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4576-2023 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江苏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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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出版江 苏 省 生 态 环 境 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for Nansi Lake basin in Jiangsu area2023-09-28 发布2024-04-01 实施CCS Z 60DB32/45762023ICS 13.060.30中 国 标 准.DB32/45762023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范围及控制区划分35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6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87 达标判定98 实施与监督9附录 A
2、(规范性)污染物测定方法10参考文献13目 次DB32/4576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HJ 945.32020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批准。DB32/45762023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控制项目、排放限值、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3、。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
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51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HJ/T 70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 84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5、离子色谱法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2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HJ/T 39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8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1DB32/45762023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3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
6、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9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65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水质总磷
7、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94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700水质65 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32 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3水质氰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4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5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826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8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 908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HJ 97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1083排污单位自行监
8、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 1182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HJ 122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DB 32/444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南四湖 Nansi Lake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等四个相连湖泊的总称。3.2 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Nansi Lake basin in Jiangsu area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沛县、铜山区、泉山区向微山湖、昭阳湖汇水的区域。3.3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DB32/45762023来源:HJ 945.22018,3.73
9、.4 城镇污水处理厂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来源:GB 189182002,3.23.5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industrial wastewater integrated treatment plant除城镇污水厂外,专门处理其他单位的工业废水,或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作为工业聚集区配套设施的污水处理厂。来源:HJ 9782018,3.43.6 排水量 effluent volume排污单位向其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污水的量,污水类别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
10、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污水,通常包括生产工艺污水、厂区生活污水、冷却污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等。来源:HJ 945.22018,3.143.7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来源:HJ 945.22018,3.153.8 新建排污单位 new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审核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排污单位。3.9 现有排污单位 existing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
11、it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审核或备案的排污单位。4 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范围及控制区划分4.1 流域范围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范围详见表 1。表 1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范围序号1234区县丰县沛县铜山区泉山区镇(场)街道全域全域马坡镇、郑集镇、沿湖农场、利国镇、柳泉镇、茅村镇、何桥镇、黄集镇柳新镇、垞城街道4.2 控制区划分控制区分类包括:核心保护区域:南四湖大堤内全部区域,没有大堤的区段以 33 m 水位线(废黄河高程)为界;3DB32/45762023重点保护区域:核心保护区域边界外延 15 km 的汇水区域;一般保护区域:除核心保护区域、重点保护区域
12、外的其他汇水区域。5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5.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按照 DB32/4440 中的要求执行。对于实际接收工业废水比例大于3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盐量和硫酸盐按照本文件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要求执行。5.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表 2 规定执行。表 2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为毫克每升序号1234567每年 11月 1日至次年 3月 31日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氮(以 N计)总磷(以 P计)氟化物(以 F-计)全盐量硫酸盐(以 SO42-计)重点保护区域403(5)10(12)0.322500650一般
13、保护区域504(6)12(15)0.5225006505.3 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外,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按排污口所在区域执行表 3 规定的排放限值。表 3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为毫克每升123总汞总镉总铬油墨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乙炔法聚氯乙烯企业)其他排污单位再生铜、铝、铅、锌工业电池工业(铅蓄电池企业)、锡、锑、汞工业其他排污单位陶瓷工业油墨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钢铁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涉锰、镍、钼、铜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稀土工业0.0020.003(不应检出)a0.0050.010.020.020.10.50.50.0020.003(不应检出)
14、a0.0050.010.020.050.10.50.8序号项目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4DB32/457620234567a 自 2017年 8月 16日起,新建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乙炔法聚氯乙烯企业)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无机化学工业(氯酸盐工业、涉铬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其他排污单位纺织染整工业钢铁工业(钢铁联合企业和轧钢非联合企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稀土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油墨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锡、锑、汞工业其他排污单位稀土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钒工业其他排污单位油墨工业稀土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15、、锡、锑、汞工业陶瓷工业其他排污单位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烧碱企业)陶瓷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电池工业(镉镍/氢镍电池企业)、铜、钴、镍工业、铅、锌工业、电镀企业和电镀设施、无机化学工业(涉铬、锌、锰、镍、铜、镉、钴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其他排污单位0.50.50.50.050.10.20.20.10.10.10.10.10.10.10.050.10.20.211.50.50.050.10.20.50.10.20.30.10.20.30.50.050.10.513总铬表 3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续)序号项目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5.4 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外,直接排放第二
16、类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按排污口所在区域执行表 4 规定的排放限值。表 4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为毫克每升(色度除外)12色度(稀释倍数)悬浮物(SS)一切排污单位橡胶制品工业(乳胶制品企业除外)汽车维修业、钢铁工业其他排污单位3010202030102030序号项目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单位为毫克每升5DB32/4576202334567891011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氰化物(以 CN-计)硫化物氨氮挥发酚氟化物(以 F-计)橡胶制品工业、陶瓷工业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羽绒工业其他排污单位钢铁工业、陶瓷工业、煤炭工业、无机化学工业、再生铜、铝、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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