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69-2019 (备案号:J 14849-2019)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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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 处置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municipal sludge in Tianjin DB/T 29-269-2019 备案号:J14849-2019 2019-09-12 发布 2019-11-01 实施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municipal sludge in Tianjin DB/T
2、29-269-2019 J14849-2019 主编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9 年 11 月 01 日 2019 天 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设201954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交委关于下达 2009 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建科教2009338 号)的要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 。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
3、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T29-269-2019,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 前 言 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09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建科教2009338号)文件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
4、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污泥处理、污泥填埋、污泥土地利用、污泥建材利用、淤泥路基填筑、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由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邮编300381) 。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天津市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方生态环境工程研究院 天津市海顺交通工
5、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玉庆 白繁义 吴景海 刘范嘉 张 建 曹 雷 李慧秋 聂英进 彭金利 马德刚 张轶凡 付华平 王 卓 卢 凯 宋海云 高建东 陈 聪 赵立伟 韩 檬 李笑笑 李海波 陈 琳 苏亚勋 王德蜜 陈庆斌 莒海旭 仇晶晶 张雪娜 陈 雯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利君 王启山 石凤林 杨宪云 季 民 阚薇莉 郭淑琴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5 4 污泥处理.6 4.1 一般规定.6 4.2 河道淤泥的疏浚与吹填.7 4.3 污泥预处理.8 4.4 污泥中温厌氧消化.10 4.5 污泥脱水.12 4.6 河道淤泥自然干化.15 4.7 污泥热干
6、化.16 4.8 污泥焚烧.18 4.9 污泥好氧发酵.21 4.10 石灰稳定.22 5 污泥填埋.24 6 污泥土地利用.27 6.1 一般要求.27 6.2 园林绿化介质土.28 6.3 垃圾填埋场覆盖土.29 6.4 土地改良.30 7 污泥建材利用.31 8 淤泥路基填筑.33 8.1 一般规定.33 8.2 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36 9 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38 9.1 恶臭污染控制.38 9.2 噪声污染控制.38 9.3 炉渣和飞灰污染控制.39 9.4 烟气污染控制.39 9.5 废水污染控制.39 9.6 污泥运输过程中污染控制.40 9.7 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
7、监测控制.40 附录 A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GB14554).41 附录 B 土壤监测与分析方法.42 本规程用词说明.44 引用标准名录.45 条文说明.47 Contents 1 General principles.1 2 Terminology.2 3 Basic regulations.5 4 Sludge treatment.6 4.1 Common provisions.6 4.2 Dredging and reclamation of river silt .7 4.3 Sludge pretreatment.8 4.4 Sludge mesophilic anaerobi
8、c digestion.10 4.5 Sludge dewatering.12 4.6 Silt natural drying .15 4.7 Sludge heat drying .16 4.8 Sludge incineration .18 4.9 Sludge aerobic fermentation .21 4.10 Sludge lime stabilization.22 5 Sludge landfill.24 6 Sludge land application.27 6.1 Common provisions.27 6.2 Garden soil.28 6.3 Landfill
9、cover soils .29 6.4 Land improvement.30 7 Sludge building material application .31 8 Subgrade filling.33 8.1 Common provisions.33 8.2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nd quality control .36 9 Pollution control in treatment and disposal process of sludge.38 9.1 Odor pollution control.38 9.2 Noise pollution c
10、ontrol.38 9.3 Slag and Fly ash pollution control.39 9.4 Gas pollution control.39 9.5 Wastewater pollution control .39 9.6 Pollution control in the process of sludge transportation .40 9.7 Monitoring and control in the process of sludge treatment and disposal.40 Appendix A:odor pollutants standard va
11、lue of plant boundary.41 Appendix B:monitoring and analysis methods of soil.42 Explai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44 List of auoted standards.45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7 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促进天津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贯彻节能减排的国策,实现城镇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及资源化,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设计、 运行和管理。 1.
