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433-2018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江西省).pdf
《DB36∕T 433-2018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江西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6∕T 433-2018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江西省).pdf(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91.140.01 P 16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4332018 代替 DB36/ 433-2004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Safety 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Protection in Song and Dance Hail and Other Publices of Entertainment 2018 - 09 - 07 发布 2019 - 02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6/ T 433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
2、置 . 1 4 安全疏散 . 2 5 建筑保温和装修防火 . 3 6 灭火设施和器材 . 3 7 消防电气 . 4 8 防烟、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 6 DB36/T 433-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6/ 433-2004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与DB36/ 433-2004相比,除了编辑性修改外,其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为推荐性标准; 修改了前言; 删除了总则,改为范围,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布置要求,对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包
3、房外窗、应急疏散、装修材料、消防用水、消防电源等要求进行了修改,新增了建筑保温、防烟、通风、空气调节等要求。 本标准由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智勇、万灏、刘峰、陈琨、王荣辉、帅欢、许强、唐国强、黄宁、万瑞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施一平、罗新梅、易庆、宋根长、聂武林、曾柳青、黄颖、徐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 433-2004。 DB36/ T 4332018 1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
4、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设计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安全疏散、 建筑保温和装修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消防电气以及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公众开放的建筑面积 50m2及 50m2以上的下列室内场所: (1)歌舞厅、夜总会、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类场所; (2)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酒吧、茶馆、咖啡厅等场所; (3)网吧、游艺厅等游艺游乐类场所; (4)桑拿浴室、汗蒸馆等场所(不包括洗浴部分)。 歌舞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5、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设计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1251 建筑防烟
6、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3.1 歌舞娱乐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并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关于防火间距、消防扑救环境、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的规定。 3.2 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3.3 歌舞娱乐场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DB36/T 433-2018 2 b) 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c) 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 10m; d) 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
7、层或四层及以上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 e) 厅、 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设置在厅、 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3.4 歌舞娱乐场所不应毗连或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应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应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歌舞娱乐场所。 3.5 歌舞娱乐场所不应设置在锅炉房(包括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燃气箱式调压站、发电机房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6 歌舞娱乐场所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8、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3.7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具有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 GB 50116 的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3.8 歌舞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单元设置。当一个场所内有不同的营业性使用功能时,整个场所的消防设计应按标准高的部分执行。 3.9 歌舞娱乐场所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不应留有缝隙。管线穿越隔墙、楼板的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3.10 歌舞娱乐场所的包房应开设可方便开启的外窗,窗洞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0.9m,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房间地面面积 2且不小于 0.48m2。 3.11 歌舞娱乐场
9、所内的房间不宜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 当房间的门必须设置在与疏散走道相连的袋形短走道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房间门距短走道入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5m; b) 房间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75m2。 4 安全疏散 4.1 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形式、位置、数量、宽度和疏散距离等均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4.2 安全出口、 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 2 个, 建筑面积不大于 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的厅、 室,可设置 1 个疏散门。歌舞娱乐场所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40m。 4.3 歌舞娱乐场所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完全分开设置。 4.
