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完善路径研究.pdf
《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完善路径研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完善路径研究.pdf(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第 36 卷 第 5 期 宁 波 大 学 学 报(人 文 科 学 版)Vol.36 No.5 2023 年 9 月 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LIBERAL ARTS EDITION)Sep.2023 收稿日期:2023-01-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企业合规视野下企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及适用研究”(21CFX071);安徽省侦查逻辑研究会项目“企业合规改革在侦查阶段的适用路径研究”(AHZC2022A03)第一作者简介:刘少军(1975-),女,安徽霍山人,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与证据法学。E-mail: 我国企业合规
2、“双不起诉”完善路径研究 刘少军,刘梓淞(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摘要:“双不起诉”是指在我国合规不起诉制度试点中涌现出的检察机关对中小企业犯罪案件既放过企业,又放过个人的案件处置办法。这一做法的适用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伴随诸多质疑。“双不起诉”与积极一般预防理论共同关注犯罪预防的目的和作用机理,顺应现代刑事法治理念的轻缓化趋势,是对当前我国就中小企业开展合规改革的回应,其自身具备推广适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随着合规改革试点的推进,“双不起诉”作为中小企业开展整改的基础,应当以相对不起诉为适用载体,考虑到所服务的群体特性和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诉”的属性,对单位责任人被判处
3、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济类单位犯罪案件予以适用。且只有经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认罪认罚,开展有效合规整改,检察机关才能根据案件情节,对企业和负责人做出“双不起诉”的决定。关键词:中小型企业合规;双不起诉;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相对不起诉;合规整改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24(2023)05-0121-12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领域正在开展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我国对企业合规不起诉试点改革以中小企业犯罪案件为起点,在改革过程中涌现出一种在域外从未有过的“双不起诉”做法。所谓“双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于涉嫌单位犯罪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员,考虑到中小企业存
4、在的“人企合一”问题,出于保护企业存续发展的目的,责令其根据违法犯罪事实提出针对性的合规整改方案,督促其开展内部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在最终合规整改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对该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都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处理办法。在各地试点机关的司法实践中,双不起诉被普遍适用。反观域外,国际上适用合规不起诉的多为大型企业,且严格遵循“放过企业,严惩个人”的制度理念。如在美国,尽管量刑委员会在制定联邦量刑指南之初就规定了对于小公司适用有效合规和道德计划的最低要求,以尽可能降低违规风险1,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中小企业的合规工作仍处于停滞阶段。企业合规的高成本大大阻碍了美国中小企业开展合规的进程。美国有学者指出,
5、在美国能够享受到暂缓不起诉协议和不起诉协议的公司中有三分之二为上市公司,其余三分之一则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反观被定罪的企业,则大多为中小型、非上市且无力支付罚款的公司2。在法国,法律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必须建立合规制度。从萨宾第二法案来看,企业需要同时满足工人数500人以上或者隶属于总部设在法国且用工人数达到 500 人的公司集团,且有关营业收入超过 1 亿欧元两个条件3。显然,这一法案在设定条件之时就已将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而在英国,暂缓起诉制度的适用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包括程序的启122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3 动、涉案企业与检察官的协议谈判、企业依检察官要求和检察指
