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56-2018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杭州市).pdf
《DB3301∕T 0256-2018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杭州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01∕T 0256-2018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杭州市).pdf(1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27.140P 56DB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02562018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2018 - 11 - 20 发布2018 - 12 - 20 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301/T 02562018I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前期阶段.25.1工程立项.25.2选址意见书.25.3工程环评.25.4土地预审.25.5可行性研究.35.6地形实测及地质初勘.35.7初步设计.35.8用地规划许可证.35.9用地批准书.35.10工程规划许可证.35.11施工图设计.35.12施工、监理单位确定.
2、46开工前准备阶段.56.1手续办理.56.2开工准备.67施工阶段.77.1一般要求.77.2围堰、导流工程.77.3基坑、基槽工程.87.4河道开挖及疏浚工程.87.5地基基础工程.97.6护岸工程.97.7景观工程.107.8夜景灯光工程.117.9配套道路工程.127.10配套桥梁工程.127.11配套管线工程.127.12闸站工程.138验收移交阶段.13DB3301/T 02562018II8.1验收.138.2移交.149后评价阶段.14DB3301/T 02562018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和归口。本标准起
3、草单位:杭州市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黄晓、马西、陈登峰、王君晓、钱立挺、陈健、池雪峰、陈立安、吴杰超、李国君、王菁菁、魏华、严君、唐轶繁。DB3301/T 025620181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前期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移交阶段、后评价阶段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市生态河道建设过程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GB 502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60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CJJ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TG F80/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分册 机电工程CJJ 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L 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JGJ 31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SL 63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17J008挡土墙(重
5、力式、衡重式、悬臂式)DB33/1055环境照明工程技术规范DB33/T 2036.1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态河道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合理的生态系统组织结构和良好的运转功能;对长期或突发的扰动能保持着弹性、稳定性以及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河道整体功能表现出多样性、复杂性,能够满足受益者的合理目标要求。3.2施工图预审DB3301/T 025620182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中的一个环节。 在施工图设计基本成形但尚未定稿之际, 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召集工程前期(征地拆迁)、工程管理、计划及三算管理(概、预、决算)等部门参加,同时
6、宜邀请部分相关单位负责人或专家,对施工图初稿进行内部审查。4基本要求4.1城市生态河道建设过程管理可划分为前期阶段、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移交阶段、后评价阶段。过程管理中政务事项办理应符合省、市有关政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有关规定。4.2建设单位应组织五方主体单位召开施工图交底会议,建立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沟通畅通的联络体系。注:五方主体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4.3手续办理时,各相关单位间、部门间、环节间、系统间应按 DB33/T 2036.1 的规定执行,实现无缝对接、集成办理、流程优化。4.4五方
7、主体单位应对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各阶段进行质量管理与控制。4.5应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项目具体要求编制城市生态河道建设过程管理相应的成果文件。4.6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宜优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5前期阶段5.1工程立项5.1.1应根据城市相关规划进行工程立项。5.1.2建设单位可委托相关单位编制拟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经济价值等做出初步的估算。项目建议书应获得主管部门批准。5.2选址意见书5.2.1建设单位取得项目建书批复后, 应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调取项目规划控制四线图, 并打印出图。注:四线指历史文保控制紫线、城市绿地控制绿线、城市水域控制蓝线、重要基础设施控制黄线。5.2.
