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2474-201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黑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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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120A 00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 2474201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文稿版次选择(本稿完成日期:20190916)2019 - 11 - 04 发布2019 - 12 -0 3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3/T 24742019I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评审依据、原则和程序.24.1 评审依据.24.2 评审原则.24.3 评审程序.25 组织机构.25.1 领导.25.2 评审专家库.25.3 评审组.25.4 评审时间.36 评审内容与评价、评分.36.1 评审内容.36.2 评价与评分
2、.47 启动评审.47.1 发布公告.47.2 组织培训.57.3 申报材料.57.4 受理推荐.57.5 材料审查.58 专家联评.58.1 工作准备.58.2 独立评审.58.3 合议评审.68.4 提交名单.68.5 反馈结果.69 高管答辩.69.1 工作准备.69.2 答辩流程与要求.79.3 资料汇总.79.4 提交名单.79.5 反馈结果.7DB23/T 24742019II10现场评审.710.1工作准备.710.2评审流程与要求.710.3反馈结果.911获奖组织确定.911.1综合评审.911.2会议联评.911.3省政府审定.1011.4公示和公布.10附录 A(规范性附
3、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11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专家联评和现场评审的评价与评分.12DB23/T 24742019II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质量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质量协会、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捷、薛天龙、康春生、安庆权、刘建东、舒去非、胡铂、赵玉明、施晓林、朱颖滨、张敬、于稚男、吴彩红、闫璐、顾丽娟。DB23/T 247420191黑龙江省人民
4、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的术语和定义、评审依据、原则和程序、组织保障、评审内容与评价、评分、启动评审、专家联评、高管答辩、现场评审、获奖组织确定。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指导, 其它各级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审也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中国
5、质量奖评审要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2018)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和GB/T 195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设立,用于表彰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的组织的最高质量奖项(以下简称“政府质量奖”)。3.2专家联评评审员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对申报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提交的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证实材料等材料进行文本评价、评分的工作过程。3.3独
6、立评审评审员按照分工独立进行评审的工作过程。3.4合议评审DB23/T 247420192评审人员对独立评审结果进行集中评议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工作过程。3.5高管答辩评审员与通过专家联评的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面对面进行自述、询问、评价、评分的工作过程。3.6现场评审评审员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对申报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等进行实地核查、评价和评分的工作过程。4评审依据、原则和程序4.1评审依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中国质量奖评审要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4.2评审原则组织自愿申请,逐级推荐申报,科学公
7、正考核,公开透明评比,好中选优和示范带动。4.3评审程序评审分启动评审、专家联评、高管答辩、现场评审、获奖组织确定等流程,按附录A规定执行。5组织机构5.1领导5.1.1建立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协调机制,由省质量、计量、标准化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政府质量奖的评选的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5.1.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5.1.3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公告,组织协调日常评审和对外宣传等工作。5.2评审专家库5.2.1根据评聘分开、优中选优、行业对应等原则,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有关的成员
