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6-2018(备案号 J10484-2018)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pdf
《DB∕T 29-6-2018(备案号 J10484-2018)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T 29-6-2018(备案号 J10484-2018)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pdf(4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DB/T 29-6-2018 备案号 J10484-2018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Parking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ianjin City 2018-05-28 发布 2018-07-01 实施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Parking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ianjin City DB/T29-6-2018 J10484-2018 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8 年 7 月
2、1 日 2018 天 津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设2018237 号 市建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 2015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2015286 号)要求,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完成了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 (库)标准 ,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T29-6-2018,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原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29-6-2010 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
3、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前 言 根据 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 2015286号)要求,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 29-6-2010)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为使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更加符合近几年我市停车需求的变化,更好指导我市配建停车泊位的建设,本次修订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发展趋势,并参考国内
4、外大城市现行标准,调整了部分建设项目配建指标,增加了机械式机动车停车库的相关内容。 同时对原标准中的部分条文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和操作性。 修订后,标准共分为5个章节。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指标;停车场(库)总平面布局。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由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寄至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300201) 。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阴炳成 龚祥兴 于守静 马 山
5、张凤霖 刘 建 李文华 齐 林 崔 扬 董永超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魏连雨 董苏华 邹 哲 朱晓东 孙长国 经 纬 于士元 邵 勇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3 3 基本规定.6 4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指标.8 5 停车场(库)总平面布局.15 5.1 建设项目出入口.15 5.2 平面机动车停车场(库) .16 5.3 机械式机动车停车库 .18 5.4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21 条文说明.23 Contents 1 General Rules.1 2 Technical Term.3 3 General Regulations.6 4 Constructi
6、on Projects Parking Standard.8 5 Parking Area General Layout.15 5.1 Construction Projects Entrance/Exit .15 5.2 Plane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16 5.3 Mechanical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Garage.18 5.4 Non-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20 1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 促进停车供需平衡
7、, 结合本市当前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新城及城市各功能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各类配建停车场(库) 。对于市域范围内其他地区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根据用地构成和交通条件情况,全市域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 一类地区: 中心城区:内环线围合的区域,面积约 13 平方公里; 滨海新区:泰达大街-海滨大道-津沽一线-河南路-海河-车站北路围合的区域,面积约 48 平方公里; 二类地区: 中心城区:外环线范围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面积约462 平方公里; 滨海新区:永定新河-天津港岸线-海滨大道
8、-津晋高速-唐津高速围合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面积约 385 平方公里; 三类地区: 市域范围内除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1.0.4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设置,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并应结合城市规划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合理布局。 2 1.0.5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应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宜采用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楼等立体停车设施。 1.0.6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3 2 术 语 2.0.1 机动车 motor vehicle 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
9、,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2 非机动车 non-motor vehicle 以人力驱动, 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2.0.3 停车场 parking area 供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露天停车场地。 2.0.4 停车库 parking garage 供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建、构筑物的包括封闭、敞开的单层、多层、底层及地下车库。 2.0.5 平面机动车停车场(库)plan motor vehicle parking area
10、or parking garage 采用驾驶员直接驾驶车辆进出泊位方式, 停放机动车的场地或车库。 2.0.6 机械式机动车库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机动车的车库。 2.0.7 复式机动车库 compound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2.0.8 全自动机动车库 fully automatic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4 2.0.9 机械式停车设备 mecha
11、nical parking devices 采用机械方法存取、停放机动车的机械装置或设备系统。 2.0.10 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 lift-slid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利用存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升降和横向平移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0.11 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 mini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升降或俯仰机构使汽车存入或取出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0.12 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 horizontal shif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在同一水平层上用搬运器平面移动汽车或载车板, 实现
12、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多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还需使用升降机来实现不同层间的升降。 2.0.13 巷道堆垛类停车设备 stack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有轨巷道堆垛机,将汽车水平且垂直移动到停车位旁,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0.14 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 vertical lif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升降机将汽车升降到指定层, 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该类停车设备也称为塔式立体停车库。 2.0.15 垂直循环类停车设备 vertical circulating
13、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垂直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垂直循环运动到达出入口层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0.16 水平循环类停车设备 horizontal circula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水平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水平循环运动到达升降机或出入口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5 2.0.17 多层循环类停车设备 multi-tier circula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上下循环机构或升降机将汽车在不同层的车位之间进行循环换位来实现汽车存取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6 3 基本规定 3
