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专题培训课件.ppt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专题培训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专题培训课件.ppt(4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程序的重要性管辖回避证据期间与送达简易程序(当场处罚)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治安调解涉案财物处理案件终结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
2、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湖北孝感安陆市人民湖北孝感安陆市人民法院以适用法律不当,法院以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依法撤销程序违法,依法撤销市公安局一起行政处市公安局一起行政处罚决定罚决定。2008年年3月月11日,原告郭某的女儿在楼顶安日,原告郭某的女儿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遭到同单元六楼的曹某和装太阳能热水器,遭到同单元六楼的曹某和妻子丁某的拒绝,不提供到屋顶的防盗门钥妻子丁某的拒绝,不提供到屋顶的防盗门钥匙。郭家人自行撬开防盗门钢筋,强行安装匙。郭家人自
3、行撬开防盗门钢筋,强行安装后,两家人发生打斗。丁某受轻微伤,曹某后,两家人发生打斗。丁某受轻微伤,曹某轻伤。安陆市公安局作为治安案件立案受理,轻伤。安陆市公安局作为治安案件立案受理,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7月月18日,公日,公安局依照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郭某行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郭某行政拘留政拘留10天,罚款天,罚款800元。郭某不服,将公元。郭某不服,将公安局告上法院。安局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于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于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事件,具有一定
4、的偶然性;郭某并打架斗殴事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郭某并未参与过其他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亦未未参与过其他殴打、伤害他人的行动,亦未一次殴打、伤害多人。因此,一次殴打、伤害多人。因此,治安管理处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三项规定均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三项规定均不适用,以此对其进行处罚属适用法律不当。本案公以此对其进行处罚属适用法律不当。本案公安局下属派出所安局下属派出所3月月11日受案登记,日受案登记,4月月9日以日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提出延长案情重大、复杂为由提出延长30日。但公安日。但公安局直至局直至7月月18日才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即使日才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即使扣除鉴定期限,
5、也远远超过扣除鉴定期限,也远远超过60日办案期限,日办案期限,办案程序亦属违法。办案程序亦属违法。行政处罚有依据,程序违法被撤销行政处罚有依据,程序违法被撤销 (2009年年11月月30日)日)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起原告董某姐妹诉被告呼伦一起原告董某姐妹诉被告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公安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行政处罚一案。原告姐妹因另案在海区法院开庭过程中与原告姐妹因另案在海区法院开庭过程中与本案第三人徐某发生口角后厮打,将徐某本案第三人徐某发生口角后厮打,将徐某殴打致伤。报案后被告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殴打致伤。报案后被告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分别对
6、董某姐妹和徐某作出处罚决定。董分别对董某姐妹和徐某作出处罚决定。董某姐妹不服提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某姐妹不服提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对具体行政行为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对其二人的处罚决定。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其二人的处罚决定。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被告对二原告的处罚实体合法,但本院认被告对二原告的处罚实体合法,但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三十八条“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
7、行政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规定可以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调查终结后,看出,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调查终结后,应当经过本机关负责人审查,方能作出处应当经过本机关负责人审查,方能作出处罚决定。罚决定。被告机关办案人员于被告机关办案人员于2008年年12月月16日调查终结,并报请批日调查终结,并报请批示,但示,但2008年年12月月10日对原告日对原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显然违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显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
8、人民共和国治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一般程序的管理处罚法关于一般程序的规定。故本案判决撤销了被诉规定。故本案判决撤销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1.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2.违法行为人居住地。(补充)除外:(1)卖淫、嫖娼案件;(2)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3)赌博案件。3.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二、专门管辖三、指定管辖三、指定管辖一、回避条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一、回避条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鉴定人(含检测、检验人员)、翻译人员,有下鉴定人(含检测、检验人员)、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列情
9、形之一;(一)(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件公正处理的。二、提出回避:二、提出回避:1、自行;、自行;2、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3、指令。指令。三、决定回避:三、决定回避:1、决定机关:所属公安机关或、决定机关:所属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者上一级公安机关;2、程序:二日内决定,以、程序:二日内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形式通知;四、回避效力。四、回避效力。一、
10、法定种类:一、法定种类:(一)书证;(一)书证;(二)物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电子证据;(三)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五)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五)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六)鉴定意见;(六)鉴定意见;(七)检测结论;(七)检测结论;(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二、原则:二、原则:1、依法;、依法;2、全面;、全面;3;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排除。一、期间一、期间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文书:行政拘留执行回执、
11、日不计算在内。(文书:行政拘留执行回执、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二、送达二、送达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5、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原则:首先应直接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原则:首先应直接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委托或者邮寄,最后公告送达。可以委托或者邮寄,最后公告送达。1、当场处罚的条件。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当场处罚的条件。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一)对违反
12、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二)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二)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或者警告的;(三)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三)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和赌博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招嫖和赌博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2、当场处罚的程序。、当场处罚的程序。(1)表明身份,指明违法事实;
13、)表明身份,指明违法事实;(2)告知依据、权利,听取陈)告知依据、权利,听取陈述、申辩;述、申辩;(3)填写、交付当场处罚决定)填写、交付当场处罚决定书;书;(4)收缴罚款;)收缴罚款;(5)报备;)报备;(6)送达被侵害人(二日内)。送达被侵害人(二日内)。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一、原则:全面、及时、合法。一、原则:全面、及时、合法。二、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违法嫌疑人二、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情形)。罚情形)。三、安全检查。三、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管制刀具、武器、不需要开具检查证,管制刀具、武器、
1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立即扣押。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立即扣押。三、对醉酒违法行为人处理。三、对醉酒违法行为人处理。1、约束;、约束;2、通知领回看管。(可以,治安法:应、通知领回看管。(可以,治安法:应当)当)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第二节 受案一、受案条件:任何来源都应当及时受理。一、受案条件:任何来源都应当及时受理。二、受案程序。二、受案程序。1、制作询问笔录;、制作询问笔录;2、接受证据;、接受证据;3、制作受案登记表;(文书)、制作受案登记表;(文书)4、制作接受行政案件回执单;(其他单位移送除外)、制作接受行政案件回执单;(其他单位移送除外)5、现场处
15、置。、现场处置。三、提出受案意见。三、提出受案意见。1、建议受理:属于本单位管辖;、建议受理:属于本单位管辖;2、建议移送: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建议移送: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管辖;3、不予调查处理、建议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报案或投案:、不予调查处理、建议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报案或投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四、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四、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第三节第三节 询问询问一、询问违法嫌疑人一、询问违法嫌疑人1、传唤、传唤(1)书面传唤;()书面传唤;(2)口头传唤;()口头传唤;(3)强制传)强制传唤。(治安、消防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办理 行政案件 程序 规定 专题 培训 课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