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702-20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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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020.40 CCS Z 09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 7022024 代替 DB64/T 702201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24-02-04 发布 2024-05-04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64/T 702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5 选址与场区布局.3 6 粪污收集与贮存
2、.3 7 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4 8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4 9 废气治理.5 10 污染物监测.5 1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管理.6 附录A (资料性)粪污贮存设施容积计算的推荐公式及相关参数.7 参考文献.8 DB64/T 702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代替DB 64/T 702-2011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与DB 64/T 70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
3、框架进行了拆分重整(见第 7 章、第 8 章);对框架进行了新增(见第 5 章、第 6 章、第 9 章、第 10 章、第 11 章、附录和参考文献);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 1 章);增加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针对不同畜禽养殖主体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见第 4章);修改了术语定义、规范性引用文件等部分内容(见第 2 章、第 3 章);给出了畜禽养殖粪污贮存设施最小容积核算公式及主要参数参考值(见附录 A)。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畜牧工作站、宁
4、夏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小梅、刘海东、杨军香、闫景明、毛春春、张婧雯、刘超、任学蓉、纪立东、王德全。本文件为首次修订。DB64/T 7022024 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总体要求、选址与场区布局、粪污收集与贮存、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废气治理、污染物监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产业园、畜禽粪污处理场(站)、农村畜禽养殖密集区畜禽养殖户的污染防治。其他区域畜禽养殖户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文件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
5、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25171 畜禽养殖环境与废弃物管理术语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500
6、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97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规范 HJ 102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 2065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 2596 沼肥 NY/T 3442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NY/T 4046 畜禽粪水还田技术规程 DB64/T 871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64/T 7022024 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lar
7、ge sca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community)养殖规模(按养殖场最大养殖能力确定)达到自治区政府部门确定并公布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所。畜禽养殖户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retail investors 未达到3.1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的畜禽养殖单位。农村畜禽养殖密集区 rural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intensive areas 以家庭圈养为主要养殖模式,以畜禽养殖设施或者场所与居民生活区混杂为特点,在一定范围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畜禽养殖活动,且畜禽存
8、量与人口数量之间的比值超过一定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畜禽养殖废弃物 livestock and poultry waste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垫料、冲洗水、病死畜禽尸体、饲料残渣等固体、液体废弃物。来源:GB/T 25171-2023,3.3,有修改 畜禽粪污 livestock and poultry manure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液、污水、养殖垫料和少量散落饲料等的总称。可根据其中固体物含量不同分成固体粪污和液体粪污。来源:GB/T 25171-2023,3.4,有修改 畜禽养殖污水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wastew
9、ater 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尿液、固液分离的液体和栏舍冲洗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的总称。畜禽养殖废气 livestock and poultry waste gas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4 总体要求 畜禽养殖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土地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粪污不宜直接还田利用或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场内应坚持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加强固液分离、分类处理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循环利用的原则,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畜禽养殖应加强饲养管理,按照 GB 13078 相关规定执行,从源头减少废气排放。规
10、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选择成熟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建设与养殖量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处理(置)机制。畜禽养殖产业园应统筹入园企业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入园企业应以粪污、污水、固体废弃物的沼气能源园区利用、有机肥生产利用为主导,选择国家或行业推荐的污染防治技术。畜禽粪污处理场(站)应配套粪污收集、转运、贮存处理设施设备,结合周边环境和种植业情况,选择适宜的粪污等处理处置技术。农村畜禽养殖密集区宜建立集中处理设施或工程。发生重大疫情时畜禽粪污应按照国家兽医防疫有关规定处置。DB64/T 7022024 3 5 选址与场区布局 选址要求 5.1.1 新建、改建、扩
11、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产业园、畜禽粪污处理场(站)应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动物卫生防疫、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生态红线等关于选址的要求。5.1.2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产业园及畜禽粪污处理场(站)及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置)设施: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场区布局要求 5.2.1 设置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生产区、生活区应保持一定距离,具体布局应按照 NY/T 682的规定执行。5.2.2
1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保护设施平面布置以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利用、粪便处理利用、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系统为主体;畜禽粪污处理场(站)环境保护设施布置以粪污贮存、发酵处理的系统为主体。其他附属设施按处理工艺流程合理安排,方便运维。5.2.3 畜禽粪便处理区域应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漏、防扬散、防径流和雨污分离等措施。6 粪污收集与贮存 粪污收集 6.1.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养殖种类和规模,应分别收集污水与粪便。奶牛养殖场奶厅污水和牛舍粪尿宜单独收集。6.1.2 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根据畜禽种类合理确定清粪工艺。奶牛、肉牛、羊和蛋鸡等畜种应采用干清粪工艺。使
13、用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农村畜禽养殖密集区养殖户宜采用干清粪工艺。6.1.3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合理安排清粪频次,养殖粪污应及时清理,收集、运输过程应采取防扬撒、防溢流、防渗漏等措施,防止环境污染。6.1.4 农村畜禽养殖密集区养殖户粪污收集转运,宜配置一批小型农用三轮车,车厢底部做好防渗防漏,避免二次污染。6.1.5 畜禽粪污处理场(站)应配套粪污贮存、运输和装卸车辆、有机肥生产线等设施设备,制定粪污运输方案,收集过程中应避免泄漏、溢散。6.1.6 对配套建设了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或工程的农村畜禽养殖密集区,畜禽养殖户应在地方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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