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079-2018 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宁波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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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7.040 P 14 DB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 3302/T 10792018 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018 - 06 - 21 发布 2018 - 06 - 21 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02/T 1079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总则 . 2 6 基本规定 . 2 7 技术准备 . 4 8 管线探查 . 5 9 管线测量 . 14 10 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 . 17 11 成果验收与提交 . 2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管线探测仪器检校表
2、 . 2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管线探查遗留问题记录表 . 2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管线探测附表 . 2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宁波市管线成果表 . 26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项目综合管线竣工/探查图(样图) . 27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项目专业管线竣工/探查图(样图) . 28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项目综合管线横断面(样图) . 29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管点数据结构表 . 30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管线段数据结构表 . 31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注记数据结构表 . 33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辅助线数据结构表 . 34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元数
3、据数据结构表 . 35 DB3302/T 1079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的起草规则依据GB/T 1.1-2009。 本标准由宁波市规划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为民、施立群、陈恒、徐长虹、陈长青、王英林、何文峰、林昀、朱元彪、聂倩、袁峥、张辉、胡玉洋。 DB3302/T 10792018 1 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总则、基本规定、技术准备、管线探查、管线测量、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成果验收与提交。 本标准适用于管线探测和管线数据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4、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H/T 1033 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CH/T 1037 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CH/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6002 管线测绘技术规程 CJJ/T 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 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 CJJ 61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DB3302/T 1004 宁波市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测量技术规程 DB3302/T 1005 宁波市1:500
5、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 DB3302/T 1080-2018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和符号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管线 pipelines 用于传送液体、气体或粉末的管道(沟、廊)和用于输送电力、信息的线缆及其附属设施,按功能可分为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的分布包括地下、架空(含地面)。 3.2 管线探测 pipeline detecting and survey 获取管线走向、空间位置、附属设施及其有关属性信息的全过程。 3.3 非开挖 trenchless 利用各种岩土钻掘设备和技术手段,通过导向、定向钻等方式在
6、地表极小部分开挖的情况下(一般指入口和出口小面积开挖),敷设、更换和修复各种管线的施工新技术。 3.4 综合管廊(沟) municipal tunnel(trench) DB3302/T 10792018 2 是指建于城市地下,可敷设多种管道、线缆的市政公用设施。 3.5 宁波市 2000坐标系 Ningbo 2000 coordinate system 是基于CGCS 2000椭球建立、全市似大地水准面确定高程、NBCORS框架网实现和维持,并考虑历史数据衔接应用,具有三维、地心、动态、直接应用、便民服务等特点的新一代宁波市平面坐标系统。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NBCORS:
7、宁波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服务综合系统 (NingBo Continuous Opreational Reference Stations) CGCS 200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 WGS 84:1984世界大地坐标系统 (Worls Geodetic System 1984)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总称 (Global Navigation Statellite System) RTK:实时动态定位 (Real Time Kinematic) PDOP:位置精度因子 (Position Dilutio
