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335-2020 港口浮式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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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材料25 金属结构26 专用零部件37 通用零部件98 液压系统109 润滑系统1310 电气设备1511 安全保护装置1612 试验与验收16参考文献18JT/ T 1335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 GB/ 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臂架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SAC/ TC 227/ SC 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公路长大桥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微特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
2、工大学、上海打捞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文、严兵、胡贯勇、邱浩梁、杨刚、高钰敏、肖汉斌、赵之栋、彭奇、沈刚、李艮田、费海波、沈柳锋、蔡东伟、叶建华、王玥、赵溦、舒云峰、邹云飞、罗毅、朱文生。JT/ T 13352020港口浮式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浮式起重机的材料要求,金属结构、专用零部件、通用零部件、液压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修理、更换及装配要求,以及修理或更换后的试验与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港口遮蔽水域或近海作业的浮式起重机,其他类型的浮式起重机也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
3、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T 700 碳素结构钢GB 712 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GB/ T 985. 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 T 985. 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 T 1031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 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GB/ 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 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 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 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
4、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 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T 1801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极限与配合 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GB/ T 3766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GB/ 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 T 10051. 12010 起重吊钩 第 1 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T 10051. 32010 起重吊钩 第 3 部分:锻造吊钩使用检查GB 10069. 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噪声限值GB/ T 10089 圆柱蜗杆、蜗轮精度GB/ T 10095. 1 圆
5、柱齿轮 精度制 第 1 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GB/ T 10095. 2 圆柱齿轮 精度制 第 2 部分: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许值GB/ T 11365 锥齿轮 精度制GB/ T 15361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GB/ T 21707 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绝缘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7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 T 1102 船用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JB/ T 7019 工业制动器 制动轮和制动盘1JT/ T 13352020JB/ T 8
