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损害基金申请追加为申请执行人问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申请追加申请执行人案.pdf
《船舶油污损害基金申请追加为申请执行人问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申请追加申请执行人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油污损害基金申请追加为申请执行人问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申请追加申请执行人案.pdf(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NAVIGATION航海11到全球最高级别。救捞应急处置设备生动地展现了饱和潜水母船和潜水员救助失事船只的过程,体现了中国饱和潜水救助打捞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温盐深仪(CTD)此次展览十分注重观众观展体验,打造了深海世界、滨海湿地、巨藻森林、水母灯箱、缤纷珊瑚礁、极地世界、航天测量及“蔚蓝之美”魔墙等场景,力图为观众带来沉浸式观展体验。此外还设置了“测量海水盐度温度”“贝壳大家族”“贝壳分类”“水下寻宝”“与企鹅家族拍照”等展项,让观众在互动中掌握更多海洋知识。夜色中的海博馆以展览开幕为契机,为进一步丰富市民夜间文化生活,中国航海博物馆于 6 月 13 日起试点在 16:30-20:00
2、 之间向公众免费开放户外区域。后续,博物馆也将持续推出围绕展览策划的教育活动、探展直播和科普小视频等。(航 辑)船舶油污损害基金申请追加为申请执行人问题船舶油污损害基金申请追加为申请执行人问题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申请追加申请执行人案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申请追加申请执行人案提要船舶油污损害基金向油污事故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并取得书面权利转让后,可以通过申请追加其为油污受害人和油污责任人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方式,在其赔偿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利。作者建议海商法修改时赋予船舶油污损害基金代位求偿权,以健全和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机制。案情申请人(第三人):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申请执行人:上
3、海夕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怀远县永裕油轮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30 日 16:00 许,“山宏 12”号轮由江苏太仓浏河河口内港载运约 400t 废油开往江都途中,因江水进入机舱等原因,船舶最终沉没。沉船事故导致船载废油溢出并扩散漂移至长江上海段水域,在崇明岛南岸西端登陆,造成崇明岛西南三角坝至东风西沙之间的长江沿岸水域受到严重污染。事故发生后,夕阳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4 日接受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崇明分中心指令,先后派遣了“沪云峰 203”号轮等 4 艘船舶前往参与清污作业。其间,夕阳公司为清理油污产生船舶费用、人工费用等合计 1301700 元。事故
4、船舶“山宏 12”号轮为钢制油船,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均为安徽省怀远县淮河航运公司。2013 年 3 月 12 日,淮文/上海海事法院 沈 军 NAVIGATION航海12Maritime Case Assemble海事法苑河公司更名为永裕公司。2016 年 4 月 13 日,上海海事法院作出(2016)沪 72民初 66 号判决书。因永裕公司未履行(2016)沪 72 民初66 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夕阳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沪72执441号。因未发现永裕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2017 年 1 月 13
5、 日,夕阳公司向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理赔中心”)递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补偿申请书。同日,夕阳公司出具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中载明,夕阳公司承诺自收到赔偿之日起,同意在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将对油污责任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理赔中心。2017 年 7 月 6 日,理赔中心出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决定通知书,其中载明因“山宏12”号轮沉没油溢事故,理赔中心先行赔付夕阳公司在船舶油污事故中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人民币 469419 元。2018 年 4 月 16 日,理赔中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向夕阳公司支付赔偿款469419元。2019 年 4 月
6、,理赔中心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追加其为夕阳公司与永裕公司的申请执行人。第三人理赔中心称,鉴于理赔中心已实际向夕阳公司赔偿人民币 469419 元且取得了夕阳公司出具的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理赔中心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追加其为(2016)沪 72 执 441 号案件申请执行人,有权在 469419 元范围内获得赔偿。申请执行人夕阳公司称,确认其已从理赔中心处获得赔偿款 469419 元,同意在上述款项范围内追加理赔中心为(2016)沪 72 执 441 号案申请执行人。如确定理赔中心为申请执行人,希望后续执行仍由夕阳公司
