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烟馆”生成机理及其防控体系构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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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来,由于网络吸毒行为方式的隐蔽化、聚众情境吸引力的强化以及社会控制效能的弱化,网络“烟馆”迅猛发展。该涉毒虚拟空间对毒品滥用行为的默许甚至鼓励,不断催生出毒品犯罪问题,严重威胁毒品管理秩序与网络安全秩序,需及时防治。然而,疲软的传统毒品防控体系难以发挥其应有效益。网络“烟馆”防控体系的构建,可以从源头预防涉毒行为、加强情境控制、完善事后惩治方案等方面着手考量。关键词网络“烟馆;聚众吸毒;网络平台;情境控制中图分类号J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 0 9 6-4 0 4 8(2 0 2 3)0 3-0 1 0 9-0 8D0I:10.19736/ki.gxjcxyxb.2023.0312一
2、直以来,对毒品滥用行为的防控都是禁毒治理工作的重点,毒品滥用行为不仅危害个体健康,更威胁社会健康发展。近年来,在禁毒部门的高压严打下,现实社会中公共场所的毒品滥用现象得以改善,但是网络社会却成为毒品滥用行为的新场域。这一新场域不断聚集毒品滥用者进行吸毒表演活动,并逐步发展成为稳定运行的网络“烟馆”,严重威胁毒品管理秩序与网络安全秩序。然而,以现实社会为建构标准的毒品治理模式尚未转型,无法根据网络毒品滥用现象的特殊性校正防控重点,导致网络“烟馆”甚嚣尘上,破坏了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冲击了现实社会所构建的禁毒防线。因此,为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打赢网络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必须剖析网络“烟馆”的生成
3、机理,确定综合治理的目标层次,有机结合技术防范、管理控制、司法惩治,确立多维一体的防控体系,从而提升网络空间禁毒治理能力以及加固全方位禁毒防线。一、网络“烟馆”现状考察“烟馆”一词原指供人聚众吸食毒品的物理空间。在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相互交融所形成的“双层社会”下叫,“烟馆”呈现线上化发展趋势,部分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搭建聚众吸毒聊天室或者通讯群聊,组织多人共同在线直播表演吸毒行为,并发展成为长期、稳定的固定场所,这一聚众吸毒的新场域即本文所讨论的网络“烟馆”。2 0 2 0 年中收稿日期:2 0 2 2-0 9-1 3基金项目:2 0 2 1 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 1
4、SKJD038);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2 0 2 1 年度研究项目(2 1 XXFZ38);西南政法大学2 0 2 1 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2 0 2 1 XZXS-281)作者简介:梅传强(1 9 6 5 一),男,四川邻水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刑法学和禁毒学研究。姚伊霖(1 9 9 7 一),女,广东汕头人,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刑法学和禁毒学研究。109梅传强,姚伊霖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网络平台中聚众吸毒的现象愈演愈烈,成为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的一大表现形式,涉毒网络平台的规模化发展衍生出网络“烟馆”,吸纳大批毒
5、品滥用者聚集并将其吸毒过程进行线上化展示。近十年来,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聚众吸毒案件的数据反映出,自2 0 1 1 年破获全国首例网络聚众吸毒案后,网络“烟馆”的发展非但没有得到遇止,反而更加癫。不同于现实空间的毒品滥用行为,网络“烟馆”将吸毒者的个体自损行为通过网络空间进行线上化展示,在虚拟空间组织大量吸毒者利用连线视频功能共同在线吸毒。在去中心化的网络空间中,网络“烟馆”打破了物理空间限制,从临时搭建的视频聊天室,不断发展成为会员众多、管理规模化、长期存续的涉毒平台。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其一,为避免平台被禁毒部门查获,多数“烟馆 均设置严格的入会程序,以形成与外界隔离的私密空间。新成员必须经
6、过“圈内人”的推荐才能获得平台的下载或登录途径,并需要通过视频直播吸毒的身份验证才能成功加入2。其二,为吸引吸毒者长期使用该平台,“烟馆”多通过赠送游戏币或要求成员储蓄充值等正向引导方式,以及剔除长期未上线用户的反向监督机制,以保证平台内部成员的积极参与。其三,为活跃日常聚众活动,“烟馆”内的视频连线活动由管理人员主持,管理者通过发布吸毒隐语、播放强节奏感的背景音乐、发放平台游戏币等方式调动聊天室气氛,甚至提供脱衣舞等淫表演,以进一步刺激毒品滥用者进人亢奋状态。其四,除了毒品滥用行为的网网络“烟馆”生成机理及其防控体系构建络化,盘根错节的涉毒虚拟空间内衍生出的毒品犯罪问题同样严重。涉毒网络平台
7、及相关通讯群组借助吸毒人员的聚集性和用户黏性,逐步发展成为独立的网络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为涉毒犯罪提供了空间和土壤。二、网络“烟馆”生成机理剖析前述网络聚众吸毒行为与传统吸毒行为之间的差异,并非只是表现形式上的差异,还在于其生成机理的不同。因此,在构建防控体系之前,需要对网络“烟馆”产生发展的原因进行剖析。(一)虚拟空间强化隐蔽性毒品滥用行为作为一种不被现实社会所接纳的越轨行为,吸毒者若在线下进行聚众吸毒活动,往往会受到其周围环境的约束与控制。为了减少周围环境的遏制,吸毒者倾向于远离社会大众的视野,投向“志同道合”的群体。然而,在禁毒人民战争的高压严打态势下,吸毒者在现实空间中聚众滥用毒品所面
8、临风险日趋增强。对此,吸毒者在满足其毒瘾的同时,亦会在综合考量其行为风险与效益之后寻求成本最小但收益最大的方式,即寻求更为隐蔽的聚众毒品滥用场所。对此,具有主体隐蔽性、领域私密性及侦查难度高特性的网络空间,满足了毒品滥用者对隐蔽场所的需求。首先,网络空间中用户主体具有隐蔽性,缺乏个人身份识别功能。网络空间中的匿名功能可以使个体放弃自已的身份与社会责任,推动越轨行为的发生,引发“古格斯效应”。虽然推动2 0 1 3 年,江苏省无锡市公安机关查获1 4 个聊天吸毒网站,该吸毒网站平台内设置监管制度,要求成员必须开视频并在摄像头前吸食冰毒,若连续一周没有登录该平台则会被除名,并封锁账号。2 0 1