6、727 液压软管 总成中国船级社 材料与焊接规范中国船级社 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中心回转轴承 center bearing用于承受回转部分与固定部分之间的径向载荷的装置。4 材料4.1 金属结构件和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和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及设计要求。4.2 重要零部件、结构件的材料应与中国船级社审批后的材料清单保持一致,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检验资料应经船检部门认可或检验合格。4.3 一般零件及辅助结构件材料选用力学性能应不低于 GB/ T 700 及 GB/ T 1591 的规定。4.4 船板材料选用力
7、学性能应不低于 GB 712 和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4.5 吊钩材料选用力学性能应不低于 GB/ T 10051. 12010 表 3 的规定,低温冲击性能应满足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的规定。5 金属结构5.1 重要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更换。5.2 重要结构件断面腐蚀达设计厚度的 10%时应更换。5.3 重要结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措施后予以修复。5.4 金属结构件形状及位置允许偏差不符合 GB/ T 15361 的规定时,应修复或更换。5.5 焊接工艺包括焊前预热应按焊接工艺评定严格执行,焊接的焊缝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 T 985
8、. 1 和 GB/ T 985. 2 的规定,焊条、焊丝、焊剂应符合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要求,恶劣情况下不应进行焊接。5.6 修复后的金属结构焊缝质量检验分为三级,符合 GB 502052001 的规定,重要钢结构按 1 级或 2级检验,各级检验项目、数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焊缝质量检验要求级别检 验 项 目检验数量要 求1 外观检查全部 检查外观缺陷及几何尺寸 超声波或 X 射线检查(对接焊缝)全部 若超声波检查还需 X 射线复检时,则抽检长度取焊缝长度的 2%,至少应有一张底片 磁粉检查全部 检查表面缺陷2 外观检查全部 检查外观缺陷及几何尺寸 超声波检查(对接焊缝)20%
9、 如不合格,扩检直至全长3 外观检查全部 检查外观缺陷及几何尺寸2JT/ T 133520205.7 高强度螺栓、螺母、垫圈出现损坏、裂纹时,应更换,并符合 GB/ T 1228 GB/ T 1231 的规定。 高强度螺栓不应重复使用,其更换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并符合设计要求。5.8 金属结构件修复或更换后的表面涂装应符合 GB/ T 15361 的规定。6 专用零部件6.1 钢丝绳6.1.1 钢丝绳的报废应按 GB/ T 5972 执行。6.1.2 更换的钢丝绳安装要求如下:a) 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制造商的规定,应经起重机设计人员、钢丝绳制造商或有资格人员的准许,才能选择其他钢丝绳;
10、b) 钢丝绳应符合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的规定;c) 钢丝绳应具备相应的证书;d) 钢丝绳的安装应由专业的人员操作;e) 钢丝绳的截断应符合钢丝绳制造商的规定;f) 应控制钢丝绳长度并保持同向弯曲;g) 应采取措施,避免钢丝绳与起重机的任何部件产生摩擦;h) 钢丝绳的固定和连接用锥套浇注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i) 钢丝绳的更换方法,应符合起重机制造商提供的维修手册的规定;j) 缠绕完毕,吊钩滑轮支架两侧应在任何起升高度上保持一致,无倾斜;k) 缠绕完毕,应调整相应吊钩的高度限位,并按起重机制造商规定的程序重新设定其起升高度。6.2 锻造吊钩6.2.1 吊钩出现 G
11、B/ T 10051. 32010 中 3. 2 节的情况之一时,应更换。6.2.2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修理:a) 钩口闭锁装置不能完全关闭;b) 吊钩截面尺寸的减少小于基本尺寸的 5%。6.2.3 吊钩凹口和擦伤的修理应由专业维修人员用纵向打磨的方法顺着吊钩轮廓来完成。6.2.4 更换的吊钩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吊钩符合图纸及中国船级社船舶及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的规定;b) 吊钩具备相应的证书;c) 吊钩闭锁装置开闭灵活;d) 吊钩轴承及转轴加注润滑脂,安装后转动灵活。6.3 卷筒6.3.1 筒体、端板出现裂纹以及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时,应更换。6.3.2 折线卷筒出现下列情况时,
