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4-2019 规模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鹤壁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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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99 B41 DB4106 鹤壁市地方标准 DB 4106/T 42019 规模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 2019 - 10 - 10 发布 2019 - 10 - 10 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06/ T 4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鹤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鹤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淇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浚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明维、王艺伟、牛然、张锟、张茂梅、张红军、张海清、王俊良。DB
2、4106/ T 42019 1 规模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诊断、预防与控制、净化措施、净化标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鹤壁市境内规模化养猪场种猪伪狂犬病的净化, 其他类型猪的伪狂犬病净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635-2002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GB/T 18641-2018 伪狂犬病诊断方法 GB/T 35911-2018 伪狂犬病病毒
3、荧光PCR检测 NY/T 678-2003 猪伪狂犬病免疫酶试验方法 NY/T 5031-200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模养猪场 具有一定规模有独立封闭饲养区域,管理规范的猪饲养场。 3.2 种 猪 本标准所称的种猪,是指具有稳定的遗传性状,用于繁殖后代的猪及其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 3.3 猪伪狂犬病 是由疱疹病毒科猪疱疹病毒I型伪狂犬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3.4 DB4106/ T 42019 2 疫 苗 用病原微生物、 寄生虫或其组分或代谢产物经加
4、工制成或者用合成肽或基因工程方法制成, 用于人工主动免疫的生物制品。 3.5 gE 基因缺失苗 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将伪狂犬病毒的gE基因缺失, 而使伪狂犬病毒致弱, 但保留良好免疫原性的弱毒疫苗。 3.6 免疫监测 普查或抽查动物群体的抗体水平,以监测群体的免疫状态,为实施计划免疫和加强免疫提供依据。 3.7 疫病监测 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规定的动物疫病进行检测和结果分析。 3.8 净 化 是指在特定区域或场所对猪伪狂犬实施有计划的消灭过程,达到该范围内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其目的就是消灭和清除传染源。 4 诊 断 4.1 流行特点 本病各种家畜和野生动物(除无尾
5、猿外)均可感染,猪、牛、羊、犬、猫等易感。本病寒冷季节多发。病猪是主要传染源,隐性感染猪和康复猪可以长期带毒。病毒在猪群中主要通过空气传播,经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也可经胎盘感染胎儿。 4.2 临床特征 潜伏期一般为3天6天。母猪感染伪狂犬病病毒后常发生流产、产死胎、弱仔、木乃伊胎等症状。青年母猪和空怀母猪常出现返情而屡配不孕或不发情;公猪常出现睾丸肿胀、萎缩、性功能下降、失去种用能力; 新生仔猪大量死亡, 15日龄内死亡率可达100; 断奶仔猪发病2030, 死亡率为1020。育肥猪表现为呼吸道症状和增重滞缓。 4.3 病理变化 大体剖检特征不明显,剖检脑膜瘀血、出血。病理组织学呈现非化脓性脑
6、炎变化。 4.4 实验室诊断 4.4.1 病原学诊断 DB4106/ T 42019 3 4.4.1.1 病毒分离鉴定按 GB/T 186412018 进行。 4.4.1.2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诊断按 GB/T 186412018 进行。 4.4.1.3 伪狂犬病病毒荧光 PCR 诊断按 GB/T 35911-2018 进行。 4.4.2 血清学诊断 4.4.2.1 微量病毒中和试验按 GB/T 18641-2018 进行。 4.4.2.2 猪伪狂犬病 gE 鉴别酶联免疫吸附试验(gE-ELISA)按 NY/T 678-2003 进行。 4.5 结果判定 根据本病的流行特点、 临床特征和
7、病理变化可作出初步诊断, 确诊需进一步做病原分离鉴定及血清学试验。 4.5.1 按本标准 4.4.1.1 或 4.4.1.2 或 4.4.1.3 或 4.4.2.1 或 4.4.2.2 检验为阳性的,判定为病猪。 4.5.2 按本标准 4.4.2.2 检验为可疑结果的,再按 4.4.1 中任一种方法或 4.4.2.1 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确诊,阳性的判定为病猪。 5 预防与控制 种猪伪狂犬病净化采取“以免疫为主,免疫、监测与淘汰、扑杀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5.1 环境控制与饲养管理 5.1.1 规模化种猪场的环境控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 NY/T 5031-2001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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