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6-2019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深圳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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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310 A 90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262019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Medium and primary school and kindergarten 2019-08-26 发布 2019-09-01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3/T 26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防范原则 . 25 重要部位 . 26 等级划分 . 27 常
2、态反恐怖防范 . 28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 89 应急准备要求 . 910 监督、检查 . 9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应急能力评估及改进 . 10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实施 . 12参考文献 . 16 DB4403/T 262019 II 前 言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由总则和系列标准组成。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深圳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深圳市公安局视频警察支队、深圳市教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文海、黄文雅、朱迪俭
3、、徐志锋、赵琨、柴卫平、肖伟峰、孙晓华、晏军辉、黄文辉、叶志军、李冉、黄志武、张寅、赵永顺、王志、谢殿博、邓滨、陈冰、刘俊元、陈楚庆、张毅、雷秋菊、董晓波、景发俊。 DB4403/T 262019 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管理的防范原则、重要部位、等级划分、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准备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各类中小学、 幼儿园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和管理。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4、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 69 防爆毯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 871 防爆罐 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1215 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 GA/T 1279 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 GA/T 13432016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DB44/T 834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5、 SZDB/Z 271.12017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SZDB/Z 285 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SZDB/Z 271.1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小学、幼儿园 medium and primary school and kindergarten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办学资质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等机构(以下统称“学校”)。 3.2 常态反恐怖防范 normal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在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3.3 非常态
6、反恐怖防范 non-normal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DB4403/T 262019 2 在特殊时期(如重大节日、重要时段)或应对恐怖袭击时,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4 防范原则 4.1 反恐怖主义工作在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应遵循“属地负责、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防范工作 “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4.2 学校是反恐怖防范责任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管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4.3 学校应纳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 4.4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7、,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5 重要部位 学校反恐怖防范的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 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50m 范围内); b) 学校周界; c) 学校出入口; d) 门卫室; e) 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f) 学生宿舍楼(区)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g) 学生宿舍楼(区)值班室; h) 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 i) 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的出入口; j) 图书馆、校(园)长室、档案室、试卷室、电教室、财务室; k) 监控中心、网络中心、广播(电视)台; l)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 m)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n) 停车库(场)出入口; o) 广场、会场、运动
8、场等。 6 等级划分 6.1 反恐怖防范等级分为常态反恐怖防范和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6.2 常态反恐怖防范为 IV 级(一般),用蓝色表示。 6.3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根据恐怖活动现实威胁情况和危险程度,恐怖威胁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三级: a) 三级非常态,III 级(较大),用黄色表示; b) 二级非常态,II 级(重大),用橙色表示; c) 一级非常态,I 级(特别重大),用红色表示。 7 常态反恐怖防范 7.1 人防 7.1.1 人防组织 DB4403/T 262019 3 学校应设立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联络人。 7.1.2 人防配置 应按
9、照表 1 的要求配置。 表1 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设置标准 1 工作机构 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组织领导、责任部门、联络人 应设 2 责任领导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 应设 3 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 应设 4 联络人 安全主任 应设 5 安保力量 技防岗位 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应配备充足技防人员 应设 6 固定岗位 学校出入口、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 应设 7 巡逻岗位 重要部位 应设 8 网管岗位 网络安全维护人员 应设 9 机动岗位 周界 宜设 7.1.3 人防管理 7.1.3.1 学校应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防范
10、与应急联动机制,实时报送涉恐信息。 7.1.3.2 学校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7.1.3.3 人防管理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人员背景审查制度:学校招录教师、职工、保安员时,应严格落实背景审查制度,核实犯罪记录情况,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协助指导; b) 教育培训制度:学校每年应至少组织 1 次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的全员教育培训; c) 训练演练制度: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训练演练大纲,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技能训练和应急处突演练; d) 门卫值守制度: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应组织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校门口 24h 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应有人
11、值守,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学校; e) 巡查制度:应确定重要部位的巡查路径和方式,明确巡查的要求和措施; f) 来访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学校应关闭大门,安装访客身份识别系统;对于来访人员和车辆,应做到“逐人逐车”登记; g) 幼儿接送制度:通过人像比对、接送卡等方式核对家长信息无误后,方可接走学生;接送学生的家长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应经学校核实信息批准; h)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上、放学重点时段,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出入口进出学校; i) 考核与奖惩制度:定期对保安员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j) 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学校应定期实行应急能力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并
