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称谓的构词及语义模式——兼论族称“华”的意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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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年第 2 期25汉字汉语研究 2023 年第 2 期(总第 22 期)“华夏”称谓的构词及语义模式*兼论族称“华”的意义冯 桂 芹(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提 要 族群称谓“华夏”是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不是偏正式复合词。“华夏”的语义模式为“凸显特征+事物类”,“华”是凸显复合词“华夏”的“盛丽”这个特征的非类义语素。“盛丽”是“华”的内涵评价义,反映的是华夏族群所属的语言社团对“华”所指称的客观对象“花”的主观性认识。族称“华”源于“花”义的隐喻引申,指称“盛丽的”“中国(中原)之人”,与“华夏”同义。关键词 华夏 华 同义并列式复合词 内涵评价义“华夏”概念的出现对华夏族群A的凝聚和形
2、成具有重要意义,“华夏”称谓标志着华夏族群在文化上的自觉。语言以文化为反映对象,词汇、语法等语言要素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应该积极把语言学本体研究的成果推广到语言应用方面,充分发挥语言导入对文化研究的重要作用(刘丹青,1991)。本文借鉴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探讨“华夏”称谓,既是语言学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亦可深化对“华”“夏”及“华夏”称谓的认识,还可为文化、历史等领域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我们以“华夏”的结构类型为基础,可将前贤的相关观点概括归纳为两大类:一类认为“华夏”是前偏后正的定中式结构,“华夏”中仅“夏”是族称,“华”是作定语来修饰、形容“夏”的;另一类是以默认“华夏”是并列型结构为前提的研
3、究,又可分成两种相对的看法,或认为“华夏”中的“华”则“华”,“夏”则“夏”,两者不同,或认*感谢 汉字汉语研究 匿名审稿专家的详尽审读意见。如有错谬,文责自负。A 一般认为,族群是以文化、语言、故土信念等某些客观属性为界标的主观的社会构建的产物。汉字汉语研究26为“华夏”的“华”就是“夏”,“夏”就是“华”,“华”与“夏”是一脉相承或同义反复。简言 之,之所以对“华夏”来源及词根语素“华”与“夏”之间的关系有争议,根本原因在于对“华夏”结构类型的看法不同,尽管大部分研究中并没有明确提及这一点。鉴于此,我们首先确定“华夏”的结构类型,再讨论其语义模式兼及族称“华”。文章主体结构共三部分:一是“
4、华夏”的产生方式及结构类型;二是“华夏”的语义模式;三是族称“华”的意义与来源。1.“华夏”称谓的产生及构词类型1.1“华夏”是词法构词文献中的“华夏”连用最早出现在 尚书周书武成 篇的“华夏蛮貊”句,然一般认为 武成 是晚出的伪古文,故不能据此判定“华夏”一词起源于西周。左传定公十年又载孔子言“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但此处“华”“夏”只是对举,并非连用。从在春秋史料中出现的频率看,“华夏”的使用率并不高。统计 左传 与 国语 中的相关用例,其共计 29 例A,“华夏”仅有 1 例,占比 3.4%,即 左传 所载“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一语,这是有明确时间坐标的出现最早的“华夏”。我们关心的
5、是,此处“华夏”连用的性质,到底是复合词,还是仅仅只是连用短语而已。马真(1980)认为主要应该从词汇意义的角度,即以是否已经成为具有完整意义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来区分汉语的双音词和双音短语,程湘清(2008:39-59)提出可以从语法结构等四个方面入手判定,而适用于“华夏”是词还是短语的标准,仅有语法结构和词汇意义两个方面。语法结构上,“华夏”作为包含两个语素的双音组合,“华”与“夏”结合紧密,不能在中间或前后加上别的词语(主要是虚词),比如“华夏”和“华与夏”的意义和功能不同,因此“华夏”是词,不是短语。词汇意义上,这里的“华夏”是共同代表一个概念,而不是“华”与“夏”各代表一个概念,这也可以
6、借同一事件在不同典籍中的不同表达来验证。如 左传 记载的析公害楚之事,其用词为“华夏”,而该事件在 国语楚语上 的记载中用词则为“东夏”,傅斯年(2000:204)认为“彼处称华夏,此处称东夏”。也就是说,此处的“华夏”与“东夏”所指相同,如此就可以从“东夏”反观“华夏”的意义。裘锡圭(2012:469-474)特别讨论过 左传 与 国语 中的全部 4 例“东夏”,反对把“东夏”理解为“东方的华夏之国”或“东方和中原华夏”之类的说法,认为西周、春秋时代“夏”与“西”联系密切,春秋时代的“东夏”或“夏东”可以用来泛指东西方各诸侯国。我们采纳A 其他 28 例为:“诸夏”12 例,“夏”4 例,“