9、5 年,浙江绍兴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网络吸贩毒团伙案,查扣网络吸贩毒QQ群4 0 余个。其中,最大的涉毒群已吸纳了1400余名吸毒人员。2 0 1 7 年,名为“名流汇”的视频吸毒平台共吸引会员6 0 0 余人,由其所衍生出的毒品交易次数达近百次,交易毒品数量达上千克。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已对7 名相关被告人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定罪量刑。合理选择理论认为完全的纯粹理性人在综合考量其所付出的成本和可能的收益后,会倾向于用最小的行为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张远煌主编,吴宗宪、袁林副主编犯罪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2 0,第2 5 9 页。“古格斯效应
10、”出自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寓言故事,柏拉图以此寓言故事揭示:一旦有不被他人察觉的机会,人人皆有可能去而走险。1102023年第3 6 卷第3 期广西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网络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已经出台,然而,部分网络平台为了争抢用户资源,往往利用规定的漏洞简化身份注册流程,导致用户使用虚假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的情况泛滥,使得办案机关难以查明行为人的真实身份。其次,网络“烟馆”所设置的加人权限形成了私密领域,直播吸毒的入会验证程序为隔绝禁毒监管搭造了壁垒,阻断了侦查视线,从而降低了行为风险。并且,平台成员之间的交流多采用涉毒隐语,形成群体内部特有的言
11、语逻辑以及有悖于正常语序的表达方式,为侦查行为的介人提高了门槛。最后,虚拟空间中涉毒证据海量且难以固定。非接触性的网络涉毒案件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实物证据,相关证据一般以电磁形式存在于互联网数据中,具有储存期限短、提取难度大、被篡改性强的特点,加之人为技术操作的不确定性,涉案人员可以通过预设代码远程删除相关数据,提升了办案机关掌握网络“烟馆”内涉毒行为痕迹及恢复数据的难度。(二)聚众情境加剧成瘾性网络“烟馆”所具备的跨时空互动特性,加强了不同毒品滥用者之间的联系。差异交往理论认为越轨行为多是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而习得的,任何人都会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与不良行为者的密切交往会导致触
12、法行为的发生。并且,当个体通过触法行为获得快乐和利益,会形成一种强化机制,促使个体继续持续发生触法越轨行为。同样,在毒品治理的视域下,毒品滥用行为是在相关观察模仿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的习得行为,聚众情境对吸毒表演的许可甚至鼓励进一步加剧了毒品滥用行为的成瘾性。通过案例分析及调研可以发现,多数成员加人聚众吸毒平台后,毒品吸食的数量与频率较之以往都有所提升,甚至有部分成员辞去工作,全身心沉浸于虚拟的“烟馆”当中。可见,聚众情境的规模化发展与成员之间的频繁互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体内部对毒品滥用的心理依赖,共同塑造出不被现实社会所接纳的亚文化氛围,并反过来进一步刺激毒品滥用者利用网络“烟馆”进行涉毒表演5,从
13、而加速网络2023Vol.36涉毒违法犯罪亚文化的渗透,进一步巩固了网络平台这一新场域间。(三)社会控制效能弱化网络聚众吸毒行为的社会控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由网络平台对此履行监管义务,二是由法律评价体系进行事后惩治。然而,两者在防控网络聚众吸毒行为的过程中都存在不足。一方面,作为控制前线的网络平台监管义务边界不明。网络平台是治理网络毒品滥用问题的关键媒介,然而,当前关于网络平台的直接规定尤其是刑事责任规定仍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网络平台的刑事责任缺乏类型化区分。不同的网络平台类型所承担的具体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存在巨大差异,决定了其应负的刑事责任程度不同。但当前的刑事责任规定
14、却未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义务的不同进行类型化区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一般性规定造成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边界具有同质化的特点。其二,网络平台法定义务边界模糊,容易引发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具体义务需要借助其他的非刑事法律规范予以界定,这些前置法界定标准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之中。如此广泛且分散的前置法规范,使得刑法难以与这些前置法进行有效衔接,无法形成网络毒品防控体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另一方面,当前针对网络聚众吸毒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空白。个人在线下实行毒品滥用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
15、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但该行为及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大量传播后,不仅严重影响禁毒防控,还妨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其累积的社会危害已达到“积量构罪”的标准8。问题在于,如何从刑事处罚的角度理解网络平台中的聚众吸毒行为,如何界定网络涉毒“场所”。2 0 1 6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No.3梅传强,姚伊霖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组织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通讯群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但2 0 1 9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