6、南做出的合规草案以及法院对暂缓起诉协议的审查和批准4。企业合规的严格适用导致英国自 21 世纪初引入合规制度以来,所办理的案件也不过十几件,涉案企业一律为大型企业。可见,域外的合规制度与我国目前的做法截然不同。我国合规改革试点过程中的双不起诉是自发生成的,其有效地回应了保护中小民营企业经济的国家政策,有望成为中小企业合规不起诉的一般模式。然而,在当前的企业合规状况下,双不起诉的做法暴露出公正性不足,适用规则混乱的问题。仅以双不起诉做法符合当下的司法实际情况为由,并不足以支撑起对中小企业实行双不起诉的正当性。应当说,我国合规改革中的双不起诉具有深刻的社会成因,其与积极一般预防的刑罚理论具有高度的
7、适配性,体现了企业合规制度中公平与效率的融合,是对我国涉嫌犯罪的企业类型和企业情况所做出的特殊司法应对,有着坚实的正当性依据。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合规本身的作用,需要在肯定我国双不起诉做法的基础上,对其本身的适用作进一步规范与限制。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一、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的适用现状及其质疑 自 2019 年开展企业合规试点以来,合规不起诉制度迅速成为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点。双不起诉做法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但社会公众和涉案企业对这一做法在适用中的效果、价值基础和规则仍存在诸多质疑。(一)合规双不起诉的适用现状 本文在中国检察网以“企业合规”为搜索关键词,截至 2022 年 2 月,对全
8、国范围内的案件进行检索,经筛选整理(涉罪事实包括单位和个人),共得到了十四件合规案例(不包括相关度较低的公益诉讼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仅有两例案件,由于涉案人员严重违反支付劳动报酬义务,被提起公诉。其余十二件案件处理结果,皆由办案机关为涉案人员制作了不起诉决定书。尽管在某些案件中,办案机关未提及对涉案企业的处理结果,但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都明确说明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合规整改并验收合格。除此以外,各地试点检察院在合规工作的积极探索过程中,为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纷纷在工作模式上采取了双不起诉的做法。自 2021 年 3 月我国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北京市检为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
9、要素的担当,凡满足涉案企业合规标准的案件,对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都给予了不起诉的决定5。同样,早在 2021 年 7 月,深圳市宝安区就在积极探索城区合规管理范本过程中,开展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第二批合规指导案例中的 X 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最终对涉案企业及负责人做出双不起诉。如此可见,基层试点中双不起诉做法已形成趋势6。再从最高检发布的四批指导案例来看,除第一批案例中奉行“放过企业,严惩个人”的做法,后三批指导案件中,双不起诉的做法在指导案例中超过半数。以上,足见我国检察机关在探索合规不起诉制度过程中对这一做法的重视与肯定。(二)对合规双不起诉的质疑 从合规双不起诉的适用状况来看,尽
10、管在各地试点工作当中,试点机关和涉案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协商关系,案件处理的效率显著提高,制度推行进展较为顺利,但其在适用中也引发了一些质疑。这些质疑包括:1.对双不起诉适用效果的质疑 从当前的合规试点来看,双不起诉的适用固然为办案机关处理中小企业犯罪案件提供了便利,通过发挥协商性司法的优势,缓解了办案机关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但仍有质疑声认为,双不起诉并非当前阶段办案机关处理中小企业犯罪的唯一路径,存在放纵犯罪的嫌疑。回顾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在新泰市 J 工程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标案和江苏 F 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中,就有对中小企业的第 5 期 刘少军等: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完善
11、路径研究 123 相关人员判处实刑或缓刑的情形,这是否意味着判处缓刑比双不起诉更能实现对涉案企业的“严管”和“厚爱”呢?这是一种对于双不起诉能否充分发挥效果的质疑。2.对双不起诉适用理论依据的质疑 企业合规作为舶来品,我国引入该制度不过数年,在对企业合规制度研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我国的合规试点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双不起诉道路。在最高检公布的指导案例中,都提到了企业之所以能够开展合规并作出双不起诉的现实因素。例如在深圳 X 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提到,“鉴于涉案企业积极整改,并取得阶段性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深圳市检察院对 X 公司及涉案人员做出不起诉的处理,X 公司被不起诉后继
