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理论视域下农药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_王琼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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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法治社会发展进程中通过法治手段实现农药污染防治是影响农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生态经济学领域,外部性理论是解释经济活动与环境问题成因的基础理论,通过外部性理论分析农药污染问题,寻求有效防治农药污染的法律对策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农药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农药使用的外部性与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及回收处理全过程密切相关,应当立足生态经济学原理,适当引入税收、补贴、信用证等生态经济学策略统筹设置,对农药污染防治进行系统化法律规制,构建生态综合防治机制,以符合农药产业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实现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词外部性理论;农药污染;生态经济学;生态综合防治机制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2、():一、农药使用的外部性分析(一)外部性理论外部性()是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年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外部经济”这一概念,随后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在此基础上开始用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来研究外部性问题,认为当二者相等时,社会资源的配置便达到了帕累托最优,当二者存在差异时就产生了外部性,此时资源不能实现最优配置,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有必要由政府通过税收或补贴等方式来解决外部性问题,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进一步引入了“交易成本”概念,认为当交易成本为零时通过市场机制和各方协商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当交易成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3、科学版)年第 期(总第 期)本大于零时制度的制定和适用便变得十分重要。“外部性本质上是一种成本外溢现象”,该理论目前在生态经济学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根据经济学基本理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能通过价格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事实上这种有效配置只限于特定的范围,在面对既非竞争性又非排他性的纯公共物品的问题时则显得无能为力,究其缘由,就不得不提到外部性问题了。“当某些人或团体参与的某项活动或交易对其他人或团体产生了一种非预期福利损失或福利增益,并且对福利的这种变化没有做出任何补偿,这时便产生了外部性。”有学者认为外部性指的是“影响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某一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但是这一行为并没有反映在
4、市场价格中”。具体来说,就是指某一主体的行为或决策导致他人受损或者受益的情况,而且这种受损或受益的事实既不是行为主体所主动追求的,也不在其预期的范围之内。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当该主体的行为客观上使得他人或者社会受益,而受益方无须支付对价时,就是正外部性;当主体的行为客观上导致他人或社会受损却又不要承担责任时,便是负外部性。可以说行为的外部性往往会导致市场的无效率性。比如城市中免费开放的公园,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却不需要考虑支付费用的问题,实际上使用者的福利增加了,但并没有像商品或服务交易那样付出对价。同样的,农民为了预防病虫害而在所种植的作物上使用农药,与不使用农药相比,能够预期到
5、作物的经济价值增加了,但农药进入环境中对该区域的生态系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这种副作用对其他人来说就是福利损失,这也是外部性的表现。(二)农药使用外部性的内涵 农药使用外部性的特点。农药使用的外部性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者因农药的使用获得作物增值福利的同时,也对生态系统及相关的他人的福利产生了一定影响,是游离于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目标之外的副产品。农药使用的外部性具有以下特点:()农药使用外部性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的行为导致的。只有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农药使用外部性问题才会出现。()农药使用外部性是农业生产的附随产品。农业生产过程的主体目标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使用农药的行为
6、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具体来说是为了收获更多优质的农产品或林木产品,农药使用外部性则是农业生产者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产生的,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结果。()农药使用是农药使用外部性产生的必要条件。从理论上而言,农药的使用势必会导致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受到影响,这种影响有可能正好弥补了原有生态系统的不平衡缺陷而使其达成平衡,也有可能打破原本和谐的生态系统而使其失衡。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不仅有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可能造成农产品、土壤、水体、空气、生物和禽畜等诸多的污染,也就是说,农药使用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必然要存在使用农药的行为,但外部性这种结果的出现还需要具备其他的因素共同产生作用。农药使用
