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DEPA与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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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贸易系列研究数字贸易系列研究DEPADEPA 与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研究与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研究鼎韬产业研究院鼎韬产业研究院20222022 年年 5 5 月月前前 言言DEPA 由新加坡、新西兰、智利于 2020 年6 月 12 日通过网络签署,是全球首个关于数字经济的治理协定。DEPA 由16个主题模块构成,涵盖了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各个方面的考量,支持和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的数字贸易。2021 年 11 月 1 日,中国申请加入 DEPA,有助于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彰显中国参与制定全球经济规则的开放姿态。本文通过与 RCEP 相关条款的对比,为中国参与 DEPA的具体领域和关键路径提
2、供建议,将数字贸易示范区作为对标 DEPA 的“试验田”,对中国积极融入国际数字经济治理框架有重要意义。目目 录录0101/背景背景篇篇 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制度安排0 02 2/规则规则篇篇 数字贸易规则的继承与创新0303/机遇机遇篇篇 对标 DEPA 构筑中国数字贸易规则新框架0404/展望展望篇篇 以数字贸易示范区作为 DEPA 规则的“试验田”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01/背景篇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制度安排全球首个数字经济制度安排一、一、DEPA 的签署背景的签署背景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巨大潜能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
3、,但关于数字经济的专门制度体系和监管措施仍是空白。美国、欧盟和中国三大数字经济体作为全球数字经贸规则的三种主导力量,三方在数字贸易方面的主张存在明显差异,导致数字贸易在规则层面出现“碎片化”现象。同时,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滞后性无法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签署成为推动数字经贸规则的第四种力量。DEPA 由新加坡、新西兰、智利三国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网络签署,旨在加强各国数字经贸合作,推动建立数字贸易相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2-关规范。该协定是全球首个专门针
4、对数字贸易治理的制度安排,几乎涉及了数字经济领域的所有方面,不仅打破了传统数字贸易大国的规则垄断,体现了三个亚太国家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诉求,更为全球数字经济提供了制度模板。DEPA 内容涵盖电子商务、数据传输、数字产品等数字经济的不同领域,并延伸至人工智能伦理、金融科技等新兴技术,强调包容性、多元化、互操作性及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发展数字经济的治理经验和价值理念。同时,DEPA 表达了争取多边合作,实现共赢的发展诉求。协定模块式灵活和软性的制度让更多国家或地区以符合自己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方式加入多边合作,形成更加开放、包容、普惠的数字市场,推动普遍发展与共同繁荣。二、二、DEPA 协定的主要特征
5、协定的主要特征DEPA 作为专门性的数字制度安排,以其灵活性、开放性、创新性打破了传统区域贸易协定耗时耗力的谈判形式,为数字贸易伙伴达成高标准协议提供了新选项。1.灵活灵活DEPA 独特的“模块化”议题组合,允许相关成员国不必同意全部内容,选择符合自身利益诉求的模块加入,符合数字经济时代扁平化、分布式的政府组织协作模式,具有非常强的时代活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3-力。模块化的加入方式在机制设计上更加平等、务实,增加各国的自主选择权,提升参与者的自由度,扩大协定的参与面,最大限度的实现求同存异。2.开放开放DEPA 的缔约方均是经
6、济体量较小的外贸依赖型国家,不存在大国地位施压等政治性因素,为数字经济发展创建和谐、开放的制度框架。同时,协定未对源代码转让、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等问题作出要求,提升部分国家的接受度。在政府数据开放、中小企业创新等领域,协定更多的是一种软性约束,这为 DEPA 吸引更多国家共同参与提供了合作基础。3.创新创新在传统议题之外,DEPA 聚焦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多项新兴技术和中小企业合作等软性安排,同时考虑了数字身份和新兴技术领域行业标准设计等一系列创新性议题,目的是搭建政府间的数字贸易合作框架,解决数字贸易中的关键问题,体现了全球治理的前瞻性与先进性。三、中国积极加入三、中国积极加入 DEPA202
