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模版.docx
《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模版.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商业汇票(纸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商业汇票业务的管理,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提升经营效益,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制度,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形,拟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只针对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另按总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商业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
2、人,并由承兑银行保证到期兑付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以外的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并由付款人保证到期兑付的票据。第二章 组织与分工第五条 商业汇票业务的部门分工如下:(一) 一级支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承兑、贴现、质押和质押解除等业务的调查和贷后管理。(二) 支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权限内承兑、贴现、质押和质押解除等业务的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三) 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权限内承兑、贴现、质押等业务的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四) 总行会计结算部门负责作成承兑、票据管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查复;支行营业部负责质押的商业汇票原件、部分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3、保管(如定时存单)及质押票据到期的委托收款。(五) 总行金融*场部门负责转贴现业务的对外开拓与营销推广。(六) 总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协议、协议文本的审查及涉讼事务。(七) 总行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业务的检查和监督。第三章 业务管理第一节 承兑业务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商业汇票承兑仅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我行作为汇票付款人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第七条 承兑业务的申请人(即出票人)为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但原则上不对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下同)。且银行承兑汇票必须采用由出票人委托我行签发并提示我行承兑的办理方式,出票人不得自行签
4、发。第八条 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一)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三) 已按规定在经办支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四) 遵守诚信信用的原则,与供应方(收款人)之间具备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五) 能按审批要求提供适量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承兑金额的3%,采用足额定时存单质押的可不另外提供保证金,对条件特别优秀的申请人经总行贷款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可适当降低保证金的比例。(六) 对于汇票票面金额扣除缴存的保证金后的风险金额,除非经总行贷款审批机构同意接受其采
5、取信用方式,否则应提供我行同意接受的担保。第九条 承兑业务仅限于人民币,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张汇票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对特殊情形需要签发票面金额超100万元以上承兑汇票的,须事先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申请。第十条 承兑业务纳入信贷管理范畴,须依照信贷业务操作管理及授权权限的有关规定进行承兑业务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申请人可向我行先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以下简称“额度申请”),取得批准后再在额度内详细办理承兑手续。第十一条 承兑业务作为备用授信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应监控在其最高授信限额和授信额度之内。对能够提供低风险担保(包括100%定时存单
6、质押担保或00%保证金担保)的客户,可不受此规定限制。承兑业务实行额度授信管理,申请人在审批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额度及期限内使用。第十二条 承兑业务原则上应要求出票人提供足额担保(含保证金),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并且应符合我行关于贷款担保的关于规定,对条件特别优秀的申请人除保证金外的部分可以采用信用方式。第十三条 商业汇票统一由总行办理承兑手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涉及到的承兑协议、承兑清单等资料文件,由总行授权各一级支行与申请人签订。 第十四条 承兑业务的保证金应实行专户管理,防止串用挪用,并按我行人民币保证金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计息和结息方式。第十五条 票据及资料文件资料的移交必须
7、依照信贷管理部门和会计结算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交接登记和签收手续,明确责任。第十六条 汇票承兑后的管理。(一) 会计结算部门、一级支行营业部会计人员与信贷管理部门应经常核对票据承兑情形,做好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确保业务安全、有序开展。(二) 会计结算部门和一级支行营业部会计人员应切实履行账实核对职责,确保账实相符。(三) 各一级支行依照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关于要求定时报送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形;总行会计结算部门定时对全行承兑开票、兑付等业务办理情形进行数据统计、报送。(四) 一级支行信贷管理部门或一级支行公司业务部门应依照关于的贷后检查要求,复查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加强对出票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8、况的检查和监督,并督促出票人在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五) 如在汇票到期前发现出票人面临破产、停业、或倒闭的风险,或因经营状况或其拥有的资产出现影响其支付能力的不利变化的,各一级支行应视同票据到期,按协议商定处理,并通知总行会计结算部门。(六) 凡出现汇票到期日出票人账户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应冻结或取消出票人未用的额度,甚至取消出票人在我行的承兑申请资格/资质。(七) 总行稽核审计部门、信贷管理部门、会计结算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对一级支行的业务办理手续及账务处理等情形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加强对业务处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密性检查,主要内容有:1、 必需的资料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2、 协
