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首届亚洲劳工大会在中国的酝酿及其流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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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2023 年 9 月第 5 期专题研究DOI:10.19832/ki.0559-8095.2023.0058收稿日期:2022-10-20作者简介:张龙平,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劳工运动史。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 1948 年版,第 1 页。程海峰:国际劳工组织,正中书局 1946 年版,第 52-53 页。“The Third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 Members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nternatio
2、nal Labour Review,Vol.L,No.5-6(May-June 1946),p.317.国际劳工组织首届亚洲劳工大会在中国的酝酿及其流产张龙平(暨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摘要: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为保护劳工权益而生,最初将工作重心放在欧洲,对其他区域关注不足。在亚洲代表的倡议下,召开亚洲劳工大会、解决亚洲劳工特殊问题被提上国际劳工组织的议程。日本和印度较早地主导了亚洲劳工大会的相关议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方面积极参与其中,但因各国政府态度不一和中日关系紧张,相关议程进展缓慢。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亚洲秩序发生深刻变革,中国开
3、始谋求主导亚洲劳工会议,为此与印度之间曾发生短暂的举办权之争。作为妥协的结果,1947 年印度顺利举办亚洲劳工预备会议,而拟于中国召开的正式会议却因国共内战而流产。亚洲劳工大会的具体筹备过程体现了亚洲劳工大会与劳工权益、亚洲秩序和国共政争的复杂关系,被赋予了超越劳工议题之外的意涵,显示了劳工权益保护背后所牵涉的国际秩序与国内政治角力。关键词:亚洲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南京国民政府;印度;劳工权益国际劳工组织源于一战后召开的巴黎和会,旨在“改善各国工人生活而求社会正义之实现与世界和平之维持”。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从一开始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重心便在欧洲,其所制定的一系列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也
4、主要以当时西方工业发达国家为对象,对于欧洲以外其他国家的产业状况关注不够,对此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之初便有约定:“大会于制定普通适用之建议书或公约草案时,应顾及因气候情形、产业组织发展之不完全、或其他特殊环境,而致产业状况迥异之诸国,并应建议必需之变通办法,以适应此种国家之特别情形。”在此后多年的运作中,国际劳工组织除召开一年一度的国际劳工大会并制定通用性的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外,亚洲、美洲“产业状况迥异诸国”也在酝酿召开区域性劳工大会以求“变通办法”。国际劳工组织曾在 1936 年、1939 年和1946 年成功召开了三次美洲区域劳工大会,而拟在中国举办的首届亚洲劳工大会虽酝酿已久,但最终却未能如愿
5、。此事牵涉二战前后的国际局势、亚洲秩序,以及中国国内政治角力等多重因素。本文依据日内瓦国际劳工组织总部所公开之历届国际劳工大会报告、国际劳工局会议记录与理事会会议记录等材料,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相关出版物,南京、上海和台北等地所藏相关民国时期档案,以及其他近代报刊,详细梳理亚洲劳工大会的由来,并将其置于劳工权益保护、亚洲秩序重构和国共政争等多重因素下,考察中国筹办国际劳工组织首届亚洲劳工大会的历史缘由、详细过程与Collected Papersof History Studies132 最终结局,以展现劳工问题背后所牵涉的国际秩序、社会经济与政党政治等复杂面相。一、日本和印度提议召开亚洲劳工大会
6、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但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对于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程度不高,从未派遣“完全代表”(即政府、雇主和劳工三方代表)出席国际劳工大会,在理事院也没有席位,故而早期为亚洲发声的多为日本和印度代表,他们是国际劳工组织八大工业国成员,在理事院拥有政府常任理事席位,在国际劳工组织中拥有一定话语权。1925 年 5 月,在第 7 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印度代表针对国际劳工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将重心放在欧洲的问题,建议国际劳工局调查亚洲国家的劳工状况,被大会通过。此次会议中尚未有代表正式提出召开亚洲劳工大会之事,不过会议期间日本与印度代表曾非正式地商议联合中国、荷属东印度(印尼)、波斯(伊朗