7、1 年 10 月 30 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 G20 罗马峰会发表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4-重要讲话时宣布中方决定申请加入 DEPA。11 月 1 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代表中方正式提出申请加入 DEPA。之后,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聚焦加强国际经贸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加入 DEPA 的相关工作。首先,中国全面深入梳理中国全面深入梳理研究研究 DEPA 条款条款。对标 DEPA 的高标准规则,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推动构建数字贸易和数字治理框架,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其
8、次,中国与中国与 DEPA 缔约方开展多层次沟通交流缔约方开展多层次沟通交流。就中国申请加入的条件门槛等核心议题密切磋商,共同探索在数字经济、服务贸易等领域的规则范本,为推动多双边经济治理合作提供可借鉴的最佳规则实践。再次,中国评估中国评估 DEPA 规则对各领域的影响规则对各领域的影响。比照协定的内容,对中国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制定政策调整方案。积极了解成员国落实相关规则的实践,借鉴经验的同时预判执行难点,提前制定解决方案。因此,中国加入 DEPA 是努力探索跨境数字治理框架的最佳路径。中国愿同各方积极开展多双边数字治理合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贸易投资增长和经济复苏作出积极贡献。本报告版
9、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5-02/规则篇数字贸易规则的继承与创新数字贸易规则的继承与创新一、一、DEPA 内容概览内容概览DEPA 由 16 个主题模块构成,主要涵盖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数据问题、网络安全、数字身份、新兴技术、中小企业合作、数字包容等方面,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规定,致力于促进数字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国际化。DEPA 推动数字贸易便利化推动数字贸易便利化。模块 2 分别就无纸贸易、电子支付、电子发票、国内电子交易框架作出清晰可行的界定及规范,
10、旨在建立无缝、可信、高效的贸易流程,降低贸易成本,借助数字技术优势为数字贸易发展提质增效。DEPA 倡导数据流动自由化倡导数据流动自由化。模块 4 包括个人信息保护、跨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6-境数据流动、计算设施位置,相关规则沿用美式模板,但加强了个人数据保护,有意借鉴美欧之间“隐私盾”协议的安排,试图在数据自由流动与隐私高效保护之间做出平衡。DEPA 构建广泛信任的环境构建广泛信任的环境,注重数字包容注重数字包容。模块 5 为网络安全和网络保障提供了指导性框架,提高计算机安全事件的响应能力,促进安全的数字贸易以实现全球繁荣。
11、模块 11-数字包容希望扩大和促进数字经济机会,确保所有人,包括妇女、原住民、残疾人都能参与数字经济并从中受益。DEPA 促进新兴技术创新与中小企业合作促进新兴技术创新与中小企业合作。模块 8-10 提出一系列创新议题,其中较受关注的包括人工智能与中小企业合作。协定要求人工智能透明、公正、可解释,具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同时,建议加强中小企业的数字对话与信息共享,为中小企业增加商机。二、二、DEPA 与与 RCEP 比较比较目前中国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包括数字经济的前沿议题,体现了中国现阶段参与国际数字贸易治理的最高水准。中国申请加入 DEPA,意味着二者的
12、差异将成为中国对接 DEPA 的重要关注点。本文对比了两份协定的数字贸易规则,探讨中国加入 DEPA 的路径规划。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7-通过对比发现,DEPA 在数字贸易治理上更加全面、深入,不仅对 RCEP 的既有规则进行深化,还结合缔约国的经济发展结构和数字贸易治理经验纳入新规则。因此,本文对二者数字贸易条款的对比分析从四个维度展开:一是 DEPA 在 RCEP 基础上进行深化的升级条款;二是 DEPA 的创新条款;三是两者深度基本一致的对等条款;四是 DEPA 未涉及的紧缩条款。(一)升级条款(一)升级条款DEPA 的
