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1707-20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DB13_T1707-20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3_T1707-20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13.220.01P 16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70720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2013 03 -06 发布2013 03 -31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13/T 17072013目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系统设计25 施工安装36 验收5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
2、监控应用5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装有剩余电流探测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8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9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华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石文林、贾冬梅、刁占恒、常力、李倩、余龙ft、徐爱军、张立业、申雪晓、胡北营。引言在经济日益繁荣的形势下,电气火灾作为一种灾害,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与日俱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能发现和消除电气线路存在的隐患,有效防止电气火灾的发
3、生。为规范河北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进一步控制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调研和实际应用,结合河北省实际, 制定本标准。DB13/T 170720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术语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本标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287.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
4、设备GB 14287.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remote-monitoring system of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
5、e prevention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探测器(包括剩余电流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电流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3.3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以下简称主机) main unit for electric fire monitoring能够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监控信号,指示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3.48电气火灾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 monitor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接收电气火灾探测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3.5剩余电流探测器 residual current detecto
6、r采集监测回路的剩余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装置。3.6测温式探测器 heat detector采集监测回路线缆温度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3.7电流探测器 current detector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3.8系统总线(以下简称总线) system bus主机与各监控器、监控器与各类探测器之间的物理传输介质。3.9有线网络 cable network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TCP/IP有线传输网络。3.10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 network access module用于监控系统与电
7、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3.11监控节点 monitoring node设置在配电箱(柜)内的现场监控器和探测器。4 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下列场所应设置监控系统:a)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b)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c)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d)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是木结构的古建筑;e)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8、所。4.1.2 监控系统宜独立设置,也可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子系统。4.1.3 监控器应为面板仪表型结构,所有显示、操作均应在配电箱柜面板上进行,并应能显示电气火灾监控参数(如剩余电流数值、温度数值、线缆电流数值)。4.1.4 主机应实时显示电气火灾监控参数(如剩余电流数值、温度数值、线缆电流数值)和报警部位(包括楼层、配电箱编号等),能人工在线查询、设定、修改、记录和保存各监控器的有关参数,应具有实时监控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功能。4.1.5 监控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能在被监控参数发生异常但未达到监控报警值前发出预报警信号。4.1.6 监控节点少于10点的系统可不配置主机,但应选用独立式监控器
9、和探测器,预留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的接口或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有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制室的宜配备主机。4.1.7 监控节点大于或等于10点的系统应配置主机,并预留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的接口或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4.1.8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应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其他有人值班的场所。4.1.9 系统设计应以剩余电流、温度、电流监控为主。4.1.10 系统设计应形成监控系统图、各层布线平面图。4.2 系统配置4.2.1 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场所,宜在以下部位进行监控节点的配置: a)照明、动力总配电箱进线处;b) 较大型建筑以及线路较复杂工程,楼层总配电箱处;c) 建筑物(包含建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3_T1707 2013 电气 火灾 监控 系统 设计 施工 验收 规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