评分细则分为 6 大项,共计 500 分,各大项分值为:规划引领 30 分,政策扶持 30 分,业态融合 140 分,运营管理 100 分,效益评价 100 分,创新示范 100 分。 5.3.2 所有申创单位必须满足申创的基本要求,才具有参与创建评定的资格。申创单位评定总分达到300 分即可列为示范区创建单位,创建单位验收总分达到 450 分即可认定为示范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规范性附录 A。 DB36/T 13392020 5 附 录 A (规范性) 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分细则 表1 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分细则 序号序号 评分项目评分项
17、目 检查说明与评定依据方法检查说明与评定依据方法 大项大项分值分值栏栏 中中项项分分值值栏栏 小项小项分值分值栏栏 自自检检分分得得分分栏栏 初初审审单单位位 计计分分栏栏 评评定定单单位位计计分分栏栏 1 规划引领规划引领 30 1.1 规划编制规划编制 15 1.1.1 编制示范区总体规划 注重多规融合, 与国土空间规划 (含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林水专项等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功能分区与总体布局合理,文化主题突出,发展定位明确,产业体系清晰,符合当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规划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10 1.1.2 编制示范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6T 1339-2020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江西省 DB36 1339 2020 文化产业 旅游 产业 融合 发展 示范区 评定 规程 江西省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