7、优先受偿。被执行人永裕公司称,不同意追加理赔中心为(2016)沪 72 执 441 号案的申请执行人,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理赔中心应当以诉讼方式取得判决,确认其代位求偿权及金额,然后再申请执行,不能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2)理赔中心向夕阳公司赔付的行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所指向的债权转让,而是基于部门规章的行政行为,本案不应适用执行程序追加当事人司法解释。裁判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认定理赔中心能否被追加为申请执行人有 2 个关键点:一是理赔中心是否已经在赔偿或补偿的范围内合法取得代位求偿权;二是理赔中心虽已持有权利转让/授权
8、委托同意书,但能否直接被追加为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关于理赔中心是否已经在赔偿或补偿的范围内合法取得代位求偿权问题。从事实上讲,夕阳公司于 2017 年 1 月13 日出具的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中载明,夕阳公司承诺自收到赔偿或补偿之日起,同意在取得赔偿或补偿金额范围内将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理赔中心。从法理上讲,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的性质应当是一个附条件生效的承诺书,只要夕阳公司实际收到赔偿或补偿的条件成就,其关于转让向第三人追偿权利的承诺即生效。再者,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共同颁布实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船舶油污
9、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在赔偿或者补偿范围内,可以代位行使接受赔偿或补偿的单位、个人向相关污染损害责任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理赔中心作为基金管委会的办事机构,有权代表基金管委会向污染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上述部门规章虽然法律位阶较低,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和裁决依据,但是可以据此认定理赔中心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事实,故法院对理赔中心在赔偿或补偿的范围内取得代位求偿权予以确认。关于理赔中心能否直接被追加为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问题。虽然理赔中心可依据前述部门规章取得代位求偿权,但从法理上讲,该权利仅是一种诉讼程序中的索赔权,其权利的实现应当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实现。但是对此,最高人
10、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理赔中心向夕阳公司进行赔偿或补偿,夕阳公司向理赔中心出具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上述行为显然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但更符合司法解释中所称债权转让的标准。在夕阳公司与永裕公司之间已存在生效判决和执行裁定的基础上,理赔中心与永裕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在该生效判决和执行裁定中予以明确,理赔中心依法可以通过申请直接追加其为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方式行使代位求偿权,无需另行提起诉讼。综上,上海海
11、事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八NAVIGATION航海13条第二款、第三十条之规定,裁定追加第三人理赔中心为(2016)沪 72 执 441 号案申请执行人夕阳公司与被执行人怀远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理赔中心在(2016)沪72执441号案中的债权数额为469419元。永裕公司不服上海海事法院执行裁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可以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理赔中心为申请执行人。理由阐述如下:首先,夕阳公司对永裕公司的债权已经生效判决确认,理赔中心无需再次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否则徒增讼累。其
12、次,夕阳公司对将理赔中心追加为申请执行人不持异议,追加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永裕公司并无实质影响。最后,理赔中心在对夕阳公司进行赔付后,依照夕阳公司出具的权利转让/授权委托同意书,取得与赔偿款相对应的向永裕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债权转让的对价即是理赔中心支付给夕阳公司的赔付款,可视为部分转让的债权,依法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理赔中心为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驳回怀远县永裕油轮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上海海事法院(2019)沪 72 执异 21 号执行裁定。评析“山宏 12”号轮油污事故是理赔中心于
13、2015 年 6 月 18日成立后,第一起被正式受理的油污损害赔偿事故,本案亦是理赔中心第一次主张行使代位求偿权并申请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判断理赔中心是否能够被追加为申请执行人,应当按照“两步走”的方式分别进行,首先判断理赔中心是否享有代位求偿权,确定这一基础后再判断理赔中心是否可以通过追加申请执行人的方式行使代位求偿权。一、理赔中心在实际赔偿后取得代位求偿权目前,法律明文规定的代位求偿权多数出现在保险法领域,现行法律条文并未规定理赔中心在赔偿后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即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参照部门规章、立法趋势、国际公约等因素对本案中理赔中心是否享有代位求偿权问题进行综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船舶 油污 损害 基金 申请 追加 执行人 问题 中国船舶 理赔 事务 中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539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