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62-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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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262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Ambient air and waste gasDetermination of odor Triangle odor bag method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2-07-14 发布 2023-01-15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12622022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方法原理 . 1 5 试剂和材料 . 2 6 仪器和设备 . 2 7 样品 .
2、 4 8 分析步骤 . 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0 准确度 . 8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8 12 注意事项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标准臭液的组成与性质 . 1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嗅辨员 . 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压力稀释法 . 1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t 分布临界值表 . 1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臭气浓度计算 . 15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嗅辨员管理记录 . 17 HJ 12622022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
3、,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 (包括水域) 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本标准与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93) 相比, 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增加了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仪器和设备等实验用品材质要求; 增加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 完善了样品分类; 改进了分析方法; 改进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实验人员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993 年 9 月 18
4、日批准发布的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附录 F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保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7 月 14 日批准。
5、本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15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HJ 12622022 1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警告:标准臭液试剂具有强挥发性和刺激性气味,试剂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避免造成臭气污染;标准臭液配制和臭气样品采集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 (包括水域) 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
6、例的限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865 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 用无臭清洁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嗅觉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2 嗅觉阈值 odor threshold value 引起人嗅觉刺激的最小物质量,包括可以感知嗅觉气味存在的感觉阈值和能够定出气味特性的识别阈值,本标准中规定使用的是感觉阈值。 3.3 嗅
7、辨员 panel 嗅辨实验中用鼻子对异味的种类和级别进行辨别的人员。 4 方法原理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测定臭气, 是先将三只无臭袋中的两只充入无臭空气, 另一只则按一定稀释比例充入无臭空气和被测臭气样品供嗅辨员嗅辨,当嗅辨员正确识别有臭气袋后,再逐级进行稀释、嗅辨,直至稀释样品的臭气浓度低于嗅辨员的嗅觉阈值时终止实验。 每个样品由若干名嗅辨员同时测定, 最后根据嗅辨员的个人嗅觉阈值和嗅辨小组成员的平均阈值,求得臭气浓度。 HJ 12622022 2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 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5.1 甲基环戊酮(C6H10O) :
8、无色至淡黄色液体,优级纯。 5.2 -苯乙醇(C8H10O) :无色粘稠液体,优级纯。 5.3 -十一烷酸内酯(C11H20O2) :无色至淡黄色粘性液体,优级纯。 5.4 -甲基吲哚(C9H9N) :白色结晶,优级纯。 5.5 异戊酸(C5H10O2) :无色粘稠液体,优级纯。 5.6 正丁醇 (C4H9OH) 标准气体: 无色气体, 使用高压罐储存, 市售有证标准物质且在有效期内使用。正丁醇气体的浓度为 60 mol/mol。 5.7 活性炭:选用食品医用级颗粒状活性炭(活性炭颗粒尺寸为 2.5 mm5 mm)或活性炭棉。 5.8 分子筛:选用 5A 分子筛。 5.9 液体石蜡:无臭液和标
9、准臭液溶剂。 5.10 标准臭液贮备液。 用恒重 (连续 2 次烘干冷却称量的重量差小于 0.4 mg) 的称量瓶分别称取 0.632 g (精确至 0.1 mg)甲基环戊酮,0.200 g(精确至 0.1 mg)-苯乙醇,0.632 g(精确至 0.1 mg)-十一烷酸内酯,0.200 g(精确至 0.1 mg)-甲基吲哚,0.200 g(精确至 0.1 mg)异戊酸,再向以上称量瓶中加入液体石蜡,继续称量至 20.000 g(精确至 0.1 mg) 。用玻璃棒搅拌,使臭液纯品于液体石蜡中充分溶解、混匀,配制成为浓度(w/w)分别为 10-1.5的甲基环戊酮,10-2.0的 -苯乙醇,10-
