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913-2024 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技术规程(辽宁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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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120.10CCS P 32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DB21/T 39132024住宅小区供配电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工程技术规技术规程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engineering inresidential communities2024-01-30 发布2024-03-01 实施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联合发布DB21DI宁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供配电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工程技术规技术规程程Technical specificati
2、ons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engineering inresidential communitiesDB21/T 39132024主编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沈阳I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202211 号)要求,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标准共分为 10 个章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
3、;4.供配电设施;5.配电线路;6.配电自动化;7.电能计量装置;8.多元化设施接入;9.施工;10.调试与验收。本标准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 183-1 号,邮编:110015,电话:024-23135540,E-mail:),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抚顺供电公司辽宁省
4、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阳供电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铁岭供电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沈阳万科远北置业有限公司沈阳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铁岭市巨龙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朝阳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建科特种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爱华陈刚马强刘一涛张小辉于泳刘云松王阳张琦赵奇志沈飞崔征刘岩王刚代子阔赵宇东吕忠华王海民刘武胜刘明岳李文宇汤会祥安秉政孙勇宋瑞刘军夏智邱先磊张嘉伦金子开卢天琪赵璐周晶薛涛周宁王磊邵菲杨硕赵悦开姚远王洋III本规程主要审查人:郭晓岩朱义东井永腾于永彬金强白阳闫晗IV目次1总 则.12术 语
5、.23供配电系统.53.1一般规定.53.2负荷分级.53.3负荷计算.53.4供电方式.63.5电能质量.74供配电设施.84.1一般规定.84.2设备选型.94.3开关站.104.4环网室.104.5环网箱.114.6配电室.114.7低压电缆分支箱.125配电线路.135.1一般规定.135.2架空线路.135.3电缆线路.146配电自动化.176.1一般规定.176.2通信方式.177电能计量装置.187.1一般规定.187.2计量箱.187.3互感器.197.4用电信息采集终端.198多元化设施接入.208.1一般规定.208.2分布式电源接入.208.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19施工
6、.229.1一般规定.229.2供配电设施施工.229.3配电线路施工.2310调试与验收.2610.1一般规定.2610.2试验与调试.2610.3竣工验收.26V本规程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条 文 说 明.31VIContents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53.1General Requirements.53.2Load Classification.53.3Load Calculation.53.4Power Supply Mode.63.5Power Q
7、uality.74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Facilities.84.1General Requirements.84.2Equipment Selection.94.3Switchyard.104.4Ring Main Room.104.5Ring Main Unit.114.6Electricity Distribution Room.114.7Low Voltage Cable Tapping Box.125Distribution Line.135.1General Requirements.135.2Overhead Line.135.3Cable
8、 Line.146Distribution Automation.176.1General Requirements.176.2Communication Mode.177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187.1General Requirements.187.2Metering Box.187.3Transformer.197.4Electricity Information Collection Terminal.198Diverified Facility Access.208.1General Requirements.208.2Distributed
9、 Power Access.208.3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Facilities.219Construction.22VII9.1General Requirements.229.2Construction of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facilities.229.3Construction of distribution lines.2310Debug and Acceptance.2610.1General Requirements.2610.2Test and Debug.2610.3Completion accepta
10、nce.2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9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111总 则1.0.1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的建设,改建和扩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0.3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纳入当地配电网统一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和配电网运行现状相结合,建设应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1
11、.0.4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各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 语2.0.1配电网distribution network从电源侧(输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等发电设施)接受电能,并通过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2.0.2公建设施Public buildings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主要为本住宅小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生活、安保、消防设施。2.0.3双重电源duplicate supply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2.0.4双回路double circuit line为同一用电负荷供电的两
12、回供电线路。2.0.5应急电源emergency power supply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2.0.6备用电源standby power supply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照明系统所需的电源。2.0.7供电半径power supply radius变电站供电范围的几何中心到边界的平均值;中低压配网线路的供电半径指从变电站(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到其供电的最远负荷点之间的线路长度。2.0.8不停电作业接口UPS operation interface用于 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系统中,具备接通或断开功能的快速插拔装置。按电压等级可分为 10kV 电压等级不停电作
13、业接口和 0.4kV 电压等级不停电作业接口。2.0.9开关站switchgear station设有高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高压开关站内必要时可附设配电变压器。2.0.10环网柜ring main unit用于高压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环网柜配置负荷开关或断路器。环网柜按结构可分为共箱型和间隔型。32.0.11环网室ring main unit room由多面环网柜组成,用于高压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且不含配电变压器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2
14、.0.12环网箱ring main unit cabinet或称户外开关箱,是安装于户外、由多面环网柜组成、有外箱壳防护,用于高压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且不含配电变压器的配电设施。2.0.13配电室distribution room或称配电房,是将高压变换为低压并分配电力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配电室内设有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等装置。配电室按功能可分为终端型和环网型,终端型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电力用户分配电能,环网型配电室除了为低压电力用户分配电能之外,还用于高压电缆线路的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2.0.14低压电缆分支箱LV cable branch box或称低压电缆分
