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1_T 39-202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pdf
《DB2301_T 39-202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2301_T 39-202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pdf(1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ICS 03.080.99 CCS A 12 2301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地 方 标 准 DB 2301/T 392023 代替DB2301/T 0039-2017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2023-02-10 发布 2023-03-09 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3 5 基本要求.3 5.1 服务方式.3 5.2 服务机构.3 5.3 管理人员.4 5.4 老年社会工作者.4 5.5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4 5.6 服务管理.4 5.7 突发事件处理.5 6 服务内容与要求
2、.5 6.1 日间照料.5 6.2 助餐.5 6.3 助浴.6 6.4 助洁.6 6.5 洗涤服务.7 6.6 助急.7 6.7 助行.7 6.8 助医.7 6.9 保健康复.8 6.10 精神慰藉.8 6.11 文化娱乐.8 6.12 其它.9 6.13 个人卫生清洁.9 6.14 生活起居护理.10 6.15 保健护理.11 6.16 探访关爱.11 7 档案管理.12 8 服务质量监督.12 8.1 服务质量控制.12 8.2 评价与改进.12 参考文献.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2301/
3、T 00392017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与DB2301/T 0039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MZ/T 168-2021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规范、WS/T 556-2017 老年人膳食指导(见2);增加了参考文献 建标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见参考文献);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见2017年版的第2章);更改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定义(见 3.1,2017 年版的 3.1);增加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相关第三方
4、”“集中用餐”“上门送餐”“上门做餐”“居室保洁”“物品保洁”“集中送洗”“上门清洗”“助急”“陪同散步”“陪同外出”“陪同就诊”“代购(取)药”“群体康复”“个体康复”“精神慰藉”的定义(见 3.2,3.4,3.7,3.8,3.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删除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的定义(见 2017 年版的 3.3,3.4,3.5);删除了“基本要求”的有关内容(见 2017 年版 5.4.2,5.4.5,5.4.6,5.4.7,5.7.3);更改了“基本要求”的有关内容(见
5、5.1.2,5.1.3,5.2,5.3,5.5.3,5.5.4,5.6.2.4,5.7.2,2017年版的 5.1.2,5.1.3,5.2,5.3,5.5.3,5.5.4,5.6.2.4,5.7.2);增加了“基本要求”的有关内容(见 5.2.6,5.4.4,5.5.5,5.5.6,5.6.1.3,5.6.2.6);更改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与要求”的内容(见第 6 章,2017 年版的第 6 章);删除了“服务内容与要求”的有关内容(见 2017 年版的 6.1,6.2.6.1,6.2.6.2,6.2.6.3);更改了“服务内容与要求”的有关内容(见 6.2.2,6.2.6,6.3.3,
6、6.4.1,6.4.2,6.5.1,6.5.2,6.6,6.7,6.8.1,6.8.2,6.9,6.10,6.12.2,6.13,6.13.3,6.13.4,6.13.5,6.13.6,6.14.2,6.14.3,6.14.5,6.16.1,6.16.2,7.1,7.2,2017 年版的 6.2.2,6.2.6,6.3.3,6.5.1,6.5.2,6.6,6.8.1,6.9,6.12.2.2,6.12.2.4,6.13,6.13.3,6.13.4,6.13.5,6.13.6,6.14.2,6.14.3,6.14.5,6.16.1,6.16.2,7.1,7.2);增加了“服务内容与要求”的有关内
7、容(见 6.1.5,6.3.3,6.4.1,6.5.2,6.8.1,6.8.2,6.9,6.11.2,6.11.3,6.13.3,6.13.4,6.13.5)。本文件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出。本文件由哈尔滨市民政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养老处、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志宏、张志君、孙晓红、刘扬。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2301/T 00392017。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档案管 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哈尔滨市
8、辖区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MZ/T 168-2021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WS/T 556-2017 老年人膳食指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9、、各类 养老机构以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驿站)等在内的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3.2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驿站)日常生活不为能完全自理、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来源:建标143-2010 第一章 第三条 3.3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 经过专业培训,专职或兼职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员。3.4 相关第三方 老年人配偶、监护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或
10、委托代理的个人或组织。来源:GB 38600 第三章 第1条 3.5 老年社会工作者 从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且具有资质的社会工作人员。3.6 志愿服务 组织、动员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各类服务。3.7 集中用餐 老年人到社区助餐点集中就餐。3.8 上门送餐 由助餐点或供餐单位派遣专人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3.9 上门做餐 由助餐点派专人上门到老年人家中按照老年人的要求做餐。3.10 居室保洁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室清洁服务。3.11 物品清洁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具清洁服务。3.12 集中送洗 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
11、构为老年人提供衣物等物品清洗。3.13 上门清洗 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等物品。3.14 助急 老年人出现紧急情况时的紧急援助。3.15 陪同散步 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3.16 陪同外出 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3.17 陪同就诊 由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员陪同老年人到医院取预约号、诊疗、取药、缴费等。3.18 代购(取)药 由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员到医疗机构或药房为老年人代购(取)药。3.19 群体康复 借助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场地设施,依托有资质的机构或专业人员组织和指导3人及以上老年人群体开展肢体功能
