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85—2022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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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55.180.01 CCS A 80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 3201/T 10852022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centralized control warehouse for informed cold-chain food 2022 - 03 - 15 发布 2022 - 03 - 18 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201/T 1085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
2、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智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汤卫宁、钱军、孙士兵、江珺、王谷炜、魏宏伟、孙海、姜雪梅、顾晓禹、戴建军、李冬祥、陈涛、曹永林、谢川、李保生、王冕、杜若霏。DB 3201/T 10852022 1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组织管理、布局及设施、人员管理、环境管理、作业管理和安全应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满足新冠疫情防控需求设立的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
3、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19781 医学试验室 安全要求 GB/T 22278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GB/T 22576.1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7476.1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T 30134 冷库管理规范 GB 31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GB/T 32146.1 检
4、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7228 公共安全 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响应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进口冷链食品 informed cold-chain food 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低温状态储运的境外进口食品。 3.2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centralized control warehouse for informed cold-chain food 为满足新冠疫情防控需求, 具备温度控制功能并用于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 核酸检测的集中监督管理仓库。 注: 已经外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实施外包
5、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并取得有效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入我市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4 组织管理 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关从业人员闭环管理组织架构。 4.1 应制定闭环管理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4.2 应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指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4.3 应明确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联系定点医院。 4.4 DB 3201/T 10852022 2 5 布局及设施管理 选址 5.1 5.1.1 应避开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学校等人群密集活动区。 5.1.2 监管仓与周边建筑应设置适当的卫生间距。 当不具备条件时, 应采取隔
6、离措施, 避免交叉污染。 5.1.3 应设置单独区域,避免对其他食品可能造成的污染。 5.1.4 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5.1.5 选址周围不应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5.1.6 不宜选择易发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布局 5.2 5.2.1 监管仓布局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5.2.2 监管仓内各场所应有明显标识,分区管理。 5.2.3 监管仓的人员和货物进出口应分别设置,货物运输和人员行动路线应避免交叉和迂回。 5.2.4 如设立检测实验室,
7、应符合 GB 19489、GB 19781、GB/T 27476.1 和 GB/T 32146.1 的相关规定,取得检测实验室资质。 设施设备 5.3 5.3.1 检测 5.3.1.1 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 GB/T 22278、GB/T 22576.1 和 GB/T 27476.1 的相关规定。 5.3.1.2 应配备检验和计量器具,并定期校检。 5.3.1.3 应配备检测人员个人防护用品。 5.3.1.4 应有专用存储器具分类存放检测废弃物。 5.3.2 信息化 5.3.2.1 应配备信息化基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监控设备、终端设备。 5.3.2.2 应搭建监管
8、仓所需的信息化软件系统。 5.3.2.3 应配备通信线路和空调系统。 5.3.3 消毒杀虫 5.3.3.1 应配备专用消毒器械及消杀工用具。 5.3.3.2 消毒剂配备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5.3.3.3 应配备消杀人员个人防护用品。 5.3.3.4 应配备防霉、防鼠、防蚊蝇设施。 5.3.4 冷库 5.3.4.1 冷库的运行管理应符合 GB/T 30134 的相关要求。 5.3.4.2 冷库应分区管理,分批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冷库宜采取分隔措施。 6 人员管理 DB 3201/T 10852022 3 人员识别 6.1 监管仓工作人员中,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即识别为高风险岗位工
9、作人员,应按6.4实施闭环管理工作,其余工作人员均为普通岗位工作人员。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如进口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监管和从业人员。 接触进口货物所在环境的工作人员,如监管仓保洁人员。 接触上述人员的服务保障人员,如闭环管理场所的服务工作人员、转运闭环管理人员的驾驶员。 人员资质 6.2 6.2.1 监管仓工作人员应经过常规操作、个人防护、消毒、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6.2.2 负责样本采集的人员应为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技能,持证上岗。 6.2.3 负责消毒的人员应为消毒机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日常管理