8、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征集符合管理办法第 11 条要求的评审专家候选人。5.2.2候选人经评审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具备评审专家资格。5.2.3有资格的评审专家经省政府批准,进入评审专家库。5.3评审组5.3.1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组织的数量、行业类型等特点,确定评审组数量。5.3.2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组 47 名评审员, 按照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组建评审组并确定各评审组组长。DB23/T 2474201935.3.3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评审员工作分工,编制评审计划,评审全程的技术指导、监督,组织评审合议,汇总评审报告,上报评审结果等。5.3.4评审员按照评审计划,依据细则的条款进
9、行评价、逐项打分,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评审报告,参加评审组内部合议等。5.3.5评委会办公室为每个评审组配备观察员和工作秘书各 1 名。观察员负责对评审过程的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交评审监督报告;工作秘书负责协调、沟通、反馈本评审小组工作情况及相关事宜。5.3.6新兴行业的评审组应有 1 名专业评审员或聘请相关的技术专家提供支持,技术专家仅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作为评审组重要的评价、评分依据,不参与评审结果的确定。5.4评审时间现场评审13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减评审时间,需经评委会办公室批准。6评审内容与评价、评分6.1评审内容6.1.1包括质量、技术、品牌、服务、效益等五个维度。6.1.2
10、每类作为一个一级评审指标被逐级细分为二、三级评审指标,形成依次展开的关系。6.1.3评审内容(即细则)构架结构及赋分详见表 1。表 1政府质量奖评审内容构架结构及赋分表一级评审指标二级评审指标三级评审指标1.质量方面(300 分)1.1 质量发展(100 分)1.1.1 组织战略(40 分)1.1.2 组织文化(20 分)1.1.3 基础能力(40 分)1.2 质量安全(100 分)1.2.1 质量责任(40 分)1.2.2 诚信建设(40 分)1.2.3 风险管理(20 分)1.3 质量提升(100 分)1.3.1 理论方法(40 分)1.3.2 技术方法(40 分)1.3.3 改进攻关(2
11、0 分)2.技术方面(150 分)2.1 技术创新(70 分)2.1.1 技术先进性(40 分)2.1.2 创新能力(30 分)2.2 技术价值(80 分)2.2.1 经济价值(40 分)2.2.2 社会价值(40 分)3.品牌方面(100 分)3.1 品牌建设(60 分)3.1.1 品牌规划(20 分)3.1.2 品牌管理(20 分)DB23/T 247420194表 1政府质量奖评审内容构架结构及赋分表(续)一级评审指标二级评审指标三级评审指标3.1.3 品牌维护(20 分)3.2 品牌成果(40 分)3.2.1 品牌价值与效应(20 分)3.2.2 品牌影响力(20 分)4.服务方面(1
12、00 分)4.1 顾客关系(20 分)4.1.1 顾客识别(10 分)4.1.2 建立伙伴关系(10 分)4.2 顾客驱动(40 分)4.2.1 了解顾客需求(10 分)4.2.2 争取潜在客户(10 分)4.2.3 识别关键客户(10 分)4.2.4 调整系统方法(10 分)4.3 售后服务(40 分)4.3.1 建立售后服务标准体系(10 分)4.3.2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10 分)4.3.3 制定服务流程规范(10 分)4.3.4 有效监督(10 分)5.效益方面(350 分)5.1 产品(服务)结果(150 分)5.1.1 质量指标(50 分)5.1.2 顾客满意度(50 分)5.1.
13、3 市场结果(50 分)5.2 经济效益(100 分)5.2.1 财务绩效(40 分)5.2.2 税收贡献(40 分)5.2.3 员工收入(20 分)5.3 社会效益(100)5.3.1 社会责任(60 分)5.3.2 社会影响(40 分)6.2评价与评分6.2.1资格审核、材料审查(如:办法中第 8 条的“申报条件”和细则中“二”的“基本要求”)主要采取定性的符合性评价方式。6.2.2专家联评和现场评审主要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分方式。总分为 1000 分,评审员对比细则,按照表 1 各级评审指标分值进行成熟度打分,其中,质量、技术、品牌等以“过程”为主的条款,按“方法-展开-学习-整合”四个
14、评价要素打分;效益等以“结果”为主的条款,按“水平-趋势-对比-整合”四个评价要素打分。评价要点和评分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6.2.3高管答辩总分 1000 分,其中专题介绍 400 分,选答题 300 分,回答评审员提问 300 分。评审人员的打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的评分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结果即为答辩组织的得分。6.2.4综合评审主要采取权重、综合的评价方式,将专家联评、高管答辩、现场评审的得分按权重(规定的比例)计入评审最终得分。7启动评审7.1发布公告DB23/T 247420195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有关开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的通告, 向社会公开政府质量奖评
15、审的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7.2组织培训评委会办公室邀请相关专家对拟申报组织进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 申报方法和材料填报等方面的培训。7.3申报材料拟申报组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的要求撰写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并按公告要求向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提交。7.4受理推荐7.4.1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接收申报材料后,对其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 8 条、细则“四、否决事项”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内容进行资格审核。7.4.2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政府(行署)或省级行业协会在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7.5材料
