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的鉴定.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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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中的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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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判定医疗纠纷中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44第一节第一节 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第二节第二节 司法判定司法判定第三节第三节 判定中文书及其利用判定中文书及其利用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44第一节第一节 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44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医疗纠纷中的鉴定4/44一、判定机构一、判定机构由医学会组织判定由医学会组织判定两级判定制度两级判定制度首次判定:首次判定:设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设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管县或县级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直辖市直管县或县级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判定:再次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责组织。特殊判定:特殊判定: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必要时)1、属于疑难医疗事故争议;、属于疑难医疗事故争议;2、属于复杂医疗事故争议;、属于复杂医疗事故争议;3、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医疗事故争议、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医疗事故争议医疗纠纷中的鉴定5/44二、教授库二、教授库(一)教授库组员(一)教授库组员1 1、组员条件、组员条件1 1)有良好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有良好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2 2)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对应专业构并担任对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术职务3 3年年以上;以上;3 3)健康情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工作。)健康情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工作。4 4)1 1、3 3项要求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项要求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法医能够受聘进入教授库。格法医能够受聘进入教授库。2 2、不受地域限制。聘用期:、不受地域限制。聘用期:4 4年年医疗纠纷中的鉴定6/44(二)教授库学科专业(二)教授库学科专业 包含临床各专科、法医等包含临床各专科、法医等2525个专业组个专业组内科内科 呼吸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 肾病学专业肾病学专业 血液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 外科外科 普通外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心胸外科专业心胸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骨科专业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7/44妇产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产科专业 计划生育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儿科 小儿外科小儿外科 眼科眼科 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口腔科 口腔内科专业口腔内科专业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口腔正畸专业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修复专业口腔修复专业 皮肤科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皮肤病专业 性传输疾病专业性传输疾病专业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8/44 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科 精神科精神科 传染科传染科 肿瘤科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医学影像科 药学药学 护理护理 中医科中医科 中医内科专业中医内科专业 中医外科专业中医外科专业 中医妇产科专业中医妇产科专业 中医儿科专业中医儿科专业 中医骨伤科专业中医骨伤科专业 中医肛肠科专业中医肛肠科专业 中医眼科专业中医眼科专业 中医耳鼻喉科专业中医耳鼻喉科专业 中医皮肤科专业中医皮肤科专业 中医针灸科专业中医针灸科专业 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9/44民族医学科民族医学科 蒙医科专业蒙医科专业 藏医科专业藏医科专业 维吾尔医科专业维吾尔医科专业 傣医科专业傣医科专业 中药学中药学 法医法医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科 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传染科专业中西医结合传染科专业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0/44三、教授判定组组成三、教授判定组组成1从教授库中从教授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 2回避标准回避标准3合议制合议制:3人以上单数人以上单数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1/44合议制合议制3 3名以上教授组成教授组名以上教授组成教授组共同讨论共同讨论形形成判定结论(少数服从多数)成判定结论(少数服从多数)教授学科及人数要求:教授学科及人数要求:主要学科主要学科 1/2 1/2;死因、伤残判定应有法医;死因、伤残判定应有法医;单数。单数。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2/44教授选择教授选择 医学会对当事人准备抽取教授进行随机编号,医学会对当事人准备抽取教授进行随机编号,并主持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教授编号,并主持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教授编号,最终一个教授由医学会随机抽取。最终一个教授由医学会随机抽取。双方当事人还应该按照上款要求方法各自随双方当事人还应该按照上款要求方法各自随机抽取一个教授作为候补。机抽取一个教授作为候补。包括死因、伤残等级判定,应该按照前款要包括死因、伤残等级判定,应该按照前款要求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随机抽取一名法医参加判定求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随机抽取一名法医参加判定组。组。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3/44回避标准回避标准方式方式: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 情形情形:是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是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与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4/44开启开启受理受理通知通知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判定判定出具判定结论出具判定结论判定判定7日前,医学会应该通知双日前,医学会应该通知双方当事人判定时间、地点、要方当事人判定时间、地点、要求等,当事人应该参加,每方求等,当事人应该参加,每方当事人不超出当事人不超出3人,任何一方缺人,任何一方缺席、拒绝参加、退出,不影响席、拒绝参加、退出,不影响判定。判定。(一)住院患者病程统计、死亡病例讨论统计、(一)住院患者病程统计、死亡病例讨论统计、疑难病例讨论统计、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统疑难病例讨论统计、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统计等病历资料原件;计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二)住院患者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汇报)、医学影像检验资料、特殊检验单(检验汇报)、医学影像检验资料、特殊检验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统计单、病理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统计单、病理资料、护理统计等病历资料原件;资料、护理统计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要求时间内补记病历资(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要求时间内补记病历资料原件;料原件;(四)封存保留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品(四)封存保留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品等实物,或者依法含有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对这些等实物,或者依法含有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检验汇报;物品、实物作出检验汇报;(五)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相关其它材料。