10、 6.3 6.3.1 监管仓工作人员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6.3.2 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性质在规定工作区域活动,避免与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及货物接触。 6.3.3 外来人员(含车辆驾乘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监管仓作业区域,确需进入,应询问并登记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查验 48 h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入仓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3.4 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三者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 6.4 6.4.1 岗前管理 6.4.1.1 应建立岗前健康监测登记台账,记录身份信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既往病史等,新上岗人
11、员应做好健康承诺。 6.4.1.2 应实行轮班上岗制度,可按照 14 天的周期实施轮班作业。每轮上岗前应提供 48 h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4.2 在岗期间管理 6.4.2.1 应实行人员闭环管理集中住宿制度。人员单人单间居住,不同批次人员分区域居住;非工作期间应在各自居住房间内起居,避免聚集和外出活动。 6.4.2.2 应每 2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对涉及阳性货物或病例,且未被判定为“密接”或“密接的密接”的人员,应连续 7 天、每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鼻咽拭子和口咽拭子交叉采集),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恢复正常检测频次。 6.4.2.3 应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岗前及下岗后各开
12、展 1 次健康监测,建立在岗期间健康管理台账。 6.4.2.4 进出仓应按规定程序穿脱防护服。进仓前应在指定场所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出仓后应先消毒再脱防护服, 脱防护服每个步骤前应做手部消毒。 每次进出监管仓应更换个人防护装备, 进行消毒。 6.4.2.5 身体任何部位不应直接裸露接触货物,一旦接触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消毒。 DB 3201/T 10852022 4 6.4.3 离岗管理 轮班离岗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应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a)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应就近选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或闭环转运至其他满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应离
13、开居住场所, 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在第 1、4、7 天分别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检测均为阴性后转入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b) 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7 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为阴性后可自由流动。 6.4.4 人员应急处置 6.4.4.1 出现体温37.3 或有咳嗽、腹泻、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在房间内隔离,及时报告监管仓,并安排专车送医排查;如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对该人员作业和出现的区域及其接触的冷链食品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 6.4.4.2 出现阳性货品时,应及时排查接触阳性货品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 7 环境管理 消毒杀虫
14、7.1 7.1.1 应识别消杀场所及对象,消毒剂使用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7.1.2 每一批进出仓货物处置结束后,应对其接触环境(冷库地面、墙面、门把手等)及工具(装卸工具、运输工具等)进行消杀。 7.1.3 监管仓每日运行结束后,应对仓内环境、月台、工具等进行全面消杀。 7.1.4 应建立消杀管理台账,记录消杀时间、消杀对象、操作人员等信息。 核酸检测 7.2 7.2.1 监管仓环境核酸检测工作应不少于每周 1 次。 7.2.2 核酸检测相关物品应按照 7.3.3 处理。 7.2.3 应建立核酸检测台账,记录核酸检测时间、采样位置、操作人员等信息。 废弃物 7.3 7.3.1 应
15、配备医疗废弃物专用周转箱,周转箱和专用垃圾袋应遵循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相关要求。 7.3.2 放置废弃物的场所应远离冷库和人员生活区,加锁、放鼠,符合环境卫生学要求。存放时间不应超过 48 h。 7.3.3 废弃物应集中转运处理,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袋盛装,采用鹅颈式封口,封口严密。 卫生 7.4 7.4.1 仓内地面应耐腐蚀、耐磨、防滑并易于排水、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仓内墙面应耐腐蚀、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7.4.2 排水系统应完善通畅,道路应有防积水措施。冷库周边不应采用明沟排放污水。 7.4.3 废弃物和垃圾应使用加盖、不漏水且防腐蚀的容器盛放和
16、运输,放置废弃物和垃圾的场所应密闭且远离冷库,废弃物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出仓。 DB 3201/T 10852022 5 7.4.4 仓区不应有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7.4.5 实验室卫生条件应符合 GB/T 22576.1 中的相关规定。 8 作业管理 作业流程 8.1 监管仓作业流程见附录A。 预约入场 8.2 8.2.1 应实行网上预约,预约时应填报联系人及企业基本信息、车辆信息、海关信息、食品信息,预约入库时间。 8.2.2 预约申请提交后应等待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方可生效。 8.2.3 预约成功后,货物需在预约时间段内到达监管仓。如未按约定时间到达,则取消预约。 8.2.4 应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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