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pdf
《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pdf(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第 卷第 期 年 月新余学院学报 ,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吕婷(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北京 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摘要:林兰香 与 红楼梦 都是明清小说中的家庭题材作品,燕梦卿与薛宝钗分别是两部作品中重要的女性形象,二者在才貌、性格以及婚姻悲剧方面具有相似性。但是从女性自我意识的角度来看,二者有着极大的不同:燕梦卿无论是为女还是为妇,都是一个甘愿牺牲自我、步步退让的奉献者,即“无我”;而薛宝钗则在不同阶段都表现出了强烈的自我和独立意识,即“有我”。通过文本分析和人物对比,分析了 红楼梦 作者曹
2、雪芹在薛宝钗身上所赋予的女性观的进步意义。关键词:林兰香;红楼梦;燕梦卿;薛宝钗;女性意识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 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吕婷(),女,山东济宁人,北京语言大学 级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林兰香 是清代世情小说的重要作品,署“随缘下士编辑,寄旅散人评点”,全书共六十四回,描写了富贵家族耿家的兴衰际遇,通常被认为是 金瓶梅 与 红楼梦 之间的重要一环 。燕梦卿是 林兰香 中的女主人公,是作者着重刻画的焦点人物,与 红楼梦 中的薛宝钗相比,二者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论容貌,燕梦
3、卿和薛宝钗都有着倾城之貌,是她们所在家庭当中的佼佼者;论性情,二人都是温柔贤惠、通情达理的大家闺秀;论才能,燕梦卿与薛宝钗不仅诗书琴画样样精通,在治理家务上也都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管理能力。更重要的是,二人的婚姻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的悲剧性。两个如此成功的形象显示了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高明之处,也吸引了学界关注的目光。对于薛宝钗形象的分析一直是 红楼梦 研究的热点,拥钗和贬钗之争始终没有停止。相较而言,尽管学界对于 林兰香 的关注远不及 红楼梦,但在有限的研究成果中,燕梦卿这一独具特色的焦点人物也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有学者从性格特质和人生悲剧等方面对两部作品或两位具有相似性的女性形象进
4、行比较 。但是笔者认为,从女性自我意识的角度来看,薛宝钗与燕梦卿在相似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薛宝钗身上既有对传统女德的恪守,又闪烁着可贵的女性自我意识的微光,这正是燕梦卿所缺乏的。更进一步地看,从“无我”到“有我”,也是 红楼梦 比 林兰香 在女性观方面进步的体现。一、燕梦卿:自我缺席的奉献者在 林兰香 中,作者描绘了一个一夫多妻的贵族家庭里,耿朗与六位妻妾之间的生活图景,在这个复杂的家庭场景中,燕梦卿无疑是其中的焦点。尽管在小说第三十六回就写到燕梦卿去世,但她死后和生前一样,似乎始终存在于耿家人的生活中,因而也是全书的核心人物。在嫁入耿府之前,她曾是一个做过轰轰烈烈大事的女子,然
5、而婚后却在家庭和婚姻的禁锢中走向了冷冷清清的死亡。作者在书中详尽地描绘了她悲剧的一生,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下毫无自主意识的自我缺席的奉献者形象。(一)婚前:孝女与贞女在燕梦卿出场前,叙述者就用极尽赞美之词对她进行了一番生动的描述:“论梦卿之德,真乃幽闲第 期吕婷: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贞静,柔顺安详正是比玉香犹胜,如花语更真。”燕梦卿出生于正直廉洁的官员家庭,自幼才貌双全、聪慧过人,成长在道统思想浓厚的环境里,自小就接受道德伦常的思想教育。因此她近乎完美并且被普遍认可,满足当时社会环境下对淑女的所有期待。作者选取了两个重大事件即代父受刑、坚守婚约来塑造燕梦卿的婚前形象,通过
