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福祉社会建设的行动逻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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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科学家2023 年第 04 期【博导新论】社会科学家SOCIAL SCIENTIST2023 年 4 月(第 4 期,总第 312 期)Apr.,2023(No.4,General No.312)收稿日期:20230307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的政社合作关系研究”(编号 17BSH113);吉林省教育厅“十四五”重点研究项目“互助养老典型模式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研究”(编号 JJKH20231506SK);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新兴交叉学科构建思路与实践研究以大健康产业背景下福祉学科建设为例”(编号202028547L700EX)作者简
2、介:赵继伦(1955),吉林长春人,长春人文学院福祉学部副部长、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问题。中国老年福祉社会建设的行动逻辑赵继伦1,2(1长春人文学院福祉学部,吉林长春130117;2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摘要:作为社会学的基本范畴,福祉既是个体生活的幸福与快乐状态,也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意愿;既体现社会整体的生活质量状态,也特指某个群体或个体的生活质量状态。从共性角度讲,传统意义上的福利社会与福祉社会都具有相对稳定的福利制度或政策体系,而福祉社会则是一个蕴意更为丰富,外延更为宽展的社会;福祉社会是以民生福祉为基础
3、的小康社会、民主社会、和谐社会、文化繁荣的社会;在“超常规老龄化”背景下老年福祉的实现面临政社合作不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局限、养老服务组织自治力欠缺、老年心理疏导或治疗缺乏、养老智能化的伦理风险等困境;实现老年福祉的社会建设应以保障老年民生福祉为建设行动的逻辑起点,以国家治理为建设行动的逻辑中介,以实现老年福祉最大化为建设行动的逻辑终点。关键词:福祉;福祉社会;老年福祉;民生福祉;行动逻辑中图分类号:C91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23)04001608当代中国已步入老龄社会,自 2021 年起,中国的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老龄化的速度和深度都将远高于一般发达国家在
4、同等发展阶段时的情形。这种“超常规老龄化”使中国的社会建设面临巨大的压力。如何在实现民生福祉的大背景下,建设中国的福祉社会,不断提升老年福祉的水平,需要把握基于老年福祉的社会建设行动逻辑。一、福祉概念的社会学意蕴福祉是中国古已有之的概念,“福祉”概念包含了多重含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福”是一个特定的文化符号,其蕴意是福气,人们常说的五福,即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尚书 洪范),享有五福即为幸福。“利”在中国人祈求“五福”中是美满人生的追求,其中对“寿”的期待是指长寿之意,对“富”的期望是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对“康宁”则是对健康与平安的追求。可以说,“福”寄托了历代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美
5、好未来的期盼。作为社会学的基本范畴,“福祉”概念既表达社会成员对幸福、快乐、福利、福气等美好的意愿,也用来表达社会发展的某种理想状态。福祉既指称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指称个体或特定群体生活的幸福与快乐状态。伴随16社会发展,“福祉”范畴不断融入新的蕴意,承载了现代人对未来社会生活的美好意愿,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价值指向,用来指称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宽松开放的政治环境、健康舒适的生活境况、美满祥和的生活感受。从人类文化学角度讲,福祉概念既是历史实践的生成,也是被文化建构的理念;既是社会发展的价值指向,也是社会进步状态的标志。尽管“福祉”概念古已有之,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较少使用。近年来,福祉、人民福祉、
6、民生福祉、老年福祉、健康福祉和社会福祉等概念在中国人生活中不断出现,党中央的决议和党政领导讲话中也多次强调“民生福祉”和“人民福祉”,这集中代表了人民对建设美好生活的意愿。在西方文化中,福祉概念同样具有幸福、快乐、福利等蕴意。在英语中,有人将 wellbeing 译为福祉,即感受到健康和幸福的状态;也有人将 welfare 译成福祉,其含义:一是指幸福、健康和繁荣;二是指通过法律程序或社会捐助对福利事业给予支持。wellbeing 和 welfare 两个概念的共性在于都含有幸福与健康的含义,区别点在于,welfare 不仅表明一种美好的生活状态,还表明要通过社会行动实现美好的生活状态,使人获
7、得幸福感。也就是说,福祉不仅表达了主体的某种主观意愿,还表达了主体的社会行动。作为一个文化建构的概念,福祉既可以指社会发展所达到的文明状态,也可以表达人类、国民、特定群体或个体的物质生活满足与精神幸福的状态。从个体角度讲,这种客观与主观状态包含生活的安定、安全、安心、自由、平等、尊严、权利、快乐和幸福等多方面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祈盼或追求幸福感的某种心境;从群体角度讲,福祉常常用于特指老人、妇女、儿童或残障等特殊群体,如老年福祉、女性福祉、儿童福祉、残障福祉等。之所以常常特指某些群体,是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老人、女性、儿童、残障等特殊群体因各种原因使其
8、相对于其他群体来说,在某些方面表现出弱势或生活的困境状态,其福祉意愿的实现存在种种困境。正因为如此,现代文明社会往往给予弱势群体特殊的关注或社会援助,这种社会援助旨在通过社会行动帮助其摆脱现实的困境,提高社会生活质量,从而保证全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物质需求的满足与精神幸福。常常有人以为,福祉仅仅是针对特定群体而采取的社会行动,这种理解是有偏差的。应该说,福祉目标是全社会成员的,也属于特定群体或个体的。从社会层面讲,如果某个社会的福祉仅仅属于优势群体,而将弱势群体排除在外,或者说,弱势群体因其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不足,处于困境与痛苦状态而又得不到社会的关怀与援助,无法实现对福祉的期待,这样的社会既不是
