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40-2022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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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020.01 CCS Z 0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0402022 代替 DB11/T 10402013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audit report for cleaner production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 2022-12-27 发布 2023-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040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2、编制原则.1 5 总体要求.1 6 正文编写技术要求.2 附 录 A(规范性)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10 附 录 B(规范性)报告正文内容框架.12 附 录 C(规范性)报告编写排版要求.14 附 录 D(资料性)资料性用表.17 DB11/T 1040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 10402013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与DB11/T 10402013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及编制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审核报告编制原则(见第 4 章);b)修改了
3、审核报告总体要求、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等,删除了审核相关技术要求(见第 6章);c)修改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产生、控制和处置、排放和监测等编写要求(见 6.4.1.7);d)细化了平衡测试及分析的编写要求(见 6.5);e)修改了清洁生产方案类型,清洁生产方案分为清洁生产重点方案和一般方案(见 6.6、6.7);f)增加了审核期清洁生产水平情况编写要求(见 6.8.2);g)增加了附录 A 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附录 B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附录 D 参考性表格(见附录A、B、D);h)修改了附录 C 报告编写排版要求(见附录 C);i)删除了 2013 年版规范性附录 C、D、E。本
4、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兵、杨候剑、陈晨、张心钰、彭燕坤、肖晓峰、吕泽瑜、蒋彬、于承迎、李晓丹、杨然然、孙慧、吕竹明、胡义、樊择坛。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 10402013;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10402022 1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总体要求和审核报告编写的
5、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2452 水平衡测试通则 DB11/T 11562021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84、GB/T 12452和DB11/T 1156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编制原则 4.1 同步性 报告编制宜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步进行、
6、相互配合。4.2 真实性 报告编制宜真实、客观、准确反映企业审核情况。4.3 逻辑性 报告编制宜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4.4 目标性 报告编制宜体现审核过程,突出审核目标和绩效。5 总体要求 5.1 封面及内封面要求 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DB11/T 10402022 2 5.2 正文内容框架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5.3 编写排版要求 报告的编写排版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并正反面打印。6 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6.1 前言 应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类型和原因;b)历次审核情况,包括上一轮审核时间、审核重点、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
7、方案实施及绩效情况、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清洁生产情况、审核评估专家组意见、拟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c)本轮审核未能通过评估的原因及专家组意见、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d)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审核时限划分(包括审核期、审核考察期、审核基准期、清洁生产目标实施期等);e)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据的国家和北京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6.2 企业概况 6.2.1 企业简况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企业发展史、行业类别、产品名称、设计产能、实际产能、主要工艺等;b)企业规模、行业内水平等;c)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简表(见表 D.1),放在附件部分。6.2.2 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 应包括但不限
8、于以下内容:a)生产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图及说明;b)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及说明;c)厂区平面布置图及说明,应标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位置,主要废气和废水排放口等重点排污部位。6.2.3 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a)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人员情况;b)资源、能源及环保管理部门的设置与人员情况;c)资源、能源及环保管理制度等制订与执行情况。6.3 审核准备 6.3.1 高层领导参与及审核机构设置情况 DB11/T 10402022 3 应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领导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所起的作用;b)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成员构成与职责分工情况(见表 D.
9、2)。6.3.2 审核工作计划及宣传培训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a)审核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计划(见表 D.3);b)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的方式及内容等。6.4 预审核 6.4.1 企业生产概况 6.4.1.1 生产工艺流程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各环节使用的主要物料、污染物名称,说明各生产单元的工艺、设备、运行参数、物料进出、产品、污染物等情况;工艺较为复杂应绘制总工艺流程图,再单独绘制重点环节工艺流程图并进行工艺单元介绍,分析说明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6.4.1.2 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设施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企业供水
10、、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生产系统情况及分析;b)企业主要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配置情况及分析,编制配置情况表(见表 D.4),说明高耗能淘汰设备情况;c)企业生产线、生产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及分析,国内外同行企业水平差距;d)生产设施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改进措施。6.4.1.3 主要产品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审核考察期产品结构、各类产品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产值、产品合格率等情况及分析,编制审核考察期产品分析表(见表D.5),分析说明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改进措施。6.4.1.4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企业原辅材料名称、成分、审核
11、考察期消耗量、贮存及使用环节、节约原辅材料等情况(包括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使用物料),编制审核考察期原辅材料消耗表,应以图文分析说明原辅材料消耗波动及原因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2 的规定;b)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双有”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类别、成分、审核考察期消耗量、贮存及使用环节、物质流向、跑冒滴漏等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有毒有害原辅料消耗情况表(见表 D.6),应以图文分析说明有毒有害物质消耗波动及原因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 中的 7.2.2 的规定;c)原辅材料消耗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6.4
12、.1.5 水资源消耗情况及分析 DB11/T 10402022 4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企业水资源的类别、取水来源、用水量、用水环节或部位、制水、废水回用去向、回用量及排放去向等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水资源消耗表(见表 D.7),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中的 7.2.3 的规定;b)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地下水或污水直接排向环境水体的企业,应以图文分析说明水耗波动及原因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3 的要求;c)水资源消耗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注:水资源类别包括新鲜水、企业自回用中水、外购中水等。6.4.1.6 能