(五)与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相关其它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由患者提供。历档案,由患者提供。(1)当事人陈说意见和理由;)当事人陈说意见和理由;(2)教授提问;)教授提问;(3)当事人退场;)当事人退场;(4)教授讨论、合议。)教授讨论、合议。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法院委托法院委托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5/44判定书主要内容判定书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要求;(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材料和医学会调查材料;(二)当事人提交材料和医学会调查材料;(三)对判定过程说明;(三)对判定过程说明;(四)(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因果关系;(六)(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责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责任程度;程度;(七)(七)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医疗护理医学提议。(八)对医疗事故患者医疗护理医学提议。经判定为医疗事故,判定结论应该包含上款经判定为医疗事故,判定结论应该包含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四)至(八)项内容;经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应该在判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应该在判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6/44判定书签发与送达判定书签发与送达签发:教授判定组组长签发:教授判定组组长 印章: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专用印章印章: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专用印章 送达:医学会应该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书送送达:医学会应该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书送达移交判定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达移交判定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要求作出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结论,应该及对符合要求作出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结论,应该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直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接送达双方当事人。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7/44重新判定重新判定 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判定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判定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判定程序不符合要求,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判定程序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判定,应该重新组织判定。重新判定时需要重新判定,应该重新组织判定。重新判定时不得收取判定费。不得收取判定费。如参加判定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要求,如参加判定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要求,应该重新抽取教授组织教授判定组进行重新判定。应该重新抽取教授组织教授判定组进行重新判定。如判定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参加判定人员资格如判定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参加判定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要求,能够由原教授判定组进行和专业类别符合要求,能够由原教授判定组进行重新判定。重新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8/44再次判定再次判定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结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结论次日起论次日起15日日内。内。医疗纠纷中的鉴定19/44第二节第二节司司 法法 鉴鉴 定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0/44 司法判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判定司法判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判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人利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包括专门性问题进行判别和判断并提包括专门性问题进行判别和判断并提供判定意见活动。供判定意见活动。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1/44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2/44我国当前有哪些司我国当前有哪些司法判定机构?法判定机构?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3/44 侦查机关依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置判侦查机关依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置判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收委托从事司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收委托从事司法判定业务。法判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置判定机构。判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判定管理问题决定判定管理问题决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4/44一、司法判定机构条件一、司法判定机构条件 1 1、有明确业务范围;、有明确业务范围;2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判定所必需、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判定所必需 仪器、设备;仪器、设备;3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判定所必需、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判定所必需 依法经过计量认证或者试验室认可检依法经过计量认证或者试验室认可检 测试验室;测试验室;4 4、每项司法判定业务有、每项司法判定业务有三三名以上判定人名以上判定人。(一)法医类判定;(一)法医类判定;(二)物证类判定;(二)物证类判定;(三)声像资料判定;(三)声像资料判定;(四)依据诉讼需要由国(四)依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其它应该对判定人和判定定其它应该对判定人和判定机构实施登记管理判定事项。机构实施登记管理判定事项。法医病理判定法医病理判定法医临床判定法医临床判定法医精神病判定法医精神病判定法医物证判定法医物证判定法医毒物判定法医毒物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5/44法医病理判定:法医病理判定:运使用方法医病理学理论和技术,经运使用方法医病理学理论和技术,经过尸体外表检验、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过尸体外表检验、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包括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包括与法律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判定或推断。其与法律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判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含:死亡原因判定、死亡方式主要内容包含:死亡原因判定、死亡方式判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判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死)物认定、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判别、死后个体识别等。生前伤与死后伤判别、死后个体识别等。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6/44法医临床判定:法医临床判定:运使用方法医临床学理论和技术,运使用方法医临床学理论和技术,对包括与法律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判定和对包括与法律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判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含:人身损伤程度评定。