12、应更换:a) 影响使用性能的表面缺陷;b) 磨损量大导致排绳困难。3JT/ T 133520206.4 滑轮6.4.1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 裂纹;b) 轮槽底部的磨损量超过淬硬层深度值;c) 轮槽壁厚磨损量达到原壁厚的 20%。6.4.2 滑轮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 裂纹;b) 轴径出现磨损。6.4.3 更换的滑轮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滑轮与设计要求的规格相一致;b) 滑轮端面跳动量小于 D/1 000(D 为滑轮绳槽底直径);c) 安装前后,滑轮中的轴承充分润滑;d) 安装后,滑轮转动灵活。6.5 钢丝绳托辊6.5.1 钢丝绳托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
13、换相关零件:a) 托辊滚动困难、表面出现裂纹、缺件;b) 钢管托辊壁厚磨损大于原壁厚的 25%,尼龙托辊壁厚磨损大于原壁厚的 30%;c) 托辊支架钢板锈蚀深度超过原板厚的 30%;d) 托辊支架出现塑性变形。6.5.2 更换的钢丝绳托辊或相关零件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托辊或相关零件与设计要求规定的规格相一致;b) 安装前后,钢丝绳托辊中的轴承充分润滑;c) 安装后,钢丝绳托辊转动灵活。6.6 制动器6.6.1 制动器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相关零件:a) 裂纹;b) 制动带或制动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量达设计厚度的40%(铆接)或达设计厚度的50%(胶接);c)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14、弹簧表面出现 20%以上的锈蚀或有明显的损伤痕迹;d) 销轴或轴孔的磨损达设计直径的 1%,圆度达 0. 2mm。6.6.2 更换的制动器及其零部件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铆接的制动带,铆钉头埋入带厚一半以上,铆钉头中心距离带边不小于 15mm。b) 制动器更换件安装后,制动带与制动轮接触面积不小于制动带工作面积的70%,各铰点转动灵活。c) 盘式制动轮装配后,保证各油缸中心线和主轴中心线平行;在松闸状态下,制动衬垫与制动盘的间隙为 0. 5mm 1mm;制动时,制动衬垫与制动盘接触面积不小于 80%;制动盘端面圆跳动不大于 0. 2mm。d) 盘式制动器打开状态时,两个摩擦片和制动盘之
15、间的间隙保持一致,为 1mm 1. 5mm,不小于 1mm。e) 制动瓦轴线与制动轮轴线的同轴度小于 3mm,平行度小于制动轮宽度的 1/1 000。f) 盘式制动器制动盘上下的间隙保持一致。g) 盘式制动器安装高度中心线与制动盘中心对齐,偏移量小于 2mm。4JT/ T 13352020h) 盘式制动器制动摩擦片与制动盘轮缘的水平偏移量小于 5mm。i) 盘式制动器基座的轴向位置,使制动盘厚度中心线的偏移量小于 0. 5mm。j) 盘式制动器闭合状态时,摩擦片与制动盘之间的接触面积不小于 70%。k) 带式制动器在自由状态时,制动带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为 1mm 2mm。l) 块式制动器在自由
16、状态时,制动带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为 0. 25mm 0. 5mm。m) 制动器的制动力矩设定与图纸技术要求保持一致。6.7 制动轮(盘)6.7.1 制动轮(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 出现裂纹或制动摩擦面出现直径大于 1. 5mm、深度大于 2mm 且多于 3 处的气孔、砂眼、夹渣;b) 制动轮缘(盘)厚度磨损大于设计厚度的 30%。6.7.2 制动轮(盘)的摩擦面出现沟痕、磨痕深度大于 1. 50mm 时,应修复。 修复后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 GB/ T 10312009 中 Ra3. 2m,表面硬度不应低于 HRC40 HRC45,在 2mm 深处的硬度不应低于HRC35。 修复的
17、制动轮,其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公差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达到 GB/ T 11841996中的 9 级精度。6.7.3 修复或更换的制动轮(盘)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更换的制动轮(盘)符合设计要求;b) 铸造的制动轮(盘)无裂纹、砂眼、气孔等缺陷,对锻造或钢板割制的制动轮(盘),无表面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内部夹层等缺陷;c) 制动盘做静平衡,静平衡使制动盘在其外径上的偏心残留量小于下列两值中的较大值:0. 005kg、制动盘和相匹配轮毂等附件质量的 0. 2%;d) 修复后制动轮(盘)符合设计要求和 JB/ T 7019 的规定。6.8 开式齿轮、齿圈(齿条)传动6.8.1 由传动齿轮、
