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320-2017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业务接入管理通用规范(湖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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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35.240.01 L 67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3202017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业务接入管理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access management of smart community smart home (报批稿) 2017 -11 - 29 发布 2018 - 03 - 01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联 合 发 布 DB42/T 1320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
2、文件 . 1 3 术语及定义 . 1 4 业务分类及编码 . 2 5 系统要求 . 2 5.1 系统组成 . 3 5.2 业务汇聚平台 . 3 5.3 业务接入网关 . 4 5.4 清分结算中心 . 4 5.5 业务节点平台 . 5 5.6 业务门户 . 5 5.7 系统安全性 . 6 5.8 信息安全性 . 6 6 业务接入 . 6 6.1 信息模型 . 6 6.2 接入方式 . 6 6.3 第三方接入 . 7 6.4 系统接口 . 7 6.5 业务流程 . 7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业务分类 . 8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系统信息模型 . 12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业务汇聚平
3、台管理要求 . 19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业务节点平台管理要求 . 29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系统接口规范 . 33 附录 F (资料性附录) 第三方业务审核发布流程 . 39 附录 G (资料性附录) 业务流程 . 42 DB42/T 13202017 II DB42/T 13202017 III 前 言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设施设备通用规范和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业务接入管理通用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共同构成支撑湖北省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的基础性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
4、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武汉光谷数字家庭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单位: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钢铁工程技术集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广电网络云数传媒有限公司、杭州鸿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凡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恒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菲旺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5、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开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光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壁虹广播电视新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百络优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兴火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东日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丰天鼎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广东国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新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蔡庆华、黄青、刘校平、陈晓、蓝海、李庆林、刘波涛、刘德明、刘飞、张新、牛德斌、喻明江、张焕荣、邹黎、陈应、朱峰、孙良军、邵卫、陈永洲、廖可堂、黄飚、周红林、田广礼、崔小武、付敏、刘笑愚、王军、杨秋昊、周子凌、
6、黄勇、邬艳婷、杨俊。 DB42/T 13202017 IV DB42/T 13202017 V 引 言 近年来,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滞后于技术和产品发展。为此,湖北省政府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行动方案(2015-2017)中提出了“标准入手,联合推进;综合示范,跨界融合;技术创新,业务支撑;产业升级,规模发展”的整体发展思路。为了适应湖北省这一发展需要,亟需编制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业务接入管理通用规范和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设施设备通用规范等系列标准,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和规范湖北省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的建设要求, 使相关的设施设备和业务更好的融合、互通。 DB42/T 1320201
7、7 VI DB42/T 13202017 1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业务接入管理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接入的业务分类及编码、系统要求和业务系统接入。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新建、改建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5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8453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评估
8、要求 GB/T 28455 信息安全技术 引入可信第三方的实体鉴别及接入架构规范 GB/Z 28828 信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DB42/T 1226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设施设备通用规范 3 术语及定义 DB42/T 1226的术语及定义和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业务接入网关 service access gateway 智慧业务接入业务汇聚平台的前置平台。 3.2 清分结算中心 sorting and settlement center 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业务过程中支付、结算和清分的能力系统。 3.3 信息模型 information mode
9、l 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各相关系统共用的信息间关联模型,包括空间域、客户域、用户域、帐户域、产品域、通用域等。 3.4 空间域 spatial domain 满足家庭各数据源对家庭地址不同空间层级的设备、业务管理和应用要求的信息模型。 3.5 DB42/T 13202017 2 地址 address 指标识家庭的层次化、结构化的地址资源,是支撑来自业务网关的用户业务活动识别、汇聚的主要维度。 3.6 地址元素 address element 描述地址构成中不可拆分的最小单位。 3.7 地址层级 address hierarchy 描述地址元素在地址中的位置,依据地址的结构而抽取并标准化。 3.8
10、第三方平台 third-party platform 通过业务网关接入到业务汇聚平台、为智慧家庭提供业务的他方业务平台。 3.9 系统接口 system interface 指业务汇聚平台与第三方平台间、 业务汇聚平台与业务节点平台间、 业务汇聚平台与清分结算中心间、业务节点平台与业务门户间的业务接口。 3.10 业务流程 service flow 表述各系统平台之间以及与用户/客户之间的业务操作动作和流程关系。 4 业务分类及编码 4.1 业务分类 业务的分类可参照附录A。 4.2 业务类型编码 4.2.1 业务类型的编码为 7 位,前 2 位为地域代号,第三位为固定代号 B(专指该编码为业
11、务类型编码),后 4 位为业务类型代号。 4.2.2 业务类型代号为 4 位,前三位为业务分类号,第 4 位为业务类型的细分序号。业务设备的分类见表 1。 4.2.3 业务类型编码示例 示例:“42 B 221 1” “42”表示湖北省行政区划缩写代号;“B”表示业务类型编码 ;“221”表示业务分类:如家庭服务类业务、入户类服务、入户保洁服务;“1”表示该服务类型的细分序号。 5 系统要求 DB42/T 13202017 3 5.1 系统组成 5.1.1 系统应能实现对业务的接入、管理,通过业务门户将业务推送到家庭用户。系统应能支持接入业务的运营。 5.1.2 系统组成应包括业务汇聚平台、业
12、务节点平台、业务接入网关、清分结算中心、业务门户等。系统组成的结构框图如图 1。 PC PC 电脑电脑业务节点平台业务节点平台业务门户业务门户合作伙伴管理合作伙伴管理客户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管理账务管理账务管理产品管理产品管理业务汇聚平台业务汇聚平台业业务务接接入入网网关关清清分分结结算算中中心心社区医疗社区医疗健康养老健康养老旅游服务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家政服务 . . . .智能电视智能电视/ /机顶盒机顶盒 . . . . . . . .业务支撑业务支撑运营管理运营管理门户管理门户管理智慧家庭用户智慧家庭用户智能手机智能手机 . . . .银行系统银行系统支付平台支付平台 . . . .
