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路径.pdf
《“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路径.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路径.pdf(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路径刘 欢康京涛(西安财经大学 )摘要:碳市场的任何一方交易主体,都应当充分认识建立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重大意义,走好碳信息披露工作的每一步,以便尽早实现“”目标.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要从法律规制、主体范围、披露内容、披露流程、监管方式等方面加以严密构建.关键词: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双碳目标中图分类号:X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作者简介:刘欢,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康京涛,法学博士,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引言 年月,我国提出“年前实现碳达峰、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以下简称“双碳 目标”).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关
2、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和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这两份文件作为“N”政策体系中的顶层设计,完成了对“双碳”工作的系统筹划、总体部署.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 年月编制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年),为“”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科技支撑.作为我国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工具性保障,全国碳市场自 年月 日开市以来,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立法规制、信息披露、行业自律等方式不断完善.但在碳交易实践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影响碳市场的健康发展,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碳信息披露不全.为了确保碳市场中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并推动碳市场健康
3、、稳定和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中的应有作用,建立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刻不容缓.一、“双碳”目标与碳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在逻辑信息披露制度起源于 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中的规定,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作为一种信息公开制度,信息披露最早被应用于上市公司的监管领域,环境治理也是信息披露制度运用的重要领域之一.在“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必要性显而易见.(一)信息披露制度是碳市场建立发展的坚实基础一方面,碳市场的信息披露程度决定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活跃度,信息披露的程度越高,碳交易的市场主体可获取和利用的碳信息就越多,其在碳交易中的积极性也就越高.因此
4、只有在碳第 期 年月交易信息具有充分透明度的情况下,才能让各市场参与者准确评估自己的市场需求和定位,并积极地参与和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数据是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监测、报告和核证是碳市场交易必须经历的阶段,被视为碳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唯有在每个阶段“把好关”,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精确性、科学性,才能促进碳市场的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二)信息披露制度是碳市场有效运行的内在动力碳市场的交易产品 碳排放权具有抽象的特征,公众难以理解碳交易的科学机理和规则,只有对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交易产品、交易方式、交易规则以及实时交易额等信息进行披露,交易主体才能真正了解并参与到碳交易市场
5、中来.同时,碳市场是一个“信用市场”,供需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必须依靠信息交流.然而,若碳信息“缺失”,将使得供需双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更加棘手,双方难以寻找并确认可能的交易伙伴,从而使得确定所需产品的真实性或效用变得困难,这种情况会极大地影响碳交易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在以抽象物为交易对象的碳市场中,碳信息是连接交易主体的唯一纽带,只有通过信息分享和交流,各主体才能形成共同的认知,实现协同的市场行为.(三)信息披露制度是碳市场效用发挥的根本保证作为一种工具性市场,碳市场的评估不能仅从其自身的发展现状和规模看,还要从碳市场对自身建立初衷目标的促进作用和贡献程度出发,进行一个系统、全面的考察.碳市场的建
6、立和发展,其目的在于鼓励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减少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中.因此,在对碳市场效益水平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其在减少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利用社会资源方面的贡献.然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均需要碳市场各主体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因为任何单一主体都不可能掌握碳交易所需的全部信息.如果想要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需要各方协作,而信息披露是其中最便捷、最快速的方法.(四)信息披露制度是碳市场公众参与的基本条件公众是推动环境治理的基本力量,我国碳市场的建设要培养公众生态意识,保证公众全面参与.高效精准的信息来源是碳市场普及民生的重要前提,因此,信息披露制度是碳市场公众参与
7、的基本条件.健全碳信息披露制度,拓展和加深公众对碳市场交易的认知,更有利于相关主体严格履行其披露义务,从而真实有效地展示碳交易的各类数据.另外,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质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实现,准确获悉环境信息是真正参与环境治理的表现,基于此才能促进完善碳排放环境治理举措.在环境治理中,公众能够获取与碳交易有关的信息并积极参与其中,是行使环境知情权的体现.碳市场中的参与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披露各自的碳信息,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确保碳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二、“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演进要在“双碳”背景下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需要明确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的两大发展