8、n of Precision) 5 总则 5.1 测量基准 5.1.1 坐标系统宜采用宁波市 2000 坐标系, 采用其他坐标系时应与宁波市 2000 坐标系建立转换关系。 5.1.2 高程系统应采用正常高系统,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5.2 精度衡量指标 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5.3 探测方法的可行性、先进性、科学性 鼓励采用科学、先进、高效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但应满足本标准管线探测精度的要求。 6 基本规定 6.1 管线探测对象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和其他管线。 6.2 管线探测应查明管线的类别、平面位置、走向、埋深、偏距
9、、规格、材质、载体特征、管线性质、建设年代、埋设方式、权属单位等,测量管线平面坐标和高程。根据管线探测任务类型的不同,具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线普查时应建立管线数据库; b) 管线详查时应查明与工程建设施工有关的信息; c) 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应满足管线数据库更新的技术要求。 6.3 管线探测基本程序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接收任务(委托); b) 技术准备; c) 管线探查; DB3302/T 10792018 3 d) 管线测量; e) 管线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 f) 编写技术总结报告; g) 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6.4 管线普查取舍标准宜按表 1 执行,管线详查及管线竣工测量取舍
10、标准按相应规定或委托方要求进行。 表1 管线探测取舍标准 管线类别 需探测的管线 给水 管径100mm 排水 管径200mm 或方沟断面(宽或高)400mm 燃气 全测 热力 全测 电力 电压0.38KV(架空管线35KV) 通信 全测 工业 全测 其他 全测 注:其他包括综合管廊(沟)和不明管线 。 6.5 管线探测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线普查精度要求: 1) 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精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精度 单位为毫米 明显管线点埋深 埋深量测中误差 H2500 25 H2500 0.01H 注:表中H为明显管线点埋深。 2) 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应符合表
11、3 的规定。 表3 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 单位为毫米 水平位置中误差 埋深中误差 0.050H 0.075H 注:表中H为管线的中心埋深,当H1000时,则以1000计算。 3) 管线点测量精度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管线点测量精度 单位为毫米 平面位置中误差(相对邻近平面控制点) 高程测量中误差(相对邻近高程控制点) 50 50 b) 管线详查和管线竣工测量精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约定,但不得低于管线普查精度要求。 6.6 管线探测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具体按 CJJ 61 有关规定执行。 DB3302/T 10792018 4 7 技术准备 7.1 一般规定 7.1.1 管线探测前应进行技
12、术准备,技术准备的内容可根据管线探测任务的类型确定。 7.1.2 现有管线资料的调绘应对已有的各种管线资料进行搜集、分类、整理,并转绘到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 7.1.3 管线探测应根据调绘成果对测区进行踏勘,初步拟定针对测区的探查方法和技术手段。 7.1.4 投入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1.5 管线探测应在管线现况调绘、现场踏勘、仪器检校和探查方法试验的基础上编制技术设计书。 7.2 管线现况调绘 7.2.1 现有管线资料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搜集已有管线资料; b) 分类、整理所搜集的已有管线资料; c) 编绘管线现况调绘图。 7.2.2 搜集的管线资料宜包括下
13、列内容: a) 管线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示意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探查成果; b) 技术说明资料及地下管线成果表; c) 管线工程规划审批资料; d) 现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地形图数据应满足 DB 3302/T 1004 和 DB 3302/T 1005 相关规定。 7.2.3 管线现况调绘图应根据管线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探查成果编制,无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探查成果时,可根据施工图及有关资料,按管线与邻近的建(构)筑物、明显地物点、现有路边线的相互关系编制。编制时应对所搜集的资料应进行整理、分类,将管线位置、连接关系、管线构筑物或附属物、规格(管径或断面尺寸)、材质、电缆孔数、
14、根数、压力(电压)、埋设年代等管线属性数据转绘到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并注明管线资料来源。 7.2.4 管线现况调绘图应按 DB3302/T 1080-2018 所规定的图式要求,线粗不大于 0.7mm。 7.3 现场踏勘 7.3.1 现场踏勘应核查下列内容: a) 核查管线现况调绘图与实地是否一致; b) 核查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 c) 察看测区地物、地貌、交通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 d) 核查地形图的现势性。 7.3.2 现场踏勘后应进行如下工作: a) 在管线现况调绘图上标注与实地不一致的管线点; b) 记录测区控制点点位保存及点位变动情况,并初步确定新布设
15、控制点位置; c) 判定地形图的可用性; d) 初步确定管线探测仪器检校场地。 7.4 探测仪器检校 7.4.1 探测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校,检校的内容包括稳定性检校、定位检校和定深检校。 7.4.2 探测仪器检校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DB3302/T 10792018 5 a) 在已知单一管线上,选择一种信号施加方式,以相近的工作频率、发射功率和收发距,用接收机探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 b) 用钢卷尺量测仪器探测的平面位置与实际平面位置间的差值, 并计算仪器探测深度与实际深度间的差值,将结果记录在本标准附录 A 中; c) 变换接收机,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所有投入使用的探测仪器均完成检校;
16、 d) 探测仪器检校结束后应编写探测仪检校报告。 7.4.3 投入生产使用的探测仪器,其定位、定深均方差(单台时采用偏差)不应超过相应限差的三分之一; 不能满足要求的探测仪器, 不得投入生产应用; 对分批投入生产使用的探测仪器, 每投入一批 (台)时,均应进行检校。 7.5 探查方法试验 7.5.1 探查方法试验应在管线探测前进行。 7.5.2 探查方法试验可与探测仪器检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验场地和试验条件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 b) 试验应在测区范围内的已知管线段上进行; c) 试验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材质、不同埋深的管线和不同地球物理条件分别进行; d) 拟投入使用的不