15、接箱,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可配置塑壳式断路器保护或熔断器刀闸保护,一般采取户外或户内、落地或挂墙安装。2.0.15配电自动化distribution automation以一次网架和设备为基础,综合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及通信等技术,实现对配电网的监测与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配电系统的管理。2.0.16配电自动化终端remote terminal unit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安装在配电网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完成数据采集、控制和通信等功能,主要包括馈线终端、站所终端、配变终端等,简称配电终端。2.0.17电能计量
16、装置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由各类计量表计(电能表)、计量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箱(柜)和与电能计量有关的采集终端及其工作电源、费控装置等设备所组成装置的总和。2.0.18用电信息采集终端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re terminal对各信息采集点用电信息采集的设备,简称采集终端。可以实现电能表数据的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双向传输以及转发或执行控制命令的设备。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按应用场所分为专变采集终端、集中抄表终端(包括集中器、采集器)、分布式能源监控终端等类型。2.0.19分布式电源distributed generati
17、on主要是指布置在电力负荷附近,能源利用效率高并与环境兼容,可提供电、热(冷)的发电装置,如微型燃气轮机、太阳能光伏发电、燃料电池、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等。42.0.20充电设备charging equipment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一般包括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设备。2.0.21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pile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53供配电系统3.1一般规定3.1.1供配电系统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系统可靠性要求,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采用节能的供配电系统。3.1.2住宅小区的供电方案及供电电压
18、等级应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小区规模、用电最大需量或受电设备总容量等因素综合确定。3.1.3住宅小区新建配电网应具有必备的容量裕度、适当的负荷转移能力、一定的自愈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3.2负荷分级3.2.1住宅小区含有一类高层住宅(含超高层建筑)时,高压负荷应按一级负荷考虑。3.2.2住宅小区含有二类高层住宅时,高压负荷应按二级负荷考虑。3.2.3住宅小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3.2.4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2.5住宅小区内建筑及配套设施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 55024、供配电系统设计
19、规范 GB 50052 和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1348的有关规定。3.3负荷计算3.3.1住宅小区用电负荷主要包括住宅、公建设施、配套商业用房、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电采暖等用电负荷。3.3.2住宅用电负荷应综合考虑住宅小区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用电特点、住宅建筑面积等因素。3.3.3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计量表的选择不应低于表 3.3.3 的规定:表 3.3.3用电负荷和电能计量表的选择套型建筑面积 S(m2)用电负荷(kW)电能计量表(单相)(A)AS6065(60)B60S9085(60)C90S140105(60)3.3.4当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 140m2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20、 30W/m240W/m2计算用电负荷。63.3.5住宅小区的住宅用电总负荷的计算应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需要系数见表 3.3.5。表 3.3.5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数按单相配电计算时所连接的基本户数按三相配电计算时所连接的基本户数需要系数13390.9014812240.650.9091227360.500.65132439720.450.5025124753720.400.451252593757770.300.402603007809000.260.303.3.6住宅小区内的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房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容量不明时,按 90W/m2150W/m2计算。3.3
21、.7除电动汽车快速充电专用区域外,住宅小区内的其他车位宜按慢充方式计算用电负荷,每个充电设施充电功率按 8kW 计算。3.3.8住宅小区由多台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小区用电负荷应按每台(组)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区域分别计算。3.4供电方式3.4.1住宅小区供电接入方式应根据周边电力设施现状、线路供电能力、建设规模及未来城市和电网发展等因素选择不同供电容量的接入方式。3.4.2一级负荷应采用双重电源供电,每个电源应能承受 100的一级负荷;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对于特级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3.4.3二级负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每回线路应能承受
22、 100的二级负荷。3.4.4住宅小区的 10kV 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选用电缆或架空方式,经开关设备接入公共电网。3.4.5住宅小区内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方式供电。3.4.6住宅小区内的公建设施或配套商业用房的用电设备总容量在 160kW 以上可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容量应按计算容量配置,由开发建设单位单独报装;公建设施或配套商业用房的用电设备总容量在 160kW 及以下可采用低压方式供电。3.4.7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 时,应采用 220V 单相电源供电;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 12kW 时,宜采用 380V 三相电源供电。73.4.8线路供电半径应满足
23、线路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根据需要经计算确定,且 0.4kV 供电半径不宜超过 250m。3.4.90.4kV 供电系统的居民住宅建筑物之间不得采用链式供电,多层住宅可采用树干式供电、高层住宅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超高层住宅宜由配电站设专线回路采用放射式供电。3.4.10超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宜按照超高层建筑内的不同功能分区及避难层划分设置相对独立的供配电系统。3.4.11居住区内公建设施用电(生活水泵房、燃气调压站、电信接入机房、消防泵房等)和配套商业用房用电的低压线路应设置专用回路,公建设施低压供电线路不应与居民住宅低压供电线路共用回路。3.5电能质量3.5.11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
24、允许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3.5.2用户电能计量箱(柜)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为5、0;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3.5.3配电系统中的波动负荷产生的电压变动和闪变在电网公共连接点的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 的有关规定。3.5.4配电系统中的谐波电压和在公共连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的有关规定。84供配电设施4.1一般规定4.1.1供配电设施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深入或靠近负荷中心;2 进出线方便;3 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25、;4 不应设在对防电磁辐射干扰有较高要求的场所;5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6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有水并可能漏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7 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4.1.2供配电设施宜建设地上独立式,在繁华地区和建设用地紧张地段,可结合建筑物共同建设,宜设置在地面层及以上,并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设备层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 0.3m,有条件时宜高于室外地坪 0.6m。4.1.3供配电设施设在住宅建筑外时,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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