12、续进行合规整改”。由此可知,双不起诉做法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对影响涉案企业犯罪治理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之后的选择。然而,我国双不起诉是否与域外合规不起诉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是需要进行充分论证的。3.对双不起诉适用规则的质疑 尽管最高检已经就合规发布了四批指导案例,其中双不起诉的适用率也达半数,但总体来说,双不起诉的适用规则较为混乱。双不起诉的适用规则涉及对象、范围、具体条件等多方面内容。在这些方面,案例所能提供的指导意义十分有限。首先,指导案例中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不一,双不起诉的适用范围该如何界定并不准确。其次,双不起诉的适用对象也并不清晰。尽管最高检等九部门颁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
13、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下文简称试行意见)就第三方机制的适用对象做出了规定,但二者不能等同,因为该意见关注的是合规开展后的评估监督如何进行,以企业负责人参与单位犯罪为前提,否则针对单纯的个人犯罪也没有开展合规的必要。复次,对个人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能否适用双不起诉,试行意见也未做出回应。在合规不起诉的具体路径上,试点中曾涌现出两种方案:一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直接做出相对不起诉;二是通过附考验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做出不起诉决定。后一做法在逻辑上高度类似域外的暂缓起诉协议。回到双不起诉,如何贴合案件类型,选择合适的不起诉路径,这是未来构建合规不起诉制度必须回答的问题。最后,双
14、不起诉作为合规的最终结果,其验收过程中适用条件如何界定的问题也不明确。二、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做法的形成原因 有学者指出,我国企业合规中的双不起诉做法在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双重因素影响下产生,这一理念是在域外“单不起诉”合规理念上发展而来7。换言之,双不起诉是我国检察机关在试点过程中考虑到既有条件的限制,对单不起诉做出的适应性变更。目前我国的企业合规制度尚处于摸索阶段,双不起诉的做法仍不成熟。如果要将双不起诉推广适用,需要清楚了解该种做法形成的具体原因,并在对其正当性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后续的规范适用提供完善思路。而双不起诉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合规制度引入之时的政策背景、企业犯罪治理能力
15、、刑罚观念变迁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政策层面 首先是受我国对于保护民营企业方针政策的影响。企业合规制度是国家在推行“六稳”“六保”方针、着力打造稳定的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引入的。在此基础上,为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的精神,2021 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正式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最高检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出了“慎捕慎诉”和“宽严相济”的
16、政策要求。双不起诉是联结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政124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3 策和处理单位犯罪的重要纽带。除非企业负责人的主观恶性和涉案企业犯罪行为造成后果社会危害性极大,否则涉案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都能够获得不起诉的待遇,这一点在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体现得十分明显。例如,最高检发布的山东沂南县 Y 公司等人串通投标案中,对企业负责人做出不起诉的理由是:“沂水县在综合评估案情时,考虑到该企业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案发后企业的合规经营不断创造利税,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二)犯罪治理层面 其次是对中小企业犯罪治理能力和犯罪治理效果的考量。许多学者在讨论合规的正当性基
17、础时谈到,对企业从宽处理是由于无法绕开合规惩罚所必然引发的水波效应。而双不起诉正是在保证企业免受水波效应的基础上创设的。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简单正是双不起诉做法产生的直接现实根源。大型企业以企业内部分工精细为前提,但在中小企业,企业家将经营权与所有权两种要素集结在一起,企业家的离去所产生的水波效应必然会让一个企业面临诸如“破产”“解散”等严重的不利后果。中小企业犯罪治理能力的欠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采取双不起诉,通过对企业家进行宽缓化处理来挽救企业的生命和活力。(三)刑法理念层面 最后是刑罚理念调整和重塑的影响。传统的报应主义之所以被诟病,是因为其强调以刑去刑,对社会建设并无正面促进意义,是一种零
18、和博弈的结果8。这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了社会治理的效率问题,导致了近年来刑罚理念从报应主义向预防主义的转变。合规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旨在使检察机关从传统的监管者与追诉者的角色向社会管理者转变。合规是预防企业犯罪的公私合作,企业的“合规计划”是一种犯罪控制和治理的“家庭模型”,其“特别的魅力在于原本属于国家主权的管理责任转移给了私人”,刑法模式由“对抗模式”走向“合作模式”9。这内在地要求检察机关不能再以单纯的犯罪追诉者的定位去面对涉案的犯罪人,而是需要考虑刑罚惩罚之后的秩序恢复和社会重建,并预防可能出现的新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为了保障后续合规工作的顺利开展,检察机关需要与涉