8、2四线图与河道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不符时,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选址论证报告,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进行单元控规调整。5.2.3河道四线确定后,建设单位应整理所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选址意见书申领工作。5.2.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工程实施所需的初步范围,出具选址意见书并划定勘测设计红线。5.3工程环评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选址意向书,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或评价表,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4土地预审5.4.1测绘单位招标应由建设单位根据选址意见书(勘测设计红线)组织。5.4.2预测绘阶段,测绘单位应对土地权
9、属进行调查,避免涉及违法用地的征收。5.4.3建设单位应将预测绘报告报至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土地预审,取得土地预审意见书以确定用地方式。DB3301/T 0256201835.4.4应根据土地预审结果,明确该土地征收范围的可实施性。遇农保田时,宜及时调整红线,避开农保田的征收。5.5可行性研究完成项建书批复、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报发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批复。5.6地形实测及地质初勘建设单位应组织测量单位和勘察单位的招标, 对工程所需用地进行地形实测和地质钻探, 取得地形实测图及地质初勘报告。5.7初步设计5.7.1建设单位应组织初步设计
10、编制单位的招标。5.7.2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初步设计及概算预审。5.7.3预审完成并作相应修改后,建设单位应将初步设计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设审查。5.8用地规划许可证5.8.1正式开展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工作前,建设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实际优化线型方案,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工程实际用地红线。5.8.2工程实施范围确定后,建设单位应整理所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工作。5.8.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工程实施所需用地范围,出具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划定用地红线。5.9用地批准书5.9.1建设单位应根据用地红线办理土地正式测绘,至
11、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用地手续,获取用地批准通知书。5.9.2取得用地批准通知书后,建设单位应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令、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实施房屋拆迁,办理拆迁验收合格证及用地批准书,做好回迁安置、费用结算、以及安置房权证办理工作。5.10工程规划许可证5.10.1用地批准书及施工图完成后, 建设单位应整理所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申报材料, 报送规划部门开展工程规划许可证申领工作。5.10.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项目建设所需工程范围,出具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划定工程范围线。5.11施工图设计5.11.1详勘、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
12、复后, 方可提请设计单位根据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勘探与检测需求, 由建设单位招标确定或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详勘; 应由招标确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既有设施的检测和鉴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成稿前及时将详勘及检测、鉴定资料提供至设计单位;DB3301/T 025620184建设单位宜委托第三方进行勘察、检测的监理。5.11.2前期统筹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继续牵头做好技术前期统筹工作;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方踏勘现场,核对红线、绿线,对建筑物的拆迁或保留、各类架空杆线及地下管线情况、存量绿化的
13、迁移或利用、新建设施的选址等环节、部位进行意见收集、统一思路;建设单位应对关键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材料选型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5.11.3施工图预审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图设计形成初稿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预审;审查与初步设计批复的一致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涉水工程的可操作性,主体结构型式及用材等;综合考虑主体工程与景观绿化、照明工程之间的衔接与合成;参加预审的相关部门应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会议达成的统一意见应形成预审纪要。5.11.4深基坑设计方案论证及备案应符合下列规定:河道工程涉及深基坑时, 建设单位应在市政工程招标前,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围护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单
14、位应根据地质情况、周边环境、主体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进行深基坑围护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预警等内容,并按规定达到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进行多方案比选;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围护工程设计文件论证;建设单位应将通过论证且修改完善的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并于申请施工招标时将备案情况送招标办核查。5.11.5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5.11.6施工图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勘察设计单位无越级或超范围承接业务;按照规定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图审合格后建设单
15、位方可进行招标。5.12施工、监理单位确定5.12.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标应符合下列规定:河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招标宜采用网上报名,招标人不应召开标前会或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需求,招标文件应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消除潜在风险;对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要求与约定。5.12.2评标结束后,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排序;废标情况及理由、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招标文件有要求)等评标报告中的重要内容。5.12.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承诺的,
16、应组织询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承诺不应超过招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变成实质上的新要约。5.12.4询标无歧义,招标人应按程序进行中标公示、发中标通知书。5.12.5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应符合下列规定:DB3301/T 025620185宜使用国家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应准确理解通用条款, 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约定专用条款, 规范当事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6开工前准备阶段6.1手续办理6.1.1应由建设单位整理所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申领工作。6.1.2河道工程应遵循先领证后开工的原则,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整理所有建设行