7、)、菲律宾、暹罗(泰国)和埃及等国组织亚洲劳工会议,并将第一次会议的地点拟定于上海。此事交由日本代表文治铃木负责筹划,但此后多年一直进展缓慢。1929 年 2 月,曾有传闻称首届亚洲劳工大会将于1929 年夏在印度召开,后来这一说法也被证明是子虚乌有。1930 年 6 月,在第 14 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印度劳方代表乔希(Joshi)首次正式提出召开亚洲劳工大会,但这一提案在当年未获通过。因为召开亚洲劳工大会并非简单的由亚洲国家拟定亚洲劳工标准、解决亚洲国家的劳工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亚洲国家劳工问题牵涉欧美国家在亚洲属地的劳工权益保护,会影响欧美国家的核心利益。1931 年,在第 15 届国际劳工
8、大会上,印度劳方代表巴哈勒(Bakhale)再次向大会提出召开亚洲劳工大会之提案,终获通过,大会在决议案中认为“亚洲国家劳工状况与欧洲不同,为了更具体地了解亚洲国家的劳工状况,让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更适应亚洲,让基于欧洲的劳工公约为亚洲国家更满意地接受”,大会建议“理事院与各国政府协商,选择合适的时机尽快召开让劳资代表都能参加的亚洲劳工大会”。1931 年 10 月 16 日,国际劳工组织理事院第 55 次理事会议曾专门就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尽管会上出现了不同声音,理事院仍然通过决议,与亚洲各会员国及在亚洲占有属地诸国协商亚洲劳工大会的具体事宜。随后,国际劳工局致函各国,就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
9、会员国和代表团组成等问题征询意见。1932 年 5 月 10 日,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函复国际劳工局:“一、关于开会地点及时间问题,查爪哇地点适中,各国派员赴会较为便利,故在该处开会最为相宜。至开会时间,似以 1933 年为宜,惟可由理事院酌定之。二、关于该项会议之议事日程,凡亚洲各国之劳工状况以及公约之批准与适目前关于亚洲劳工大会的研究甚少,仅在国际劳工局出版的亚洲劳工预备会议相关报告和早年中国劳工史著述中留有记载,且其提到的亚洲劳工大会多是印度举行的预备会议,并不是拟于中国举办的正式会议,甚至有人将二者混为一谈。参见“Pre-paratory Asian Regional Conferenc
10、e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New Delhi,27 October-8 November 1947,”International La-bour Review,Vol.L,No.5(May 1948);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亚洲劳工预备会议,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 1948 年版;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 1948 年版;中国劳工运动史编纂委员会:中国劳工运动史第 4册,中国劳工福利出版社 1959 年版;Hong Kong Labour Department,The International Lab
11、our Organisation and the Appl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bour Conventions in Hong Kong,Hong Kong:Hong Kong Labour Department,1994.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国际劳工组织概要及其与中国之关系,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 1934 年版,第 6 页。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Report of the Proceedings,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Seventh Session,Geneva,1925,Gene
12、va: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1925,p.672.亚洲劳工会议将在沪召集,申报,1925 年 8 月 20 日,第 15 版。亚洲劳工大会本夏在印度召开,顺天时报,1929 年 2 月 1 日,第 3 版。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Report of the Proceedings,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Fourteenth Session,Geneva,1930,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1930,pp.468-469.Internation