19、案企业就激励企业开展合规进行协商,通过给予企业从宽的待遇换取企业合规整改的积极性。三、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的理论证成 有学者指出,双不起诉并非合规从宽的唯一手段,而是众多激励方式中的一种,作为“严管”与“厚爱”并举的刑罚替代措施7;也有人将双不起诉作为实用主义处理中小企业犯罪案件的处置方法10。这些观点符合现实主义的考虑。但合规不起诉正当性的理论根基仍然应当从刑事法学理论中获取。否则,一旦国家的经济政策或者中小企业群体的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合规不起诉也会随之丧失其得以构建的根基,导致“制度的设计可能会被政策等因素牵着鼻子走,成为游离于刑法之外的制度”9。(一)双不起诉与刑法中的积极一般预防理
20、论具有高度适配性 首先,从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来看,德国刑法学家雅各布斯指出,犯罪是违反作为社会交往前提的社会规范的行为。社会交往以一定确定程度的预期为前提,如果没有这种预期,每一种社会交往都会面临不可预料的风险。参加社会交往的人会将这种预期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这就是社会规范11。为了避免规范被普遍违反而重返“自然状态”,就有必要创造一种明确性,也即“构建”出几乎每个人都会遵守规范的信任12。犯罪的本质在于否定了社会的同一性,积极一般预防理论则以维护社会的同一性作为刑罚的最高依据。此外,雅各布斯和黑格尔都将刑罚的意义归结为一种心理意义上的目的追求让公民在心理层面上认识到犯罪所否定的社会规范是有效
21、的。前者认为,刑罚的意义在于向公众表明规范继续有效,因此必须继续遵守11。第 5 期 刘少军等:我国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完善路径研究 125 后者则在论证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时指出,犯罪行为不是最初的与肯定的东西,刑罚不过是一种否定。现实的法就是对那种侵害的扬弃,正是通过这一扬弃,法显示出其有效性13。积极一般预防的理论并不否认惩戒的必要性,而是要求刑罚惩戒与教育矫正同时进行。在涉案企业犯罪行为的治理中如果仅仅惩罚犯罪者,而没有事后的矫正,没有企业的合规整改,只是做出一份判决,那么犯罪者即便自身重新建立起对法律有效性的认同,但企业已经倒下,这种认同无法为外界所知悉并认同。而双不起诉正是为涉案企业提
22、供了这样的一个矫正的机会,通过有效合规整改作为企业重新认可法律的证明。其次,报应主义与消极一般预防理论在作用方式上仍以威慑作为刑罚的最高依据。消极一般预防理论的作用机理仍诉诸“压力”的单向输出,以达到民不敢犯的效果。对此,积极一般预防理论并没有完全否定刑罚威慑的必要性。既然报应的正义是积极一般预防的必然组成部分,没有对正义的追求,也就没有对社会同一性的追求14。积极一般预防仍然需要诉诸“压力”的力量,通过惩罚教育来维护社会的法秩序,但却不再将“压力”作为最高的依据孤立地适用,而是同时又要求给予社会公众以“动力”,来引导和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至此,积极一般预防主义在作用原理的两块拼图“压力”与“
23、动力”得以拼接。而这种“动力”在当下我国合规不起诉制度构建中就表现为检察机关所探求的合规激励机制。有学者提出,合规既要有“宽”的一面,又要有“严”一面。通过“严”这一面的强力威慑,促使涉罪企业以合规换取从宽处理,以树立“让合规者得到实惠、违规者付出代价”的政策导向10。由此,我国合规不起诉与积极一般预防的作用机理高度相似,二者均以“恩威并施”的方式展开。故也有学者提出刑事合规的基础是积极的一般预防理念9。这种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为合规不起诉的制度构建提供了法理指引即合规不起诉不是保证所有犯罪人都能弃恶从善的良药,但至少要保证给予犯罪企业整改、重新学习并承认规范的机会。这一要义不仅为放过犯罪的企业提
24、供了理论和逻辑上的基础,更为放过企业相关责任人提供了理论可能。尤其是在我国当前所认可的“一个犯罪行为,两个犯罪主体”的单位犯罪框架下,积极一般预防理论内在地要求企业与企业家均应当被给予认罪、重新学习并承认规范的机会。(二)双不起诉体现了轻缓化的现代社会刑事司法理念 随着近代以来科技革命的兴起,现代经济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时代。传统立法与司法活动处理企业犯罪带来的社会负效应催生了司法轻缓化的理念,成为现代刑事法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趋势15。当前我国社会整体对公平理念的理解需要重塑,应当摒弃固有的对所有违法犯罪都必须采取严重的刑事或行政处罚的观念,以适应轻缓化的现代社会刑事司法理念。在高度发达的现代
25、社会,轻缓化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核心在于平衡法律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绝对的公平会导致社会治理能力下降,由此将导致更多的社会正义无法得到伸张。关于这一平衡,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边沁曾就刑罚目的和刑罚适用做过论证。边沁主张刑罚适用的目的在于改过迁善,帮助犯罪人适应社会生活,规制其不再犯罪。其著作对刑罚的种类提出了“过分之刑”的概念,即如果可以通过更温和的手段以获得同样的矫正效果,适用刑罚就是过分的16。这为现代法治如何权衡法律的公平与效率价值提供了指引。具体而言,现代社会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时,应当采取合理且必要的制裁手段,保证社会公平理念实现,同时也要有利于社会犯罪治理。结合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我国 企业 合规 不起诉 完善 路径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