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T 1010-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常州市).pdf
《DB3204∕T 1010-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常州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204∕T 1010-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常州市).pdf(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03.080 A12 DB3204 常州市地方标准 DB 3204/T 1010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the right to use office buildings in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2020 - 11 - 10 发布 2020 - 12 - 10 实施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4/T1010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2、. 1 5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责 . 1 6 业务类型 . 1 6.1 首次登记 . 1 6.2 变更登记 . 2 6.3 转移登记 . 2 6.4 注销登记 . 2 6.5 更正登记 . 2 6.6 补证 . 2 6.7 换证 . 2 7 办理流程 . 2 7.1 首次登记 . 2 7.2 变更登记 . 3 7.3 转移登记 . 3 7.4 注销登记 . 4 7.5 更正登记 . 4 7.6 补证 . 5 7.7 换证 . 5 8 整理归档 . 6 8.1 归档材料 . 6 8.2 存档期限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党
3、政机关办公用房调拨单 . 8 参考文献 . 9 DB3204/T1010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卫平、卿洪柏、王若竹、袁菲。 本文件首次发布于2020年11月10日。 DB3204/T 10102020 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职责、业务类型、办理流程和整理档案等。 本文件
4、适用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党政机关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基本要求 4.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应统一实行登记管理。 4.2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工作。 4.3 使用单位应配合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日常管理责任。 5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责 5.1 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与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
5、协议,核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 5.2 建立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档案制度,并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集中管理。 5.3 负责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6 业务类型 6.1 首次登记 党政机关集中统一管理的办公用房尚未登记使用权的,使用单位应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首次登记。 DB3204/T 10102020 2 6.2 变更登记 使用单位名称、 办公用房坐落及用房情况等发生变化时, 使用单位应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变更登记。 6.3 转移登记 使用单位调剂、 置换等情况导致办公用房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时, 使用单位应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转移登记。 6.4 注销登记 使用
6、单位注销、不动产灭失、被依法征收、收回及使用单位放弃使用权等情况,使用单位应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注销登记。 6.5 更正登记 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事项有误等,使用单位应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更正登记。 6.6 补证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遗失等情形,使用单位应申请补发使用权证。 6.7 换证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破损、污损等情形,使用单位应申请换发使用权证。 7 办理流程 7.1 首次登记 7.1.1 材料提交 使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a)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申请表(见附录 A); b) 使用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c) 编制、人员及现有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等材料。 7.1.2 受理审核
7、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7.1.3 登记发证 7.1.3.1 审核通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签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并核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 DB3204/T 10102020 3 7.1.3.2 审核不通过:使用单位重新填报不符合项,补报缺项材料。 7.2 变更登记 7.2.1 材料提交 使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a)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b) 使用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c) 使用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d) 原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 e) 原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等。 7.2.2 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204T 1010-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常州市 DB3204 1010 2020 党政机关 办公用房 使用权 登记 管理 规范 常州市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