13、计费管理计费管理 图1 系统组成的结构框图 5.1.3 业务汇聚平台是系统的核心平台。系统可采用云架构。业务汇聚平台应能为业务运营提供统一的接入、管理。业务汇聚平台可按覆盖区域进行部署。 5.1.4 业务接入网关是业务汇聚平台的前置平台。各类社区相关的智慧业务应能通过业务接入网关接入到业务汇聚平台,为业务节点平台提供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的相关业务,如社区养老、家政服务、旅游服务、家庭教育、社区电商等。 5.1.5 社区业务节点平台是智慧社区的业务展示和运营平台。业务节点平台应能将接入到社区的系统和业务通过业务门户提供到智慧家庭用户。智慧家庭用户可通过 PC 电脑、机顶盒/智能电视、智能手机等智能终
14、端访问各类智慧业务和应用。业务节点平台可按社区或小区进行部署。 5.1.6 清分结算中心应能对接多种第三方的支付平台,提供业务过程中支付、计费、结算和清分的系统能力。 5.1.7 社区的信息服务类应用如电子政务、小区物业管理等可不通过业务汇聚平台接入,直接由业务门户向家庭用户提供服务。 5.1.8 系统的基本数据模型可采用附录 B 的信息模型。 5.2 业务汇聚平台 5.2.1 应能通过业务接入网关提供智慧家庭业务的接入能力,通过清分结算中心提供业务过程中的支付、清分结算能力。 5.2.2 对社区业务节点平台提供统一的运营管理和业务支撑。 5.2.3 应为大数据分析平台、综合网管平台和客户服务
15、平台提供数据接口。 DB42/T 13202017 4 5.2.4 系统应包括业务管理、客户管理、产品管理、计费管理、账务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5.2.5 平台的功能架构如图 2,各功能模块系统要求见附录 C。 业务分类管理业务分类管理业务审核发布业务审核发布业务信息配置业务信息配置业务状态管理业务状态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管理客户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管理用户信息配置用户信息配置业务服务开通业务服务开通客户管理客户管理订购管理订购管理计费处理计费处理详单管理详单管理异常处理异常处理计费管理计费管理产品目录管理产品目录管理产品上线产品上线产品创建产品创建产品退出
16、产品退出产品管理产品管理结算管理结算管理账务报表账务报表账单管理账单管理对账管理对账管理账务处理账务处理账务审核账务审核账务管理账务管理考核管理考核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管理资质管理资质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合作伙伴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备份管理系统备份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操作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系统管理系统管理业务汇聚平台业务汇聚平台客户服务平台客户服务平台综合网管平台综合网管平台数据接口数据接口大数据分析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社社区区业业务务节节点点平平台台清清分分结结算算中中心心业业务务接接入入网网关关业业务务能能力力智慧社区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智慧家庭 地址地址资源库资源库 图2 业务汇聚
17、平台的功能架构 5.3 业务接入网关 5.3.1 是业务汇聚平台向外提供前置服务的接口平台。业务接入网关应能将智慧业务系统与业务汇聚平台进行逻辑隔离,保证核心业务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适配性和可扩展性。 5.3.2 系统功能应包括合作伙伴信息上传、业务资料上传、产品和客户信息同步等。 5.3.3 应能提供业务访问过程中的认证、鉴权服务,通过转发或重定向将用户界面定位到第三方业务系统。 5.3.4 应能支持第三方业务使用过程中的在线订购,生成业务使用详单、实现支付、提供业务账单统计查询数据。 5.4 清分结算中心 5.4.1 应能对接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支付接口封装成业务汇聚平台的核心业务能力
18、,提供给第三方业务系统调用。 5.4.2 可根据业务分层模式,对业务使用支付信息进行分账处理,提供给业务汇聚平台作为业务结算依据。 5.4.3 可对接银行系统的清分结算平台,支撑清分结算中心的业务能力。 DB42/T 13202017 5 5.5 业务节点平台 5.5.1 与业务汇聚平台共同构成社区和家庭业务的核心系统。 5.5.2 应能接入电子政务、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服务平台。 5.5.3 应能通过业务门户为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机顶盒、PAD、PC 电脑和智能终端屏用户提供接入访问,应能根据家庭地址对用户的各种行为和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5.5.4 应能为家庭客户、用户、社区管理和业务管