12、0.3 本规程中的城镇污泥包括河道淤泥、污水污泥。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泥执行危险废物相关规定,不适用本规程。 1.0.4 天津市城镇污泥处理处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术 语语 2.0.1 污水污泥 sludge 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 2.0.2 河道淤泥 river silt 本规程所指的河道淤泥是指天津市辖区内河湖坑塘的淤泥, 但不包括收纳工业废水的河湖坑塘的淤泥。 2.0.3 污泥处理 sludge treatment 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调理、浓缩、脱水、厌氧或好氧消化、石灰稳定、堆肥、干化和
13、焚烧等。 2.0.4 污泥处置 sludge disposal 对处理后污泥的最终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等。 2.0.5 疏浚 dredge 本规程所指的疏浚为疏通、扩宽或挖深河湖等水域,用人力或机械进行水下土石方开挖工程。 2.0.6 吹填 hydraulic fill 本规程所指的吹填为疏浚淤泥通过管线被排放到水体近岸陆地进行淤泥填垫,并排除淤泥中的水分,达到一定标高,使之具有可利用价值。 2.0.7 浓缩 thickening 采用重力、气浮或机械的方法降低污泥含水率的过程。 2.0.8 污泥热水解 sludge thermal hydrolysis 通过加热使污
14、泥的微生物絮体解体,微生物细胞破裂,同时污 3 泥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水解的过程。 2.0.9 污泥脱水 sludge dewatering 污泥或排泥水浓缩后进一步去除水分的过程, 一般采用机械方式。 2.0.10 污泥深度脱水 sludge deep dehydration 即将脱水后的污泥经调质后, 使其含水率达到 60%以下。 2.0.11 污泥石灰稳定 sludge lime stabilization 在泥饼中投加干燥的生石灰(氧化钙),进一步降低泥饼含水率,同时使其 pH 和温度升高,杀死和抑制病原菌及其他微生物生长,达到污泥稳定的过程。 2.0.12 污泥好氧发酵 sl
15、udge aerobic fermentation 通过好氧微生物的生物代谢作用,有效杀灭病原菌、寄生虫卵和杂草种籽,并使水分蒸发,使污泥中有机物转化成稳定的腐殖质的过程。 2.0.13 中温厌氧消化 mesophilic anaerobic digestion 无氧条件下,污泥温度在(3337)时的污泥消化过程。 2.0.14 淤泥自然干化 silt natural drying 通过撇水、渗透和自然蒸发降低淤泥含水率的过程。 2.0.15 污泥热干化 sludge heat drying 污泥通过加温蒸发措施去除大部分水分的过程。 2.0.16 污泥焚烧 sludge incinerati
16、on 利用焚烧炉将污泥完全矿化为少量灰烬的过程。 2.0.17 污泥土地利用 sludge land application 将处理后污泥作为介质土或土壤改良材料,用于园林绿化、土地改良和农田等场合的处置方式。 2.0.18 污泥园林绿化利用 sludge used for afforestation and gardening 处理后污泥用于城镇绿地或郊区林地的建造和养护的处置方 4 式。一般用作栽培介质土、土壤改良材料,也可作为制作有机肥的原料。 2.0.19 污泥土地改良利用 sludge used for soil improvement 处理后且满足标准的污泥用于盐碱地、 沙化地和废
17、弃矿场土地的改良,使之达到一定用地功能的处置方式。 2.0.20 污泥填埋 sludge landfill 采用工程措施将处理后的污泥集中进行堆、填、埋,置于受控制场地内的处置方式。 2.0.21 淤泥路基填筑 silt subgrade filling 是指经处理后的淤泥作为公路路基填筑材料的处置方式。 2.0.22 污泥建材利用 silt building materials 是指经处理后的污泥作为制作建筑材料(如砖、陶粒、水泥、混凝土等)部分原料的处置方式。 2.0.23 污泥浸出液 sludge extracted fluid 污泥浸出液是采用化学溶液对污泥按一定方式进行浸泡后得到的溶
18、液。 5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应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和河道整治规划合理确定,确保城镇污泥的最终安全处置。 3.0.2 污泥应以最终安全处置为目标, 因地制宜地科学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和建设方案,采用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鼓励污泥的土地利用,限制性地采用填埋。在土地资源紧张且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选用干化、焚烧和协同焚烧技术,污泥焚烧灰渣应进行安全处置。 3.0.3 污泥处理处置应实施全过程管理。 3.0.4 河道清淤前应对淤泥泥质进行监测、分类,确定淤泥的处置方式。 3.0.5 单独建设的污泥处理
19、处置厂应设安全防护距离。 3.0.6 城镇河道淤泥的处理处置应与河道的管理、治理、清淤统筹考虑,优先考虑原位修复等减轻末端淤泥处置负荷的治理方案。 6 4 污泥处理污泥处理 4.1 一般规定 4.1.1 城镇污泥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和环境条件进行减量化、 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并逐步提高资源化程度。 4.1.2 污泥的处理流程应根据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选定。 4.1.3 河道淤泥处理方案宜在检测并分类的基础上分别处理。 4.1.4 本规程污泥处理包括河道疏浚与吹填、浓缩与碱性热水解、中温厌氧消化、脱水、干化、焚烧、好氧发酵、石灰稳定等处理环节。 4.1.5 污泥处理系统应考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
