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必有尸”:殷周“立尸”祭仪探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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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36 卷 第 2 期Vol.36-No.2百色学院学报JOURNAL OF BAISE UNIVERSITY2023 年 4 月Apr.2023“祭必有尸”:殷周“立尸”祭仪探源公维军,许悦(江苏大学,江苏镇江2120131)摘要:先秦时期,“祀”(祭祀)与“戎”(军事征伐)是国家治理的两大要务,而祭祀行为又位居其首,初民崇神祀祖以求得庇佑、祯祥的虔诚心理得以彰显。商周时期,盛行以活人代替逝去祖先接受献祭的神圣行为,这便是作为先秦孑遗的“尸祭”现象。殷周初民的“祭必有尸”观念历经“象物”到“象神”的演变,在 肆夏 仪礼 等典籍中不断活态呈现。随着昭穆制度的确立,“尸必以孙”的尸祭原则被赋予
2、宗法血缘依据。此外,注重模仿与接触的交感巫术思维也一直贯穿在尸祭礼仪中,强化了祖先崇拜的信仰力度。关键词:象神;尸祭;立尸祭仪;交感巫术中图分类号:B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33(2023)02-0029-08一、殷商时期的“立尸”观(一)从“象物”到“象神”的转变在前文字时代,初民以图像视觉作为主要认知视觉,其中内蕴的神秘性、直观性、主观性等特点凸显。简言之,初民视野是自然崇拜和万物有灵的“象物”视角,先以自然万物为图像主体,其后才完成从物到人、从人到神的转变。例如,岩画作为前文字时代人类历史的最早形象记录,是初民以象物视角集中勾勒万物的生动体现。在属于中国岩画三大系统1
3、 19之北方系统的内蒙古阴山岩画中出现了日、月、星、云等天体岩画,且带有直观明显的视觉特征:太阳浑圆,中间一点,或四周带有射线;月亮阴柔,呈弯月状;星云连缀,密集小点向四周分散开去。岩画作为朴素视觉表达,所要传达的信息当是“写实”的。再如,北方系统岩画中所绘大量动物近乎都是侧立面像,且常依据刻板视角印象中动物的大小进行放大或缩小式描绘。初民在更接近本原的象征性描绘方式中自觉或不自觉表达出非逻辑的、非概念的象物视角。而眼睛所捕捉到的图像对初民而言十分重要,故一些长期展现出“友好”一面的图像逐渐成为被关注对象,进而被初民虔诚崇拜,甚至成为部落图腾。图腾崇拜作为人类早期普遍存在的初始信仰,也充分体现
4、了初民在认识、改造自然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消极转向某一类有益于自身的动植物、无生命体或自然现象,并将其视作血缘亲属以求生存的象物视角。左传 所载“夏铸九鼎”传说当为另一生动体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收稿日期:2023-03-01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殷周铜器铭文中的 神话历史 研究”(21BZWB076)。作者简介:公维军(1986),男,山东临沂人,博士,江苏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先秦文学、文学人类学;许悦(1998),女,云南曲靖人,江苏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学人类学。29百色学院学报 2023 年第 2 期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
5、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21868初民将从远方来的各种物象铸于鼎上,一能帮助民众区分神和奸,二能使夏王朝统治者“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春秋左传注疏 载:“禹之世,图画山川奇异之物而献之。使九州之牧贡金。象所图物著之于鼎。图鬼神百物之形,使民逆备之。”21868可见,“象物”“图形”即是模拟物象,所拟之物为“螭魅罔两”。章炳麟 太炎文录说物 亦载:“诸谲诡异状者通曰物。夏之方有德也,铸鼎象物,物者,罔两螭魅。”340-41鼎上所铸“百物”,是初民基于现世客观表象想象出的超自然存在,或具动物外表,或具某一动物之显著特征。初民在超自然化动
6、物的同时,又常将其视为异化的祖先,“在人兽同祖的观念之上建构半人半兽的图腾形象,开始重视母祖,但母祖与兽祖是结合的”432。在初民意识中,“人”与“兽”虽蒙昧不分,但“人”的主体意识得以彰显。至殷周之时,已出现完全意义上的“象人”具象活动,“人”不仅被独立出来,还被赋予某些职能。孔子家语观周 载:“孔子观乎明堂,睹四门墉,有尧舜与桀纣之象,而各有善恶之状,兴废之诫焉。又有周公相成王,抱之负斧扆南面以朝诸侯之图焉。”5132不难看出,孔子观天子宣明政教的明堂时,亲眼看见明君尧舜与暴君桀纣的人物画像,其善恶容貌显而易见。由此观之,尧舜和桀纣的画像被陈设于明堂之内,不仅如孔圣人所言“明镜所以察形,往