16、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明确强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罪状中提及的“违法犯罪”,仅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此,可以推断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和罪质特征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即使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也不应当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分则尚无明文规定组织、聚众吸毒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不得偏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涵摄的行为类型,自行增设罪状9。这个司法解释的冲突,实际上导致了该行为的定性空白。三、网络“烟馆”防控体系构建综上所述,网络聚众吸毒平台的组织化程度高、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涉毒犯罪转化率高,防控难度日趋增加,需要从
17、打击与预防两个方面着手进行防控。而网络技术所提供的隐蔽性功能、聚众情境所营造的群体失范状态、社会控制效能弱化所带来的困境综合作用于网络“烟馆”的盛行。亦言之,网络聚众吸毒防控需要针对网络技术、网络秩序、司法处遇等方面进行体系性优化,通过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手段组成综合防控体系,发挥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打击犯罪的功效。(一)重视网络空间源头治理加强源头防控需要从建立网络禁毒秩序与净化网络空间着手,通过网络空间的外部约束力量预防涉毒行为的发生,并通过清除涉毒信息避免负面传播效果。第一,建立网络空间禁毒新秩序以培育约束力量。健全的外部环境有助于遏制犯罪及偏差行为的发生,然而,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深度
18、融合打破了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原有伦理秩序与道德规112网络“烟馆”生成机理及其防控体系构建范,当前网络社会的伦理价值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 1。网络“烟馆”的盛行是网络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缺位与网络用户自我控制能力降低的表现,因此,需要及时调整网络空间中的道德伦理秩序,加强网络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网络用户的自我控制意识。就防控网络“烟馆”而言,应当针对一般网络用户,在网络空间建立禁毒预防长效机制,促使网络用户形成内在的拒毒信念。在完善现实社会中已采取的禁毒宣传手段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用户的使用习惯,发挥好禁毒短视频、网页嵌人式禁毒标语等新兴宣传手段,将预防毒品滥用的整体系统延伸至网络
19、空间,保障禁毒教育的统一性。同时,还要发挥互联网公约对网络用户的约束作用,通过他律的形式进一步防范涉毒失范行为的发生。第二,清除网络空间涉毒信息以避免“破窗效应”。毒品滥用者在网络空间中已创设出不被现实社会所接纳的亚文化群体,而亚文化群体的传播与持续发展的涉毒信息密切相关。如果网络用户受涉毒信息的吸引而加人网络聚众吸毒平台,其在平台中直播毒品滥用行为亦会面向不特定用户产生新的涉毒信息,此类涉毒信息进而流传于网络空间中。尽管各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清理网络涉毒信息的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涉毒信息的巡查处置力度,但上述的涉毒信息具有无限复制、传播的特性,一经发布于网络空间,便会产生放射性传播效应,即使事后
20、被清理,其仍可通过各式网络渠道再次传播,对禁毒防控治理体系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甚至引发“破窗效应”。在禁毒防治工作中,涉毒信息具有独立价值与地位,应当把握网络平台这一禁毒工作的新阵地,明确将毒品信息列为涉网毒品滥用行为防控体系的基础对象2。将涉毒信息的识别及传播控制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建构遏制相关信息传播的完整治理体系,在源头上遏制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二)加强网络涉毒行为情境控制情境即与特定越轨行为有关的主客观因素融合而成的总态势,情境控制则旨在通过改变情境2023年第3 6 卷第3 期广西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因素以减少日常生活中
21、诱发犯罪动机或事实犯罪的机会 3。具体而言,在防控网络聚众吸毒的目标下,需要通过提高侦查效率以增大聚众吸毒的困难度、提升聚众吸毒行为的风险、减少诱发此行为的动因4。并通过推动网络平台加强行业自治以及落实合规监管责任,排除涉毒平台以规则不明确为正当理由开设“烟馆”。1.提高办案部门的侦查能力为破解网络聚众吸毒行为的隐蔽性及海量电子证据收集困难等技术难题,侦查组织需要转变其工作模式,通过建立涉毒信息预判机制、建立多警种协作格局等方式,真正实现技术之间的抗衡。第一,应当树立“信息主导侦查工作”的理念。利用全国公安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立情报收集预警一体化平台,以毒品犯罪分子前科信息、毒品滥用人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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