20、法规的限制,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设计。 4.1.6 河道淤泥的浓缩、脱水和干化,应充分利用清淤现场条件降低淤泥含水率。 4.1.7 污泥处理工艺及主要设施设备的选择, 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研究确定。 4.1.8 污泥处理产品进行填埋、土地利用、路基填筑、建材等利用时,产品泥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1.9 污泥处理现场应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爆、消防、防噪、抗震等设施。 7 4.2 河道淤泥的疏浚与吹填 4.2.1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确定疏浚吹填区位置和尺度; 2 利用现场调查与勘测资料,分析影响工程的因素; 3 掌握疏浚设备的特性,安排疏
21、浚与整体工程的衔接; 4 通过方案比选,经济合理地选择疏浚设备和疏浚方法。 4.2.2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设计应对下列因素进行分析: 1 疏浚区与泥土处理区(含吹填区)选址和尺度的多方案比较; 2 疏浚与吹填工程量的大小; 3 淤泥的土质物理力学特性及化学特性; 4 疏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法规的限制; 5 淤泥的可利用性评价; 6 可供使用的疏浚设备和疏浚方法的评价; 7 疏浚与泥沙运动回淤冲刷及维护的关系; 8 疏浚作业与航运及其它工程施工的干扰衔接最合理的施工程序与工期; 9 疏浚吹填与长期发展规划的协调; 10 疏浚与吹填工程必要的监测与试验。 4.2.3 采用泥泵及管道输泥应符合下
22、列规定: 1 淤泥在管道中的泥浆输送流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 2 管道中的最大流速应在泥泵气蚀性能允许的范围内; 3 泥泵机组的工作范围应符合恒转矩特性或恒功率特性曲线。 4.2.4 淤泥利用泥泵管道输送和填土的适宜性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确定。 8 4.3 污泥预处理 4.3.1 污泥浓缩分为重力浓缩和机械浓缩, 设计及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浓缩池活性污泥固体负荷宜为(3060)kg/(m2d) ; 2 重力浓缩池浓缩时间不宜小于12h, 间歇排泥时间宜为 (68)h; 3 重力浓缩应将含水率降至
23、98%以下; 4 机械浓缩应将含水率降至97%以下; 5 机械浓缩机高分子絮凝剂投加量宜为(1.54)kg/t干泥。 4.3.2 污泥碱性热水解设计及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泥碱性热水解的一般规定: 1)污泥碱性热水解工艺系统应由污泥接收及储存系统、调配预热系统、水解闪蒸系统、固液分离系统、浓缩调配系统、公用辅助系统等组成; 2)调配预热系统宜添加粉末状氧化钙作为水解药剂。氧化钙纯度应大于80%; 3)氧化钙的储存量宜按大于7天的运行供给量确定,输送和贮存中应防潮; 4)单条生产线的规模和生产线的数量可根据设计规模确定; 5)污泥碱性热水解生产线中的压力容器设备设计和加工制造应符合
24、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GB 150.1-150.4)的有关规定; 6)污泥碱性热水解提取浓缩后的蛋白浓缩液可作为有机钙蛋白肥料、土壤调理剂以及蛋白发泡剂; 7)污泥碱性热水解处理稳定后的污泥可作为酸性土壤调理剂、填埋场覆土、绿化土等应用,也可与水泥窑协 9 同焚烧或单独焚烧处置。 2 污泥碱性热水解系统的工艺参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污泥接收及储存系统应设置格栅拦截大颗粒杂质,设备仓体上设置通风除臭管道。系统内部可设置逐级过滤器,防止粒径大于10mm的杂质进入系统; 2)污泥接收及储存系统设置在低温环境时,应考虑伴热保温措施; 3)系统内部应设置安全泄压装置; 4)可采用蒸汽直接或间接加热
25、方式; 5)系统内压力容器的设计及加工制造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GB 150.1-150.4)的有关规定执行; 6)系统内的高温设备、管道应考虑保温、防烫措施; 7)系统内设备应设置操作、检修平台; 8)系统产生的废水宜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气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 污泥碱性热水解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配预热系统水解药剂的添加量应根据污泥有机质含量做出调整,应使调配后物料pH大于11; 2)调配预热系统的加热方式可采用直接加热或间接加热的方式; 3)调配后污泥的含水率宜控制在83%90%之间; 4)水解闪蒸系统的反应釜的加热方式宜采用间接加热方式; 5)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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