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2-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桥涵工程(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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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B33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 2 部分:桥涵工程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suburban railway engineering Part 2:Bridge and culvert engineering 2021 - 09 - 22 发布 2021 - 10 - 22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363.22021 ICS 93.100 CCS P 65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363.22021 I 目 次 前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
2、要求 . 2 4.1 一般规定 . 2 4.2 验收单元划分 . 2 4.3 验收内容和要求 . 3 4.4 验收程序与组织 . 3 5 明挖基础 . 4 5.1 一般规定 . 4 5.2 基坑开挖 . 4 5.3 混凝土基础 . 4 5.4 基坑回填 . 4 6 桩基础 . 4 6.1 一般规定 . 5 6.2 沉入桩 . 5 6.3 钻孔桩和挖孔桩 . 5 6.4 承台 . 6 7 墩台 . 6 7.1 一般规定 . 6 7.2 墩台身 . 6 7.3 支承垫石 . 7 7.4 锥体及排水设施 . 7 8 支座 . 8 8.1 般规定 . 8 8.2 支座砂浆 . 8 8.3 支座安装 .
3、 8 9 箱梁 . 8 9.1 一般规定 . 8 9.2 箱梁预制 . 8 9.3 架桥机架设箱梁 . 9 DB33/T 2363.22021 II 9.4 支架法现浇箱梁 . 9 9.5 移动模架现浇箱梁 . 10 9.6 移动支架拼装箱梁 . 10 10 U 型梁 . 11 10.1 一般规定 . 11 10.2 U 型梁预制 . 11 10.3 U 型梁架设 . 14 11 T 梁 . 15 11.1 一般规定 . 15 11.2 T 梁预制 . 15 11.3 T 梁架设 . 15 12 连续梁、连续刚构 . 16 12.1 一般规定 . 16 12.2 悬臂浇筑连续梁、连续刚构 .
4、16 12.3 悬臂拼装连续梁、连续刚构 . 17 12.4 支架法现浇连续梁、连续刚构 . 17 12.5 顶推法施工连续梁 . 18 12.6 转体法施工连续梁、连续刚构 . 18 13 结合梁 . 19 13.1 一般规定 . 19 13.2 钢梁 . 19 13.3 桥面板 . 19 14 钢桁梁 . 20 14.1 一般规定 . 20 14.2 杆件预拼 . 20 14.3 拼装架设 . 20 14.4 涂装 . 21 14.5 桥面板 . 21 14.6 支座 . 21 15 拱桥 . 21 15.1 一般规定 . 21 15.2 钢管混凝土拱 . 21 15.3 劲性骨架拱 .
5、22 15.4 钢拱 . 22 15.5 钢筋混凝土拱 . 22 16 斜拉桥 . 23 16.1 一般规定 . 23 16.2 索塔 . 23 16.3 主梁 . 24 DB33/T 2363.22021 III 16.4 斜拉索 . 25 17 刚构(架)和框架桥 . 25 17.1 一般规定 . 25 17.2 刚架结构 . 25 18 桥梁附属设施 . 26 18.1 一般规定 . 26 18.2 挡砟墙(防护墙) 、遮板、电缆槽竖墙、接触网支柱基础 . 26 18.3 声(风)屏障基础、栏杆(挡板) 、电缆槽(盖板) 、人行步板 . 27 18.4 桥梁梁端防水装置、防落梁挡块 .
6、28 18.5 防水层及保护层 . 28 18.6 桥梁排水设施 . 28 18.7 人行道、避车台、围栏、吊篮 . 28 18.8 桥上救援疏散设施 . 28 19 涵洞 . 28 19.1 一般规定 . 28 19.2 框架涵 . 29 19.3 盖板涵 . 29 19.4 圆涵 . 30 19.5 顶进涵 . 30 19.6 端翼墙 . 30 19.7 附属工程 . 31 20 沉降变形观测 . 31 21 综合接地 . 32 21.1 一般规定 . 32 21.2 综合接地贯通地线 . 32 21.3 接地体和接地端子 . 32 21.4 等电位连接 . 34 22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
7、收 . 34 22.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 34 22.2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 34 22.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 . 35 附录 A (资料性)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37 附录 B (规范性)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表 . 39 附录 C (资料性) 质量验收记录表 . 51 附录 D (资料性)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核查记录 . 55 DB33/T 2363.22021 IV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33/T 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8、第1部分:路基工程; 第2部分:桥涵工程; 第3部分:隧道工程; 第4部分:轨道工程; 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 第6部分:电力与牵引供电工程;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 本标准为DB33/T 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的第2部分。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聪儒、王积鹏、张燕、周逊泉、
9、项柳福、丁正祥、刘宏刚、罗仕瑾、徐晗、韦征、查本怡、沈永峰、于祥君、陈尚新、刘向东、项庆明、涂荣辉、舒冬林、刘建瑞、王志强、牛鹏德、沈月松、杨政、王朝亮、韩学明、赵翔、戴昌士、郭栋良。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DB33/T 2363.22021 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第 2 部分:桥涵工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 (郊)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明挖基础、 桩基础、 墩台、 支座、箱梁、U型梁、T梁、连续梁、连续刚构、结合梁、钢桁梁、拱桥、斜拉桥、刚构(架)和框架桥、桥梁附属设施、涵洞、沉降变形观测、综合接地、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10
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速度100km/h以下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TB/T 2092 简支梁试验方法预应力混凝土梁静载弯曲试验 TB/T 3233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量方法 TB 10180-2016 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 TB 10415-2018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11、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624-2020 市域(郊)铁路设计规范 TB 10752-2018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33/T 2363.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1部分:路基工程 3 术语和定义 TB 10415-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市域(郊)铁路 suburban railway 为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提供公交化、 大运量、 快速便捷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TB 10624-2020,2.1.1 3.2 验收 acceptance DB33/T 2363.22021
12、 2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 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来源:TB 10415-2018,2.0.2,有修改 3.3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4 U型梁 U-beam 由底板、两侧的腹板和腹板顶部的翼缘板组成U字形横截面的下承式开口薄壁结构。 3.5 T梁 T-beam 由两侧挑出部分的翼缘和中间部分的梁肋(或腹板)组成横截面形式为T型的梁。 3.6 垂直度 vertica
13、lity 评价直线之间、平面之间或直线与平面之间的垂直状态。 4 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a)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b)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A,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1.2 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或建设单位要求对项目首次施做的最具代表性且有一定规模的工程单元实行首件工程施工管理。 4.1.3 基本要求的一般规定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3.1.13.