10、1.5的 -十一烷酸内酯,10-2.0的 -甲基吲哚,10-2.0的异戊酸标准臭液贮备液。将各贮备液转移至棕色瓶中,密封,4 条件下冷藏,可保存 6个月。 5.11 标准臭液使用液。 分别移取标准贮备液甲基环戊酮 1.00 ml,-苯乙醇 10.0 ml,-十一烷酸内酯 1.00 ml,-甲基吲哚1.00 ml 和异戊酸 1.00 ml,于 5 个 1000 ml 棕色容量瓶中,以液体石蜡定容。混匀后分装于安瓿瓶,即配制成所需浓度的标准臭液使用液,4 条件下冷藏,可保存 2 年。 五种标准臭液的组成与性质见附录 A。 6 仪器和设备 6.1 真空瓶和采样袋:按 HJ 905 要求。 6.2 抽
11、气真空泵:按 HJ 905 要求。 6.3 真空表:量程-0.1 MPa0 MPa,最小分度值低于或等于 5 kPa,精度小于或等于 2.5 级。 6.4 真空瓶与真空处理装置:真空瓶与真空处理装置由真空瓶(6.1)、抽气真空泵(6.2)、真空表(6.3) 、 气量计和连接管等组成, 见图 1。 气量计材质应选用无味材料, 连接管应为聚四氟乙烯 (PTFE)材质或其他无味无吸附材质短管。 HJ 12622022 3 A进气口硅胶塞;B充填衬袋口硅胶塞;C真空瓶;D抽气真空泵;E真空表;F气量计 图 1 真空瓶与真空处理装置示意图 6.5 气袋采样箱系统:按 HJ 905 要求。 6.6 采样袋
12、连接头: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等无味无吸附材质。 6.7 采样管:按 HJ 905 要求。 6.8 空压机:按 HJ 905 要求。 6.9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无臭空气净化装置由分气器、玻璃瓶、活性炭(5.7)、分子筛(5.8)、气体分散管、供气量调节阀和连接管等组成,见图 2。分气器、玻璃瓶和气体分散管均应采用硼硅玻璃材质。供气量调节阀材质应选用无味材料。连接管为 PTFE 材质或其他无味无吸附材质短管。 6.10 配气衬袋: 样品分析时平衡采样瓶内压力。 选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 或聚氟乙烯 (PVF)等无味材质。 A嗅辨袋;B分气器;C玻璃瓶;D活性炭;E分子筛; F进气口;G供
13、气量调节阀;H气体分散管 图 2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示意图 6.11 注射器:硼硅玻璃材质。型号包括 300 ml、100 ml、50 ml、10 ml、5 ml、1 ml、500 l、100 l,根据实验具体需要,可增加其他型号注射器。 500 mm 180 mm HJ 12622022 4 6.12 注射器针头:不锈钢材质。针头直径选择 1.2 mm、0.9 mm、0.6 mm,根据实验具体需要,可增加其他型号注射器针头。 6.13 嗅辨袋:容量 3 L,选用 PET 或 PVF 等无味材质。出口处附有内径 10 mm,外径 12 mm,长 6 cm 的玻璃管及硅胶塞,3 个为一组。嗅辨袋充
14、入气体后即为嗅辨气袋。 6.14 嗅辨袋连接头:硼硅玻璃材质。 6.15 硅胶管和硅胶塞:硅橡胶材质。 6.16 配气系统连接管:PTFE 材质。 6.17 天平:实际分度值为 0.1 mg。 6.1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7.1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操作执行 HJ 905 中有关规定。 7.2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采集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操作执行 HJ 905 中有关规定。 7.3 样品保存与运输 臭气样品采集后应避光保存,并在 24 h 内进行测定。样品保存与运输执行 HJ 905 中有关规定。 8 分析步骤 8.1 实
15、验员选取 配气工作需实验员 2 名,且配气人员未参加当日臭气样品的现场采样。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样品分析的嗅辨小组由 6 名嗅辨员组成,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的嗅辨小组由不少于 4 名嗅辨员组成。嗅辨小组人员按附录 B 要求选取。 8.2 配气衬袋选取与换装 使用真空瓶采样时,应换装配气衬袋,使用采样袋采样时,无需此步骤。 根据真空瓶容积,选取同等容积的衬袋;换装时,应取下真空瓶的瓶塞,迅速将带通气管瓶塞的衬袋装入真空瓶并塞紧瓶塞。真空瓶和配气衬袋见图 3。 HJ 12622022 5 A进气口硅胶塞;B配气衬袋;C真空瓶;D配气衬袋硅胶塞;E两通阀;F玻璃通气管 图 3 真空瓶
16、和配气衬袋示意图 8.3 嗅辨气袋的制备 使用空压机和无臭空气净化装置制备无臭空气嗅辨气袋。 采用注射器抽取法, 用注射器由真空采样瓶进气口硅胶塞处或采气管处抽取定量样品气, 或直接从采样袋中抽取定量样品气, 将抽取好样品气的注射器,迅速插入充有无臭空气的嗅辨气袋中,将样品气体注入,拔出注射器,晃动摇匀,完成嗅辨气袋制备。 嗅辨气袋可选用压力稀释法制备(压力稀释法原理参见附录 C) ,借助压力来稀释样品气,达到稀释混合的目的,将加压的混合气分装到嗅辨袋中,完成嗅辨气袋的制备。 8.4 样品分析 8.4.1 分析稀释梯度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样品分析稀释梯度见表 1,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
17、品分析稀释梯度见表 2。 表 1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样品分析稀释梯度 稀释倍数(倍) 10 100 1000 样品注入体积(ml) 300 30 3 表 2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稀释梯度 稀释倍数(倍) 10 30 100 300 1000 3000 10000 30000 100000 样品注入体积(ml) 300 100 30 10 3 1 0.3 0.1 0.03 8.4.2 初始稀释倍数确定 配气人员将臭气样品按稀释梯度配制一组嗅辨气袋, 进行嗅辨尝试, 从中选择一个既能明显嗅出气味又不强烈刺激的嗅辨气袋,以此嗅辨气袋的稀释倍数作为实验初始稀释倍数。 8.4.3 嗅辨员嗅
18、辨 嗅辨员对每组三只分别标有 A、 B、 C 号的嗅辨气袋进行嗅辨比较, 挑出注入臭气样品的嗅辨气袋,将袋子的标号填写在嗅辨记录上。 500 mm 180 mm HJ 12622022 6 8.4.4 嗅辨实验 8.4.4.1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 将 18 只 3 L 嗅辨气袋分成 6 组,每一组的 3 只气袋上分别标明 A、B、C 号,其中一只按初始稀释倍数,将样品气体定量注入充有无臭空气的嗅辨气袋,其余两只仅充满无臭空气,然后将 6 组嗅辨气袋发给 6 名嗅辨员嗅辨,每个稀释倍数实验重复进行三次。 嗅辨员进行嗅辨后,嗅辨结果以嗅辨气袋号(A、B、C)+自信度(猜测或肯定)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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