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沪苏浙皖)4007-2023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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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JF(沪苏浙皖)沪 苏 浙 皖 地 方 计 量 校 准 规 范 JJF(沪苏浙皖)40072023 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AC/DC High Current Measuring Instruments 2023-08-31 发布 2024-02-29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JJF(沪苏浙皖)4007-2023 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 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AC/DC High Current Measurin
2、g Instruments 归归 口口 单单 位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参加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JJF(沪苏浙皖)40072023 JJF(沪苏浙皖)4007-2023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力任(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潘 洋(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来 磊(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参加起草人:冯 建(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严海东
3、(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王一帆(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JJF(沪苏浙皖)4007-2023 I 目 录 引 言.II 1 范围.1 2 引用文件.1 3 概述.1 4 计量特性.1 4.1 交流电流.1 4.2 直流电流.1 5 校准条件.2 5.1 环境条件.2 5.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2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3 6.1 校准项目.3 6.2 校准方法.3 7 校准结果表达.5 8 复校时间间隔.5 附录 A.6 附录 B.10 附录 C.11 JJF(沪苏浙皖)4007-2023 II 引 言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
4、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校准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为首次制定。JJF(沪苏浙皖)4007-2023 1 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直接测量交流电流和或直流电流的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以下简称测量仪)的校准。超出本规范测量范围和频率范围的测量仪,若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满足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 10872002 直流大电流测量过程控制 JJF 15872016 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
5、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 概述 测量仪用于直接测量交流电流和直流电流,显示测量值的仪表,其工作原理框图如图 1 所示。电流输入测量仪后电流比例变换单元将大电流变换成小电流,再由电流电压转换单元将电流信号转换成电压信号,伴随有超量程保护单元,经过信号处理后显示测量结果。电流比例变换单元电流电压转换单元电流输入保护单元(超量程)信号处理与显示单元 图 1 测量仪工作原理框图 4 计量特性 4.1 交流电流 测量范围:100 A20 kA,50Hz。最大允许误差不低于 0.1%。4.2 直流电流 测量范围:100 A20 kA。JJF(沪苏浙皖)4007-202
6、3 2 最大允许误差不低于 0.05%。注:以上指标不适用于合格性判别,仅供参考。5 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1.1 环境温度:(20 1);5.1.2 相对湿度:20%80%;5.1.3 供电电源:电压(220 22)V、频率(50 0.5)Hz;5.1.4 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5.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校准装置的测量范围应覆盖被校测量仪的测量范围,对应功能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或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校测量仪相应功能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3。测量标准主要设备一览表见表 1。表 1 测量标准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校准方法 标准器名称 计量性能 1 标准源法
7、标准电流源 交流电流范围:100 A20 kA;频率:50 Hz;最大允许误差:(0.005%0.05%)。直流电流范围:(100 A20 kA);最大允许误差:(0.001%0.02%)。2 标准电流电压法 电流源 交流电流范围:100 A20 kA;频率:50 Hz;失真度:小于 1%;调节细度:不低于被校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10;稳定度:引入的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校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10。直流电流范围:(100 A20 kA);纹波系数:小于 1%;调节细度:不低于被校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10;稳定度:引入的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校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8、1/10。3 电流比例标准器 交流电流范围:100 A20 kA;频率:50 Hz;最大允许误差:(0.001%0.01%)。直流电流范围:(100 A20 kA);最大允许误差:(0.0001%0.005%)。JJF(沪苏浙皖)4007-2023 3 4 标准电阻器 交流阻值最大允许误差:(0.001%0.1%);频率:50 Hz;年稳定度:(0.001%0.05%)。直流阻值最大允许误差:(0.0005%0.1%);年稳定度:(0.0005%0.02%)。5 标准电压表 交流电压范围:0.01 V10 V;频率:50 Hz;最大允许误差:(0.003%0.2%)。直流电压范围:-10 V1
9、0 V;最大允许误差:(0.0005%0.2%)。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项目 校准项目见表 2。表 2 校准项目 序号 校准项目 校准方法条款 1 交流电流示值 6.2.1 2 直流电流示值 6.2.2 6.2 校准方法 6.2.1 交流电流示值 6.2.1.1 标准源法 如图 2 所示。标准电流源输出端与被校测量仪输入端连接,根据校准点设定标准电流源的输出值。被校测量仪HL标准电流源HL 图 2 标准源法示意图 测量仪的示值误差均用公式(1)表示,示值相对误差均用公式(2)表示:=Ix-IR (1)式中:示值误差,A;Ix被校测量仪的示值,A;IR对应示值的参考值(标准值),A
10、;%100R=I (2)JJF(沪苏浙皖)4007-2023 4 式中:示值相对误差,%。6.2.1.2 标准电流电压法 如图 3 所示。电流源输出端与电流比例标准器的一次侧及被校测量仪输入端连接,电流比例标准器将大电流按预期比例转换为小电流,其二次侧连接标准电阻器的电流端,然后由标准电压表测量标准电阻器电位端的电压值。电流源被校测量仪标准电压表HL一次侧L1L2K1K2电流比例标准器P1P2C1C2标准电阻器电流端电位端HLHL二次侧 图 3 标准电流电压法示意图 由式(3)可计算得到电流标准值:KRVI=0R (3)式中:V0标准电压表示值,V;R标准电阻器阻值,;K电流比例标准器的比例值
11、。6.2.2 直流电流示值 6.2.2.1 标准源法 校准方法同 6.2.1.1。6.2.2.2 标准电流电压法 校准方法同 6.2.1.2。6.2.3 校准程序 按照被校测量仪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规定进行预热。所有量程都需校准,每个量程选取 5 个校准点,平稳升电流至待校仪器量程上限的 10%、20%、50%、80%、100%。读出每个校准点的示值,同时记录标准源的输出值或标准电压表的示值。JJF(沪苏浙皖)4007-2023 5 7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标题,如“校准证书”;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
12、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校准环境的描述;l)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o)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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