16、审查7.5.1评委会办公室应对推荐的申报组织的材料至少进行如下审查:a)申报表、自评报告等是否完整;b)申报主体、推荐主体是否符合要求;c)证实性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符合要求。7.5.2需要时(如疑点、争议、举报等)向相关部门了解和核实申报组织的合法生产经营、征信等情况。7.5.3记录审查情况,并在材料审查和了解核实的基础上,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名单。7.5.4评委会办公室在审查工作全部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申报组织,并收回申报材料统一保管。8专家联评8.1工作准备8.1.1评委会办公室按 5.3 的要求成立若干评审组,指派评审组长。8.1.2评审组长拟定评审计划
17、上报评委会办公室审批。8.1.3评审组长按照批准的评审计划、评审记录和资料,召集评审组会议,明确评审要求、任务分工等。8.2独立评审8.2.1评审员根据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材料清单,检查材料是否齐全。8.2.2查阅申报材料,核对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等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特别是申报材料中的重要外部数据是否标明数据来源,组织财务、市场等指标的重大波动情况。8.2.3列出组织概述中的关键经营/组织因素和自评报告中的关键主题 (优势和改进机会) 最相关的关键因素,并与评审组长共同确认。DB23/T 2474201968.2.4过程条款的评价要素和要点按照附录 B 中 B.2.1 的规定进
18、行,结果条款的评价要素和要点按照附录 B 中 B.2.2 的规定进行。8.2.5在记录表中撰写每个条款的评价结论, 指出其为优势或是改进机会, 并应对结论进行自我复查。8.2.6按照附录 B 中 B.3.1 的要求对过程进行评分,按照附录 B 中 B.3.2 的要求对结果进行评分。8.3合议评审8.3.1组内合议评审8.3.1.1组内独立评审的结论、优势(强项)、改进机会和条款评分的差异超过 10%时,应进行组内合议评审。8.3.1.2评审组长应验证每个评审员的评审结论,包括:a) 优势识别的合理性和证据充分性,优势的可持续性和相应的过程支持及优势的价值体现;b) 改进机会识别的准确性和深入性
19、,所提出改进机会对企业的价值和与细则的对应;c) 每个条款对过程和结果评分的准确性。8.3.1.3充分研讨,分析打分偏差较大的评分原因,依据细则和申报材料的取证结果进行修正或由组长决定。8.3.1.4根据合议结果确定申报组织的最终得分,形成每个申报组织初步的材料评审报告。8.3.2组间合议评审8.3.2.1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评审组长参加的组间合议会议。8.3.2.2各评审组长汇报所评组织的概况、主要优势和改进机会,提出推荐意见。8.3.2.3各评审组长分组进行讨论,调整和修改各自的评审结论,形成每个申报组织最终的材料评审综合报告。8.3.3资料汇总8.3.3.1评审组长负责完成和汇总申报
20、组织的政府质量奖材料逐项评审报告和由全体评审员签字确认的政府质量奖材料评审合议评分表,并上报评委会办公室。8.3.3.2专家联评结束后,评审组将所有评审材料和记录交还评委会办公室,并对评审中的有关信息和结论保密。8.4提交名单评委会办公室依据各评审组的推荐意见, 将专家联评达到一定水平、 可进入高管答辩程序的组织名单(以下简称答辩组织)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8.5反馈结果评委会办公室在专家联评工作全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联评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申报组织。9高管答辩9.1工作准备9.1.1评委会办公室组建答辩评审组,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答辩通知,并通知到答辩组织。9.1.2答辩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安
21、排, 并在答辩前一天将有关信息、 材料提交给评委会办公室。DB23/T 2474201979.2答辩流程与要求9.2.1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参加答辩的高管们抽签确定答辩顺序。9.2.2评审组长宣读答辩要点。9.2.3答辩组织高管进行专题介绍(如:专题片、PPT),主要是组织追求卓越绩效的基本做法、成果等,要求简明扼要、数据真实、重点突出,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9.2.4高管从题库中抽题并回答。9.2.5评审员围绕组织提交的材料、专题介绍或细则提出问题,高管回答,总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9.2.6评审员依据高管专题介绍、现场回答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点评,点评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9.3资料汇总评审
22、人员结合初步评价意见和合议结果,按照6.2.3的方法,确定答辩组织高管答辩的最终得分,形成每个答辩组织的高管答辩综合评价报告和由全体评审员签字确认的高层答辩评分表, 并上报评委会办公室。9.4提交名单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各评审组长的汇报,收集、汇总各评审组高管答辩综合评价报告和高管答辩评分表, 并依据各评审组的推荐意见, 按多于拟授奖组织名额20%50%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以下简称入围组织)名单,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9.5反馈结果评委会办公室在高管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高管答辩结果反馈给答辩组织。10现场评审10.1工作准备10.1.1按 5.3 的要求成立若干
23、评审组,指派评审组长,编制评审计划。10.1.2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组长提交的评审计划及入围组织的规模、 范围、 行业类型等因素向其下达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通知书,明确现场评审具体事项。10.1.3评审组长召集评审员开预备会议,明确现场评审的任务分工和要求。10.1.4评审员核对并熟悉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入围组织的材料,掌握各种工作文件、表格的使用。10.1.5评审员签署现场评审纪律承诺书,并准备好评审所需的其他记录表和文件。10.2评审流程与要求10.2.1召开首次会议10.2.1.1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和入围组织的中层以上领导参加的首次会议 (参会者需签到)。10.2.1.2首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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