6、这两个事件也反映了她心中对道学与教条的执着。燕梦卿自幼聘予耿朗,在即将出嫁之时父亲燕玉却蒙冤入狱,整个燕家失去了支柱。此时,燕梦卿挺身而出,她瞒着母亲上书皇帝,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以代父之罪。这一举动震惊了众人,孝女之名传遍京城。从燕梦卿个人行为的角度来讲,她代父受刑的选择,并非为获取无上荣光,而是出于本能。这种本能既体现在其作为独女对父亲和家庭的责任,同时也不得不说是出自心中对至孝的认同,这种认同给了她充分的理由和勇气,是她做出这一选择的道德动因。自汉代以来,统治者树立了以孝治天下的统治思想。孝被全面推向社会,成为各个阶层最深入人心的观念。孝的内涵丰富,几乎贯穿了人与父母之间的各个方面,而梦
7、卿代父受刑的行为可以说是奉行孝义的一种极端表现。燕梦卿效仿汉代缇萦救父,在孝道面前消弭了个人利益,勇敢、主动地牺牲自己,这一崇高的举动使她得到了众人的赞美。而这些赞美也正是来源于社会对孝义的绝对推崇,更是根植于封建文化理想对人的自主意识的磨灭。燕梦卿所受的教养使她对这一思想完全接受并深刻领会,做个代父受刑的孝女是她自觉的必然选择。在父亲含冤入狱的紧急关头,燕梦卿毫不犹豫地主动牺牲自己的自由和幸福,因为她要实践至孝的道德标准对一个女儿的要求,把做一个孝女置于个人价值之上。在面临婚姻大事之时,她对婚约的执着坚守和一女不事二夫的贞洁观,同样是她“无我”的另一个具体表现。当父亲的冤案得以昭雪,燕梦卿也
8、不必再沦为官奴,一时执柯作伐者来往不绝,大恩人全义也来为她说媒。然而梦卿却婉言谢绝:“一则父丧未满,二则既已受聘,则生为耿家之人,死为耿家之鬼,岂敢有二?”燕梦卿依然守着少时与耿家的婚约,可此时耿朗已经娶了林云屏为妻、任香儿为妾,当众人劝她可以另嫁他人时,梦卿却说:“虽无夫妇之实,已有夫妇之名。名分既定,又适他人,则与再醮何异?先人之誓书现在,两家之聘物犹存,宁敢以事殊势异,更作他想?”燕梦卿拒绝了所有的议婚者,坚持嫁给耿朗,也因此获得了天子所赐孝女节妇四字牌匾。在以夫为纲的封建时代,这个荣誉是对她最大的肯定。燕梦卿坚守贞节原则,在明明可以另择他人的情况下执着地要嫁给耿朗为侧室。关于人生大事的
9、选择她似乎从没犹豫过,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除了遵守婚约嫁给耿朗别无其他选择,甚至连耿家的康夫人听说了燕梦卿的言行后都表现出了些许震惊:“事非寻常,当与众亲商议。”由此可见,耿家并未以女子名节来要求燕梦卿履行婚约,故而燕梦卿的这一选择完全是心甘情愿,是本性使然。正如以身救父牺牲自我的“孝”一样,她坚守婚约甘心做妾的“节”,几乎也是来自天性,毫无做作之态。执着地遵守婚约,任再多人劝告也不改其志,如此自然的选择,反映了燕梦卿心中的“无我”,即完全不考虑自己的需求和幸福,把个人命运交付给了她所信仰的女德。(二)婚后:以夫为天的顺妇燕梦卿婚前的两件大事轰动了全城,使她带着备受瞩目的光环,享受着与正妻林云屏
10、相同的礼制嫁入耿家。她出众的样貌和品行早已使耿朗对她心生爱慕、念念不忘。能够拥有丈夫的爱意,相比包办婚姻下的更多普通女子,燕梦卿应当算是较为幸运的。原本迎接她的应该是幸福甜蜜的婚姻生活,然而她却时时事事坚持以夫为天,在道德礼教的束缚下失去了自我,最终伤痕累累地走向了死亡的深渊。当这位德才兼备又恪守女德的淑女嫁入耿家如此复杂的家庭,可以想见妻妾成群的环境对她来说实在是一场考验。燕梦卿婚后不久也曾有过幸福美好的爱情体验,燕梦卿看待事物眼光独到、处事稳妥,能够及时对耿朗行为的不妥之处加以劝谏,也得到了耿朗的赞赏甚至感激。但二人的相处过程中,却始终是理多于情,燕梦卿身上总是充斥道学家的 新余学院学报
11、年气息。她规劝丈夫要“上则尊祖敬宗,以作九个叔叔领袖。下则修身齐家,以为后世子孙法度”;见丈夫交友不慎,便规劝其远离小人亲近君子;下人犯错时,她也对耿朗提出如何惩戒的建议。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然而耿朗偏偏才质平庸,又容易受妾室任香儿的挑拨,甚至对燕梦卿的才华有所忌惮,所以在他看来,这些善意劝谏更是对自己的冒犯。林兰香 中写道:“耿朗初见梦卿求代父罪,生了一番敬慕之心。次见梦卿甘为侧室,又生了一番恩爱之心。后见梦卿文学风雅,复生了一番可意之心,及至闻香儿之言,不免又生出一番不足之心。”以燕梦卿的聪慧才能,早已猜出了丈夫对她逐渐疏离的原因,换言之,她应当知道如何重新获得丈夫的爱。宣爱娘有意撮合二人
