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日本“电影国策”观念的生成与演变_孙继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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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卷 第 期 年 月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东亚历史与文化研究战时日本“电影国策”观念的生成与演变孙继强摘 要 战时为强化电影媒体对国策的服务功能,日本当局将电影事业纳入其宣传体系内,推动电影产业深度参与国策宣传,逐步确立起“电影国策”的统制观念并付诸实践。在战时体制构建和媒体政策法西斯化过程中,电影事业也从观念、体制和行动上强化了其战争宣传工具的角色认同,推动了“电影国策”的落实和纵深发展,从而为战时日本内外政策的推行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支持。“电影国策”观念的核心是强化电影媒体对“国策”的服务功能,“国策性”可谓战时日本电影事业的最大特征,“电影国策”观念指导下的战时日本电影事业呈现
2、出浓厚的战争色彩,对日本内外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关键词“电影国策”;战时宣传;媒体法西斯化;言论统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收稿日期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近代以来至二战结束期间日本涉华宣传史料的整理与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简介 孙继强,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国别与区域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从事中日关系史、日本传媒史研究。(苏州)为强化政治、经济、文化对战争的服务功能,战时日本当局在社会各领域推行具有广泛性和强制性的“国家总动员”战时体制,作为一种表现力强、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大的大众传播媒介,电影也在“国家总动员”体制构
3、建和媒体政策法西斯化进程中被纳入战时体制框架内,成为被统制和被动员的对象。在多重要素综合作用下,日本电影事业从观念、体制和行动强化了其战争宣传工具的角色认同,为战时日本内外政策的推行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支持,“国策性”是战时日本电影事业的最大特征。相较于报纸、广播等媒介,学界关于战时日本电影统制的研究相对薄弱,对“电影国策”更是缺乏专题研究。本文拟对战时日本“电影国策”观念的生成与演变作全面考查,以揭示战时日本电影事业走向法西斯化的本质。一、电影统制机构的建设为“电影国策”观念的形成和确立奠定了基础 年电影传入日本,“到明治末期至大正前半期作为一种新媒体在社会中崭露头角”,中国学界的代表性成果有:
4、王艳华“满映”与电影的国策思想宣传(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王洪、张宏波“满映”传播机制考(电影文学 年第 期),逄增玉殖民语境与“满映”娱民片的评价问题(文艺研究 年第 期),庄君“国策”电影体系的建构与互动 伪满洲国电影法与日本电影法比较研究(当代电影 年第 期),李庚浅析伪满时期的国策电影(新闻传播 年第 期)。日本学界的代表性成果有:櫻本富雄大東亜戦争日本映画立見戦中映画論(青木書店,),坪井与満洲映画協会回想(映画史研究 年第 号),山口猛幻満映甘粕正彦活動屋群像(平凡社,),小林英夫甘粕正彦李香蘭満映舞台(勉誠社,)。上述成果以“满映”为切入点考察战时日本在东北地
5、区的电影统制,对“电影国策”缺乏专题性研究。在日本政治进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电影事业因之成为日本当局言论统制的对象。战时,为强化媒介资源对国策的服务功能,日本当局将电影事业纳入战时体制的统制框架之下,制定了相应的统制政策,以强化其对国策的引导和塑造功能,“电影国策”观念应运而生。首先,议员提交的关于电影事业统制的政策建议为“电影国策”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早在 年召开的第 届帝国议会上,贵族院议员纪俊秀就对“电影国策”给予关注并提出质询,此举未引起社会层面的关注。在 年 月召开的第 届帝国议会上,纪俊秀又提及电影教育的问题,在随后召开的贵族院预算委员会上,议员野村益三针对胶片工业扶助及教育电影
6、问题向政府提出质询,电影政策问题一时引起热议。为回应纪俊秀的提议,众议院议员岩濑亮在该次议会期间提交了 关于设立电影国策建议书 的提案,建议应设立一个负责电影事业统制的专业机构,“在谋求电影发达的同时,预先防止其弊害”。该议案经建议委员会分科会审议后于 月 日获得众议院通过。至此,“电影国策”观念上升为国家政策层面。“电影国策”之核心是成立一个“特设对策机构”,主要负责对电影事业“实施积极指导和统制”,以此“在国内有助于思想的提升善导、健全的娱乐机构使命的达成及产业的扶助等,在国际上有助于日本的宣传、国威的发扬及贸易的助长等,同时能够预先防止诸般弊害”,其核心观念是通过对电影事业的积极指导和统