13、升级条款共 7 条,具体内容和章节如下所示,涉及无纸贸易、关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计算设施位置、在线消费者保护及中小企业合作。表表 1 1 DEPADEPA 与与 RCEPRCEP 数字贸易规则升级条款数字贸易规则升级条款对比对比升级条款内容升级条款内容DEPARCEP无纸化贸易模块 2-第 2.2 条12 章-第五条电子传输免征关税模块 3-第 3.2 条12 章-第十一条个人信息保护模块 4-第 4.2 条12 章-第八条跨境数据流动模块 4-第 4.3 条12 章-第十五条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模块 4-第 4.4 条12 章-第十四条在线消费者信息保护模块 6-第 6.3 条1
14、2 章-第七条中小企业合作模块 10第 14 章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8-1.无纸化贸易无纸化贸易基于 RCEP 的无纸化贸易倡议,DEPA 在两方面进行深化。其一是设立无缝、可信、高可用性和安全互连的单一窗口单一窗口,促进与商业贸易管理文件有关的数据交换。其二是开发彼此兼容、互操作的数据交换系统,并就推进数据交换系统的使用进行合作,如分享开发信息和经验、开展试点合作等。2.电子传输免征关税电子传输免征关税RCEP 规定电子传输免征关税,但由于各缔约方对数字关税的主张不同,并未阻止征收其他数字税。DEPA 针对电子传输免关税的规
15、定更为严格,将 RCEP 中“电子传输免关税是可调整的临时性义务”变更为“永久性义务”。3.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条款,DEPA 进行了三方面细化。首先,提出保护个人信息法律框架的原则,如数据质量、使用限制、安全保障、透明度等。第二,要求就促进不同的个人信息保护体制之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制定机制并加强交流。第三,鼓励企业采用数据保护可信任标志数据保护可信任标志,并实现标志互认,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机制。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9-4.跨境数据自由流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RCEP 规定数据跨境流动限定为日常商业数据,
16、并未对个人数据保护作出详细说明。DEPA 允许数据跨边界自由流动,强调数据流动的核心在于个人信息流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和互认数据保护信任标志,降低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风险。5.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计算设施位置涉及数字产业的市场准入问题,对 ICT 产业的发展和通讯安全产生影响。RCEP 规定可以基于公共政策目标和安全利益强制数据存储本地化,但不得将数据存储本地化作为进行商业行为的条件。DEPA 删除 RCEP 的强制化要求,降低企业在他国开展数字经济活动的限制,打破国家之间的藩篱。6.在线消费者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信息保护针对保护在线消费者免受欺诈、误导或商业欺骗,DE
17、PA 详述了“欺诈、误导或商业欺骗行为”的范围,包括虚假陈述或说明、未经授权扣款等。同时,DEPA 要求制定法律法规,以确保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补救机制;要求就消费者保护法执法、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案等开展合作与探索,以便利解决与电子商务交易相关的索赔要求。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0-7.中小企业合作中小企业合作DEPA 将 RCEP 中概括性的“中小企业合作”条款细化至数字经济领域,要求数字中小企业密切合作、开展对话,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同时,考虑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约束和技术壁垒,利用数字工具和技术帮助中
18、小企业获得资金和信贷、参与政府采购、适应数字经济其他领域的信息交流和实践。(二)创新条款(二)创新条款DEPA 的创新条款共 11 条,这是中国对接 DEPA 的重点,具体内容和章节如表 2 所示,主要涉及电子发票与支付、数字产品、商业信任、数字身份、新兴技术、数字创新及数字包容。表表 2 2 DEPADEPA 的创新的创新条款条款创新条款内容创新条款内容DEPARCEP电子发票模块 2-第 2.5 条/电子支付模块 2-第 2.7 条/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模块 3-第 3.3 条/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模块 3-第 3.4 条/接入互联网原则模块 6-第 6.4 条/数字身份模块 7/金融科技模块
19、8-第 8.1 条/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1-人工智能模块 8-第 8.2 条/数据创新模块 9-第 9.4 条/开放政府数据模块 9-第 9.5 条/数字包容性模块 11/1.电子发票电子发票DEPA 是首个涵盖电子发票的数字贸易协定,为未来其他数字贸易协定设置相关内容提供参考。协定强调增强电子发票系统的互操作性,支持电子发票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使用电子发票的意识;鼓励就促进采用交互电子发票系统分享最佳实践和开展合作,为数字贸易提供便捷的商业环境。2.电子支付电子支付DEPA 推动个人和企业实现数字身份跨境认证和电子识别,发