12、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3.20 个体康复 由专业康复治疗师(士)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3.21 精神慰藉 探访关爱。包括但不限于谈心交流、读书读报。4 基本原则 4.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4.2 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各种需求。4.3 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服务。4.4 采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与社区志愿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5 基本要求 5.1 服务方式 5.1.1 上门服务 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员到老年人家中,向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照护、精神慰藉、康复安全和健康指导等的服务。5.1.2
13、 日托服务 借助社区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驿站),集中为老年人提供日间饮食、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5.1.3 信息服务 建立养老服务资源和服务对象双向信息交流平台,对接服务需要方和供给方,反馈服务质量评价,规范服务信息管理。5.2 服务机构 5.2.1 应具备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经营服务资质。5.2.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5.2.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基础设施、并具有整洁的环境卫生条件。5.2.4 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5.2.5 对服
14、务实行价格公示,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5.2.6 应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行政管理制度;b)养老服务制度;c)后勤保障制度;d)质量监督制度;e)应急保障制度;f)安全管理制度。5.3 管理人员 5.3.1 遵守有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5.3.2 掌握组织管理、项目经营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5.3.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5.3.4 秉承中华传统美德,尊重老年人和服务员。5.3.5 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5.4 老年社会工作者 5.4.1 遵守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规、政策。5.4.2 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
15、作者职业水平证书。5.4.3 具备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老年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5.4.4 热爱养老服务工作,能够利用专业知识设计、组织开展老年人各类服务与活动。5.5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 5.5.1 遵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5.5.2 经过专业培训,完成不少于 20 学时的专业知识、实操技能的培训,具有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5.5.3 信守职业道德,熟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5.5.4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健康状况证明,无精神类病史和各类传染疾病。5.5.5 尊重老年人隐私,保守老年人信息。5.5.6 尊重老年人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虐待老年人。5.5
16、.7 恪守职业道德,不收受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礼金、馈赠。5.6 服务管理 5.6.1 信息管理 5.6.1.1 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性。5.6.1.2 通过社区或机构公示栏、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便于老年人了解、获取信息。5.6.1.3 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做好老年人与服务企业之间衔接工作,确保优质企业为老年人提供高品质服务。5.6.2 质量管理 5.6.2.1 遵守主动、详实地向老年人介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5.6.2.2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老年人权益不受侵犯。5.6.2.3 服务做到时间准、项目明、收费清。5.6.2.4 根据老年人的
17、身体评估 结果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服务。5.6.2.5 服务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完善和调整服务计划。5.6.2.6 服务结束后做好评估和信息反馈工作,定期总结。5.6.3 协议管理 5.6.3.1 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5.6.3.2 核定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服务协议。5.6.3.3 发现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或违反服务约定时,终止服务协议。5.6.3.4 根据制定的服务计划,安排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应服务。5.7 突发事件处理 5.7.1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杜绝或减少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5.7.2
18、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应符合 GB 38600 中 7.1 的规定。6 服务内容与要求 6.1 日间照料 6.1.1 为老年人提供午间休息服务,合理安排休息位,休息期间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6.1.2 对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使其适应老年人生理特征。6.1.3 半自理老人如厕时,应给予适当协助。6.1.4 老年人应自行或在相关第三方的帮助下往返日间照料中心。6.1.5 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服务。6.2 助餐 6.2.1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食品行业标准。6.2.2 提供膳食服务应符合 WS/T
19、 556-2017 的规定。6.2.3 送餐应及时,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食送达。送餐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6.2.4 提供膳食服务应获得卫生许可证,膳食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膳食服务可转介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提供。6.2.5 助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6.2.6 助餐形式分为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及上门做餐。a)集中用餐应做到:1)配备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膳食设备(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要的炊事用具和餐桌椅等);2)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2301_T 39-202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39 2023 居家 社区 养老 服务 规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