其主要内容包含:人身损伤程度判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判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员工伤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员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纪判定、性功效判定、医疗纠纷活体年纪判定、性功效判定、医疗纠纷判定、诈病判定、诈病(伤伤)及造作病及造作病(伤伤)判定、致判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7/44法医精神病判定:法医精神病判定:利用司法精神病学理论和方法,对利用司法精神病学理论和方法,对包括与法律相关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包括与法律相关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判定。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8/44二、司法判定人条件二、司法判定人条件 1 1、含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相关高、含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级专业技术职称;2 2、含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相关专、含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3 3、含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相关工、含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含有较强专业技能。作十年以上经历,含有较强专业技能。因有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因有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开除公职处罚,以及被撤消判定人登罚,受过开除公职处罚,以及被撤消判定人登记人员,不得从事司法判定业务。记人员,不得从事司法判定业务。医疗纠纷中的鉴定29/44三、三、司法判定人回避司法判定人回避 1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属;2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关系;3 3、担任过本案证人、勘验人、辩护、担任过本案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人、诉讼代理人;4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司法判定公正。响司法判定公正。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0/44委托委托受理受理判定判定复核复核补充判定补充判定出具司法判定文书出具司法判定文书重新判定重新判定复核判定复核判定1、司法机关委托、司法机关委托2、单独委托、单独委托同一司法判定事项应由同一司法判定事项应由两两名名以上司法判定人进行。以上司法判定人进行。司法判定结论应该由司法判定结论应该由本机构本机构内含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内含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司法判定人复核司法判定人复核有以下情形之一,司法判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司法判定机构能够接收委托,进行补机构能够接收委托,进行补充判定:充判定:(一)发觉新相关判定材料;(一)发觉新相关判定材料;(二)原判定项目有遗漏。(二)原判定项目有遗漏。补充判定能够由原司法补充判定能够由原司法判定人进行,也能够由其它判定人进行,也能够由其它司法判定人进行。补充司法司法判定人进行。补充司法判定文书是原司法判定文书判定文书是原司法判定文书组成部分。组成部分。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1/44重新判定重新判定 (一)司法判定机构、司法判定人超越司法判定(一)司法判定机构、司法判定人超越司法判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判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判定;(二)送鉴材料虚假或者失实;(二)送鉴材料虚假或者失实;(三)原判定使用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三)原判定使用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妥,造成原判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妥,造成原判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四)原判定结论与其它证据有矛盾;(四)原判定结论与其它证据有矛盾;(五)原司法判定人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五)原司法判定人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六)原司法判定人因过失出具错误判定结论。(六)原司法判定人因过失出具错误判定结论。重新判定所提供判定材料必须是与首次判定相重新判定所提供判定材料必须是与首次判定相同判定材料;判定材料有异判定,不是重新判定。同判定材料;判定材料有异判定,不是重新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2/44复核判定复核判定n 对判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判定,对判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判定,其它其它资质较高资质较高司法判定机构能够接收委托,司法判定机构能够接收委托,进行复核判定。进行复核判定。复核判定人须有不低于原司法判定人复核判定人须有不低于原司法判定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3/44司法判定书内容司法判定书内容 司法判定文书应该载明受理日期、委托人、司法判定文书应该载明受理日期、委托人、委托事由、判定要求、送鉴材料情况、检验或委托事由、判定要求、送鉴材料情况、检验或者检验过程、判定(检验)结论或者审查(咨者检验过程、判定(检验)结论或者审查(咨询)意见、判定(检验、审查、咨询)人以及询)意见、判定(检验、审查、咨询)人以及其它应该包含内容。其它应该包含内容。司法判定文书不得使用文言、方言和土语,司法判定文书不得使用文言、方言和土语,不得包括国家秘密,不得载有案件定性和确定不得包括国家秘密,不得载有案件定性和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内容。当事人法律责任内容。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4/44问题:问题:在医疗纠纷中选择医疗事故技在医疗纠纷中选择医疗事故技术判定还是司法判定?术判定还是司法判定?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5/44n医疗事故技术判定n司法判定n开启程序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法院委托法院委托当事人单独委托当事人单独委托司法部门委托司法部门委托组织组织医学会医学会n司法判定机构n判定人员n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教授库n中教授n司法判定人n判定内容偏重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偏重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n行为是否有过失n行为与结果有没有因果关系n判定异议n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再次判定n资质较高司法判定机构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6/44第三节第三节判定中文书及其利用判定中文书及其利用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7/44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8/44(一)申请书书写(一)申请书书写 (二)陈说与答辩书书写(二)陈说与答辩书书写医疗纠纷中的鉴定39/44(三)文书格式(三)文书格式 1 1、首部、首部2 2、正文:、正文:(1 1)基本诊疗事实)基本诊疗事实(2 2)双方分歧意见)双方分歧意见(3 3)对于医学结果合了解释)对于医学结果合了解释3 3、尾部、尾部医疗纠纷中的鉴定40/44(一)判定机构、判定人员是否含有法定资格(一)判定机构、判定人员是否含有法定资格 1 1、判定事项是否在其执业范围之内、判定事项是否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2 2、判定人员是否含有应该回避事项、判定人员是否含有应该回避事项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担任过本案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司法判定公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司法判定公正。医疗纠纷中的鉴定41/44(二)判定资料起源是否正当(二)判定资料起源是否正当1 1、人民法院搜集资料程序是否正当、人民法院搜集资料程序是否正当2 2、当事人提供判定资料是否是其占有,或、当事人提供判定资料是否是其占有,或者依法取得者依法取得医疗纠纷中的鉴定42/44(三)判定程序是否正当(三)判定程序是否正当1 1、判定委托程序是否符正当律要求、判定委托程序是否符正当律要求2 2、判定受理程序是否符正当律要求、判定受理程序是否符正当律要求3 3、判定实施步骤是否符正当律要求、判定实施步骤是否符正当律要求4 4、判定文书格式、内容是否符正当律要求、判定文书格式、内容是否符正当律要求医疗纠纷中的鉴定43/44小小 结结1.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机构及其分工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机构及其分工2.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教授条件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教授条件3.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教授判定组组成方式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教授判定组组成方式4.司法判定概念司法判定概念5.司法判定机构司法判定机构医疗纠纷中的鉴定44/44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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