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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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oil fume and oil mist 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9-12-31 发布 2020-06-30 实施生态生态环境部环境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2、4 方法原理 . 1 5 试剂和材料 . 2 6 仪器和设备 . 3 7 样品. 3 8 分析步骤 . 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 6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 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7 12 废物处理 . 7 13 注意事项 . 7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
3、验证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吉林市环境监测站、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营口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萃取溶剂对人体健康有害,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50 L(标准状态) ,萃
4、取液体积为 25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均为 0.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0.4 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烟 oil fume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 3.2 油雾
5、oil mist 指工业生产过程(如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工艺)中挥发产生的矿物油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 4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 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 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 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 (CH2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 、2960 cm-1(CH3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香环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和 A3030进行计算。 2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5.1 正十六烷(C16H34) 。 5.2
6、 异辛烷(C8H18)。 5.3 苯(C6H6)。 5.4 四氯乙烯(C2Cl4)。 用 4 cm 比色皿,空气池做参比,在波数 2930 cm-1、2960 cm-1和 3030 cm-1 处吸光度应分别不超过 0.34、0.07 和 0。 5.5 无水硫酸钠(Na2SO4)。 在 500 下加热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保存。 5.6 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 (准确至 1 mg) , 然后滴入约 1 g 正十六烷 (5.1) , 再次称重 (准确至 1 mg) ,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准确
7、浓度。 5.7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1.00 103 mg/L。 移取适量的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5.6)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 5.8 异辛烷标准贮备液: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 ,然后滴入约 1 g 异辛烷(5.2) ,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 ,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异辛烷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 5.9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1.00 103 mg/L。 移取适量的异辛烷标准贮备液(5.8)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 5.10 苯标准贮备液:1104 mg
8、/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 ,然后滴入约 1 g 苯(5.3) ,再次称重(准确至1 mg) ,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苯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 5.11 苯标准使用液:=1.00 103 mg/L。 移取适量的苯标准贮备液(5.10)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 注: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5.12 油烟标准油。 在 500 ml 双颈蒸馏瓶中加入 300 ml 花生油, 侧口插入量程为 500的温度计, 在 120温度下敞口加热 30 min,然后在上口安装空气冷凝管,升温至 300,回流 2 h,即得标准油,
9、放冷后取适量放入带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的 500 ml 样品瓶中。 5.13 油烟标准油贮备液: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 ,然后滴入约 1 g 油烟标准油(5.12) ,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 ,加四氯乙烯(5.4)至标线,混匀,计算油烟标准油贮备液准确浓度。 5.14 油烟标准油使用液:=100 mg/L。 移取适量的油烟标准油贮备液(5.13)于 25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稀释至 3 标线。 5.15 油雾标准油。 分别用刻度移液管吸取 6.5 ml 正十六烷(5.1) 、2.5 ml 异辛烷(5.2)和 1.0 ml
10、 苯(5.3)移入 10 ml 容量瓶,立即塞紧混匀。 5.16 油雾标准油贮备液: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 ,然后滴入约 1 g 油雾标准油(5.15) ,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 ,加四氯乙烯(5.4)至标线,混匀,计算油雾标准油贮备液准确浓度。 5.17 油雾标准油使用液:=100 mg/L。 移取适量的油雾标准油贮备液(5.16)于 25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 注: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油烟、油雾标准溶液。 5.18 金属采样滤筒及聚四氟乙烯套筒。 金属滤筒材质:316 不锈钢,内部充填毛面玻璃微珠或 316 不锈
11、钢纤维,滤筒清洗后用无油清洁空气吹干置于套筒内保存。当油烟或油雾浓度在 10 mg/m3以上时,油烟和油雾采集效率应95%。 5.19 玻璃纤维滤筒。 28 70 mm, 对粒径 0.5 m 粒子捕集效率不低于 99.9%, 失重0.2%。 经 400灼烧 1 h,冷却后进行检查,未变形或破碎的玻璃纤维滤筒放入带盖聚四氟乙烯柱形套筒密封待用。 6 仪器和设备 6.1 红外测油仪。 配有 4 cm 带盖石英比色皿,仪器扫描范围:3400 cm-1至 2400 cm-1。 6.2 烟尘测试仪。 符合 HJ/T 48 的要求。 6.3 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 符合 HJ/T 48 的要求。 6.4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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