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649.3-2022 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 第3部分:稻虾综合种养田(湖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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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080 CCS B 10 DB 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649.32022 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 第 3 部分:稻虾综合种养田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emission reduction of surface runoff in agricultural land Part 3: Farmland for integrated farming of rice and crayfish 2022 - 08 - 31 发布 2022 - 09 - 30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发 布 DB42/T 1649.32022 I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稻作期氮磷减排技术 . 2 6 小龙虾养殖期氮磷减排技术 . 4 7 稻虾种养转换期氮磷减排技术 . 6 参考文献 . 7 DB42/T 1649.32022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2/T 1649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的第3部分。DB42/T 16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坡耕地; 第3部分:稻
3、虾综合种养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江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湖北工程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荆州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湖北省荆州农业气象试验站、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荆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化农业(临沂)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建强、范先鹏、王有宁、李谷、吴启侠、刘凯文、赵恒彦、刘冬碧、邹鲁权、高红兵,李延锋。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87665821,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
4、至长江大学,联系电话:0716-8066314,邮箱:。 DB42/T 1649.32022 V 引言 氮、磷是植物生长所必需的营养元素,对农产品产量和品质起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地表水体富营养的主要因子。而农用地地表径流流失是农业面源氮、磷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控制农用地氮、磷流失,减少氮、磷进入水体,是保障水环境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湖北是种植业大省,主要农业用地有坡耕地、柑橘园、茶园、菜地(露地和设施)、稻田、平原旱地以及稻虾综合种养田等,是我国最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受降雨、施肥、灌溉等自然与人为因素的影响,生产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地表径流氮、磷流失。因此,为了确保作物产量与品
5、质,使经济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受地形、灌溉方式、作物营养特性、耕作方式、农艺措施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流失发生规律和特征差异明显,流失风险期不尽相同,相应的氮、磷减排技术需要分部分进行阐述。DB42/T 1649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为系列标准,拟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坡耕地。目的在于确立坡耕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的技术内容、具体操作方法。 第 2 部分:柑橘园。目的在于确立柑橘园地表径流氮磷减排的技术内容、具体操作方法。 第 3 部分:稻虾综合种养田。目的在于确立稻虾综合种养田氮磷减排的原则、方法和
6、可操作性技术。 坡耕地、 柑橘园是我省丘陵山区重要的农业用地, 稻虾综合种养田是我省平原湖区集水稻种植与小龙虾养殖于一体的高效农田, 针对这三种农用地的地表径流发生特点和氮、 磷流失规律, 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拦截、尾水利用与净化的减排技术措施,是防止农用地水土流失、地力下降和农业水土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针对稻虾(本文件中指小龙虾,学名克氏原螯虾)综合种养田在小龙虾养殖期、水稻生长期和种养转换期存在的由集中排水引起的氮磷流失风险,充分考虑稻虾综合种养周年生产过程肥水培藻、投饲、植物营养需求和田间灌排管理特点,在大量调研和试验研究与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DB42/T 1649农用地地表