7、制发挥电影在内外宣传上的“国策使命”。其次,内务省实施的世界各国“电影国策”调查为日本“电影国策”观念内涵的确定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为“将各国电影国策之概况与我国现状比较考量,以确立将来我国电影国策树立时应加以考虑的事项”,内务省自 年 月起对英、美、德、俄、法等国“电影国策”进行了考察,并于当年 月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日本除继续强化电影审查力度外,还应效仿各国“在电影行业制定国策并全力实践”,其基本思路是在政府统一指导下实施国产电影的指导和保护、教育电影和教化电影的奖励扶助及相关研究、人才培养机构的建设,以发挥“电影在社会教化、宣传等方面的文化使命。”该观念既突出电影政策的积极性,也强
8、调电影政策的国策性,确立了“电影国策”观念的基本内涵。最后,以日本当局为主导推行的“电影国策”机构建设,不但为“电影国策”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也在机构建设过程中严格贯彻“电影国策”观念,并推动该观念日臻完善。从整体上看,日本当局成立的“电影国策”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以调查审议为主要功能的“映画统制委员会”为“电影国策”的实施和完善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参考。内务省与文部省自 年 月开始就“电影国策”机构等问题进行了多次会商,决定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对电影相关国策及其它主要事项进行调查审议,并就此等事项向内阁总理大臣及相关各省大臣提交建议”事务的委员会。年 月 日“映画统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9、映画统制委员会”在组织上归内阁总理大臣直接监督,主要业务为“对电影在现代社会中的重大使命给予充分认识,对电影相关各类问题进行慎重调查研究,制定有效而切实的对策”,以此强化电影媒介对国策的服务功能,“鼓吹和贯彻我国特有之日本精神,努力培养国民的知识教育、情操教养,以助于国民文化的发扬”。换言之,“映画统制委员会”是一个由政府内部电影事业管理部门构成的调查审议机构,通过对电影事业的指导和教化电影的扶助以及电影审查事宜进行审议,为“电影国策”的实施提供参考,以达到“对电影从消极审查走向积极扶植,从单纯取缔电影走向综合利用”的目的。第二,集决策与执行功能于一身的“大日本映画协会”确立了电影统制施政观念
10、,丰富了“电影国策”的内涵。由于“映画统制委员会”是一个“以与电影相关的各省为构成要素的团体,且以对电影国策进行调查审议为第一要义的团体”,在执行力上存在着极大的缺陷,因孙继强 战时日本“电影国策”观念的生成与演变此,日本当局对“映画统制委员会”进行了改组,于 年 月 日成立“大日本映画协会”。大日本映画协会的基本功能是在维持“电影统制委员会”调查审议功能基础上,结合日本内外环境及电影事业的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对调查结果的落实,以“谋求电影内容质量提升,促进一国风教革新,或为促进国产电影海外输出而采取有效措施等,在电影整体领域促进其成长和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国家发展”。换言之,“作为日本
11、电影国策中枢机构”的大日本映画协会是一个兼具决策与执行机构性质的“映画统制委员会外围团体,是顺应其活动的电影国策推行的推进器。”大日本映画协会成立后,积极推动电影公司拍摄反映国策精神的科学、文化类电影,并要求内务省和文部省强制此类电影的放映,“努力为大众影迷塑造高尚、健全、明朗的电影趣味”。年 月 电影法 颁布后,大日本映画协会被指定为电影导演、摄影及演员的技能审查实施机构,极大提升了该协会的政治地位。“为达成电影事业的国家使命,实现必要的综合统制运营,为电影相关国策的推行提供协助”,年 月情报局将大日本映画协会改造为“完成电影国策的最终一元化统制机构”,在业务内容和监管力度上将战时日本电影统
12、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第三,对制作、配给、上映等电影事业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统制的“日本映画社”将“电影国策”推向纵深发展。为充分发挥电影媒介的“国策”宣传功能,日本当局自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开始积极探讨成立一个“将制作、配给及与外国新闻影片公司实施交换销售等事业统一起来”的电影团体,以实现“影片的优良性和经济性,并最有效达成政府目的”,即通过一元化电影统制机构谋求电影的“国策”宣传功能。为落实上述方案,内阁情报部积极推动朝日新闻社、东京日日新闻社、读卖新闻社和同盟通信社四家新闻机构将各自新闻影片制作业务独立出来,于 年 月 日合并成立新闻影片制作配给公司“日本新闻映画社”,“迈出了新闻影片统合的第一