7、东夏”4 例,“诸华”5 例,“华”3 例。2023 年第 2 期27此观点,认为“楚失华夏”中的“华夏”之所指与“东夏”相同,也是泛指东西方各诸侯国,是表达一个语义泛化的整体性概念,因此“华夏”是词,不是短语。综上可以说,“华夏”一经产生就是词,不需要经过短语的组合凝固阶段,因此是共时形成的结构,是词法构词,并非来自历时的词汇化过程。1.2“华夏”中“华”是名词目前汉语学界基本认同,不需要经历短语组合阶段就可以直接成词的词语类型,相对于“君子”“掌故”等虽零散但实际数量不少的词,同义并列式复合词是数量更多的一种有类型价值的单位(池昌海,2019)。但这并不意味着“华夏”一定就是同义并列式复合
8、词A,还需要排除偏正、动宾等类型。“华夏”中“夏”无疑一定是名词,“华”则有名词和形容词两种看法。当然不管“华”是形容词还是名词,都排除了“华夏”是动词性结构的可能,“华夏”只能是并列或偏正结构,具体是哪一种,首先得看“华”的性质:“华”是形容词性的,“华夏”一定是定中式;“华”是名词性的,“华夏”则有定中式与并列式两种可能。实际上“华”不仅独用时是名词,作为定中式中的修饰性语素时也仍然是名词,还未发展成形容词。汉语史上“华”后来确实进入了定中结构的定语位置,如“华诞”“华发”,但定语位置是名词、形容词都可以出现的位置,因此能处于定语位置也并不就意味着“华”就从名词变成形容词了,只是表明“华”
9、在该短语中具有了描述性修饰的功能、向形容词的发展更进了一步而已,因为只有当一个名词能进入谓语位置并且能够被程度副词修饰时,才能说这个名词发展出了形容词用法。可以说,至今“华”的修饰性用法仍然停留在定中结构的定语位置,相关的形容词用法如“华美”“华贵”等都是双音节的,因此我们不认同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已经是形容词的说法B。1.3“华夏”是同义并列式复合词所谓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或称同义复词),严格来说,是同义或近义并列式复合词。因为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基本上不存在意义完全相同的同义词,只有表达相近概念的近义词,“同义”是相对而言的,既包括同一语义范畴层次上的同义,也包括不同语义范畴层次上的同义,即
10、处于上下义关系中的近义词。由于名名复合是汉语定中复合词中的强势结构类型(董秀芳,2016a:140-147),因此即便“华”是名词,也A 从并列双音词的成词看,类义、反义并列双音词都是由并列短语演变而来的,有词汇化过程,只有同义并列双音词是词法构词(丁喜霞,2006:145-151)。据此,“华夏”就排除了是类义、反义并列式可能。B3.2 中还具体从“华”具有“华美”“光华”“众多”等多种内涵评价义的角度说明了“华夏”中的“华”仍然是名词。汉字汉语研究28并不能排除“华夏”是偏正式的可能,并不能直接把“华夏”界定为同义并列式,还得看文献中“华”“夏”是否同义。从 左传 和 国语 中“华”“夏”
11、及“诸华”与“诸夏”的使用情况看,“华”“夏”无疑是近义词:一是例(1)中“华”与“夏”在已排除是类义词的前提下的直接对举使用;二是“华/诸华”“夏/诸夏”作为近义词分别与“戎/诸戎”相对,其中例(2)“华”与“戎”对举,例(3)“华”与“诸戎”对举;例(4)(5)“诸华”与“戎”相对,例(6)(7)“诸华”与“诸戎”相对;例(8)“夏”、例(9)“诸夏”则各与“戎”相对。(1)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左传 定公十年)(2)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左传 襄公四年)(3)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何恶之能为?(左传 襄公十四年)(4)魏绛曰:劳师于戎而失诸华,虽有功,犹得兽而失人也。(国
12、语晋语七)(5)魏绛曰: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 必叛。(左传襄公四年)(6)子教寡人和诸戎以正诸华,于今八年,七合诸侯,寡人无不得志。(国语 晋语七)(7)子教寡人和诸戎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左传 襄公十一年)(8)戎、夏交捽。(国语晋语一)(9)诸夏从戎,非败而何?(国语晋语一)如此,当可确定“华夏”是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也可排除以“华”“夏”类义为基础的“华山夏水”说、“虞夏”说等观点。以“虞夏”联称转写说(张富祥,2013)为例,该说有两点不合理之处:一是“虞”和“夏”是前后相连的两个朝代名,两者之间是类义关系,即使“华”与“虞”可以互换,因为彼此的语义关系
13、不同,“华夏”也不可能是“虞夏”的转写;二是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与其词根语素的所指意义相近,“华夏”是族称,词根语素“华”与“夏”当然也是族称,不可能是朝代名,虽然“夏”有朝代名的用法,但“华夏”中的“夏”一定是族称,而“虞夏”中的“虞”却是明确的朝代名号。王震中(2013)也从历史传统角度指出,作为前后相连的两个朝代的“虞夏”,不可能用来指称一个民族。再者,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华夏”的同义并列式的构词类型可以为追溯族群称谓“华”之所指提供线索。许慎 说文解字 言“夏,中国之人也”,“夏”明确指称“中国(中原)之人”,但典籍中并没有“华”与族群称谓相关的记载,导致族称“华”的来源众说纷纭,至