20、展高效、安全、可靠的跨境电子支付环境;促进 API 的使用,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第三方提供金融产品及交易的 API,以便利电子支付生态系统的互操作性和创新性;采用监管沙盒为企业及时推出新的电子支付产品创造有利环境。3.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DEPA 认为对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原则对企业至关重要,承诺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2-保障数字产品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以此降低风险。此外,该条款不适用于广播及缔约方提供的补贴或赠款,包括政府支持的贷款、担保和保险。4.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知识产权保护DEPA 注重数字
21、知识产权保护,确认 ICT 产品的相关承诺,对于使用密码术并设计用于商业应用的产品,不得强制实施或设立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作为制造、出售、分销、进口或使用该产品的条件。5.接入互联网原则接入互联网原则DEPA 鼓励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按消费者选择接入和使用互联网上可获得的服务和应用。同时,只要终端用户设备不损害网络即可接入互联网,但缔约国需要获得消费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网络管理做法信息。6.数字身份数字身份DEPA 明确认识到数字身份的重要性,要求以互认数字身份为目标,以增强区域和全球互联互通为导向,致力于有关数字身份的法律法规、技术实施和安全标准方面的专业合作,促进经济体的互操作
22、性,为数字身份领域的跨境合作打下坚实基础。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3-7.金融科技金融科技DEPA 为金融科技的产业合作提供探索性框架,鼓励缔约国促进科技部门的企业合作,促进企业参与金融科技合作,促进商业或金融部门金融科技解决方案的制定,开展金融科技部门间的创业和人才合作。8.人工智能人工智能DEPA 为人工智能新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提供重要的探讨平台。协定促进采用道德规范的“AI 治理框架”,要求人工智能可信、安全、负责任,建立对跨境使用 AI 系统的信任。同时,确保“AI 治理框架”在国际上保持一致,促进在司法管辖区内合理采用
23、和使用 AI 技术。9.数据创新数据创新DEPA 通过建立数据共享框架和开放许可协议实现数据驱动的创新,要求在数据共享项目和机制、数据新用途的概念验证等方面开展合作;利用数据沙盒支持企业的数据创新,弥补政策差距,与技术和商业模式的新发展保持同步。10.开放政府数据开放政府数据DEPA 要求政府以开放数据方式向公众提供信息,增强政府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4-公开信息的可获得性和可使用性。成员国需共同确定可利用的开放数据集,推动数据集在技术转让、人才培养和部门创新之间的合作;鼓励开发和使用以开放数据集为基础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增加商
24、业机会。11.数字包容性数字包容性DEPA 为了打破互联网的垄断性,共享数字技术发展成果,消除数字鸿沟、实现包容性发展,承认数字包容性对保证所有人参与数字经济、做出贡献并从中获益的重要性;要求妇女、农村人口、低收入群体和原住民参与数字经济合作,确保数字经济的利益得到更广泛的分享。(三)对等条款(三)对等条款DEPA 针对国内监管框架、网络安全及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三方面议题与RCEP立场保持一致,具体内容和章节如表3所示。表表 3 3 DEPADEPA 与与 RCEPRCEP 数字贸易规则数字贸易规则的对等的对等条款条款对等条款内容对等条款内容DEPARCEP国内电子交易框架模块 2-第 2.3
25、 条12 章-第十条网络安全模块 512 章-第十三条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模块 6-第 6.2 条12 章-第九条本报告版权归属鼎韬咨询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15-1.国内电子交易框架国内电子交易框架DEPA与RCEP中各缔约国管辖电子交易的法律框架均参考UNCITRAL 电子商务示范法(1996)或联合国关于在国际合同中使用电子通信的公约(2005)或其他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国际公约和示范法。同时,制定电子交易法律框架应便利利害关系人提出建议,避免对电子交易施加任何不必要的监管负担。2.网络安全网络安全DEPA 与 RCEP 均强调确定安全、可靠的网络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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