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249-202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规范(内蒙古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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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120.01 CCS X 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3249202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of food workshop park 2023-12-15 发布 2024-01-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3249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园区规划.2 选址要求.2 规划要求.2 5 基础设施建设.2 建筑设施.2 道路交通.2 能源设施.3 供排水设施.3 防洪排涝设施.3 消防设施.3
2、 环保设施.3 智慧化监管设施.3 配套设施.5 6 安全与应急.7 7 保障与管理.8 经费保障.8 园区管理.8 人员管理.8 8 服务质量要求.9 总体要求.9 服务内容.9 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11 服务自评机制.11 服务评价与改进.11 附录 A(资料性)建筑内外装修效果式样.12 附录 B(规范性)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清单.13 附录 C(规范性)园区管理台账.14 DB15/T 3249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
3、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莉、赵玉杰、王斌、徐晓强、张悦、路佳宏、张智勇、蔚盛、蒋柠、李钩玄、刘洋、乌兰、梁停停、祁冰洁、聂晋彬、包明玥、王海霞、刘曦娟、冯莹、庞洁、靳志敏、云昊雨、栗永乐、程建飞、王鲜春、孙杰、王晶。DB15/T 32492023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与应急、保障与管理、服
4、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的建设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
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38 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 25180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GB/T 32146.3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 36738 工业旅游景区服务指南(正文中未提及,已添加)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878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 51223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 GB 51440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正文中未提及,已添加)CJJ 75 城市道路绿
6、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HJ 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DB15/T 3250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 food workshop park DB15/T 32492023 2 专门用于政府统一扶持,为个体经营者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和销售所需的场地、设施、资源和支持服务的区域性经济园区。4 园区规划 选址要求 4.1.1 宜选择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4.1.2 宜选择地势平坦开阔的区域,满足园区生产加工厂房或车间等建设的需要。4.1.3 充分考虑产业集群形成,具备形成完整食品产业链条的基础
7、和条件。4.1.4 充分利用当地主要食品生产加工资源,周边能配套规模化食品原材料生产基地。4.1.5 考虑周边环境给食品产业链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当风险较大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至安全水平。4.1.6 其他选址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规划要求 4.2.1 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协调园区与区域发展关系,符合所在地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总体规划,满足当地产业政策。4.2.2 坚持生态共生、科技共享、产业共兴的设计理念,遵循产业优化、整体协调、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等要求。4.2.3 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基础产业,综合考虑当地农牧业生产、农
8、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检测、冷链物流、新型电子商务等产业资源,统筹配置土地,产业链上下联动方便。4.2.4 根据食品产业发展需要,布局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遵循资源优化、合理配置、节能减排等原则,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功能区宜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生产加工区、检验检测区、物流集散区、低温仓储区、体验展示区、品牌推广区、综合服务区等。5 基础设施建设 建筑设施 5.1.1 应建设满足园区不同规模和功能需要的建筑设施,建设设施的设计、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5.1.2 宜根据园区所在地气候特色和资源现状,结合建筑不同功能,按照 GB
9、/T 50378、GB/T 50878 相关要求,通过新建或改建,推广绿色建筑。5.1.3 建筑外立面应保持清洁、无破损;外立面装饰简洁、大方,整体色调应与园区文化相符。园区外立面式样参见附录 A.1。道路交通 5.2.1 综合考虑园区所在地的地貌情况、用地要求、交通需求、绿化要求、管线铺设需求等,合理布局建设由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支路等构成的道路系统。5.2.2 各功能区内部道路人车分流,车行道路等级、路幅、转弯半径、路面上净空高度等根据功能需要,满足相应类型车辆通行。5.2.3 园区出入口宜按车辆类型和流向进行设计和建设,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园区用地、平面布置要求等因素综合
10、确定。5.2.4 根据园区规模、入驻小作坊数量,应设立相应的停车场,并按车辆类型分类。停车场的设立应DB15/T 32492023 3 符合相关部门要求。5.2.5 园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应符合 GB 5768 的规定。5.2.6 园区城市道路绿化符合 GB 50187、CJJ 75 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养护。5.2.7 利用区域交通资源,倡导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宜设置共享单车还车点及充电桩。5.2.8 相关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能源设施 5.3.1 根据园区所属地统一规划,应建设或改造满足园区生产需要的电力设施、应急供电系统、供热设施、燃气设施,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
11、相关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5.3.2 宜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和(或)二次能源,建设和配备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设施设备,并满足相关部门要求。5.3.3 园区应安装能源计量设备,对水、电、暖、蒸汽等能源的使用进行管控;计量设备应定期校准、维护。供排水设施 5.4.1 应建设或改造满足生产需要的供水设施,水质、水压、水量等要求符合生产、生活和消防需要。5.4.2 排水设施设计和建造以及污水排放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5.4.3 宜利用园区管网系统资源,实施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防洪排涝设施 5.5.1 宜结合城市防洪体系设置堤
12、防、排洪沟、截洪沟、防洪(潮)闸等,结合城市防涝系统设置防洪行泄通道及防涝蓄水设施。5.5.2 宜制定遭遇超设计标准暴雨、超设计标准洪水和突发性水灾时的对策性措施。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的设计、配置、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及主管部门规定。环保设施 5.7.1 园区应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5.7.2 入园项目宜优先选用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5.7.3 根据需要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尽可能综合利用。对其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