9、公平的社会,也算不上福祉社会。只有通过社会设置与社会行动,给予弱势群体必要的社会投入或社会援助,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福祉”。基于这样的原因,一些国家针对“老、妇、少、残”等弱势群体,投入专项资金,大力发展福祉事业和福祉产业,培养专业福祉人才,维护这部分社会成员的权益,给予生活的援助,使其获得精神的关怀与生活的照护,从而使弱势群体成员能够有尊严地生活,这正是福祉所追寻的目标。二、福祉社会的内涵及价值指向从社会建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福祉与福利做深入的比较分析。辞海 中,“福利”是指人们的幸福和利益,幸福是主观的感受,利益主要是指物质待遇,而物质利益正是人们获得幸福的基础,物质生活没有保障,吃不饱,穿
10、不暖,无住所,根本谈不上所谓的幸福。从两个概念共性角度讲,福利与福祉都有“福”的蕴意,同样内涵对“福”的祈盼,从这个意义上讲,福祉与福利本质上相同。在社会学以往讨论中,福利社会用于指称发达国家的社会状态,其重要特征是国民享受较高的国民收入和物质生活水平,享有较高水平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福利。从共性角度讲,福利社会与福祉社会都具有相对稳定的福利制度或政策体系,这些福利制度或政策实施的结果,可以用生活质量指标来衡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利社会概念主要是指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的社会。现实中,在中国物质生活水平低、生活资料匮乏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人往往将国家标准配给以外所分得的物质生活资料称为福利待遇
11、,在习惯性的理解中,往往用福利指称物质利益,而忽略了主观幸福的蕴意。当今,在人们脱离贫困而步入小康的时代,传统的福利概念已被逐渐淡化,人们更多的是追求健康、平安和快乐的生活状态,更加重视精神生活,追求幸福感。这方面的追求是建立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基础上的更高追求,这恰恰是福祉社会建设的目标。较之传统意义上的福利社会,福祉社会是一个蕴意更为丰富,外延更为宽展的社会。概括地讲,福祉社会具有如下特征:中国老年福祉社会建设的行动逻辑/赵继伦17社会科学家2023 年第 04 期其一,福祉社会是以民生福祉为基础的小康社会。民生一般是指民众日常生活,“民生福祉”特指民众或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及其各项福利的满足
12、状态,包括民众的物质生活需求、教育医疗、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等。福祉社会应具有较为成熟且相对稳定的福利制度或福利政策体系,对于老人、儿童、残障或贫困等弱势群体,通过福利政策的贯彻实施,给予弱势群体必要的社会援助或救助,以保障弱势群体的民生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年福祉、女性福祉、儿童福祉和残障福祉等包含在民生福祉范围之中。民生福祉可以通过社会生活质量指标体系显示其达到的状态。其二,福祉社会是一个保障国民或公众权益的民主社会。福祉社会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相对成熟与完善的综合体现。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福祉社会应该给予社会成员一个社会稳定安全、政治民主宽
13、松、经济运行协调、生态绿色平衡、生活安宁祥和的整体状态。如果一个社会缺乏公平公正,缺乏民主环境,缺乏权益保障,缺乏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其民众不可能享有福祉,这样的社会不属于福祉社会。为此,建设福祉社会就要“从根本上要靠制度来保障。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1。其三,福祉社会是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人是群体关系的存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群际关系才能使社会处于和谐发展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和谐共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协同共治,是福祉社会建设基本
14、要求。在福祉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得到广泛的调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社会矛盾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社会成员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友爱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发展稳定。只有在一个和谐社会中,国民或公众才能享有较为充分的福祉,获得较充分的幸福感、快乐感与满足感。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养老及老年福祉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这是和谐社会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其四,福祉社会是一个社会成员精神生活充实与快乐的社会。福祉作为意愿或发展目标不仅仅是追求物质生活的富足,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的充实与快乐,这是福祉的更高境界。依据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人的生存需求与安全需求是
15、基本需求,当两方面需求得到满足后,社会成员的需求会不断提升,以求获得心理安慰、安宁、安心及幸福感。应该说,人们在创造文化的同时,享用文化、体验文化,获得精神生活的充实才是福祉追求的更高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老年福祉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养老服务不仅要解决老年人的生存问题,还要解决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与精神快乐问题。三、老年福祉建设的现实困境老年福祉特指老年群体或个体寻求物质满足与精神幸福的意愿及其实现的过程。由于老年群体的特殊性,使其福祉意愿的实现的方式不同于其他群体。在此社会背景下,如何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如何在
16、解决基本养老问题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意愿?这需要我们深入的思考并采取行动消解困境,最大限度地达到老年福祉的理想状态。目前,老年福祉建设的主要困境如下:(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社合作的困境现实中,对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重要性虽已成为共识,但人们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尚未普遍达到自治基础上谋求共治的程度。政府对社会组织虽也给予了某些自治权,但由于社会组织公信力不足,导致政社合作中仍存在诸多的障碍:其一,社区组织在基本依赖政府投入的情况下缺乏自主发展能力,社区行政化导致其客观上成为政府的下属机构,其结果是不可避免地受到政府诸多繁杂事务的缠绕,养老服务仅仅是政府下