14、今不明,也令人怀疑中国古代是否曾存在过一个独立的所谓的“华族”,现既然已知“夏”之所指,就可由“夏”来推求“华”的意义。2023 年第 2 期292.“华夏”的语义模式2.1 同义并列式复合词的语义模式同义并列式复合词的词根语素之间有平等和不平等两种不同的同、近义关系,处于同一语义范畴层次的两个同、近义语素并用构成的词可以称为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处于上下义关系的两个同、近义语素并用构成的词可以称为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程湘清,1983;李新建,1989)A。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成词后,词根语素义之间的差别就消失了,两个词根都是以同一意义的语素出现(徐流,1990;罗姝,2012)。也
15、就是说,参与构词的实际意义上略有区别的两个成分在组合后的词义中舍弃了语素义间的差异性,共同表达一个新的词义,两个词根语素在意义上对所构成复合词词义的贡献是平等的,如“牙齿”B等。假设单音词 A 的意义是 a+xC,B 的意义是 b+x,当 A 和 B 构成 AB/BA式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时,A 舍弃了相异的特征 a,B 舍弃了相异的特征 b,AB/BA 共同凸显一个语义核心 x。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的两个词根语素在意义上对所构成的复合词词义的贡献是不平等的,如“飙风”D等。下位义词根语素义决定了复合词的意义,上位义词根语素义只起到点明复合词“义类”的作用E,该类复合词的所指与作为其词根语素
16、的非类义词的所指相同。假设单音词 A(非类义词)的意义是 a+xF,B(类义词)的意义是 x,当 A 和 B 构成 AB/BA 式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时,AB/BA 的意义是 a+x。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 A 在意义上贡献的是 a 和 x,B 贡献的是 x,但由于复合词词义的组构性(compositionality),复合词的词义 a+x 看起来好像是只由 B 提A 原文是针对意义相同、相类、相反三种类型的“联合词”,涵盖了同义并列式复合词。B说文 齿部:“齿,口齿骨也。”说文 牙部:“牙,壮齿也。”清 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统言之皆称齿、称牙。析言之则当唇者称齿,后在辅车者称牙。”即“牙”是
17、槽牙,“齿”是门牙。而在同义并列式复合词“牙齿”中,词根语素“牙”与“齿”舍弃了在牙床前后位置的区别,共同凸显一个语义核心,为同义语素。Cx 代表上位类别义 x,a 代表单音词 A 的类别义 x 的特征义,后面的 b 代表单音词 B 的类别义 x 的特征义。D说文风部:“飙,扶摇风也。”“飙”与“风”在语义范畴层次上地位不平等,“飙”是下位义词/非类义词,所指比较具体,“风”是上位义词/类义词,代表所有性状的风,“风”表明“飙风”的类,“飙”体现了“风”的特征。E 上下义关系也可称分类关系,反映具体事物类别和不同等级的抽象类别之间的关系。上位义词往往是基本等级范畴词汇,也可称类义词。类义词指称
18、比较抽象的事物类别,非类义词指称具体事物类别。Fx 代表上位类别义 x,a 代表单音词 A 的类别义 x 的特征义。汉字汉语研究30供了类义 x,A 只提供了特征义 a,即 A 的类义 x 发生了“语义漂白”,成了一个羡余义。总之,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反映的是具体事物类别与不同等级的抽象类别之间的关系,抽象事物类别即事物类,具体事物类别则蕴含着表属性的内涵评价义,这种内涵义凸显为复合词词义的核心,因此其语义模式可以概括为“凸显特征A+事物类”。2.2“华夏”的语义模式若“华夏”是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其语义结构可形式化为:华=a+x,夏=b+x,华夏=x。已知词根语素“夏”指称“中国之人”,就
19、会推导出“华夏”的意义是“人”,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来“华夏”是后起的抽象性概念,二来也不符合文献中“华夏”概念的使用情况。如此,“华夏”一定是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不过,即使“华夏”是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也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华”为类义语素 x,“夏”为非类义语素 a+x,“华夏”与“夏”所指一致,都是指称 a+x 型的“中国之人”,相应地,“华”的意义就是作为 x 的“人”;另一种是“夏”为类义语素 x(x=“中国之人”),“华”为非类义语素 a+x,“华夏”与“华”所指一致,都是指称 a 特征的“中国之人”。也就是说,族称“华”有“人”和“有 a 特征的 中国之人”两种可能
