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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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020Z 60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 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2016 -01 - 12 发布2016-07 - 01 实施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41/ 11352016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34 水污染物控制要求4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66 实施与监督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水污染物浓度监测分析方法8IIIDB41/ 11352016DB41/ 11352016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河南省化工
2、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行为,防范化工行业潜在环境风险,保障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促进河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大学、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洁、匡文辉、徐洪斌、刘驰、宋波、王小玲、刘迎旭、李哲、谷中鸣。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兖少锋
3、、耿颖、曹瑞梅、李雪萍、杨苗青、杜晋立。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III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 年 1 月 12 日批准。DB41/ 11352016IVDB41/ 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水排放管理;国家或河南省颁布有行业排放标准并包括有间接排放限值规定的化工企业,不适用于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
4、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6920水质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9水质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
5、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9803水质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 T 分光光度法GB/T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5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2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GB/T11
6、906水质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11911水质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3896 水质 铅的测定 示波极谱法GB/T 14204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505 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7、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T 58 水质 铍的测定 铬菁 R 分光光度法HJ/T 59 水质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HJ/T 72 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T 73 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74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83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
8、色谱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32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 345 水质 铁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78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9、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6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9 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HJ 490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2HJ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10、 稀释与接种法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6水质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7水质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585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586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591水质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592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597水质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01水质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620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621水质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
11、光光度法HJ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9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8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65水质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666水质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667水质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668水质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671水质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676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86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
12、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694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700水质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16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744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7水质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76水质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CJ/T 5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EJ/T 900 水中总 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EJ/T 1075 水中总 放射性浓度的测定 厚源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
13、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3.1化工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规定的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企业。3.2公共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污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等,其污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3间接排放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水污染物控制要求4.1 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应执行表 1、表 2 的规定,其中总氮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14、其它水污染物项目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4.3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进水要求严于本标准时,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应按照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要求执行。4.4 化工企业排放其它影响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的水污染物,化工企业应告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并根据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确定相关标准,报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表 1 常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44.2 常规水污染物项目必须执行,见表 1,特征水污染物项目根据化工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类别、排入的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进水要求选择控制,见表 2。序号污染物项目单位间接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水温35化工企业污水总排口2pH6
15、93悬浮物mg/L1504色度倍705化学需氧量mg/L3006五日生化需氧量mg/L1507氨氮mg/L308总氮mg/L509总磷mg/L5表 2 特征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单位间接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总汞mg/L0.02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2烷基汞mg/L不得检出3总镉mg/L0.054总铬mg/L1.05六价铬mg/L0.26总砷mg/L0.357总铅mg/L0.58总镍mg/L0.59总铍mg/L0.00310总银mg/L0.511苯并(a)芘mg/L0.0000312总 放射性Bq/L113总 放射性Bq/L1014总铜mg/L1.0化工企业污水总排口15总
16、锌mg/L5.016总锰mg/L2.017总铁mg/L1018总硒mg/L0.219石油类mg/L2020动植物油mg/L10021挥发酚mg/L1.022总氰化物mg/L0.523硫化物mg/L1.024氟化物mg/L1025溶解性固体mg/L20002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1027总氯mg/L828苯胺类mg/L2.02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mg/L5.030甲醛mg/L3.031丙烯腈mg/L5.032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以P 计)mg/L0.533马拉硫磷mg/L5.034乐果mg/L1.035对硫磷mg/L0.636甲基对硫磷mg/L0.65表 2(续)序号污染物项目单位间接排放限
17、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37挥发性卤代烃三氯甲烷mg/L0.6化工企业污水总排口38四氯化碳mg/L0.0639三氯乙烯mg/L0.640四氯乙烯mg/L0.241苯系物苯mg/L0.242甲苯mg/L0.243乙苯mg/L0.644邻-二甲苯mg/L0.645间-二甲苯mg/L0.646对-二甲苯mg/L0.647氯苯类氯苯mg/L0.448邻-二氯苯mg/L0.649对-二氯苯mg/L0.650硝基苯类硝基苯mg/L3.051对-硝基氯苯mg/L1.0522,4-二硝基氯苯mg/L1.053酚类苯酚mg/L0.454间-甲酚mg/L0.2552,4-二氯酚mg/L0.8562,4,6-三氯酚m
18、g/L0.85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mg/L5.058酞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0.459邻苯二甲酸二辛酯mg/L0.64.5 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执行。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5.1 化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2 化工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6定执行。5.3 化工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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