14、.0.1 新建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的建设项目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除外) ,应按本标准的配建指标要求配置停车泊位,并应满足总平面布局的相关要求。 3.0.2 改建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且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除外) ,停车泊位数量应按本标准配建要求不低于 50%进行补建(地块在改建前已审批过停车泊位数量时,补建后停车泊位数量不应小于原批复停车泊位数量) 。 3.0.3 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的扩建建设项目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除外) ,原保留建筑面积部分停车泊位数量应按本标准配建要求不低于 50%进行补建; 新增建筑面积部分应按本标准的配建
15、指标要求配置停车泊位。 3.0.4 对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结合自身实际条件配建。 3.0.5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应设置在建设项目可用地范围内。当建设项目用地范围跨越城市道路时,居住用地部分配建停车场(库)应与建筑位于城市道路同侧,不得跨越城市道路设置;其他用地部分配建停车场(库)可跨越城市道路设置,并应通过专用车行和人行通道连接。 3.0.6 统一规划建设的建筑综合体,各类建筑业态配建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必须与其规模、性质相对应,在满足配建停车场(库)总指标前提下,可统一安排,合理布置。 3.0.7 对商业文化街和商业步行街等商业建筑规模较小但密集的
16、地区,可采用集中配建与分散配建相结合的原则配建停车场(库) 。 7 3.0.8 为大型体育场馆配套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分散布置,其停车场(库)出入口的机动车流线和非机动车流线不应交叉。 3.0.9 建设项目停车场(库)应与建设项目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项目内道路之间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 对于吸引大量人流、车流聚集的公共建筑,宜按照分区就近布置原则,分散安排停车场(库) 。 3.0.10 建设项目停车场(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和施划交通标线,指明场内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停车位和出入口交通组织等设施。 3.0.11 居住用地类(R)建设项目
17、地面小客车停车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0.12 一类、二类地区商业用地类(B1) 、商务用地类(B2)建设项目地面小客车停车泊位数(不含出租车、装卸车等)不宜超过配建总小客车停车泊位数的 15%。 3.0.13 建设项目小客车车位和出租车车位应满足小型车的停放尺寸要求,装卸车车位应满足轻型车的停放尺寸要求,非机动车位应满足自行车停放尺寸要求。具体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0.14 各类新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要求,同步建设或充分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 8 4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指标 4.0.1 居住用地类(R)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和配套服务设施两类,其具体
18、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1 的规定。 表 4.0.1 居住用地类(R)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住宅(R11、R21、R31)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 0.5 配套服务设施(R12、R22、R32)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 1.0 注: 1 公共租赁住房 (不含租赁式住宅项目)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应小于 0.2个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应小于 2.0 车位/户; 2 住宅非机动车位宜在各楼座地面出入口前分散布置,其中集中设置的非机动车位不应超过总车位的 50%。 4.0.2 行政办公用地类 (A1) 建设项目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
19、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2 的规定。 表 4.0.2 行政办公用地类(A1)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分类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一类地区 0.8 二类地区 1.2 三类地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0.3 注:除上述指标以外,还应考虑对外服务访客车位,访客车位数量不宜少于配建车位 30%,访客车位宜与内部配建车位进行物理分离。 4.0.3 文化设施用地类(A2)建设项目包括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3 的规定。 9 表 4.0.3 文化设施用地类(A2)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
20、动车位 图书展览设施(A21)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1.0 文化活动设施(A22)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1.0 4.0.4 教育科研用地类(A3)建设项目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用地,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4 的规定。 表 4.0.4 教育科研用地类(A3)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高等院校(A31) 6.0 60.0 中等专业学校(A32) 4.0 70.0 中学(A33) 3.0 70.0 小学(A33) 2.5 20.0 聋、哑、盲特殊学校(A34) 3.0 5.0 幼儿园 车位
21、/100 名学生 1.5 5.0 一类地区 0.8 二类地区 1.2 科研事业单位(A35) 三类地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0.3 注:1 幼儿园建设项目小客车车位指标为建议指标,可参照执行; 2 幼儿园、特殊学校、小学、中学校门前建设项目可用地范围内应设置不少于 200m2的地面集散场地,供接送人流驻足; 3 幼儿园、特殊学校、小学、中学校门前可结合城市道路空间,设置必要的路内临时车位,仅用于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 4 各类中小学可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利用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用于家长接送临时停车等使用。 4.0.5 体育用地类(A4)建设项目包括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用地,
22、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5 的规定。 10 表 4.0.5 体育用地类(A4)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一类体育场馆3.0 二类体育场馆车位/100 座 4.0 2.0 体育场馆 (A41) 普通体育场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2.0 体育训练基地(A42)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5 1.0 注:1 一类体育场馆指大于 15000 座的体育场和大于 4000 座的体育馆; 2 二类体育场馆指小于或等于 15000 座的体育场和小于或等于 4000 座的体育馆; 3 普通体育场馆指用于全民健身、 规模相对较小、 无座位数量的体
23、育场馆; 4 体育场馆用地类建设项目宜设置大型客车车位,并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相应折减小客车停车位。 4.0.6 医疗卫生用地类(A5)建设项目包括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用地,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6 的规定。 表 4.0.6 医疗卫生用地类(A5)建 设项目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一类地区 0.7 三级医院 二、三类地区0.9 一类地区 0.6 医院用地(A51) 二级及以下医院 二、三类地区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0.5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A52、A53、A59)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 0.3 4.0.7 社会福利用地(A6
24、)和宗教用地类(A9)建设项目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 4.0.7 的规定。 表 4.0.7 社会福利用地和宗教用地类(A6、A9)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社会福利用地(A6)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1.0 宗教用地(A9)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0 注:1 社会福利用地主要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2 宗教用地主要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11 4.0.8 商业用地类(B1)建设项目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和旅馆用地,其具体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4.0.8 的
25、规定。 表 4.0.8 商业用地类(B1)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项目 单位 小客车车位非机动车位 一类地区 0.6 二类地区 0.8 零售商业用地(B11) 三类地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7 1.0 一类地区 1.0 二类地区 1.5 批发市场用地(B12) 三类地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 0.5 一类地区 1.0 二类地区 1.5 餐饮用地(B13) 三类地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 0.5 一类地区 0.3 二类地区 0.4 旅馆用地(B14) 三类地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 0.4 注:上述建筑面积含建设项目地下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4.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T 29-6-2018备案号 J10484-2018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DB 29 2018 备案 J10484 天津市 建设项目 停车场 标准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da****hi】。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da****hi】,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91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