8、特征:从试点到推广、自愿与强制相结合.(一)从试点到推广: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确立 年 月,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个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年 月 日,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成为我国第个碳交易试点地区.为规范碳交易,试点省市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碳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表).自 年月日起,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该办法分别规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及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工.为进一步完善碳
9、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年月生态环境部发布 环境信息依“双碳”背景下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路径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我国将在 年左右完成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设的愿景目标.年底,生态环境部颁布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 格式准则).由此,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正式建立.表碳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法规名称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和报告单位名单(第九条);交易机构公布相关信息(第十六条)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名单(第五条);市场行情表(第二十二条);设立举报电话
10、和电子邮箱(第二十六条);企业履约情况、第三方核查机构违规行为(第二十七条)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排放单位名单(第 五 条);公 开 第 三 方 机 构 名 录(第 十 四 条);国 家 核 证 自 愿 减 排 量(C C E R)的清缴比例(第十七条);交易相关信息(第二十五条)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交易机构公布交易信息(第二十条);重点排放单位公布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二十四条);政府公布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碳排放配额总量及分配方案、重点单位清缴情况(第二十九条);核查机构需要公开考评(第三十一条)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第五条);碳排放黑名
11、单制度(第四十三条)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配额发放总量(第十条);配额分配方案(第十一条);控排企业和单位、报告企业履约情况、核查机构名录(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公布罚款(第三十五条)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第十一条);配额方案(第十七条);履约情况(第三十八条);交易所信息公开(第五十七条);将第三方核查机构纳入企业信用体系(第六十三条)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重点企业名单(第九条);配额总量和分配管理细则(第十条);建立交易信息系统(第二十一条);交易行业、温室气体种类、交易机构名单等(第三十一条);核查机构信息(第三十二条)资料来源:各碳交易试点省市人民政
12、府官网.(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强化经试点到国家推广,我国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正式建立.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交易主体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例如,为推动企业强制披露碳信息,相关部门出台了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不得虚假、遗漏;第七、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强制披露主体;第十六条是关于自愿披露的规定.格式准则 进一步规范细化了企业依法披露碳信息的内容和格式.然而,碳信息的披露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各方主体都有不同的碳信息需求目的.具体而言,政府需要了解企业的排放量相关信息,据此来
13、制定监管政策;企业管理者需要了解企业碳减排成本及碳交易损益等,以此来制定技术安排,降低企业面临的碳风险;投资者需要掌握碳风险对企业的影响,这是其投资决策的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需要了解碳减排对企业经营的财务影响、碳审计等,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消费者需要了解企业碳减排的措施和绩效,这是消费者投资决策的依据.充分披露碳信息不仅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也是碳市场健康发展的必备要件.目前,我国碳市场在探索建立强制性披露制度,但仍以自愿性披露为主,必须协调处理好两种披露模式的关系,建立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信息披露对于碳市场交易的整体作用.第 期 年月 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企业
14、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未产生本办法规定的环境信息的,可以不予披露.三、当前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不断根据本国国情和地区特征,因地制宜地推进低碳发展,积极探索“双碳”政策设计、产业结构及配套支撑体系的优化路径,但碳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法规不够完善、主体不够充分、内容不够全面、流程不够规范、监管还不到位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双碳”行动的发展.(一)碳信息披露的法规有待完善目前,我国有关企业披露碳信息的规范主要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并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
15、实施,我国碳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还缺乏指导性依据.管理办法(试行)和 管理办法 由于法律地位相对较低、规范性不够强,因此无法有效地指导企业碳信息披露.就实际应用而言,因为相关法规通常以“办法”“通知”“规则”等形式发布,多数只适用于法定主体进行信息公开的指引,缺乏广泛适用性.同时,各试点地区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其中关于碳信息披露的规定略有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例如,福建要求公开第三方交易机构的名单,而天津并未作此要求.总之,我国关于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表现在现有立法效力层级低、碳信息披露规定分散无序等方面,因此需要制定更综合的法律法规,以便将碳信息披露的相
16、关规定有机地整合起来,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碳信息披露制度.(二)碳信息披露的主体尚不充分依据 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二、第三十五条规定,以及 管理办法 第七、第八条规定,信息披露的责任应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和交易所承担.一般而言,政府和交易机构分别公开行政和交易信息,而重点排放单位依法披露其碳排放信息.然而,碳市场中还存在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即第三方机构,这些机构承担着技术核查、项目咨询、审定、核证等工作.第三方机构作为碳交易市场中联系政府主管部门、控排单位以及其他交易主体的桥梁,在信息获取的渠道、数量、质量上都较其他主体更有优势,理应履行披露义务.(三)碳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待健全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双碳 背景 我国 市场信息 披露 制度 优化 路径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