12、同榻以修复夫妻关系,梦卿却以不愿以色事夫为由拒绝了。当面对妾室香儿的谗言诋毁时,她也一味忍让妥协,将自己的居所、丫鬟甚至掌事之权都让给了香儿,同时依旧教香儿读书。在明知自己受到冒犯与敌意时,仍然处处压抑隐忍,从不反击。从读者的角度看,似乎燕梦卿的忍让是没有底线的,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如有学者所言:“她没有为改善自己的处境做任何积极的努力,却始终忠实于自我牺牲的美德。”固守以夫为天原则的燕梦卿,在丈夫一病不起之时,再次做出了震惊众人的举动 割指疗疾,这是她又一次“无我”的极端表现。由于自主意识的丧失,在丈夫面前她本就是没有自我的附属品,在生病的丈夫面前,连她的生命也变得一文不值,“我一介妇
13、人,生不为多,死不为少”,在其内心并没有将自己看成独立的生命体,而是耿朗的附属。也正是如此,在她丢掉了尊严、忘却了自我、牺牲了身体之后,换来的却仍是耿朗的忌惮与厌恶,于是她一直以来的信仰瞬间崩塌,过分的克制使她失去了痛苦的权利,在此刻走向了毁灭。燕梦卿要求自己在以夫为天的指引下将女性的妇德做到极致,这种执拗和迷信是她身上日渐沉重的枷锁,将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她是 林兰香 中的焦点人物和完美女性,客观地说,燕梦卿在耿家理应是过得舒心无虞的。她有着皇帝赐予的声名,有挚友宣爱娘的陪伴和疏解,有长辈们的信任和支持,更生下了耿顺这个耿家的长子。纵使有香儿等的挑拨和仆人的僭越,以她的智慧和地位,亦非难以处
14、理的问题。但于梦卿而言,丈夫耿朗才是她的一切,失去了丈夫的信任和爱,才是如同天塌了一般的灭顶之灾。由此看来,燕梦卿似乎是一个封建礼教下女德的完美践行者,她毫无自我意识,步步退让、自我牺牲,控制着自己的一切言行举止。从孝女到节妇,从代父受刑到割指救夫,她的一生都在向世人展示一个没有自我的奉献者如何一步步陷入困境,走向悲剧。这样的行为展示的是自我牺牲,而非表面意义上的贤良淑德,“与其说是包容和善变的美德,不如说是奴性的极致”。二、薛宝钗:“自我在场”的理性者再看 红楼梦 中的薛宝钗 (在此有必要说明的是,对于婚后宝钗的塑造属于 红楼梦 后四十回的内容,而学界普遍认为后四十回在思想、语言乃至情节的发
15、展方面都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相差甚大。本文的分析以曹雪芹、无名氏所著一百二十回 红楼梦 为基础,以便更清晰完整地把握薛宝钗在不同阶段独立的自我意识的表现)。宝钗被称作 红楼梦中“作者用功最深,读者也最难理解”的人物,其性格的双重性与复杂性使研究者有着多种阐释的可能,褒贬不啻霄壤。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观之,宝钗的潜意识中透露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论及 红楼梦 中的女性自我意识,论者往往将钗黛二人相比较,以宝钗的“女夫子”和封建道德卫道士形象来突出黛玉的独立个性和对男权主义的抗争,从而为林黛玉贴上反封建的标签。正因如此,宝钗身上充满智慧的自我意识常常被忽略,或者被弱化成有心机的表现。笔者认为,宝钗的八
16、面玲珑固然是其性格中极为突出的一方面,但与她本性中的自主意识相提并论时,二者可以说是互为表里,均不能忽略,这也是宝钗形象之所以丰富饱满和拥有众多解读的原因之一。前文分析了 林兰香 中燕梦卿作为一个符合传统女性观的形象,由于毫无自我意识而步步退让,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付出去,直到牺牲自己含恨而亡。第 期吕婷: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而同样被当作封建道德卫道士的薛宝钗,其实是个懂得自我保护和坚守底线的女性,她有着道学的理想却绝不会为之放弃自我。对于这一点,同样可以从宝钗婚前和婚后两个阶段观之。(一)婚前:有独立人格的淑女宝钗出生于富贵的皇商家庭,她才貌双全却温柔内敛,言行举止从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无我 燕梦卿 薛宝钗 形象 比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