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846-2022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DB64∕T 1846-2022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4∕T 1846-2022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pdf(1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ICS 03.080 CCS A16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8462022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 2022-12-06 发布 2023-03-06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18462022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培育类型.4 萌芽期社会组织.4 初创期社会组织.4 发展期社会组织.4 5 培育原则.5 党建引领.5 政府主导.5 分类培育.5 优先培育.5 联动培育.5 6 培育阶段.5 受理培育.5 实施培育.5 完成培育.6 终止培育.6 7 培育内容.6 党建指
2、导.6 业务指导.7 政策咨询.7 能力建设.7 8 培育保障.7 培育方.7 被培育方.7 9 跟踪服务.8 10 评价与改进.8 接受监督.8 服务评价.8 服务改进.8 附录 A(资料性)被培育方基本信息表.9 附录 B(资料性)培育申请表.11 附录 C(资料性)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流程.13 DB 64/T 18462022 附录 D(资料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流程.14 参考文献.15 DB 64/T 184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
3、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社会工作联合会、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宁县民政局、中宁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宁夏昊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固原市原州区雨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勇、田丹、海德、王少庸、李文越、田帅、马永、王彬贤、余小宁。DB 64/T 18462022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培育方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活动在类型、原则、阶段、内容、保障、跟踪服务及评价与改进方面需要考虑的因素。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社会组织的孵
4、化培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社会组织 经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及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成立的社区社会团体、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孵化培育 培育方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中心)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有孵化培育意愿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能力建设等专业性培育活动。培育方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中心)的运营管理方或承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的社会组织。被培育方 接受培育方孵化培育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4 培育类型 萌芽期社会组织 处于酝酿筹备阶段拟成立的社会组织
5、。初创期社会组织 登记成立不满2年的社会组织。发展期社会组织 成立2年及以上,内部治理较规范、业务相对成熟、发展潜力大的社会组织。DB 64/T 18462022 5 培育原则 党建引领 培育方应将党建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发挥社会组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政府主导 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审核准入、验收评价,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促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的牵头作用,支持引导孵化基地(孵化中心)建立完善各项培育制度,加强培育方团队建设,提升孵化培育专业化水平。分类培育 培育方应按照不同类型、领域、发展阶段分类培育各类社会组织。优先培育
6、培育方应优先培育萌芽期、初创期社会组织,以及乡村振兴类、公益慈善类、互助类等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联动培育 培育方应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与司法、公安、教育等单位或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部门及行业性组织合作开展孵化培育,实现政社联动、部门参与、社会协同。6 培育阶段 受理培育 6.1.1 提交申请 被培育方提交基本信息表(见附录A)、培育申请表(见附录B),经培育方现场考察、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受理培育申请。6.1.2 不予受理 当被培育方出现以下情况,培育方可不予以受理: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年检结果不合格;存在未按时参加年检情况的;在承接政
7、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出现重大问题;其他不符合孵化培育协议约定事项的。实施培育 6.2.1 培育前测 培育方可在培育前采用访谈法、观察法、问卷法对被培育方以下情况开展前期测评:DB 64/T 18462022 调查评估被培育方的党组织建设、理事会治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宣传等情况;调查评估被培育方的办公场所、业务活动、人员队伍等情况;调查评估后,撰写书面评估报告,作为后期开展孵化培育的重要依据。6.2.2 开展培育 培育方可在培育期间开展以下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培育,孵化培育流程见附录 C;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孵化培育流程见附录 D,培育周期一般 1-2 年;社会组织通用能力和专有服务能力建设培训
8、,具体内容见 7.1-7.4;组织被培育方参加党建沙龙、公益沙龙、参访游学等活动;培育方可依据培育协议进行中期评估,及时调整培育计划。完成培育 培育方应制定培育结果评估标准,对被培育方进行结果评估考核,评估考核通过即可完成培育(出壳)。终止培育 被培育方在培育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培育方可终止培育:培育期满评估未通过或中途退出的社会组织,应结束孵化培育;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活动的;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有关部门核实,情节严重的;被培育方单方面终止培育协议的;培育期半年内未开展活动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7 培育内容 党建指导 7.1.1 指导被培育方成立党组织 培育方应指导被培育方开
9、展以下党组织组建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析理顺被培育方党建工作隶属关系;被培育方自有党员 3 名以上,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指导其办理成立党支部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成立支委会;被培育方自有党员数未满足建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关、工作方便”原则,协助其链接其他社会组织组建联合党支部;被培育方无党员的,协助其按照党建隶属关系对接上级党委,以选派党建指导员或指导组建群团组织等方式开展党建工作。7.1.2 指导被培育方开展党建工作 培育方应指导被培育方开展以下党建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DB 64/T 18462022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4T 1846-2022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操作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 DB64 1846 2022 社会 组织 孵化 培育 操作 规范 宁夏回族 自治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