7、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第3部分,以规范稻虾综合种养田投入品的选用和水量水质管理,避免氮、磷等营养物质随地表径流流失,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DB42/T 1649.32022 1 农用地地表径流氮磷减排技术规程 第 3 部分:稻虾综合种养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稻虾综合种养的稻作期、小龙虾养殖期和稻虾种养转换期田间氮磷减排技术内容和具体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及类似地区稻虾综合种养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8、。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5063 复混肥料 GB/T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程 HG 3277 农业用硫酸锌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797 硅肥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2596 沼肥 NY/T 3442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T 5117 无公害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SC/T 1135.1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SC/
9、T 1135.4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虾(克氏原螯虾)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DB42/T 1137 湖北省中稻平衡施肥技术规程 DB42/T 1574 虾稻共作模式下稻田养分管理及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42/T 1649.32022 2 稻虾综合种养 integrated farming of rice and crayfish 通过对稻田进行必要农业工程改造, 能够充分利用水土资源进行水稻种植和小龙虾 (学名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养殖的生产方式,称之稻虾综合种养。根据稻
10、田水稻种植和小龙虾养殖在季节间和年际间时序不同,稻虾模式可分为稻虾轮作、稻虾共作(共生)和稻虾连作等具体模式。 稻虾轮作 rotation of rice and crayfish 在同一稻田中有顺序地在季节间或年际间轮换种植水稻和养殖小龙虾的生产方式。稻虾轮作可分为小轮作和大轮作, 稻虾小轮作是指在水稻收获后接着养殖小龙虾的生产方式; 稻虾大轮作是指当年水稻收获后至翌年全田养殖小龙虾,第三年春夏之交小龙虾收获后适时种植水稻,如此循环种养。 稻虾共作(共生) co-culture(symbiosis)of rice and crayfish 稻作期小龙虾与水稻在稻田中共同生长的生产方式。其中,
11、稻作期在围沟养虾、田间种稻,即虾不进田的生产方式,称之为准稻虾共作。 稻虾连作 continuous cropping of rice and crayfish 在同一稻田中稻作期和非稻作期连续养殖小龙虾的生产方式,或者在两个相连的稻作期连续稻虾共生的生产方式。前者是稻虾轮作下稻作期进行稻虾共生的生产方式,一年可收获一季稻两期虾,俗称“一稻两(多)虾”;后者结合再生稻和双季稻生产,分别在再生稻头季和再生季、早稻季和晚稻季在稻田连续养殖小龙虾,一年可收两季稻、两期虾或多期虾,俗称“两稻两(多)虾”。 4 总则 综合防控:根据“渔农兼顾、种养结合、环境友好”的原则,按照源头减量、原位控污、循环利用
12、、生态拦截、末端治理的总思路,实现稻虾综合种养氮磷减排。 因地制宜:应根据稻虾综合种养的特点,做好小龙虾养殖期、水稻种植期(包括稻虾共生期)和种养转换期的氮磷减排,包括投入品选用、养殖水质生态调控和田间水肥管理。 循环利用:结合田间进、排水工程布置,配置适当的水生态工程,以水为载体,按照外封闭、内循环的操作准则进行系统内物质的循环利用,以改善养殖水质、节约灌溉用水和减少向外排水。 源头控制:应根据水稻和小龙虾的目标产量,控制投入品的用量,避免过量使用加剧周边水体环境负荷、污染水资源。 生态净化:对于稻虾综合种养集中连片区,应在适当位置布置水处理生态工程措施对尾水进行收集和集中处理,减少排水对水
13、环境的影响。 5 稻作期氮磷减排技术 养分管理 DB42/T 1649.32022 3 5.1.1 所选肥料的质量应对小龙虾安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复混肥料应符合 GB/T 15063 的要求; b)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符合 GB/T 18877 的要求; c) 中微量元素肥料硅肥、锌肥的施用应分别符合 HG 3277、NY/T 797 的要求。 5.1.2 肥料施用应符合 NY/T 496 的要求,施肥方法参照 NY/T 5117 的规定,按稻虾综合种养年限合理确定水稻基肥和追肥的养分投入量。无测土施肥结果时,养分投入量参考以下数值: a) 改造后第一年进行稻虾综合种养的稻田,每 6
14、67 m2均匀撒施 200 kg300 kg 经过充分发酵的有机肥,并翻耕耙匀;或者选用一定量的复合微生物菌肥与复合肥作为基肥; b) 养殖小龙虾一年以上的稻田,可少施或不施有机肥。稻虾模式水稻专用肥作为基肥施用时,对于养殖小龙虾 3 年以内的稻田每 667 m2纯氮用量为 6 kg8 kg,3 年以上的为 4.5 kg6 kg。氮磷钾施用比例(N:P2O5:K2O)以 1:0.30.5:0.40.6 为宜,并配合施用硅肥和锌肥; c) 考虑秸秆还田和养殖期残饵以及小龙虾排泄物培肥地力的作用, 在DB42/T 1137给出的氮、 磷、钾肥料用量基础上, 根据稻虾综合种养年限和肥源不同调减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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