13、步”。年 月,日本当局将“日本新闻映画社”改组为“日本映画社”。“日本映画社”不但在当局的支持下实现了新闻影片统一制作、统一配给和指定放映的全面统制,还不断扩大向东南亚日占区实施影片输出,以强化日本电影事业在当地的势力渗透。“日本映画社”先是在内阁情报局的支持下获得了南洋映画协会半数以上股份,掌握了对该机构的业务主导权,接着又于 年 月获得“南方诸地区电影事业及电影工作中时事电影及文化电影的当地制作”的垄断权。此外,“日本映画社”还对其内部机构及在东南亚日占区的机构进行了改革和扩充,强化了时事电影和文化电影的制作及放映体制,以此“向南方 共荣圈 普及贯彻日本道义并宣示实力”,从而承担起日本在东
14、南亚日占区的电影宣传和统制任务。除上述政府主导成立的电影统制机构外,军部也积极参与军事相关“电影国策”机构的建设,主张“按照军部意志设立一个特殊电影制作机构”即“作战映画制作所”,专司“与武力战相适应”的报道电影、文化电影、战争电影的制作,并根据侵略战争需要开展“宣传战电影的配合上映”,对内“昂扬士气、增强战力”,对外“宣布皇道,引发敌国内部崩溃,暴露致命弱点,酿成反战败北思想”,因此在军部看来,该机构能够充分发挥电影在“文化战方面的行动力”,不但可强化电影在军事宣传方面的宣抚、鼓动作用,也可作为“谋略宣传”工具对帝国实施逆宣传,从而最大程度体现电影事业的“国策”方向。战时体制下,日本当局出于
15、推行内外政策的需要及塑造与之相适应的内外舆论环境的目的,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南洋映画协会是日本为推进其对东南亚日占区的文化渗透于 年 月 日成立的电影统制机构,负责从日本国内电影公司购买新闻影片后制作成不同语种向东南亚日占区输出和放映。催生了“电影国策”观念,为战时日本电影统制政策奠定了基础。需要指出的是,“电影国策”并非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概念性层面,随着内外局势的变动及“战时体制”的发展和演变,日本当局在战时宣传体制的构建及实施过程中将其上升为具有可操作性的电影统制政策。二、电影统制法规的完善为“电影国策”的推行提供了政策保障鉴于电影在宣传方面的巨大影响力,日本当局充分认识到“必
16、须将电影作为思想政策之一翼”。为更好地利用电影媒介在内外宣传中的作用,日本当局出台了一系列统制法规,加强了对电影的监管。整体来看,战时日本电影法制建设体现出消极统制和积极利用相结合的特点,这与“电影国策”观念保持了高度一致。首先,以取缔为特征的统制法规在立法频度、执法力度方面保持高压态势,促进了电影事业生态向单一化方向发展,从而为“电影国策”的推行提供了政策手段。第一,不断升级审查力度,以确保影片内容与日本“国策”保持一致。第一部日本国内电影事业监管法规是 年 月颁布的 活动写真影片检阅规则。该法规规定所有影片在放映前都须提交内务省审查,审查的重点是影片是否含有“有碍于公安、风俗或健康”的内容
17、,且“审查官员或警察官吏可在供影片多人观看的场所实施临检”,以防止放映影片与过审影片不一致的现象出现。鉴于电影在对外宣传方面的重要性,为防止输出至海外的日本影片内容存在与日本“国策”相悖的内容,内务省于 年 月又针对出口影片出台了 输出活动写真影片取缔规则,其中规定所有出口影片凡涉及“()冒渎皇室尊严或有损国家威信;()损害与外国之间亲善关系;()对国民生活抱有误解或恶意;()有损政治、军事、经济及其它重大国家利益”等内容均禁止出口。随着“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的铺开,内务省进一步强化了影片审查力度,同时为确保审查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将内容审查作为审查事务核心”的审查原则,着重关注是
18、否包含有损皇室尊严、破坏国体政体等政治性的内容及传播消沉懈怠、有损德育等公序良俗的内容,凡涉及任何一条,则不予审查通过或将上述内容删除后重新审查。此外,日本当局还将电影列入 出版法、报纸法 及 广告物取缔法 等言论统制法规的适用对象,并将电影广告纳入监管和审查范围。上述以行政审查为主要手段的取缔性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影事业背离“国策性”指向的可能,但其“尚未脱离消极范围,对电影加以积极利用和助其发展的积极方策尚有欠缺”,这与“在教化、宣传、报道等方面逐渐发挥显著功能”的电影媒介的宣传地位极不相符,也不能满足日本当局强化舆论统制和战时宣传的目的,由此,革新电影统制模式,以强化电影事业“国策性
19、”宣传指向的呼声日益高涨。第二,召开电影行业恳谈会,扶助文化影片,引导并强化电影事业对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的认同与参与,从而在政策上为“电影国策”的实施提供保障。随着战时体制的形成及舆论统制的强化,日本当局开始寻求对电影的积极统制之策。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内阁情报委员会召集日本电影制作单位负责人座谈,要求各单位通过新闻纪录片为“举国一致”的“国策”提供协助。年 月 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实施“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决议后,月 日内务省即召开电影界人士恳谈会,要求“作为决定国民精神动向方面地位最为重要之电影界”从根本上解决营利主义及过度竞争所带来的“国策性”指向减弱的问题,“按照时局下国民精神总动员
