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制定与实施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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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专题法律的制定与实施1 1.【专题导语】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创设法律规范并运用法律规范调控人的行为从而实现社会有序化的活动。从表层上看,它是一个法律规范从产生到实现的过程;从实质上说,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并在全社会推行的过程。从具体环节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体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面构成。本专题就是这些方面的有关理论和法律规定进行简要说明。2 2.【专题导语】一、立法二、执法三、司法四、守法五、法律监督3 3.一、立法4 4.(一)立法的界定1、立法的定义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2、立法的特征(1)国家性:立法是国家机关进行的活动(2)法定性:立法是依据法定职权进行的活动(3)程序性:立法是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4)专业性: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5 5.3、立法的种类 法律的创制:法律的创制: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法律的认可:法律的认可:国家立法机关承认社会上存在的某些行为规范,国家立法机关承认社会上存在的某些行为规范,并许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活动。并许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活动。法律的修改(法的修订或变动):法律的修改
3、(法的修订或变动):国家立法机关对现行法律进行部分变更,包括删国家立法机关对现行法律进行部分变更,包括删除、修改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除、修改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法律的废止:法律的废止:国家立法机关终止某些现行法律的效力的活动。国家立法机关终止某些现行法律的效力的活动。6 6.(二)立法的基本原则 1 1、合宪原则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原则精神。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原则精神。【法律规定】【法律规定】(1 1)立法法第)立法法第3 3条: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
4、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2 2)宪法第)宪法第5 5条规定: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7 7.2 2、合法原则 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必须依照法定的职权和原则进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必须依照法定的职权和原则进行。【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立立法法应应当当依依照照法法定定的的权权限限和和程程序序,从从国国家家整整体体利利益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5、的统一和尊严。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立法法第立法法第4 4 4 4条条3 3、民主原则 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制制定定法法律律必必须须坚坚持持群群众众路路线线和和专专门门机机关关工工作的结合作的结合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立立法法应应当当体体现现人人民民的的意意志志,发发扬扬社社会会主主义义民民主主,保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法第立法法第5 5 5 5条条8 8.4 4、科学原则 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正确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规律。【法律规定】立法法第
6、6 6条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9 9.(三)立法的程序立法程序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1010.1 1、提出法律案:法律制定的第一道程序 具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或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认可、制定、修改或废止某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建议案的立法性活动。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
7、、最高人民检察院。1111.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10人以上联名;委员长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2 2、审议法律案 立法机关对于根据已被通过的法律案而拟订的法律案按照会议的安排正式进行审查和讨论以决定其是否列入议事日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怎样修改的专门活动。1212.审议的内容:*立法动机是否正确合理,立法时机是否恰当;*立法精神是否科学、合理;*法律案所附法律草案的各项规定是否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案所附草案各法律规范之间及本草案与其他
8、法律之间是否协调一致;*立法技术是否完善,概念是否准确,结构是否合理,文字是否清晰、合乎语法和逻辑。1313.3 3、表决和通过法律案:具有决定意义的阶段 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表示正式同意、使其成为法律的步骤,全部立法程序中。我国于1990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用上电子表决器,实现了从举手表决到电子表决的转换。法律案通过的法定“多”数,就普通法律而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就宪法案而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1414.4 4、公布法律 立立法法机机关关或或国国家家元元首首将将获获得得通通过过的的法法律律以以法法定定形形式式向向社社会会和和
9、公公众众发发布布以以便便全全社社会会遵遵照照执执行行,立立法法的的最最后后一一道程序,也是法律生效的关键步骤。道程序,也是法律生效的关键步骤。【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主主席席根根据据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的的决决定定和和 全全 国国 人人 民民 代代 表表 大大 会会 常常 务务 委委 员员 会会 的的 决决 定定,公公 布布 法法 律律。宪法第宪法第80808080条条 签签署署公公布布法法律律的的主主席席令令载载明明该该法法律律的的制制定定机机关关、通通过过和和施施行行日日期期。法法律律签签署署公公布布后后,及及时时在在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
10、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公公报报和和在在全全国国范范围围内内发发行行的的报报纸纸上上刊刊登登。在在 常常 务务 委委 员员 会会 公公 报报 上上 刊刊 登登 的的 法法 律律 文文 本本 为为 标标 准准 文文 本本。立法法第立法法第52525252条条1515.(四)立法的结果 1 1、形成法律规范,为人们提供行为准则 2 2、明确权利和义务,构建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含义: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是一种意志关系、思想关系。特征:1 1)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 2)它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3