13、,并减少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及污染物排放应交由有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5.7.4 应有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并设置集中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中心,配备满足 GB/T 25180 要求的综合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设施。5.7.5 根据产业特征建立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和利用。园区经营主体采用先进的工艺对废气进行回收、处理和利用。5.7.6 园区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生态环境提升改善方案,并组织实施。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并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5.7.7 相关行业部门对园区环保设施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智慧化监管设施 DB15/T 32492023 4 5.8.1 概述 智慧化监
14、管内容应包括不限于园区运营主体基础信息、日常信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溯源管理、应急信息管理、投诉举报管理、统计分析信息管理和园区地理信息等。5.8.2 园区运营主体基本信息管理 应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经营范围、经营状态、营业执照有效日期、营业执照图片、经营许可证编码、经营许可证有效日期、经营许可证图片等相关信息。5.8.3 日常信息管理 应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管理、场所环境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食品原辅料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管理、食品检测合格报告等。5.8.4 从业人员管理 应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库,包
15、括但不限于检验员、专业技术人员、园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基础数据库,为全系统办理监管业务提供查询服务,实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监管:a)应支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从业人数上报等管理功能;b)从业人员信息录入应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企业名称等。5.8.5 食品溯源管理 应包括采购原材料信息录入,产品生产信息录入,产品检验信息录入,产品销售信息录入:a)采购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将采购原材料合同、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录入系统中;b)产品生产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录入系统中;c)产品检验信息应包括但不限
16、于将产品名称、批号、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录入系统中;d)销售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将销售产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合同、销售对象等信息录入系统中。5.8.6 应急信息管理 应包括个案信息调查录入,食物中毒调查录入,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录入,并根据已经录入系统的应急信息,将发生应急事件的小作坊在地图上进行报警显示:a)个案信息调查录入应包括但不限于将个案的基本信息调查录入到系统中;b)食物中毒调查录入应包括但不限于将食物中毒相关的数据和人员、地点、小作坊等录入到系统;c)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调查生成一个含有中毒原因、中毒人员等信息的报告。5.8.7 投诉举报管理 5.8.7.
17、1 宜在系统录入投诉信息并根据投诉类型自动分类:系统应能自动接收来自门户网站的投诉信息。并可以对所有投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5.8.7.2 举报信息录入应包括但不限于将网上投诉的关于小作坊所生产产品安全的信息整理录入系统中。5.8.8 统计分析信息管理 DB15/T 32492023 5 应包括对园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数据进行全年度线性和饼状图的统计分析。应建立针对涉食单位的综合管理档案,全面掌握涉食单位的经营行为。通过一户式查询,可查看到涉食单位的基本信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记录等信息。配套设施 5.9.1 内部装修 5.9.1.1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内部结构、顶棚、
18、墙壁、门窗及地面的装修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内部装修效果式样参见附录 A.2。5.9.1.2 园区经营主体办公场所的内部装修应以简洁、实用为主,配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资料柜等办公设备。5.9.2 生活区 5.9.2.1 应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设立生活区。生活区功能宜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公共卫生间、自助洗衣区等:a)生活区应位于生产区下风向,并与生产区的距离在 25 m 以上。同一建筑内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b)新建生活区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相关标准设计、施工,达到拎包入住标准,鼓励发展超低能耗建筑;c
19、)生活区宿舍应按照“整体确权、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方式,以幢、自然层或套为单元租赁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经营主体使用,提高宿舍使用效率。承租主体应合理使用宿舍,按时支付租金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不应转借、转租、闲置,不应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应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d)生活区宿舍应统一实施物业化管理,可以由园区经营主体负责运营,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委托方式,确定具有资质的专业运营机构,负责宿舍及配套设施维修、养护、安保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宿舍运营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5.9.3 标识标牌 5.9.3.1 园区标牌 园区标牌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20、:a)应位于明显位置,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b)应保存完好无损,无褪色、无污迹,与建筑物外观及文化内涵相匹配;c)公共建筑导向标识系统按照 GB/T 51223 的规定设置。5.9.3.1.1 小作坊门牌 园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在门框上方(正中)或右侧位置安装门牌。宜选用亚克力板材制作,规格适中,简洁大方。5.9.3.2 功能区门牌 园区内部各功能区应安装门牌,宜根据园区实际情况选用不锈钢或亚克力板材制作;小作坊内部各功能区宜选用亚克力板材制作的门牌。5.9.3.3 信息公开标识 DB15/T 32492023 6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信息公开栏,包括:园
21、区概况、组织架构、经营主体责任人、监管部门责任人、食品安全等级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5.9.3.4 宣传标牌 5.9.3.4.1 园区文化、党建等宣传内容,宜通过视频或设置宣传栏、展示墙进行展示。5.9.3.4.2 党建展示墙应以红色为主色调,文化展示墙所用颜色应与园区整体色调相协调。5.9.3.4.3 宣传栏宜选用不锈钢材质制作;展示墙宜选用亚克力板材制作。5.9.3.5 制度标牌 园区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标牌应以白色为基础色调,宜选用亚克力板材制作,规格、式样应与悬挂点背景相适应。5.9.4 公共卫生间 5.9.4.1 男女分设,并设有残障卫生间,厕位数量与接待能力相适
22、应。5.9.4.2 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标识清晰并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5.9.4.3 卫生间内采光明亮、照明适宜、通风良好、有水冲洗、保持干净、无异味。5.9.4.4 地面应铺满防滑地砖,厕位间应有隔离门板。5.9.4.5 有洗手台和镜子,台面和镜面完好,配备有卫生纸、洗手液等。5.9.5 照明设施 5.9.5.1 园区内应有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照明设备:园区主干道上,应安装路灯作为道路的主要照明,间隔不用过于密集,但需保证重点区域道路的照明需要;同时应考虑到园区内车辆的高度和体积的需求,灯具安装的高度和位置应尽量为车辆留有空间;人行通道应采用草坪灯具,草坪灯具安装高度可根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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