19、理人员等提供统一的业务支撑和管理。 5.5.5 应能提供客服管理功能,也应能通过业务汇聚平台接入第三方客服平台,为家庭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客户服务。 5.5.6 系统应包括业务门户、管理门户、终端 UI 管理、客户管理、产品管理、账务管理、服务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5.5.7 平台的功能架构如图 3,各功能模块的系统要求见附录 D。 业务管理业务管理用户管理用户管理产品管理产品管理订单管理订单管理管理管理门户门户家庭客户家庭客户/ /用户用户/ /社区管理员社区管理员/ /业务运营人员业务运营人员黑白名单管理黑白名单管理客户积分管理客户积分管理客户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管理
20、客户管理客户管理客户信息视图客户信息视图产品目录管理产品目录管理产品退出产品退出产品创建产品创建产品上线产品上线产品管理产品管理对账管理对账管理结算管理结算管理客户订单管理客户订单管理账务处理账务处理账务管理账务管理账务报表账务报表客服信息统计客服信息统计故障处理故障处理客服受理客服受理投诉处理投诉处理服务管理服务管理桌面模板管理桌面模板管理布局编排布局编排UIUI组件管理组件管理UIUI发布发布终端终端UIUI管理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操作权限管理系统备份管理系统备份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系统日志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系统管理UIUI预览预览UIUI版本升级版本升级任务管理任务管理客客户户服服务务
21、平平台台业业务务汇汇聚聚平平台台电电子子政政务务系系统统业务节点平台业务节点平台物物业业管管理理系系统统其其他他系系统统 .PCPC电脑电脑智能智能TVTV/ /机顶盒机顶盒智能终端屏智能终端屏业务业务门户门户智能手机智能手机/ /PADPAD智慧社区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智慧家庭 地址地址资源库资源库 图3 业务节点平台的功能架构 5.6 业务门户 5.6.1 可包含智能手机、PAD、机顶盒/智能电视、PC 电脑及其他智能终端屏门户多种形式。服务范围应能覆盖: a) 由业务汇聚平台接入的业务和信息; DB42/T 13202017 6 b) 由业务节点平台直接接入的业务和信息,包括电子政务相
22、关业务和信息、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和信息、由业务节点平台直接接入的其他业务。 5.6.2 应按照业务和功能合理布局,操作菜单不宜超过 3 级。 5.6.3 接入的基本业务应能由系统直接推送和卸载。 5.6.4 接入的增值业务可由系统分别推送和卸载,也可采用应用商城方式由用户选择下载导入和删除。 5.6.5 机顶盒的业务门户应能实现与多个视听门户间的相互切换。 5.6.6 基本功能应满足附录 D 的总体功能要求。 5.6.7 基本数据模型可采用附录 B 的信息模型。 5.6.8 与业务节点平台的接口应符合 E.1 的要求;与系统的通信应按照 6.5 业务流程的要求。 5.6.9 注册流程可采用密码+
23、短信的身份认证方式,格式应按照 E.1.1 的要求。 5.6.10 用户桌面可由业务节点平台终端 UI 管理动态生成、通过动态门户实现业务产品展现和访问入口认证,数据格式应按照附录 E 的要求。 5.7 系统安全性 5.7.1 应包括物理与环境安全、通信与运营管理、访问控制、系统开发与维护、业务连续性管理等。 5.7.2 应满足 GB/T 22239、GB/T 28450、GB/T 28453、GB/T 28455 的相关要求。 5.8 信息安全性 5.8.1 应包括用户数据安全、个人的隐私保护、防止用户的信息泄露等。 5.8.2 应满足 GB/Z 28828 的相关要求。 6 业务接入 6.
24、1 信息模型 6.1.1 系统的信息模型可分为空间域、客户域、用户域、帐户域、产品域、通用域。 6.1.2 系统中业务汇聚平台、业务节点平台等的信息模型可参考附录 E 的要求。 6.2 接入方式 6.2.1 业务汇聚平台应能通过业务接入网关为第三方业务平台: a) 提供直通方式的接入服务,该类接入方式可不记录或简单记录业务过程; b) 提供收入分成方式的接入服务,该类接入方式需记录业务过程并形成业务详单。 6.2.2 业务汇聚平台应能针对接入的多个第三方业务平台业务和产品创建: a) 推送的打包产品; b) 家庭客户定制的打包产品。 6.2.3 业务节点平台应能: a) 接入业务汇聚平台6.2
25、.1和6.2.2提供的各项服务; b) 按照6.2.1.a)的方式接入: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业务; 电子政务、街道社区等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和服务; 周边商圈、家政服务等具有区域特征的第三方业务平台。 6.2.4 业务节点平台应能接入业务门户,为家庭客户提供 6.2.1、6.2.2 和 6.2.3 接入的业务。 DB42/T 13202017 7 6.2.5 业务汇聚平台应能对接清分结算中心,为系统提供对接入业务的清分结算能力。 6.3 第三方接入 6.3.1 业务汇聚平台应能审核接入的第三方平台,对平台和业务允否接入进行相应处理。 6.3.2 业务汇聚平台应能管理已接入的平台和业务。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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