9、议、协议的内容是否齐全、准确;3、 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账实是否相符;4、 其他业务操作、管理是否按关于规章制度执行。(八) 在业务办理或日常管理中发生银行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丢失或被盗等一级重大支付结算事项、遗失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等三级重大支付结算事项或者其他重大事项的,应依照总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第二节 贴现业务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包括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一)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我行背书转让,我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二) 转贴现是银行机构将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机构贴付一定利息后取得融通资金
10、的行为。(三) 再贴现是银行机构将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后取得融通资金的行为。第十八条 依据有关贴现付息人的不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分为一般票据贴现、买方付息贴现和第三方付息贴现。(一) 一般票据贴现指由持票人(卖方)支付贴现利息的贴现;(二) 买方付息贴现指由持票人的直接前手(买方)贴付利息,而持票人可全额获取汇票金额的贴现;(三) 第三方付息贴现指由持票人及其直接前手(即买卖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贴付利息,持票人可全额获取汇票金额的贴现。第十九条 贴现有关规定(一) 贴现开办的对象为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但原则上不对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下
11、同)。(二) 贴现申请人(持票人)向我行申请贴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实行独立核算:1、 具备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格/资质,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 申请人为商业汇票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持票人;3、 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备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4、 申请人的资信、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形良好;5、 申请人在我行开立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三) 买方付息贴现及第三方付息贴现项下的贴现付息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格资质,依法从事经营活动;2、 资信及经营情形正常,有一定经济实力;3、 在我行开立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能依照我行要求及贴现协议的商定预存不少于贴
12、现利息的资金。(四) 如发现票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贴现:1、 申请人与出票人为同一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2、 记载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或承兑附条件的汇票;3、 背书不连续的汇票;4、 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汇票;5、 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的汇票;6、 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的汇票;7、 被挂失止付、冻结的汇票;8、 持票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受让的汇票;9、 其他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的汇票。(五) 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委托人(持票人)通过与其代理
13、人、贴现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委托其代理人在贴现银行办理票据贴现手续,贴现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贴现,直接将贴现费用支付给贴现委托人(持票人)的业务。其中:1、 我行受理的代理贴现票据应为承兑银行为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买方企业承兑的我行保贴额度内的商业承兑汇票。2、 办理代理贴现的汇票为未经背书转让的票据,且票据贴现日期与开票日期不为同一日。3、 代理人在汇票背面及贴现协议签章,并注明代理关系及委托代理日期。(六) 贴现的汇票必须要式完整、记载事项齐全,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目前我行受理贴现的票据应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内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七) 贴现期限从
14、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异地”指贴现经办支行所在地级*以外地区)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八) 贴现利率应综合考虑*场、成本、风险等因素,详细依照我行有关贴现利率政策执行。(九) 贴现利息按票面金额与计息天数及贴现利率的乘积计算(计息天数为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前一天,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十) 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计算。若为第三方(或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则实付贴现金额在数额上等于票面金额,贴现利息由第三方(或买方)支付。(十一) 贴现应纳入信贷管理范畴,须依照信贷业务操作管理及授权权限的有关规定进行贴现业务调查、审查、审
15、批和贷后管理。办理贴现业务所涉及到的协议、协议等资料文件范本由总行统一拟定,详细业务项下的协议或协议等资料文件由总行授权各一级支行与申请人签订。(十二) 贴现业务应注意我行整体贴现规模的合理调控及企业整体授信风险的合理监控。第二十条 转贴现业务对关于资料文件资料的审查参照贴现办理。未经总行批准,各一级支行不得办理转贴现业务。第二十一条 再贴现必须依照人民银行规定办理。第三节 质押、质押解除第二十二条 商业汇票的质押,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以该票据为债权人设立质权的票据行为。第二十三条 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质权人应解除质押。第二十四条
16、 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到期未履行的,质权人可行使票据权利,但不得继续背书。第二十五条 票据到期日先于主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在票据到期后行使票据权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票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第二十六条 商业汇票质押背书,汇票背书栏中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 质权人名称;(二) 质押日期;(三) 表明“质押”的字样;(四) 出质人签章。第四节 其他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商业汇票由总行会计结算部门统一订购、管理。商业汇票的请领、保管与使用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要求执行。各一级支行领用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由一级支行营业部集中保管、使用。总行与一级支行之间、