17、同类型、不同型号的探测仪器均应进行方法试验。 7.5.3 探查方法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结果进行验证和校核,评价、确定有效的探查方法和技术参数,并编写探查方法试验报告。 验证和校核内容应包括探查方法和仪器的有效性、 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探查结果的可靠性与精度。 7.6 技术设计书编制 7.6.1 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述: 说明任务来源、 工作目的与任务、工作量、 作业范围、 作业内容和完成期限等情况; b)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及已有资料情况: 说明工作环境条件及地球物理条件等情况、 已有控制资料、地形资料及管线资料; c) 执行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 d)
18、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e) 设计方案:拟投入设备计划、技术流程、控制测量、管线探测、管线图编绘、提交成果资料、质量保证措施和要求; f) 进度计划安排; g) 有关的设计图表。 7.6.2 技术设计书应审批后进行实施。重大管线探测项目宜在技术设计书编制完成后组织技术设计评审。 7.6.3 探测任务简单或工作量较小的建设工程或施工场地的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可根据第 7.6.1 条进行简化。 8 管线探查 8.1 一般规定 8.1.1 管线探查应在现有管线资料调绘工作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实地查明各种管线的敷设状况,即管线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管线类别、走向、连接关系
19、、规格、材DB3302/T 10792018 6 质、压力(电压)、电缆条数、管块孔数、权属单位、埋设年代以及附属设施等,绘制探查草图,并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标志。 8.1.2 管线点包括管线特征点和附属设施(附属物)中心点,具体可分为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明显管线点应进行实地调查、量测有关数据;隐蔽管线点应利用实地探测、开挖或通过打样洞方法探查其位置及埋深。 8.1.3 管线点点位设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井:在检查井中心位置设置管线点,当井位中心偏离管线中心线距离大于 0.2m 时,应单独设置偏心井,并在垂直于管线走向位置设定特征点; b) 地下管线小室:检修井、压力井、沉井、净化
20、池、隔油池、化粪池、酸碱中和池、人孔、手孔、倒虹井等窨井,在井中心设置管线点;方井范围(长或宽)1.5m 或圆井直径1.5m,应测量井室外边框范围并在相应位置设置井边点; c) 架空管道:在管道投影中心设置管线点; d) 架空电力、 通信管线: 架空电力线应在最低瓷瓶最下端与电力线交叉点及架空线最低点处分别设置管线点;双杆、铁塔在双杆连线中心或铁塔中心设置管线点,铁塔应实测其范围并设置井边点;架空通信管线的管线点设置参照架空电力线; e) 综合管廊(沟):应在其几何中心线上设置管线点,按实际位置设置相应的井边点。 8.1.4 管线点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无特征点的直线段上也应设置管线
21、点,一般要求在建筑密集区间距不宜超过 70m,其他地区不宜超过 100m; b) 在管线弧形段上,管线连线偏离管线实际位置 0.2m 时,应适当增加管线点设置,并能反映管线弯曲特征。 8.1.5 管线点的地面标志应易于识别,在成果验收前不应毁失和移位;不易设置地面标志的管线点应在实地栓点或作点之记。 8.1.6 管线点物探编码在同一测区内应唯一,具体应满足图 1 结构要求。 图1 管线点物探编码结构图 8.1.7 采用现行的探查技术手段不能查明管线的空间位置时,宜进行开挖或钎探探查。现场条件不具备开挖或钎探时,应将问题记录在本标准附录 B 中。 8.1.8 管线探查应在现况调绘图上详细标注各种
22、管线的走向、管线点连接关系、管线点编号等,绘制形成纸质或电子探查草图。 8.1.9 管线探查应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对探查结果进行质量检验与评价,并保证探查成果质量符合任务规定要求。 8.2 实地调查 DB3302/T 10792018 7 8.2.1 实地调查应在管线现况调绘图所标示各类管线位置的基础上,通过对所出露的管线及附属设施按表 5 要求实地调查管线及其附属物的属性信息,做好记录和量测,并按附录 C 要求填写管线探查记录表,同时应确定隐蔽管线段。 8.2.2 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明显管线点埋深宜采用钢尺量测,不能用钢尺直接量测时,应采用 L 尺在地面进行量测,L
23、尺的长轴方向应保持与地面线垂直, 读数时应在地面拉水平线, 水平线与 L 尺长轴方向的交点即为读数起始位置; b) 架空管线埋深量取管线底距地面的高度,埋深取零或负值; c) 含有保温层、保冷层等外包层的管线埋深应量测地面至外包层; d) 给水、燃气、热力等阀门埋深应量测地面至阀门与主管接合处; e) 当检查井被掩埋物、淤泥等覆盖(包括给水管线的阀门手孔、燃气管线的凝水缸等),不能直接量测埋深时,应采用仪器探测、打样洞等方法查明地下管线的埋深,同时应在附录 C地下管线探查记录表中注明定深方法;对于排水管线井盖被沥青、混凝土浇筑或建(构)筑物堆压,无法开井量测时,可根据被埋井两侧井内数据采用线性
24、内插方法获取被调查井的埋深,并在管线点成果表中内备注说明; f) 管线点深度的计量单位为米,读数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2.3 检修井、压力井、沉井、净化池、隔油池、化粪池、酸碱中和池、人孔、手孔、倒虹井等窨井深度可根据委托方需要进行调查,调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第 8.2.2 条。 8.2.4 管线断面尺寸量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管线断面尺寸用钢卷尺量测,当断面宽度大于 1 米时,绘制投影边界; b) 圆形断面管径量测其内径; 排水方沟量测矩形断面内壁的宽和高; 电缆管沟量测断面内壁的宽和高,并宜查明电缆根数;电缆管块量测其外包尺寸的宽和高,并宜查明其总孔数;直埋电缆的管径大于 10
25、毫米的按实表示,其余用 10 毫米表示,并查明电缆根数;管埋电缆断面量测其套管管径,并宜查明电缆根数;综合廊(沟)量测矩形断面内壁的宽和高; c) 架空管道:圆形断面管径量测其内径;非圆形断面的应量测其断面宽和高; d) 架空线缆:调查其断面尺寸和总根数; e) 有套管或其他外包管道的应量测外包管径和内管管径,断面尺寸用“外包管径内管管径”表示; f) 线缆箱涵应量测其的断面尺寸和根数; g) 断面尺寸的计量单位为毫米。 DB3302/T 10792018 8 表5 管线实地属性调查项目表 管线类别 埋设 方式 埋深 断面尺寸 井深 孔数 根 数 材 质 载体特征 附属设施 运行状态 是否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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