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讨论—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docx
《学术讨论—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术讨论—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NY/T 393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201-实施201-发布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Green foodGuideline for application of pesticide(2013年9月报批稿)NY/T 393201 代替 NY/T 3932000代替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ICSxx.xxxXxx备案号:1NY/T 393201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NY/T 393-200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与NY/T 393-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设引言。修改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见第
2、1章)。删除6个术语定义,同时修改了其他2个术语的定义(见第3章)。将原标准第5章悬置段中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原则方面的内容单独设为一章,并修改相关内容(见第4章)。将可使用的农药种类从原准许和禁用混合制改为单纯的准许清单制。删除原第4章“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原第5章中有关农药选用的内容和原附录A,设“农药选用”一章规定农药的选用原则,将“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以附录的形式给出(见第5章和附录A)。将原第5章的章标题“使用准则”改为“农药使用规范”,增加了关于施药时机和方式方面的规定,并修改关于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的规定(见第6章)。增设“绿色食品农药
3、残留要求”一章,并修改残留限量要求(见第7章)。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恒、王强、潘灿平、刘艳辉、陈倩、李振、于国光、袁玉伟、孙彩霞、杨桂玲、徐丽红、郑蔚然、蔡铮。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3932000。引 言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中的农药使
4、用行为,是保证绿色食品符合性的一个重要方面。NY/T 3932000在绿色食品的生产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十多年来,国内外在安全农药开发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有效地促进了农药的更新换代;且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方法、评估结论以及使用规范等方面的相关标准法规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同时,随着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对绿色食品的认识趋于深化,在此过程中积累了很多实际经验。为了更好地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中的农药使用,有必要对NY/T 3932000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充分遵循了绿色食品对优质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将绿色食品生产中的农药使用更严格地限于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的需要,并采用准许清单制进一
5、步明确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允许使用农药清单的制定以国内外权威机构的风险评估数据和结论为依据,按照低风险原则选择农药种类,其中化学合成农药筛选评估时采用的慢性膳食摄入风险安全系数比国际上的一般要求提高5倍。II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和仓储。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6、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1667(所有部分)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术语和定义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3.2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7、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害生物防治原则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
8、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5农药选用5.1 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
9、农药。在表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的农药。农药使用规范6.1应在主要防治对象的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和农药特性,选择适当的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的施药方式。6.2应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和GB 12475的规定使用农药,控制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7.1 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其残留量应不低于GB 2763的要求。7.2 在环境中长期残留的国家明令禁用农药,其再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7.3 其他农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1mg/kg,并应符合GB 2763的
10、要求。附录A(规范性附录)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按表A.1执行。表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类别组分名称备 注I.植物和动物来源楝素(苦楝、印楝等提取物,如印楝素等)杀虫天然除虫菊素(除虫菊科植物提取液)杀虫苦参碱及氧化苦参碱(苦参等提取物)杀虫蛇床子素(蛇床子提取物)杀虫、杀菌小檗碱(黄连、黄柏等提取物)杀菌大黄素甲醚(大黄、虎杖等提取物)杀菌乙蒜素(大蒜提取物)杀菌苦皮藤素(苦皮藤提取物)杀虫藜芦碱(百合科藜芦属和喷嚏草属植物提取物)杀虫桉油精(桉树叶提取物)杀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 医学 专题 绿色食品 农药 使用 准则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