13、al Labour Office,Report of the Proceedings,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Fifteenth Session,Geneva,1931,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1931,pp.581-582.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Minutes of the 55th Session of the Governing Body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Geneva,1931,Ge-neva:Internation
14、al Labour Office,1931,pp.604-614.133 2023 年 9 月第 5 期专题研究用之困难问题等,自应为讨论之范围,俾得建议于大会其余各关系亚洲各国最为重要之普遍问题似亦应列入。三、关于参加此项会议之会员国问题,应以讨论之范围为决定,如讨论之问题牵涉各国者,于亚洲各会员国外,得兼邀其他会员国列席,惟参加之时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四、关于代表团之组成方法,各国政府代表似以一人为宜,以示与每年所开之国际劳工大会稍有区别,至顾问之派遣,每代表似应以带二人为限。”当时中国政府对于亚洲劳工大会的反应中规中矩,并没有表现出将首届大会选在中国召开的愿望。由于当时国际劳工局仅为征
15、询各国意见,且对于实际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出席国家、代表组成和费用分担等具体事务都没有明确意向,结果此事又以“时机尚未成熟”为由被搁置下来。在亚洲劳工大会被搁置后,美洲劳工会议却顺利召开了。1936 年 1 月,国际劳工组织美洲会员国大会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召开,对酝酿区域会议更早但一直未能如愿的亚洲代表产生了刺激作用。在 1936 年 6 月召开的第 20 届国际劳工大会上,日本与印度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议案,希望国际劳工局尽快落实关于召开亚洲劳工大会的决议,同时建议在国际劳工局框架内增置常设的亚洲委员会(Asiatic Committee),以筹备计划中每隔一年便在亚洲召开一次的亚洲劳工大
16、会,该提案最终为国际劳工大会通过。1937 年 2 月,理事院第 78 次会议通过决议,就召开亚洲劳工大会和设置亚洲委员会之事向亚洲各国政府征询意见,并附上了大会的议题、出席国和经费预算等初步报告。5 月 4 日,理事院中国政府理事李平衡函复国际劳工局称,“中国政府对于召集亚洲国劳会员国大会之提议极表赞同”,并建议下列各点:“一、大会地点可轮流在亚洲各国家中选择;二、此项会议必要费用可由国际劳工组织之预算划拨一部分,余由参加会议各会员国依照其所缴国劳会费之比例分担;三、各国代表团之费用应由该国政府负担。”关于亚洲委员会之设立,“中国政府在原则上表示赞同,并认为此委员会应为政、资、劳三方委员会,
17、由一切亚洲国家之代表组织之”。待各国意见汇集后,国际劳工局决定在 1937 年 6 月的第 23 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召开一个非正式会议,讨论亚洲劳工大会相关问题。在此期间,国际劳工局曾于 6 月 7 日、14 日两次召集中国、日本、印度、锡兰(斯里兰卡)、伊拉克、暹罗、阿富汗、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葡萄牙和苏联等国政劳资三方代表开会。在会议中大会秘书告知代表“各国政府所寄来之答复,不赞成召开亚洲国家会议”,但“赞成设立由亚洲国家代表组成之委员会”。国际劳工局在 6 月 14 日的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备忘录,认为“由于种种反对,在目前筹划一亚洲国家之政资劳三方会议,系属不可能者,但此问题不应因此放弃
18、,而应在更顺适之时机重行提出”。而对于亚洲委员会之设立,“似觉十分需要”。非正式会议同意设立亚洲委员会,却以各国政府反对为由拒绝召开亚洲劳工大会。尽管如此,参加劳工大会的中、日、印三国劳工代表还是向大会联合提出“请召开亚洲国家政、资、劳三方咨询会议及设立亚洲委员会案”,最终获得通过。不久,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召开亚洲劳工大会之事再次被搁置。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致函社会部,附抄中国政府对召集亚洲劳工会议意见(1945 年 8 月 4 日),社会部档案,档案号:11-2-445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亚洲劳工预备会议,第 2 页。美洲的国劳会员国之劳工大会,国际劳工通讯第