18、齿圈(齿条)驱动的机构,其传动齿轮、齿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齿轮应更换:a) 裂纹;b) 断齿或两相邻的轮齿局部破碎;c) 齿面点蚀损坏达啮合面的 10%,且深度达原齿厚的 5%;d) 齿厚磨损量达到原齿厚的 15%;e) 轮齿齿面硬化层磨损量达设计硬化层厚度的 85%;f) 驱动齿轮内孔或键槽磨损,齿圈定位铰制孔螺栓出现开裂或塑性变形。6.8.2 由传动齿轮、齿圈(齿条)驱动的机构,其传动齿轮、齿圈出现齿面因碰、擦产生局部塑性变形时,齿轮应修复平整。6.8.3 修理或更换的齿轮、齿圈(齿条)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齿轮、齿圈(齿条)符合设计要求;b) 相邻齿块在接缝处使用齿形样板检查齿
19、形及节距,齿块接缝处节距偏差为 0. 5mm,样板齿数为 5 个轮齿长度;c) 齿面的接触斑点沿齿轮齿长方向和齿高方向符合设计规定;d) 齿轮副的最小法向侧隙、最大法向侧隙符合设计规定;e) 驱动齿轮与齿条的啮合接触面大于 65%,间隙均匀;f) 驱动齿轮副的齿面接触斑点沿轮齿方向不小于 50%,沿齿高方向不小于 40%;g) 连接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h) 使用制造商规定的润滑油充分润滑;5JT/ T 13352020i) 动载试验时传动平稳。6.9 销齿传动6.9.1 销针、销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 销针、销齿轮磨损量超过设计尺寸的 5%时;b) 销针、销齿轮有裂纹或永久
20、变形时。6.9.2 修理或更换的销针、销齿轮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更换的零件符合设计要求;b) 保证所有销齿轮与销针同时啮合,销针、销齿轮节圆相切;c) 销齿轮与销针啮合长度不小于 70%;d) 按技术要求制作量棒,销齿轮与销针齿根间的间隙在任意方向符合设计规定。6.10 减速器6.10.1 箱体和箱盖出现裂纹应进行焊补修复或更换。 修复或更换的箱体和箱盖装配后其间隙应不大于 0. 03mm,且无泄漏。6.10.2 轴承箱体接合面的配合处磨损在 0. 03mm 以内时,宜用电镀、刷镀方法修复;磨损严重宜用焊补镗削的方法修复,且应符合设计要求。6.10.3 轴承滚动体或座圈上出现磨损条纹
21、、疲劳剥落、氧化痕迹,内、外圈出现裂纹,隔离环或转动圈边缘损伤,径向间隙增大(滚珠轴承大于 0. 2mm、滚柱轴承大于 0. 25mm)等,应更换轴承。 更换的轴承,轴与轴承装入箱体后应留有 0. 10mm 0. 30mm 的轴向窜动量。6.10.4 装配修复或更换的圆柱齿轮,其齿面接触斑点沿齿长方向不少于 50% 60%,沿齿高方向不少于 40% 50%。6.10.5圆柱齿轮减速器箱体的轴承孔中心距极限偏差及轴承孔中心线平行度公差应符合GB/ T 10095. 1、GB/ T 10095. 2 的规定。6.10.6 轴承孔中心线应与箱盖、箱体剖分面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 0. 3mm。6.10
22、.7 圆柱齿轮副修复或更换安装后,其齿轮副侧隙应符合设计要求。6.10.8 装配修复或更换的圆锥齿轮,其齿面接触斑点沿齿长方向不少于 35% 65%,沿齿高方向不少于 40% 70%。6.10.9 圆锥齿轮副修复或更换安装后,其锥齿轮副法向侧隙和轴交角极限偏差应符合 GB/ T 11365的规定与设计要求。6.10.10 装配修复或更换的蜗杆、蜗轮,其接触面积的百分比应符合设计规定。6.10.11 蜗杆副修复或更换安装后,其传动中心距极限偏差、传动轴交角极限偏差、传动中间平面极限偏差、传动侧隙、蜗杆轴向齿距极限偏差、蜗轮齿距极限偏差应符合 GB/ T 10089 的规定与设计要求。6. 10.
23、12 修复的蜗杆副经磨合运转300h 600h 后,应更换设计规定的润滑油。 运行间隔2000h 4 000h或最长不应超过12 18 个月应及时对润滑油品进行化验,化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更换润滑油。6.10.13 修复的蜗杆减速器轴承座孔中心线与剖分面的不重合度不应小于 0. 02mm,轴承座孔中心线与其端面的垂直度为 0. 05mm。6.10.14 装配后的蜗杆减速器,其蜗轮轴窜动量在 0mm 0. 50mm 之间。6.10.15 减速器修复后,其噪声、轴承处温升、渗漏现象、理论中心线与实际中心线在安装时的偏差值应符合 GB/ T 15361 的规定。6.10.16 修复或更换的减速器
24、,安装要求如下:a) 搬运时应对减速箱安装底面进行保护;b) 调整水平与中心高度,应分别进行。 调整水平时,应按照减速箱制造商给出的公差,以6JT/ T 133520200. 02mm/ m 0. 05mm/ m 为一级分档的水平仪测量箱体的水平延伸部分。 调整中心高度应使用垫片,水平位移宜用千斤顶或螺母或螺栓来完成。 平行位移和角度偏差的测量应同时转动联轴器毂盘,符合设计规定。 调整完毕,减速器的底座定位块应牢固可靠。 调整垫片应少于 3片,宜用不锈钢垫片。6.11 联轴器6.11.1 齿式联轴器6.11.1.1 齿式联轴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螺栓或半联轴器或整个联轴器:a) 裂纹;b
25、) 断齿;c) 联轴器轴孔与轴伸之间松动,键槽磨损,键松动;d) 半联轴器的连接螺栓孔磨损严重,连接螺栓有裂纹或塑性变形;e) 齿厚磨损量达设计齿厚的 15%。6.11.1.2 更换件装配时,半联轴器端面与轴伸中心线的垂直度应控制在 0. 03mm 0. 05mm 之间,外齿轮轴套和轴端配合应符合 GB/ T 18012009 中 H7/ n6 或 H7/ r6 和 H7/ s6 的要求;半联轴器的连接螺栓应采用六角头铰制孔螺栓,螺栓孔应配对铰孔,配合应符合 GB/ T 18012009 中 H8/ n6 或 H8/ k6 的要求。6.11.1.3 半联轴器的相对端面圆跳动量和相对径向圆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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