7、古者所以知今”5132,更多当在于以“象”假借其生,拟拖其人,使祭祀有形可依。随着祖先等被祭祀对象的进一步神圣化,初民的祭祀观念开始由“象物”逐渐向“象神”阶段转变,在此时的尸祭现象中表现尤甚。(二)解“祭”释“尸”“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先秦时期,“祀”与“戎”二位一体,是国家治理中最重要的两件大事,而“祀”的地位要先于“戎”,故而祭祀行为在整个国家治理中是不容丝毫置疑的存在。礼记祭统 所言“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61602,强调的便是这个道理。在吉、嘉、宾、军、凶五种古礼中,祭祀属于吉礼,位居五经之首。一方面,祭祀范围广泛,“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
8、尝,冬祭曰蒸。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薶。祭 山 曰 庪 县,祭 川 曰 浮 沈,祭 星 曰 布,祭 风 曰 磔 绎,又 祭 也。周 曰 绎,商 曰 肜,夏 曰 复胙。”72609另一方面,祭祀程序严格,“宫室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修,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82423祭,始见于殷商甲骨文,其古形如只手持肉(),说文 注曰:“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93晚期甲骨文在下方加“示”(),意指供奉神主的祭台。春秋谷梁传成公十七年载:“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享味也。”82423“荐”即 说文 所注“荐席”,而荐席即古人用于摆放祭品或跪拜的草席,
9、进而引申为祭奠。以“荐”释祭,可见祭祀的跪拜供奉性质。春秋谷梁传注疏 载:“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82376祭必用牲,进一步阐明祭用牺牲进行供奉的本质特征。礼记祭统 有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61602此处的“祭”可理解为通过宰杀牲畜以跪拜的方式敬献于逝去的祖先,进而继尽孝养之道的神圣仪式。周代祭祀以宗庙祭祖为最重,且有“立尸”之惯俗,“自周以前,天地、宗庙、社稷一切祭享,凡皆立尸。”101355尸,习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其形似屈膝或侧卧人形();于金文中则更像一人垂手扶膝而坐()。仪礼士虞礼 中郑玄注曰:“尸,主也。”说文 亦注曰:“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陈之,而祭者因主之。”9399
10、因而“尸”特指代替逝去祖先接受献祭的活人。通典 载:“祭所以有尸者,鬼神无形,因尸以节醉饱,孝子之心也。”101353用活30公维军,许悦/“祭必有尸”:殷周“立尸”祭仪探源人代替祖先的行为源于献祭者因鬼神无形而感到心无所托,遂以“有形”替代无形,从而借“尸”尽享佳肴美酒后的满足状以昭示其孝子之心。类似记载又见于 礼记曾子问:“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同姓可也。”61399尸祭乃孙辈供奉美酒佳肴以飨祖先的祭典仪式,其背后动因可溯及祖先崇拜信仰。祖先崇拜,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类信仰文化现象,相信逝去的祖先灵魂仍然可对现世产生影响,是“在鬼魂崇拜的基础上,由生殖崇拜的传
11、宗接代意识,加上图腾崇拜的氏族寻根意识和后起的男性家族观念,而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447。其通常意义上指子孙向祖先供奉敬献祭品,以期实现某种愿望或目的。人类学家惯于将祖先崇拜与万物有灵联系起来。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在 原始文化 中指出,灵魂观念是原始崇拜的主要对象,初民认为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且灵魂不死,“神灵被认为影响或控制着物质世界的现象和人的今生和来世的生活,并且认为神灵和人是相通的,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引起神灵高兴或不悦”11414。殷周时期,祭祀之风盛行,然两代祭祖动因与对象又略显不一。殷人祭祖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对灵魂所具神力的敬畏。据殷墟卜
12、辞所载,祭祀对象可分为 3 类:甲、天神 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乙、地示 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丙、人鬼 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12562礼记表记 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61642可见,殷人祭祀“尊鬼”大过于“敬祖”,“人鬼”胜过于“人神”,且祭祀对象有强烈的自然神意味。变幻莫测的自然世界总令殷人恐其源于自我的一举一动,故“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温和谄媚手段以求哄诱安抚顽固暴躁、变幻莫测的神灵”1384,以期获得神灵的庇佑和赐福。周代改进了生产方式和工具,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升,附加而来的是伴随着生产经验的累积而对自然规律和人本身价值不断进步的认
