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专题座PPT课件.ppt
《刑法专题座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专题座PPT课件.ppt(5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刑 法2.刑法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四、犯罪五、刑罚六、追诉时效3.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997年修订颁布实施,19971997年1010月1 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2011年5 5月1 1日起施行。4.二、刑法的基本原则p1 1、罪刑法定原则p2 2、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p3 3、罪刑相当原则5.1 1、罪刑法定原则p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 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6.2 2、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刑法第4 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7.3 3、罪刑相当原则刑法第5 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思考:为了防止犯罪的发生,是否可以轻罪重罚?为什么?8.三、刑法的适用范围1 1、属地管辖2 2、属人管辖3 3、保护管辖4 4、普遍管辖5 5、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6 6、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7 7、溯及力9.四、犯罪1 1、犯罪概念2 2、犯罪构成3 3、排除犯罪的事由4 4、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5 5、共同犯罪10.1 1、犯罪概念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
3、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11.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2.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12.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
4、关系。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物和人,物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犯罪客体只能是社会关系。13.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诸种要件的总称,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4.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15.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1717条规定:已满16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14周岁不满16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6.已满1414周岁不满1818周岁
5、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7.刑法第18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犯罪主体“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18.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
6、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人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9.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主要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20.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刑法第14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放任结果发生希望结果发生21.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刑法第1515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对于过失犯
7、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22.意外事件刑法第16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23.3、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刑法明确规定了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24.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法 专题 PPT 课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