7、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农药使用的正外部性指的是农业生产者通过使用农药,使得自己的农作物产量得到明显提高,且不用为这些增加的收益支付对价补偿的状况。与 王琼娟 外部性理论视域下农药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 法学研究之相对应的,农药使用的负外部性指的是农业生产者为了使自己的农作物免受病虫草害的不利影响而使用农药,在杀灭害虫或杂草同时,导致其他害虫或杂草因天敌死亡而过量繁殖,从而破坏生态平衡的情形,或者因使用不当,导致土壤、空气、水体、人类健康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三)农药不当使用的外部成本分析由于农药使用的外部成本不能通过市场机制发生作用,农业生产者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往往会从私人利益最优的角度去考虑最
8、佳的施用量,而忽略农药使用对生态环境、周围其他生物、人体等的不利影响。破坏生态系统。我们将农药防治的特定病虫草害称为靶标生物,使用农药不仅能顺应农业生产者的愿望将靶标生物杀死,同时也会毒杀该环境中的其他非靶标生物,当然也包括一些有益于农作物的生物,有可能导致特定物种因天敌数量骤减甚至灭失而出现种群大爆发现象,从而使食物链断裂、食物网功能减弱,最终导致生态失衡。而这种生态失衡的结果一旦形成便很难恢复,即使能够恢复,成本也将是十分巨大的。污染周围环境。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尤其是通过喷洒方式使用农药时,部分农药会飞扬漂浮到空气中致使大气受到污染,而施用在农作物上的农药也有相当一部分会通过水循环进入水体
9、及土壤当中,因土壤降解农药的速度十分缓慢,农药在土壤中日积月累,不仅会导致土壤质量降低和土壤耗竭,而且会富集到地面生长的农作物上,最终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呼吸、消化以及直接接触皮肤是农药使人体中毒的三种方式。”农药在喷洒过程中可能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也有可能通过直接接触由皮肤进入人体。最常见的便是人类因食用被农药污染的农产品而使人体健康受到伤害。此外,更严重的是农药的化学性质相对较稳定,被生物吸收固定后可沿着食物链积累,并且在食物链流动中随营养级的上升浓度不断增加,进而产生食物链的富集作用。因此,当农药被喷洒在环境中便会有一部分被区域内的生物吸收、误食,虽因浓度不高危害性不明显,
10、但是随着食物链的逐级传导,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可能因农药的累积、富集而引发毒性作用,导致急慢性中毒,甚至癌变、畸形、基因突变等严重后果。二、解决农药使用外部性问题的基本思路立足于外部性理论可以实现农药污染防治措施中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平衡。从根本上看,设置有关农药污染防治的制度,最关键的便是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均衡的问题,“通过外部性理论,不仅能够揭示侵害的事实、发现公平问题的起点,可以设计出最理想的效率状态,而且还可以计 算 出 减 轻 或 逐 步 消 除 外 部 性 所 需 要 的 成本”。就农药使用这一行为而言,若农药使用导致的损害在他人及环境能承受的限度以内,当使用者的收益大于该行为对他人及
11、环境的损害时,可以继续使用,相反则不能使用。那么,在可以继续使用农药的情况下,最理想的状态是不存在交易成本,即农药使用者获得收益的同时,受损方也正好能得到补偿。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农药使用者向受害方支付补偿一定会产生成本,此时,最有效的状态是让农药使用者免于支付补偿,但这明显是不公平的;最公平的状态是无论产生的交易成本有多大,都要求农药使用者支付固定的补偿金额,但这种做法却没有效率。这两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总第 期)种做法都不妥,而借助于外部性理论,可以从抑制负外部性和鼓励正外部性两个方面进行成本计算,从而选择最合理的制度设置,寻求农药使用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农
12、药污染防治实质上就是解决农药使用的外部性问题。“外部性的本质是权利的行使,也即人与人相互制约与作用。”农药使用外部性主要表现在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人类健康两个方面,与公共资源密切相关,其本质在于农药使用者的权利行使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在农药污染防治上,最关键的问题应当是如何解决农药使用的外部性,即如何结合农药使用的外部成本确定农药的最佳使用量和使用方法,既要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和克服外部性的核心在于矫正资源配置中对帕累托最优的偏离和缓解日益严重的问题,确保社会成本或收益与私人成本或收益趋于一致。”从生态经济学的视角来看,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基本策略
13、一般有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两种方法。农药使用外部性问题的直接规制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制度、命令等直接规定农药使用者的行为,通常采取的手段包括制定标准、公布禁令、发放许可证等;间接规制则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工具间接地引导农药使用者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税收、补贴和可交易许可证制度等。三、我国农药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一)农药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制现状 农药污染防治立法的基本概况。建国初期,由于立法工作处于破旧立新的起步阶段,调整农药污染防治的法律文件很少,相关法律制度基本上以政策形式呈现。年,我国颁布了关于严防农药中毒的联合通知 等一系列有关农药安全的规定和制度,没有形成系统的农药管理的法律制度,农药污染防治方面的
14、立法基本处于空白。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登记规定等文件,着重规范了农药的安全使用,很少提及农药污染防治的问题。年农业法 出台,以基本法律的形式对于农药污染防治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年国务院颁布了第一部全面的农药管理法规即农药管理条例。年农业部又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年国务院对农药管理条例 进行首次修订,农药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农药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和人们在环境问题上的意识觉醒,农药污染防治也逐步成为农业法律制度中的重要规范内容。年和 年,我国先后两次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相关部门规章也随之做全面修订,农药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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