14、1.5、3.1.73.1.9 的规定。 4.2 验收单元划分 4.2.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a) 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b) 对于特别长大桥梁,一个独立施工区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c) 小桥不超过 5 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d) 涵洞不超过 10 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4.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主要结构或施工阶段划分。 DB33/T 2363.22021 3 4.2.4 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及可停顿的工序等划分。 4.2.5
15、 检验批可依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落、部位或工程数量等划分。 4.2.6 桥梁、涵洞工程、综合接地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见附录 B。 4.2.7 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可统一进行验收。 4.2.8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有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本标准未涵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3 验收内容和要求 4.3.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16、 C.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b)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 除本标准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本标准规定允许偏差的 1.5倍,不合格点不应集中,且不应有严重缺陷; c) 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完整;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还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d) 施工作业责任人员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4.3.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所含检验批均
17、验收合格; b)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 e) 所含检验批有龄期要求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所含分项工程均验收合格; b)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 f) 所含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3.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 C 的表 C.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 b) 所含分部工程中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g) 所含分部工程工程实体观感质量应验收合格。 4.3.5 验
18、收内容和要求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3.3.1、3.3.63.3.9 的规定。 4.4 验收程序与组织 4.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单位应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 b)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 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按本标准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 4.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4.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
19、单位专业负责人应参加桥梁的地基及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DB33/T 2363.22021 4 4.4.4 单位工程完工后, 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可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验收。 4.4.5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4.6 验收程序和组织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3.4.13.4.3 的规定。 5 明挖基础 5.1 一般规定 5.
20、1.1 基底地质条件、基础混凝土浇筑前的钢筋等的验收应留存影像资料。 5.1.2 地基处理的施工和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DB33/T 2363.1 的有关规定。 5.1.3 明挖基础一般规定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4.1.1、4.1.34.1.5 的规定。 5.2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2018中4.2的规定。 5.3 混凝土基础 5.3.1 主控项目 混凝土基础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2018中4.3.14.3.2、4.3.44.3.5的规定。 5.3.2 一般项目 5.3.2.1 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21、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浇筑后钢筋保护层厚度 c30mm +15 -5 合格点率80%及以上为合格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专用仪器测量,每个基础每边不少于 1 处(每处不少于 10 点) c30mm +10 -5 注:c为钢筋保护层厚度。 5.3.2.2 混凝土基础一般项目的检验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4.3.3、4.3.64.3.7 的规定。 5.4 基坑回填 基坑回填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2018中4.4的规定。 6 桩基础 DB33/T 2363.
22、22021 5 6.1 一般规定 桩基础一般规定应符合TB 10415-2018中5.1的规定。 6.2 沉入桩 6.2.1 主控项目 沉入桩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2018中5.2.15.2.5的规定。 6.2.2 一般项目 6.2.2.1 沉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沉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直桩垂直度 1%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测斜仪或吊线和钢卷尺量检查 2 斜桩倾斜度 15%tan 注:为斜桩轴线与垂线间的夹角。 6.2.2.2 沉入桩一般项目的检验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
23、15-2018 中 5.2.6 的规定。 6.3 钻孔桩和挖孔桩 6.3.1 主控项目 钻孔桩和挖孔桩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2018中5.3.15.3.3、5.3.55.3.7、5.3.95.3.10、5.3.135.3.17的规定。 6.3.2 一般项目 6.3.2.1 钻孔桩钻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钻孔桩钻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护筒 垂直度 1%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测量检查 2 垂直度 1% 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6.3.2.2 挖孔桩挖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DB33/T
24、2363.22021 6 表4 挖孔桩挖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垂直度 1%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6.3.2.3 钻孔桩和挖孔桩一般项目的检验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5.3.4、5.3.8、5.3.11、5.3.12 和 5.3.18 的规定。 6.4 承台 6.4.1 主控项目 承台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2018中5.4.15.4.3、5.4.55.4.7的规定。 6.4.2 一般项目 6.4.2.1 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5 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
25、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浇筑后钢筋保护层厚度 c30mm +15 -5 合格点率 80%及以上为合格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专用仪器测量,每个承台每边不少于 1 处(每处不少于 10点) c30mm +10 -5 注:c为钢筋保护层厚度。 6.4.2.2 承台一般项目的检验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 TB 10415-2018 中 5.4.4、5.4.8、5.4.9 的规定。 7 墩台 7.1 一般规定 墩台一般规定应符合TB 10415-2018中7.1的规定。 7.2 墩台身 7.2.1 主控项目 墩台身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TB 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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