17、客户与经办行之间要严格办理汇票交接手续,防止银行承兑汇票凭证丢失。第二十八条 汇票专用章及结算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按我行印章管理的关于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证、印分管”。第二十九条 经办人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全面、及时、真实地记录商业汇票业务的受理、审批、保证金收取、担保、承兑、贴现、质押、质押解除、付款、垫款以及清收等关于情形,实时监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敞口。第三十条 各一级支行应依照总行信贷档案管理关于要求按户建立商业汇票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第四章 业务程序第一节 承兑业务第三十一条 承兑业务的申请和受理申请人除按我行信贷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必备资料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交下列资料文件
18、资料:(一) 证明承兑汇票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资料文件资料(额度申请时不须提供,详细开票时须提供),包括:1、 如承兑汇票申请人与收款人不属关联企业,要求提供商品购销协议(买卖协议)的复印件。该协议须有购销各方的签章,商品的品种、单价、数量、总款项,付款方式,日期等要素,所有要素要与承兑汇票相匹配。如购销协议上述要素不全(包括无对方单位签章的电子协议)致使未能判断与承兑汇票的匹配性的,还应提供有关商品的发运单据、进仓单等复印件作为补充资料文件资料,或者按以下第2点的要求提供依据有关税收制度关于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作为补充资料文件资料。2、 如承兑汇票申请人与收款人属于关联企业,
19、除按第1点的要求提供商品购销协议外,还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的要素要与购销协议及承兑汇票相匹配。增值税发票原则上不迟于承兑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依据有关购销协议商定未能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的,最迟应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提供,否则可暂停申请人剩余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关联企业的定义参照我行授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 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资料文件资料;(三)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资料。各一级支行经办人员应依据有关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文件资料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承兑申请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形并退回关于资料文件资料。第三
20、十二条 承兑业务的调查各一级支行经办人员受理承兑申请后,应对申请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文件资料,对申请人和担保人(如有)的所有经营概况、财务状况、到期支付能力以及承兑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情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提出包括承兑与否、承兑金额、承兑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等内容的调查建议或意见后,按总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及权限的有关规定提交有权人审查、审批。调查内容包括:(一) 申请人与担保人过往资信状况是否良好;(二) 调查申请金额与申请人的经营规模、合理的资金需求是否匹配;如为详细开票申请,还应调查申请人与供应方(收款人)之间是否具备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交易内容是
21、否符合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三) 申请人与担保人的资本、经营管理和支付能力等情形是否符合我行要求;(四) 申请人与担保人的直接负债(借款)及间接负债(由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是否已超过其自身偿债能力和即期清偿能力;(五) 申请人与担保人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金额、贷款方式等情形;(六) 申请人与担保人的涉讼情形;(七) 抵(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变现能力;(八) 如申请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担保人为境外机构,应核查其是否已到外汇局办理或有债务登记,并向我行提供“或有债务登记表”;(九) 申请人与担保人提供的关于资料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第三十三条 承兑业务的信贷审查
22、有权审查人对调查人提交的整套资料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其合规、合法性进行认定,并加具审查建议或意见(承兑与否、承兑金额、承兑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等),通过审查的,将关于资料文件资料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审查重点:(一) 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二) 该承兑业务的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我行的信贷投放要求;(三) 申请金额是否与申请人的经营规模及合理的资金需求相匹配;如为详细开票申请,还应审查拟开的承兑汇票是否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包括审核交易协议和增值税发票的号码和金额,防止交易协议和增值税发票的重复使用或超额使用等);(四) 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支付能力。第三十四条 承兑业务的信贷审批
23、有权审批人对有权审查人报送的整套资料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在认定其合规、合法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总行的信贷投放政策和资金情形,加具审批建议或意见(承兑与否、承兑金额、承兑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等)。承兑申请审批后,对特殊情形需要签发票面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承兑汇票的,须在详细开票前将书面的申请报告(至少包括出票人及收款人简介、本次交易的内容)及证明交易背景的资料文件资料送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批,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详细开票手续。第三十五条 签订协议。承兑申请获审批后,应按以下要求签订协议:(一) 各一级支行与申请人及担保人(如有)按我行协议的关于要求签订汇票承兑协议并确定编号。(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顺德 农村 商业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