10、4 设在建筑物地下一层或半地下层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应直通室外。 4.5 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 0.5 人/m2计算,内部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核定人数确定。 4.6 歌舞娱乐场所疏散用的楼梯间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加压送风设施。疏散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4.7 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按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分散布置,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4.8 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 1.40m 内不应设置踏步。 4.9 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门
11、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向推拉门,门口不应设置影响疏散的镜面装饰物和遮挡物。 4.10 歌舞娱乐场所不应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处设置栅栏,不应在外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DB36/ T 4332018 3 4.11 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或使用期间应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配有门锁的疏散门应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无需借助钥匙或其他工具等即可从内部向疏散方向开启。 4.12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 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包房的疏散门背后应设置告之顾客疏
12、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的安全疏散示意图。 5 建筑保温和装修防火 5.1 歌舞娱乐场所建筑保温系统和室内外装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歌舞娱乐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5.2 歌舞娱乐场所外墙开设的窗口周围 2m 范围内和窗口下方不应设置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的容易造成火灾蔓延的门楼、灯箱、广告牌。 5.3 歌舞娱乐场所在装修时,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所需的净宽度。 5.4 歌舞娱乐场所装修设计应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5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地上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 A 级装修材
13、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半地下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 5.6 设置在地上层的歌舞娱乐场所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半地下层的歌舞娱乐场所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 5.7 歌舞娱乐场所除演艺厅和具有卡拉 OK 功能的包房等有声学要求的房间外,墙面不应设置软包。 5.8 歌舞娱乐场所的演艺厅和具有卡拉 OK 功能的包房等有声学
14、要求的房间墙面可局部采用软包装修,其填充材料和外面包覆材料均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 B1 级的材料,且软包面积不应超过该房间墙面面积的 20。 5.9 歌舞娱乐场所内的配电箱、灯具、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等电气设施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上。 6 灭火设施和器材 6.1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水压和设置要求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6.2 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其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其消防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6.3 下列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a) 设在建筑地下一层、半地下层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 b)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中; c) 设在单层、多层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m2。 6.4 当消防用水引入管设置水表时,应保障设置水表后系统供水条件仍满足其功能使用要求。 6.5 歌舞娱乐场所除应按 GB 50140 的要求配置灭火器外, 每间包房内应在醒目和便于取用处增配一具2kgABC 干粉灭火器。 7 消防电气 DB36/T 433-2018 4 7.1 歌舞娱乐场所的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电气线路及电气装置等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2 歌舞娱乐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a) 封闭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等; b) 演艺厅、多功能厅等公共活动场所; c) 建筑面积超过 50m2的包房; d)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门厅等。 7.3 歌舞娱乐场所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x,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 5.0Lx;其连续照明供电时间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7.5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
17、要求。 7.6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平时应处于点亮状态,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a) 在非营业时间仅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时; b) 可由天然采光识别安全出口和疏散方向时。 7.7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当采用蓄电池供电时,应保持蓄电池平时处于充电状态。 7.8 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或靠近出口上方的墙面上, 标志的下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 0.3m。当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位于疏散走道的侧面时,应在其前方位置的顶棚下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标志的下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 0.3m,并与疏散方向垂直。疏散指示标志的
18、方向指示标志应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b) 疏散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的地面上或距地面 1.00m 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墙面上时,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 10m ;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m。 c) 悬挂在大厅等大空间场所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能满足人员在任一点均能看见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2.0m,且不应大于 3.0m;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 20m。 7.9 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10 歌舞娱乐场所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应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7.
19、11 歌舞娱乐场所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GB 13495和 GB 17945 的相关规定。 7.12 卡拉 OK 厅及其包房内, 应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 能够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 OK 房间的画面、声音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7.13 歌舞娱乐场所宜设置智慧安全用电监测装置, 并将消防设施、 安全用电监测等数据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8 防烟、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 8.1 歌舞娱乐场所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a)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封闭楼梯间; b)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DB36/ T 4332018
20、5 c) 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间)。 8.2 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防烟设施的场所或部位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8.3 歌舞娱乐场所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a)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100m2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场所; b) 中庭; c) 建筑面积大于 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d) 建筑面积大于 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e) 长度大于 20m 的疏散走道。 8.4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21、 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8.5 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或部位无自然排烟条件或自然排烟不符合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8.6 排烟阀或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0m。 b)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 c)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d) 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10m/s。 8.7 歌舞娱乐场所防
22、烟、排烟系统的其他要求以及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设计,均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8.8 歌舞娱乐场所应配置消防自救呼吸器,配置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场所总服务台应至少配置 2 具; b) 每个灭火器配置点宜配置 2 具; c) 包房内宜按座位数 50的数量配置。 DB36/T 433-2018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A.1 范围 规定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向公众开放的建筑面积50及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 对于小于50的场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条中的具有娱乐功能主要是指具有歌舞表演或卡拉OK等功能。本标准不可能把有关规范所有内容包括在内,故本
23、条规定,在消防工作中,除了要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外,还要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 A.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近年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相继进行了大面积修订,新颁布实施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251)。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认真遵循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A.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A.3.1 针对歌舞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容易蔓延,疏散、扑救难度大,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6T 433-2018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江西省 DB36 433 2018 歌舞 娱乐 场所 消防安全 技术标准 江西省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