20、的主旨,倾注全力全面提升电影质量”,同时加孙继强 战时日本“电影国策”观念的生成与演变大对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的协助力度,“努力通过电影振奋健全明朗之国民精神,以此结出电影报国之果实”。为此,内务省向电影制作单位发出通知,鼓励摄制文化影片,以宣扬日本精神和“国策”思想。在日本当局看来,影片时间过长会让国民陷入过度娱乐之中,导致其“厌恶勤劳,放弃其本来业务,招致享乐主义之淫靡弊风,对健全踏实的国民精神的确立产生妨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的实施。鉴于此,内务省于 年 月发布命令,要求“常设放映场的影片放映时长须控制在 小时以内”。虽然内务省宣称限制放映时长的初衷是防止影片质量低下
21、,但其根本目的不过是试图通过压缩影片长度和制作成本来促进为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所制作的宣传影片即所谓“文化电影”的发展,从而“不知不觉间引导大众形成正确时局认知,涵养克服非常时期应具备之国民精神”,以此营造全民参与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的舆论氛围。无论是电影恳谈会还是影片时长的设定,都已经脱离了传统的以压制和取缔为特征的电影统制模式,可以看作是为“即将到来的积极电影行政”而迈出的坚实一步,是战时日本电影统制由消极向积极转变的开端。其次,转换电影统制的传统模式,突破现行法规局限性,将其升级改造为更具权威性和约束力的 电影法,从而为“电影国策”的实施提供法律指引和保障。受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宣传需求激
22、增的刺激,日本电影事业在宣传方面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内务省据此在强调电影统制“必须采用基于国家立场的统制形态”基本原则的同时,积极谋求电影业改革,推动其“从以审查为第一要义的消极做法向以助推电影行业成长为宗旨的积极做法,从单方面的电影取缔到综合性的电影利用”方向发展。要实现此目的就必须“将电影统制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加以考虑”,即以权威性法律形式对积极的电影政策予以确认并加以保障。鉴于此,内务省自 年 月起着手电影法案的起草工作,并于 年 月完成 电影法律案要纲,对电影法案作了纲领性设定。以此为基础,日本当局于 年 月 日公布了 电影法 草案,并提交议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日本当局反复强调该法案的
23、重要性,称其为“树立电影国策之根干”,主张所有“电影国策”具体措施都以该法律为基础。换言之,如果 电影法 无法通过审议则“电影国策”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尽管该法案引发了众多质疑和批判,但由于战时加强电影法制建设及“电影国策”已成为各界共识,因此该法案最终于 月 日在议会通过并于翌日颁布。电影法 的立法目的为“有助于国民文化发展,促进电影质量提升,实现电影事业健全发展”,很明显,其目的是试图将电影纳入国民总动员体制下,使之成为促进战时日本文化发展和思想形成的重要手段。为此,电影法 确立了如下电影统制政策。第一,电影的制作和配给实行许可制,其从业资格需获得官方许可并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且政府认为“
24、在危害预防、卫生及其他公共利益保护方面有必要时”,可发布命令对电影制作实施限制,也可根据需要取消其已获资格,进而从人员和内容两方面牢牢控制了电影业导向,以发挥“电影的国家性和公共性”,促进电影业在“教育、教化、宣传、报道、慰安 等各方面”作出“积极的协助”。第二,从两方面强化电影的“国策宣传”功能。一方面设立专项经费对“有助于国民文化提升的电影实施奖励”,以强化对电影宣传的引导;另一方面确立“强制放映”原则,要求电影放映机构在指定时间内必须放映由文部大臣认定的“有助于国民精神涵养和国民智慧提升的电影”,规定“电影放映机构在每次放映时必须同时放映符合上述规定的电影胶片 米以上”,从而在放映内容和
25、放映时长方面确保“启发宣传所需影片”的宣传效果。同时该法规定,主管大臣认为必要时“可对电影制作业者、电影配给业者及电影放映业者发布关于应制作的电影种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类或数量的限制、电影的配给调整、设备的改良或不当竞争的防止等必要事项的命令”。该项规定为日本当局干预电影事业经营及电影配给一元化的实施提供了依据。第三,强化对国产和进口影片的审查力度,规定禁止审查不合格的国产影片在国内放映及向海外输出,并可随时发布命令对“已审查合格影片的输出及放映实施限制或禁止”。审查标准除前述 输出活动写真影片取缔规则 所确定的原则外,新增“鼓吹扰乱朝宪思想”、“扰乱善良之风俗、致使国民道义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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