13、识,祖先崇拜逐渐压倒人鬼、天神崇拜。周人祭祀除希望得到天地之神的庇佑之外,更期望通过祭礼敬孝祖灵以承其福泽。西周尊宗敬祖观念浓厚,尽孝是西周祭祖核心动因,因而周人“把德孝并称,德以对天,孝以对祖”1492。显然,这与宗法制度联系异常紧密,而宗法伦理的核心就在于堪与“尊天”并列的“法祖”。宗法制下对血缘亲疏的重视使得祖先的地位和神圣性得到加强。二、“祭尸”与“尸祭”:从杀人祭礼到活人为“牲”(一)“祭尸”:早期的“人牲”献祭周人祭祀重在宗庙之祀,强调“凡皆立尸”。然而,尸祭礼俗起源甚早,礼记礼器 有载:“其礼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坐尸,周旅酬六尸。”61439可见,周人立尸礼俗至少在夏
14、代便已出现,区别在于尸或坐或立。扮演尸的活人在祭祀礼中作为“被祭祀者”,不仅代替祖先接受虔诚献祭,更被赋予禳灾降福的神圣职能。在早期的祭祀活动中,人往往作为献祭者出现,这便是“人牲”。“人牲”,是祭祀时像牛、羊、豕等牲畜一样将人作为祭品供奉给祖先,区别于“人殉”。殷商时期,先民崇天尚鬼,长期被神权宰制下的鬼神信仰所笼罩,以人献祭较为普遍。殷墟甲骨中出现了大量关于人牲的卜辞,据胡厚宣先生统计,有关于人牲的甲骨卜辞 1992 条,从迁殷到亡国,如若算上未记录人数的卜辞,至少有 14 197 人。1556-57对此,黄展岳先生指出,盘庚迁31百色学院学报 2023 年第 2 期殷后,殷人无所不祭,天
15、神、地祇、人鬼(祖先)都是所祀对象。其中,尤以祭祀人鬼最为隆重。殷人不但在埋葬祖先时兼用人殉和人牲,在之后的定期追祭中都会使用人牲。而人牲的来源多是俘虏,尤以西方的羌为主,卜辞中用羌人数高达 7 426 人15,占据人牲总数的一半还多。殷商时期,国力强盛,商王武丁常以武力四处征伐,蛮夷之族相继被降伏。一如 商颂殷武所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日商是常。”16627这一时期,奴隶制也达到了顶峰,统治阶级或贵族就是奴隶主,来自西方游牧民族的羌俘在压制下成为其奴隶来源,但如何处理大量羌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正如宗教史学家米尔恰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的弟子
16、、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布鲁斯林肯(Bruce Lincoln)在 死亡、战争与献祭 中指出的那样:“在一个劳动力不甚紧缺的经济体制里,罪犯和战俘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或者将他们释放(以后又会形成威胁),或者看守他们(这样不得不供给他们饭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规模的农业社会可以把俘虏贬为奴隶小规模的农耕者和游牧民就没有这样方便的解决办法了。人祭便提供了摆脱这一困境的办法。”17302事实上,殷商的农业、纺织业、畜牧业虽都有所发展,与周边国家也多有经济贸易往来,但庞大的帝国最终还是要依赖小规模的农耕者创造、积累价值,然囿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大量奴隶与小规模生产并不适配,奴隶最终沦为人牲。在无文字
17、的史前大传统时代,祭尸现象甚至可追溯到远古时期产生于原始农业崇拜的野蛮人祭习俗。植物考古新发现表明,早在新石器时期,两河流域的先民已开始耕种某些籽粒可以食用的草本植物,到了新石器高速发展时期,农作物已经成为重要的食物来源。183-9而能孕育食物的土地很快成为先民们崇拜的对象,并伴随有某种残忍的宗教仪式杀人祭谷。叶舒宪先生对此曾有过详尽阐述,并确认杀人祭谷是所有农业典礼活动的原始本相这一结论的可信性。19463-478准此,从史前社会的杀人祭礼,到殷商社会的人牲,再到周代以活人为牺牲的尸祭,无论是祭祀的本质还是动因都存在较大差别,这固然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但也要看到其彼此承袭的一面。(二)肆夏 典
18、乐中的“尸祭”周礼春官大司乐 载,“王出入则令奏 王夏,尸出入则令奏 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20790,而“三夏皆乐章名”。在周代“尸祭”礼俗中,“尸”的出场伴随有典乐 肆夏。说文 释“肆”曰“极陈也”。其中,“陈”作陈列,意即陈尸之列;“极”本意指房屋最高处,引申为达到极点,喻指处以极刑。周礼秋官掌戮 载:“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20883可见,“肆”可指极刑杀人后而陈尸,且须陈尸三日。礼记月令 对此亦有记载:“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注曰:“肆谓死刑暴尸也。”正义曰:“肆谓死刑而暴尸者。肆,陈也。谓陈尸而暴之。”61361由此可见,“肆”之杀意甚浓。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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