13、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及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企业各类能源的类别、用能系统、来源、消耗量及使用环节、节约能源等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能源消耗表和能源总量控制情况表(见表D.8和表D.9),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 7.2.4 的规定;b)重点用能单位或超能耗限额企业,说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应以图文分析说明能源消耗波动及原因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4 的规定;c)重点碳排放单位,应以图文分析说明审核考察期碳排放相关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4 的规定;d)能源消耗及
14、碳排放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6.4.1.7 环境保护现状及分析 环保强制性审核企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其他审核企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a)逐项分析企业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编制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表及其他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表(见表 D.10 和表 D.11),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1的规定;b)废水及水污染物情况及分析,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2 的规定;1)编制水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表(见表 D.12),应以图文分析说明;2)绘制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对水污染物控制措施、关键
15、设备设施技术参数等情况进行工艺说明,编制废水主要污染物及防治设施表(见表 D.13),应以图文分析说明;3)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及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废水污染物监测、排放情况表(见表 D.14),对标结果分析说明;4)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2.3 的重点排污企业,还应按要求进行单独分析;5)废水及水污染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c)废气及大气污染物情况及分析,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3 的规定;1)编制大气污染物产生、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表(见表 D.15),应以图文分析说明;2)绘制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对大
16、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关键设备设施技术参数等情况进行工艺说明,编制废气主要污染物及防治设施表(见表 D.16),应以图文分析说明;3)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及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编制审核考察期大气污染物监测、排放情况表(见表 D.17),对标结果分析说明;4)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3.3 的重点排污企业,还应按要求进行单独分析;5)废气及大气污染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DB11/T 10402022 5 d)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污染防治情况及分析,编制审核考察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表、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
17、置量情况表(见表 D.18 和表 D.19),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4 的规定;e)噪声污染情况及分析,编制审核考察期噪声污染管理情况表(见表 D.20),噪声污染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5 的规定;f)污染物总量核算情况及分析,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2.5.6 的规定,编制审核考察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表(见表 D.21)。6.4.2 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
18、 6.4.2.1 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 企业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规划等的符合性情况,编制不符合情况汇总表(见表D.22),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2.7的规定。6.4.2.2 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情况,应以表格和文字方式分析说明(含数据来源和计算过程),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2.8的规定。6.4.3 确定审核重点 企业审核重点及确定原因,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2.9的规定。6.4.4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企业清洁生产目标及设置依据,编制清洁生产目标设置表(见表D.23),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
19、T 11562021中的7.2.10的规定。6.4.5 预审核阶段产生的备选方案 编制预审核阶段问题及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D.24)。6.5 审核 6.5.1 审核重点概况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审核重点基本情况及说明;b)绘制审核重点各生产单元工艺流程图,应细化说明各单元操作功能、产排污节点和输入、输出物质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1 的规定;c)平衡测试项目及计划,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3.1 的规定。6.5.2 审核重点计量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计量仪器/监测仪器的详细分布、配置、使用、维
20、护、统计与管理等情况,编制审核重点计量器具统计表(见表D.25),应以图文分析说明,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3.2的规定。6.5.3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分析 DB11/T 10402022 6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物料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3.3 的规定;b)绘制物料平衡图(平衡图绘制要求见 DB11/T 11562021 附录 B),依据物料平衡结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
21、的 7.3.4 的规定,编制物料损失原因分析表(见表 D.26)。6.5.4 审核重点水平衡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水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3.3 的规定;b)绘制水平衡图/表,依据水平衡结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 中的 7.3.5 的规定,编制不合理用水原因分析表(见表 D.26)。6.5.5 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能量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
22、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3.3 的规定;b)绘制能量平衡图表,依据能量平衡结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6 的规定,编制不合理用能原因分析表(见表 D.26)。6.5.6 审核重点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污染因子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生产负荷等情况,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3.3 和 7.3.7.1 的规定;b)绘制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图表,依据污
23、染因子平衡结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3.7.2 的规定,编制污染产生原因分析表(见表D.27)。6.5.7 审核阶段产生的备选方案 编制审核阶段问题及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D.24)。6.6 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编制该阶段产生方案汇总表(见表 D.24);b)说明筛选方法及原则,编制筛选后可行清洁生产方案汇总表(见表 D.28)、不可行方案汇总表(见表 D.29),具体要求应符合 DB11/T 11562021 中的 7.4.3 的规定;c)若审核基准期调整,调整前产生的方案仍可算作本轮审核产生的方
24、案,但应与审核基准期调整后新产生的方案分别列表说明(见表 D.28)。6.7 方案的确定 6.7.1 技术路线简单的重点方案 DB11/T 10402022 7 技术路线简单的重点方案介绍,包括方案内容、工作原理/技术路线、环境及经济效益(含数据来源、核算过程及依据)等。6.7.2 技术路线复杂的重点方案 6.7.2.1 方案介绍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名称、方案内容、方案实施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等。6.7.2.2 技术可行性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5.2和7.5.3的规定:a)不同可选技术路线与国家、地方节水、节能、降耗、减排等
25、政策符合性分析;b)不同可选技术路线的技术先进性、适用性、成熟性对比分析,选择技术的技术原理、工艺流程、主要技术参数等;c)技术可行性分析结论。6.7.2.3 环境可行性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5.4的规定:a)不同可选技术路线实施后产生环境效益的全面预测及对比分析,如污染物减排效益、二氧化碳减排情况等(含数据来源、核算过程及依据);b)环境可行性分析结论。6.7.2.4 经济可行性分析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应符合DB11/T 11562021中的7.5.5的规定:a)不同可选技术路线的投资估算及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含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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