11、3)它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1616.构成要素:1 1 1 1)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 在在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中中享享有有权权利利和和承承担担义义务务的的人人或或组组织织,包包括括公公民民、国国家家机机关关、法法人人、企企事事业业单单位位、各各种种社社会会组组织织和社会团体、国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和社会团体、国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权利利能能力力: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参参加加者者依依法法享享有有一一定定权权利利并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或能力。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或能力。行行为为能能力力: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主主体体能能够够通通过过自自己己的的行行为为行行使使权权利利和和履
12、履行行义义务务的的能能力力。行行为为能能力力人人根根据据权权利利主主体体的的年年龄龄、生生理理和和智智力力情情况况,按按照照法法律律规规定定分分为为完完全全行行为为能能力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三类。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三类。1717.2 2)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指法律关系中能够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财富。行为:指人的某种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如代理演出讲演等。精神财富:指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科技成果权以及发明权等。1818.3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
13、利和承担的义务,即 法 律 权 利 和 法 律 义 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能力或利益,表现为自己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1919.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产产生生:社社会会主主体体之之间间形形成成法法律律权权利利与与法律义务关系。法律义务关系。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变变更更:权权利利或或义义务务的的主主体体、权权内内容容和和客体发生变化。客体发生变化。法律关系的消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终止。法律关系的消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终止。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14、和消灭的重要因素: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重要因素:法法律律事事实实:凡凡能能引引起起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产产生生变变更更和和消消灭灭的的条件和情况,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种条件和情况,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种 法法律律事事件件:一一种种与与人人的的意意志志无无关关的的客客观观现现象象,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法法律律行行为为:指指人人的的有有意意识识的的活活动动,如如签签订订合合同同、赠与、结婚等。赠与、结婚等。2020.(五)我国的立法体制 立立法法体体制制是是指指立立法法权权限限划划分分的的制制度度,我我国国立立法法体体制制是是一元两级多
15、层次:一元两级多层次:一元一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两两级级:中中央央级级(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国国务务院院及及其其各各部部位位和和直直属属机机构构);地地方方级级(地地方方人人大大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多层次多层次: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
16、法律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2121.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权限范围内制定本部门的行政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的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2222.二、执 法2323.1、执法的定义广义: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及授权组织依法定职权和
17、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授权组织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2、执法的特征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授权组织执法内容的广泛性执法活动的单方面性执法活动的主动性执法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2424.3、执法的分类(1)以行政机关的执法是否主动进行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2)以执法受法律规范拘束为标准,可分为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3)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可以分为自为的执法、授权的执法和委托的执法;(4)以行政执法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为标准,可以分为作为的行政执法和不作为的行政执法。2525.4 4、执法的原则第一
18、、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2)行政职权必须行使;(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第二、合理性原则:行政执法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2626.第三、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而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准则,其要求包括三个方面:(1)执法时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规定;(2)要有精干的行政机构组织;(3)加强执法的成本效益分析。第四、应急性原则:在某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
19、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执法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2727.三、司 法2828.1、司法的含义 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这种专门活动是以国家名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这种专门活动是以国家名义实现其司法权的活动义实现其司法权的活动。2、司法的特征 (1)启动的被动性:司法权的行使从来就不是主司法权的行使从来就不是主动介入人之间的纠纷,而是在纠纷业已存在并有当事人动介入人之间的纠纷,而是在纠纷业已存在并有当事人愿意将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情况下,司法权在现实愿意将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
20、情况下,司法权在现实中才开始运作。中才开始运作。(2)运作的中立性:为确保司法正义,司法运作为确保司法正义,司法运作时不偏向争讼中的任何一主,以中立的立场平等地对待时不偏向争讼中的任何一主,以中立的立场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请示和抗辩主张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请示和抗辩主张。2929.(3)程序的正当性。主要表现如下:程序的平等性、程序的和平性、程序的参与一性。(4)权力的专属性: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不能行使司法权。(5)裁判的终极性:司法裁判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处理纠纷的最后结果,当事人必须服从。(6)过程的论辩性:司法审判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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