12、建立工作台账;每年应进行 1 次应急能力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及改进见附录 A; k) 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并建立台帐。 7.1.3.4 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7.1.3.5 实施集团化办学的学校总部应设立集团总体安全管理机构,统管各校区安全工作机构。 DB4403/T 262019 4 7.1.4 安保力量要求 除应符合SZDB/Z 271.12017中7.1.4的要求外,还符合以下要求: a) 学校宜从保安服务企业购买保安员服务, 有特殊原因的可自聘保安员; 在
13、岗保安员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履行学校日常安保职责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并应符合 GA/T 594 和 GA/T 1279的相关要求; b) 保安员应经专业装备使用技能培训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后方能上岗,年龄宜低于45 周岁,保安员证应在门卫室适宜位置张贴告示; c) 每学期至少应组织 1 次保安员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教育培训;保安员每周应开展不少于 1h的应急防护器材的技能训练,每周至少应对一键报警装置进行 1 次联动测试; d) 学校保安员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学生人数少于 300 人的幼儿园至少配备 2 名专职保安员; 300 人以上的幼儿园, 每增加 100人增配 1 名
14、专职保安员; 2) 1000 人以下的小学至少配备 6 名专职保安员;1000 人以上的小学,每增加 300 人增配 1名专职保安员; 3) 1000 人以下的中学每校区至少配备 10 名专职保安员;1000 人以上的中学,每增加 300人增配 1 名专职保安员; 4) 九年一贯制学校保安员的配备应符合 3)的要求。 e) 在满足 d)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白天学生在校期间,每个门岗至少配备 2 名保安员值勤; 2) 夜间无寄宿学生的学校至少配备 1 名保安员值勤, 寄宿制学校夜间至少配备 2 名保安员值勤; 3) 上、放学重点时段,在“一门两保安”的基础上,宜增配不少于 2 名保
15、安员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持械叠加值守; 4) 非重点时段,配备不少于 2 名专职保安员在学校巡逻守护。 f) 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出入口 50m 范围内,属地政府部门应组织专门安保警力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g) 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应熟悉学校地理环境、消防通道、各类疏散途径及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 还应熟练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h) 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 (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应为女性),每天应开展不少于 2 次的夜间巡查; i) 学校宜组织教职工成立应急队伍,协助落实各项防范与应急措施,并定期培
16、训和演练; j) 学校应与社区、 家长合作, 在教育、 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 在上、放学重点时段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 k) 网络安全维护人员应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防范工作; l) 学校专职联络人应确保 24h 通信畅通,联络人的配置和变更,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m) 学校每个校区应配备不少于 1 名安全主任,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7.2 物防 7.2.1 建设原则 7.2.1.1 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DB4403/T 262019 5 7.2.1.2 新建学校的实体防护设施应纳入
17、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并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已建学校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造升级。 7.2.1.3 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7.2.2 物防组成 学校反恐怖物防设施设备应包括实体防护设施和应急防护器材。 7.2.3 物防配置 应按照表 2 的要求配置。 表2 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位置 配置要求 1 实体防护设施 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 学校周界 应设 2 防冲撞隔离设施 学校出入口 应设 3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实验室 应设 4 危险品储存室 应设 5 档案室 应设 6 监控中心 应设 7 广
18、播(电视)台 应设 8 财务室、电教室、试卷室 应设 9 人车分离通道 学校出入口 应设 10 钢窗栅栏、实体墙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应设 11 应急 防护器材 个人 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暴警棍、自卫喷雾剂 保安员 应设 12 公共 防毒面罩 监控中心 宜设 13 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 应设 14 毛巾、口罩 教学区域、学生宿舍楼(区)主要通道、会场 宜设 15 装备箱(防暴盾牌、防暴钢叉、防暴头盔、防割(防刺)手套、防刺背心) 门卫室、教学区域和学生宿舍楼(区)一楼 应设 16 防爆毯或防爆罐、防火服 门卫室 宜设 7.2.4 物防要求 7.2.4.1 设施设备要求 学校物防所采用的设施设备除
19、应符合SZDB/Z 271.12017中7.2.4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的高度应不低于 2m,并安装防攀爬装置,不应依傍围墙、围栏搭建额外建筑物; b) 防爆毯应符合 GA 69 的要求,防爆罐应符合 GA 871 的要求; c) 学校周边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DB4403/T 262019 6 1)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应符合 GA/T 1215 的要求; 2) 应在学校大门口两侧 50m200m 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告标志; 3) 应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 4) 应在学校大门口及周边 50m
20、区域设置家长等候区。 d) 硬质隔离设施的建设应符合 SZDB/Z 285 的要求; e) 学校出入口(临近机动车道)应设置升降式金属柱,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 GA/T 13432016规定的 E1;无机动车冲撞风险的学校出入口可不予设置。 7.2.4.2 设施设备维护 7.2.4.2.1 责任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并建立工作台帐。 7.2.4.2.2 应按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查间隔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检查: a) 进入或可能会进入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时; b) 应急演练前; c) 物防管理人员交接; d) 恶劣天气; e) 重大活动; f)
21、 其他对物防设施设备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7.2.4.2.3 发现失效的设施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对有效使用期内失效的设施设备应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7.3 技防 7.3.1 建设原则 7.3.1.1 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7.3.1.2 新建学校的技防系统应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并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已建学校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造升级。 7.3.1.3 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7.3.2 技防组成 学校技防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
22、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访客身份识别系统、访客(可视)对讲装置、公共广播系统、通讯显示记录系统和监控中心等。 7.3.3 技防配置 应按照表3的要求配置。 表3 技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设置标准 1 视 频 监控系统 摄像机 学校外围道路交叉口 宜设 2 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 应设 DB4403/T 262019 7 表 3 技防配置表(续)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设置标准 3 视 频 监控系统 摄像机 学生宿舍楼(区)、教学区域出入口 应设 4 学生宿舍楼(区)、教学区域主要通道 应设 5 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 应
23、设 6 图书馆、档案室、试卷室、电教室、财务室 应设 7 幼儿园教室内 应设 8 网络中心、广播(电视)台 宜设 9 监控中心 应设 10 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 应设 11 停车库(场)出入口及库内 应设 12 广场、会场、运动场 应设 13 人脸抓拍摄像机 学校出入口 应设 14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15 入 侵 和紧 急 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 学校周界围墙、栅栏等屏障处 宜设 16 档案室、网络中心、广播(电视)台 宜设 17 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 应设 18 食堂操作间、储藏室 宜设 19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宜设 20 紧急报警装置 (一键式报警) 门卫室、监控中心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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