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 0158-2011 850mm人体头、颈、躯干模型(教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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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180 Y51 备案号 46911-2014 JYJY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 01582011 代替 JY 1581984 850mm 人体头、颈、躯干模型 850mm human head, neck, torso model 2013- 07 - 11 发布 2013- 07- 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JY/T 0158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_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Y 1581984人体头、颈躯干模型技术条件。除编辑
2、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外观尺寸增加了允许公差; 增加了模型主要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的规定; 规定了模型应采用的材料和不应采用的材料; 规定了模型的涂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温州市五星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宋美伦、黄瑞庆。 本标准代替了JY 1581984。 标准JY 158于1984年首次发布。JY
3、/T 01582011 1 850mm 人体头、颈、躯干模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850mm人体头、颈、躯干模型的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体解剖教学用850mm人体头、颈、躯干模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Y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 021319
4、94 教学用力学、热学仪器运输、贮存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3 命名 3.1 命名规则 产品的型号命名按JY 0026-1991。 3.2 命名方法 人体头、颈、躯干模型命名为: SM RQM N 850 产品高度,850mm 产品特征代号,男性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 “人躯模” 产品型号分类代号,生物模型 型号示例: SMRQMN850 表示生物模型,人体头、颈、躯干模型,男性,高850mm。 4 要求 4.1 使用环境条件 JY/T 01582011 2 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2 解剖结构 4.2.1 总体要求 4.2.1.1 产品应为男性成人头、颈、躯干解剖模型,高 8
5、50mm30mm,应以直立姿势固定于底座上。 4.2.1.2 头颈部应做正中矢状切面;颈部做水平切面,胸腹部两侧近腋前线切下胸腹壁,上肢根部横断,下肢平大腿上 l/3 横断。 4.2.1.3 右侧脑和胸腹腔大部分器官应可拆下,应正确显示头颈部和胸腹腔器官的正常位置、形态结构、大小比例及其相互的关系,并重点显示呼吸,消化和泌尿三个系统。 4.2.2 具体要求 4.2.2.1 头、颈部的形态结构 4.2.2.1.1 右侧头面部和颈前部剥离部分应示软组织,保留耳廓及周围的组织,眼球固定于眼眶内,示右侧颅骨的外部形态、部分头肌(颞肌、咬肌、颊肌的断端)和腮腺、腮腺导管、下颌下腺,以及舌骨、喉、甲状腺、
6、左右颈总动脉、左右颈内静脉、右侧部分颈肌(胸锁乳突肌、二腹肌、茎突舌骨肌、下颌舌骨肌)等颈前结构。 4.2.2.1.2 右侧头颈部矢状切面应示颅腔和右脑,并正确显示口腔、鼻腔、咽腔、喉腔、食管的侧壁结构和它们之间的通道关系,以及舌、硬腭、软腭、会厌软骨等断面结构。 4.2.2.1.3 沿第一颈椎下缘横断脊髓,取出右侧半脑,应示颅盖、颅底的孔管沟裂,以及颅缝、颅骨的板障、额窦和蝶窦等。 4.2.2.1.4 右侧半脑应示大脑、脑干和小脑,以及部分脊髓和十二对脑神经根等结构。脑垂体呈椭圆形,位于颅底蝶鞍垂体窝内,借漏斗连于下丘脑。 4.2.2.1.5 左侧头面部应示自然外部形态。矢状断面(去除大脑镰
7、)其结构应与右侧对称,并示硬脑膜、硬脑膜静脉窦(上矢状窦和直窦)基底动脉及鼻中隔等结构。 4.2.2.2 胸腔、腹腔和盆腔内的器官以及膈等结构 4.2.2.2.1 胸腔内器官:应示心、肺、气管、支气管和食管,具体如下: a) 心脏(可拆下),示心脏及连通心脏的主要动静脉。心脏的长径(主动脉根部至心尖)为 95mm5mm,横径为 85mm5mm,前后径为 70mm5mm,心尖朝向左前下方,心底朝向右后上方,心长轴与正中矢状面成 45 角。心脏的形态位置应正确; b) 两肺应均可拆下,示肺门结构。一侧肺经肺根做额状剖面示内部的血管及支气管的分布;另一侧肺经肺门前方做额状切面示其断面结构。 两肺的斜
8、裂和右肺的水平裂, 其起止点的走向应正确,其下界在腋中线处与第八肋相交; c) 气管(大部分)及主支气管(可拆下)。气管长为 lO0mm+ 5mm,横径 15mm3mm,矢状径 l2mm2mm;右主支气管长 20mm2mm,横径 10mm2mm,与气管中线延长线尖角为 25 30 ;左主支气管长 40mm3mm,与气管中线延长线的夹角为 40 50 ; d) 食管(腹腔段)与胸主动脉(可一起拆下), 应显示食管的第二狭窄,位于左主支气管交叉处,第三狭窄在食管穿经膈食管裂孔处。 4.2.2.2.2 膈应能拆下,应为呼气状态,并显示出膈的穹窿形态,以及中心腱的结构特点和周围肌纤维的走向。膈上面的腔
9、静脉孔、食管裂孔和主动脉裂孔,其形态位置应正确。 4.2.2.2.3 腹腔内器官:应示肝、胃、肠、胰和脾,肝、胃、肠可分别拆下,十二指肠、胰、脾相连为一体,可拆下。 JY/T 01582011 3 a) 肝示镰状韧带、 冠状韧带及三角韧带,并示肝门的结构。 肝的大小: 长径宽径厚径(195mm10mm)(100mm5mm)(110mm5mm),肝上界与膈穹窿一致,在右锁骨中线处,约平右侧第五肋,肝下缘不超出第十肋。应正确显示肝的上、下两面,前、后、左、右四缘的形态结构特征,以及脏面腹腔器官的压迹。胆囊、胆囊管、肝左右管、肝总管和胆总管的形态位置应正确。 胆囊颈和部分胆囊管做剖面示螺旋襞。 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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