17、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申报材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6.1.3交通组织方案报批应符合下列规定:河道工程施工涉及既有通车道路交通组织改变, 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期间交通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报请属地交警大队和支队审批,批准并发布交通公告后方可实施。6.1.4绿化迁移报批应符合下列规定:绿化迁移报批手续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根据用地红线和施工图, 建设单位应会同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清点核对, 初审通过后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5深基坑施工方案论证及报备应符合下列规定: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施工专项方案除应具备常规内容外, 还应包括环境保
18、护措施、 监控措施和应急抢救措施等内容;通过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 按规定及时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单位应按已备案的深基坑围护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不得随意变动。 专项方案作重大修改后,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和备案。6.1.6临时占用、挖掘河道设施审批、围堰方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生态河道设施及在城市生态河道设置、扩建、移动排水口、临时占用挖掘河道护岸驳坎、在河内设置围堰的项目,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批后方可实施;河内设置超过河道防汛排涝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翼形围堰、 导流围堰、 截流围堰以及迁建改移河道的重大项目, 应编制河道防
19、汛排涝影响评价报告, 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7夜间作业证明办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河道工程应遵循绿色、环保、文明施工的原则,减小对周边市民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的干扰,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夜间施工;因工艺需求必须连续作业时应提前申领夜间作业许可, 同时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噪音的控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6.1.8土方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委托运输渣土时, 应选择具有规定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专业运输企业, 除应签订运输承包合同外,还应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加强对土方、淤泥(泥浆)通过陆路或水路外运至最终处置场所的全程监控监管;河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整理相关资料
20、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渣土准运证;DB3301/T 025620186河道工程开工前,应由主要参建单位编制土方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符合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消纳场所确定后,施工单位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场地租借用协议备案;单项清淤或挖土超过五千立方米的河道建设工程,其工程渣土处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工程渣土处置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并按照处置方案实施。 处置方案应明确处置方式和处置地点,并符合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水利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处置工程渣土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实施处置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21、查。6.2开工准备6.2.1施工用电、用水宜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负责申请办理。6.2.2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接收管理界定、登记手续,并提交整治建设、设施保护和相应的防汛应急方案。6.2.3房屋安全影响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距离施工挤土桩桩身 1 倍范围内的房屋、 开挖深度为 3m 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 2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进行结构安全影响鉴定;建设单位应根据现场周边的实际情况, 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好对周边房屋日常监测工作。敏感区域或建筑,建设单位宜与工程属地街道、社区衔接,抄送或公
22、示监测日报、周报等动态资料。6.2.4设计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河道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主体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理念、技术特点难点、主要参数指标、重点工艺以及新技术、新材料进行介绍,并根据施工、监理单位熟悉施工图纸后存在的疑问进行解答,对施工图中的错项漏项进行修正补遗;技术交底与施工图会审宜同步进行;会前由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文本分发给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接收管理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各与会单位应填写会审单;建设单位应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6.2.5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理注册
23、登记后, 符合条件的河道工程, 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发出质量安全监督书;监督工作方案自发出监督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制定, 确定监督组人员名单并将工作方案发送至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6.2.6监理例会召开应符合下列规定:参建各方应通过例会进行集中交流沟通,及时协调落实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合同、信息管理和其它工程相关事宜;例会宜每周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即时召开,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参建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首次监理例会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召开,介绍参建各方班子组成,建立项目管理机制,确定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基本流程,部署工程建设计划。6.2.
24、7综合管线施工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各管线产权单位进行施工协调;DB3301/T 025620187管线综合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落实综合管线设计后各单位后续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主体施工单位与各管线施工单位时间节点、工作面衔接等相互配合协作事项。6.2.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河道工程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市级标准化样板工地的项目;现场管理混乱或发生等级事故, 被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监控的在建项目。6.2.9截污纳管协调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请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召开截污纳管专题协调会;协调会应召集市区两
25、级环保、城市管理、截污办、河道监管等部门,组成临时机构,分解目标任务,分工协作推动截污纳管专项工作。6.2.10架空杆线上改下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架空杆线上改下需求的河道工程, 建设单位应根据配套管线综合协调会确定的原则在开工前予以落实,开展相关工作;10KV 及以上电力上改下的设计施工应委托电力部门实施;弱电上改下应由专业的弱电共同沟实施主体负责牵头。6.2.11管线交底及监护协议签订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设单位应于项目启动阶段收集管线资料, 并在主要媒体发布管线调查公告。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设有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调查;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管线产权单位向施工、 监理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01T 0256-2018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杭州市 DB3301 0256 2018 城市 生态 河道 建设 管理 规范 杭州市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