20、的选择。至于究竟是哪一个,其实不难确定。因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华”概念是代表中原民族文化共同体的,不会也不可能指向单一部族,左传 与 国语 中的 5 例“诸华”、3 例“华”用法即是明证,故而词根语素“华”的意义也不可能是“人”,只能是作为非类义语素,以内涵义表示“中国之人”的某类或某些特征,即“华”指称凸显某类或某些特征的“中国之人”。综上,“华夏”的语义模式是“凸显特征+事物类”,其中非类义语素“华”起到凸显特征的作用,类义语素“夏”则是表示较抽象的上位类别,复合词“华夏”指称具有“华”的特征的“夏”,蕴含着只有具有“华”特征的“夏”才是“华夏”,不具有“华”特征的“夏”就不是“华夏”的意义
21、。当一个族群使用不同的自称时,每一称谓所涵括与排除的人群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王 明珂,2006:50)。虽然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夏”“华夏”都是当时华夏族群的称谓,但由于语言系统自身的经济性,几个称谓之间必然有意义上的差异:“夏”以类名来指称一般意义上的“夏”,“华夏”则排除了不具有“华”特征的“夏”,而“华”虽与“华夏”表相同的概念,但并不像“华夏”那样凸显类别义“夏”,三个称谓之间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华夏族群的认同范围的差异。有趣的是,这正好与春秋战国时期夷夏共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主要靠文化礼俗和政治来区分是否华夏(陈致,2004)的背景相吻合。A 之所以将这种
22、特征称为“凸显特征”,是因为名物词的属性义比较复杂,其中得以引申的属性义往往是人在与其密切接触时所能直观体验到的方面,是该名物词所相对凸显的性质,对这种“凸显特征”的解释及举例参见“3.1”中对名词的内涵评价义的说明。2023 年第 2 期312.3“华夏”的语义模式与两种结构类型“华夏”称谓研究中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可称为定中式偏正复合词说,即认为其中“华”是用来形容“夏”的(黄怀信,2013),这个形容词“华”也可以作为名词单独使用来指称“夏”(王震中,2013),这种认识一定程度上更符合现代人的语感,实际上涉及定中偏正式与同义并列式两种类型在语义模式上的交叠以及理据重构问题,不能简单地以
23、对错论。定中 式复合词的语义模式是“提示特征+事物类”,而以表下位概念的名词为定语就是直接提示中的一种,使整个组合成为中心成分所表示的种概念的属概念(董秀芳,2016a:148-151)。这显然与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复合词的语义模式“凸显特征+事物类”有所重叠,差别只在于后者的“凸显特征”只是由该名词的属性义引申而来的内涵评价义,而前者的定语成分则可以更间接、“提示特征”的所指更宽泛而已,前者涵盖后者。也就是说,尽管不平等的同义并列式与偏正式是两种不同的结构类型,但两者在语义模式上有交叠,只是偏正式的语义模式覆盖面更广更强势而已。之所以有学者认为“华夏”是偏正式复合词,原因可能就在于此。另外,若
24、是从基于理据重构的角度,也可以认为“华夏”后来由同义并列式复合词发展成了定中式复合词。所谓的“理据重构”,就是当一个词在发展过程中内部形式变得模糊不太容易分辨时,语言使用者会倾向于将一个不知其内部结构的形式纳入个人所熟悉的类中,是对双音词内部形式的重新分析,如“颜色”由偏正式重新分析为并列式(董秀芳,2011:286-290;赵倩,2017)。当然,“华夏”即便是重新分析为偏正式,也只是词汇历时演变的结果,与其最初为同义并列式并不冲突,更不影响“华”“夏”的近义关系A。再者,先秦时期同义连用比例占并列式的一半以上,数量上有明显优势,而并列式是上古汉语的强势造词法,同时同义关系又是并列式的强势语
25、义组合,同义并列式是上古汉语双音节组合的强势组合(刘又辛、张博,2002)。汉语史上并列式复合词在战国时期增长很快,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偏正式复合词,而且这一趋势继续发展,汉代时并列式复合词激增,其比例远超偏正式,只不过到近代占比才开始下降,相对地,偏正式只在近现代汉语中才成为强势类型,先秦汉语的双音化可能正是从人名、地名、国名、族名等专名开始的(程湘清,2008:87-89)。3.族称“华”的意义与来源3.1 前贤 对“华”的认识及局限“华夏”称谓的意义,长期以来基本上是延续了 书孔氏传 及孔颖达的解释。A 一般认为,处于上下义关系的词是近义词(参看吕云生,1991)。汉字汉语研究32武成 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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