19、18 号,1936 年,第 10 页。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Report of the Proceedings,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Twentieth Session,Geneva,1936,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1936,p.742.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Minutes of the Seventy-eighth Session of the Governing Body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
20、ice,Geneva,1937,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1937,pp.157-159.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致函社会部,附抄中国政府对召集亚洲劳工会议意见(1945 年 8 月 4 日),社会部档案,档案号:11-2-445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亚洲国劳会员国会议与亚洲国家咨询委员会,国际劳工通讯第 5 卷第 2 期,1938 年,第 4 页。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第 120 页。Collected Papersof History Studies134 从 1931 年国际劳工大会正式同意召开亚洲劳工会议,到 1937 年日
21、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由国际劳工局主导的亚洲政、劳、资三方大会仍然没有成功举办,但在此期间由日本和印度两国劳工界自行发起并主导的亚洲劳工大会却先后召开了两次。1933 年,第 17 届国际劳工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日本、印度与中国劳工代表进行非正式会谈,由印度劳工代表提议,日本劳工代表赞成,决定组织亚洲劳工大会。1934 年 5 月 10 日,在日、印两国主持之下,亚洲劳工大会正式成立于锡兰(斯里兰卡)的哥伦布城(今科伦坡),在其颁布的大会总章程中提出大会之宗旨为:“一、由发展各会员国工会间之密切关系,以期产生亚洲劳动阶级之统一。二、在国内或在国际间提倡亚洲工会运动之利益及活动。三、实行对亚洲工会有
22、关系之活动。四、废除歧视亚洲工人之态度并求实现工作情形上待遇之平等,无种族国籍或颜色之别。五、废除亚洲各国工人在外人势力下所受之侵略。六、改良亚洲各国工人之生活的及工作的情形,以期废除与社会立法充分进步的国家相比之落后程度并求与此等国家立在同一水平线上。七、促进国际社会立法之发展。八、避免战争,建立国际和平,反抗帝国主义及资本主义。”大会提出“凡承认亚洲劳工大会之目的与方法之亚洲各国总工会皆为大会会员”。大会常设机构设在印度孟买。中国方面从一开始就对日、印劳工界主导的亚洲劳工大会兴趣不大,1930 年初该大会还在酝酿发起阶段时,日本代表计划访华劝说中国参与,国民政府机关报中央日报评论称:“亚细
23、亚劳工会议,系日本印度两国劳工界自为中心而促成者,仅以亚洲劳工团体为单位,与国际劳工总会及太平洋赤色劳动组合会议迥异,其目的在于谋亚洲劳工共同利益,”认为日本代表来华“历访党国要人及劳工界领袖”,意在“劝诱”代表参加会议,言辞间透露出对日、印两国“自为中心”的劳工界亚洲劳工大会的不满。1934 年 5 月劳工界亚洲劳工大会正式成立时,中国仍未有统一的全国总工会,故而没有派代表参加。该大会第二次会议原计划于 1936 年 5 月在日本东京召开,后延期至 1937 年5 月召开。为筹备此次会议,日本劳工总会曾于 1935 年致函亚洲各国工会派遣代表出席东京之会议。1936 年 2 月,国民政府实业
24、部一度有意派代表列席,但在中日关系日趋紧张之际,派遣代表出席会议、与日本劳工界握手联合显得不合时宜,因而遭到中国各劳工团体的反对。东京之会议延期后,日方在 1936 年 11 月邀请上海市总工会派员出席,上海市总工会以“值此中日关系未调整前,该项会议性质殊值得研究”为由函复日方,提出“敝会对于亚洲劳工大会之召集极表赞同,深愿派员列席,并能加入贵会,为亚洲工人谋幸福,第以贵会组织伊始,环境恶劣,实使敝会等参加无由”。上海市总工会实际上向日方表达了愿为亚洲工人谋幸福之期望与中日关系交恶之现实间的两难处境,却被报界解读为上海市总工会“行将于明年四月推派代表与日本劳工界举行亚洲劳工会议,实行握手”。1
25、2 月 12 日,大公社记者为此特别采访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朱学范,为朱氏所否认。至 1937 年 5 月东京之会议召开时,中国并未派人参加,仅有日本代表 12 人、印度代表 5 人参会,此次亚洲劳工界的劳工大会最终成为日本与印度的双边会谈。由上可知,亚洲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亚洲会员国在国际劳工组织框架范围内,为解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在亚洲的适用性问题,而寻求建立的区域性沟通交流组织。从该会议首次为日本和印度代表非正式提出,到国际劳工大会正式通过召开亚洲劳工大会的决定,均由日、印两国所主导。鉴于当时中国在国际社会和国际劳工组织中的地位,中国对日、印所提方案大多采取跟随策亚洲劳工大会,国际劳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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