17、达的诸多事务的个案,在此情况下,社区组织因缺乏自主性或自治能力,难以成为政社合作关系中的自治主体,难以真正发挥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自主性或能动性。其二,由于养老服务缺乏盈利空间,使许多社会组织缺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养老服务组织因规模小、资源少、能力弱,缺乏足够的经费来源,加上管理存在漏洞,因而缺乏政府的认可度,当政府对18养老服务组织存有“偏见”或因社会组织自身存在缺陷而缺乏信任时,导致政府与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合作关系的不畅,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政社合作关系的拓展与构建。(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局限在目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采取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委托养老服务组织为老人提供服务,一
18、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失灵”或“市场失灵”的困境。这是一个应然而又合理的选择,但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仍存在如下一些不足:其一,政府在强调养老服务公共资源总量限定或稀缺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均等化”“普惠型”方式购买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要项目是给予老人一定数额的补贴,可用于家庭保洁服务、日常代购服务、老人照护服务、就医陪护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这项补贴虽然可以给每位老人提供一点生活的支援,一定程度上满足养老需求,也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但是,由于补贴是广普的,其补贴数额较少。这对于一些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而言,均等化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虽形式上公平,但
19、实际意义并不大;对于一些生活不能自理或处于困境状态的老人来说,则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困难老人的问题。其二,社会化养老服务整体上供需矛盾比较尖锐,养老供给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尤其是在社区居家养老的供给方面显得尤为突出。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根据养老需求去解决养老服务组织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诸如,社区养老的数据化管理问题;社区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问题;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区域布局问题;居家养老资源的整合与联动问题;社区养老服务协同功能的有效发挥问题等。也就是说,虽然政府已实施了购买养老服务的模式,但其购买内容难以看出工作的重点。(三)养老服务组织自我成长力不足中国养老服
20、务组织是伴随“单位制”的解体,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产生与发展的,其成长的历史不长。调研中发现,我国养老服务组织普遍存在自治能力弱、经验积蓄不足、竞争力不强、服务能力弱、资金不足等问题,存在自我成长不足的局限,表现为:其一,养老服务组织过度依赖政府。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官办”的社会组织在结构形式、管理职能、活动方式等方面都与政府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已在形式上与政府脱钩,但是其自主性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在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上明显地表现出能力不足的先天缺陷,其自主运营与管理能力总体上仍然不高,其中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和资金不足是绝大多数养老服务组织发展遇到的两个瓶颈问题。就人力资源而言,社会养老
21、服务组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短缺,大多数养老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低,加上工作不稳定,公众认可度不高,因而很难吸收优秀人才加盟。其二,养老服务组织参与动力不强。从角色认知方面讲,一些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缺乏自身作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重要参与者的角色认知,有些养老服务组织处于“等”“靠”“要”的被动状态,缺乏参与的主动性;从能力方面讲,一些养老服务组织自知能力不足,因而对获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的“期望值”很低,缺乏通过承接项目而提升自己能力的内在动力;从自我成长力方面讲,实践中许多养老服务组织面临巨大的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受自身维系生存和发展的低层次需要的支配,这些养老服务组织缺乏对未来
22、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实际投入,不注重长远建设,始终停留在维系低水平生存的状态上,使其发展受到限制。(四)老年心理疏导或治疗严重缺乏考察中国目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可以说政府与养老服务组织更多关注的是老年人的物质福利与日常生活照护问题,对失能或半失能、空巢老人等困难老人,给予物质生活或生活照护方面的援助,虽然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项目中含有对老年人的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等项目,但是这方面的实际投入或采取的社会行动与老年群体对心理辅导的需求存在巨大的差距,或者说这方面的服务很匮乏。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与养老服务组织观念上没有从老年福祉的高度考虑老年人对心理辅导的实际需求,因而在养老服务的实际规划中缺乏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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